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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不識抬舉

熊妮的案子開庭了,由於故意破壞他人財物、故意傷妖,熊妮被法庭判處了三十年的有期徒刑。

衛尋覺得這個處罰實在太輕了,少說也要判個百兒八十年的,可熊大王卻覺得那個該死的法官判刑判重了,還把熊妮的辯護律師給暴揍了一頓,說是他太無能沒有給熊妮脫罪。

可憐的律師替自己辯解道:“大王,給公主脫罪是不可能的,只能把刑罰降低,現在這個三十年已經是我積極爭取之後最好的結果了,按照法律規定,原本應該判處一百二十年左右的。”

但熊大王一點都聽不進去,“你這是放的什麼狗屁?本大王有的是錢,你只要大把大把的砸錢,還愁化解不了這個官司?說到底是你自己無用,什麼金牌律師,全他娘都是騙錢的貨。”

熊大王把律師給狠狠揍了一頓,律師自然是拿不到一分錢的尾款了,別說尾款,能保住小命都不錯了。

由於輸了官司,法庭宣判的合理賠償熊大王徹底不打算執行,一個是給衛尋的賠償,也就是熊妮砸壞的那些東西,總共加起來法庭給估價二千多金幣,另一個是那幾個保安的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那些,大概六百多個金幣。

熊大王不差這個錢,但他一分錢都不願意掏,他的立場是,“既然你們敢告了我女兒讓我女兒坐牢,那休想從本大王這裡拿到一個子的賠償。倘若想拿到錢,那就撤訴,或者上書被害者求情書幫我女兒減刑。”

早在讓黑喵警長把熊妮給帶走的那一刻,衛尋就意料到了會是這種結果,這種死狗無賴多的是,惹了事闖了禍就想著用錢解決,如果對方不同意私了,那麼他們輸了官司肯定不會賠償一分錢的。

很多人很多妖遇到這種死狗肯定一點辦法都沒有,為了能得到賠償,私下裡都會同意私了減刑,可衛尋絕對不會同意,因為她也不差錢呀。再說了,就算差錢,她也不會同意這種方式。還是那句話,坐牢是一定要坐的,賠償也是一定要賠償的,這叫合理維護自己的權益。

不賠錢不要緊,衛尋當天就給法院遞了一份上訴狀,表達了對法庭裁決的不滿不公,還對法官和幾位陪審員的成員提出了質疑。

熊妮為什麼僅僅只被判了三十年,就是因為陪審團當中有三個陪審員和熊妮的那個律師都有私交,私下裡那個律師請這三個陪審員吃飯了,至於法官,他是忌憚熊大王的威名徇私舞弊了。

其實法官也有點忌憚衛尋,但後來想著衛尋畢竟是個才剛剛成為大王的妖,在菠蘿山的根基還不太穩定,所以就偏向熊大王了。

只能說那個法官的一念之差讓他悔恨終身,衛尋可不是好惹的,且不說她大王的身份,光她那一張嘴就夠法官受的。衛尋從小就喜歡看港片,尤其是刑偵那一類,小的時候她經常和小夥伴一起模擬打官司的場景,上大學更是學的法律專業,在菠蘿山這個地方,衛尋如果敢說自己對法律不精通,那就沒有精通的了。

主要是菠蘿山的法律比較簡單,但再簡單基礎的規定都有。熊妮的官司說大不大,可說小也不小。故意傷妖這個確實可以私了,損壞財物也是可以透過賠償解決的,但有一個罪名就是天王老子來了也無能為力,那就是: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

這個罪名一般的妖絕對不知道,就算是菠蘿山上的那些律師,也未必會想到以這個罪名打,還是那句話,菠蘿山上的妖民們法律意識太單薄,幾乎個個都是法盲。

衛尋本來是要親自打官司的,之前就說好了的,可由於鮫人公主來了之後要帶她熟悉環境照顧她,衛尋就找了一個律師,讓他代理打官司,沒想到這個律師弱雞到了這種程度,竟然讓熊妮就判了三十年。

但是衛尋一點都不著急,菠蘿山的法律體系比較奇怪,上訴之後的罪名可以加重,最終的刑罰也可能會增加,衛尋正是知道這點,所以才不驕不躁,才任由熊大王囂張。

衛尋起先的想法是,如果熊大王態度好一點,如果熊妮有悔改之心,那麼拿到賠償之後,刑罰那邊適當減輕一下也不是不可以,可熊大王的粗魯和野蠻著實激怒了她。像這種不識抬舉的妖,衛尋的想法是,一定要讓熊妮把牢底坐穿,而且之前的賠償至少要提高到兩倍。

熊大王這邊對審判結果也是不服氣,還想找更好的律師給熊妮徹底脫罪,既然兩邊都上訴了,法院那邊只好宣佈擇日再審。衛尋倒不著急,可熊大王著急的要命,一想到女兒還在看守所受罪,熊大王就心如刀割,他帶了一幫小弟堵在法院門口,逼著法院的院長把再審時間提前到了三日後。

衛尋回家做準備,只等開庭的那一天。

熊大王請來的是號稱菠蘿山律師界拿波萬的宋施傑,宋施傑在辯護方面確實有一些能耐,但這個能耐只是針對其他的那些草包律師而言,在衛尋眼裡,宋施傑完全就是小意思毛毛雨小菜一碟。

宋施傑是個中年男妖,看起來的年齡在四十多歲,實際上的年齡卻是比狐不言還小一百多歲,只能說同樣都是妖,保養好和保養不好的差距就是這麼的大。

當衛尋看到宋施傑後,第一直觀印象是,二胡這廝,人家宋施傑都有孫子當爺爺了,他還一直單身著,要不是本仙解救他,估計他真的要孤身一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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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尋是怎麼知道宋施傑當爺爺的,很簡單,因為宋施傑打官司的時候帶著自己的孫子,一個看起來七八歲的小男孩,長的倒是挺可愛的。

打官司常見,可帶著孫子打官司的律師衛尋還是頭一回見到,只能說宋施傑未必會是一位好律師,但至少是位好爺爺。

當宋施傑看到衛尋後,第一直觀印象是,不愧是成為女大王的妖,眼神夠犀利,膽子夠肥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