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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章 調整偵查方向

隨著時間的推移,隨著調查的深入,被鎖定懷疑的嫌疑人,在被列為嫌疑人之後,又被逐一排除嫌疑,被調查的嫌疑人越來越多,調查的範圍也在逐步縮小起來。

轉眼之間,十天過去了,距離2.23重案組的成立已經過去十天了,也距離黎成華的屍體被發現也過去了十天,在這十天的時間裡,2.23重案組所有成員都沒有選擇回家休息,基本上都是一直在外面調查走訪和在檔案室裡查詢資料和線索。

十天之後,調查告一段落,在所有工作人員的努力之下,這些年,和黎成華有過接觸的犯人都被一一的調查了一番,可是,還是沒有找到可疑的人員,雖然,在此期間,有不少刑滿釋放的人員被列為懷疑對象,可是,在一番審訊之後,發現,他們之所以說不清楚自己在黎成華遇害的那段時間在哪裡,是因為他們在刑滿釋放之後,再次犯案了。

一開始,他們在被審訊期間,還左顧而言其他,抵死不願如實交代實情,可是,當他們得知出現了殺人案,而且被殺的還是一名退休的警察之後,他們這才不得不開口老實交代問題,畢竟,他們在此期間,所犯下的都是搶劫盜竊之類的小案子,最多坐幾年牢就出來了,可是殺人案是要被判處死刑的,孰輕孰重,他們是在監獄服過刑,學習過法律的人,不是法盲,他們很清楚這一點。

調查的結果是讓人失望的,但是從而破獲了一些以前沒有被發現或者偵破的案子,還是值得高興的事情,然而,黎成華的案子到現在,還是沒有什麼頭緒。

三月四號,不知道這是2.23重案組開的第幾次案情分析會了,在分析會的現場,所有人的臉色都很疲憊和難看,疲憊是因為在這段時間裡,大家的神經一直都處於緊繃狀態,一直處於高度緊張的緣故,人不是機器,是有血有肉的生物,疲憊是在所難免的,難看是因為,在這樣拉網式,過篩子一般的調查中,居然沒有發現任何一個和黎成華的死亡全部符合的嫌疑人,說不氣餒那是假的,可是,就算再氣餒,再難受,再困難,調查還是要繼續下去,眼看著陸曄給出的十五天破案的期限越來越近了,每個人的壓力都很大。

會議室裡,一片寂靜,煙霧繚繞,除了偶爾的咳嗽聲之外,就只剩下筆尖劃過紙張留下的沙沙聲。

調查沒有結果是所有人都沒想到的問題,許琅也是一樣,不過,讓許琅感到奇怪的是,既然把黎成華這幾十年裡接觸的犯人都篩了一遍,都沒有發現犯罪嫌疑人,那麼殺害黎成華的兇手到底會是誰呢?難道負責調查的這些人的調查組,在工作的時候有所疏漏不成?

許琅想到這,搖搖頭,他覺得不可能,因為參與這次調查的,不只是寧嫣然他們,還有緝毒大隊的人和風雲監獄方面的人一起工作的,可是,在數個部門的配合下,都沒有發現嫌疑人,那麼是不是就說明,許琅他們在偵查方向上出現了問題,會不會黎成華的死不是什麼報復性殺人,也不是什麼預謀性殺人,而是一起激情殺人,會不會是熟人作案呢?

於是,許琅就把自己這個想法提了出來,當許琅提出這個想法之後,2.23重案組的所有人都楞了一下,他們在仔細的咀嚼了一番許琅的話語之後,都紛紛點頭。

確實,當他們發現黎成華慘死在自己家裡的時候,尤其是在看到黎成華屍體被發現的地點之後,意難忘黎成華是警察的緣故,所有人都先入為主的以為,黎成華的死肯定是跟他曾經打擊處理過和管理的犯人有關,從而忽略了最簡單的熟人作案和激情殺人這種可能性,當然,這也不能怪2.23重案組的人沒想到這點,主要還是因為黎成華屍體被發現的地方太讓人氣憤的緣故,這些年,在華夏國全國出現犯人報復警察的事情,雖然不多,但是還是屢有發生的案例,更何況,黎成華曾經還是一個緝毒警察,而且還因此立下了集體二等功和個人三等功和一等功,重案組的人會先入為主也不奇怪。

在十天的拉網式,過篩子一般的調查之後,既然沒有發現犯罪嫌疑人,那麼就說明,之前重案組給出的報復性殺人的判斷是錯誤的,很有可能殺害黎成華的兇手,就是黎成華身邊的熟人,於是,重案組根據許琅提出的意見,開始重新調整偵查方向,針對黎成華身邊人展開了詳細調查,當然,犯人那邊的線索暫時也不能放棄調查,該調查的還是要調查,說不定會有什麼意外的驚喜和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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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重案組調整偵查方向之後,他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黎成華的妻子劉元香,雖然第一個發現黎成華失蹤的人是她,而第一個發現黎成華屍體的也是她,

說她沒有嫌疑,那是不可能的,在無數起案例當中,第一個發現屍體和報案的人,極有可能就是殺人兇手,這不是什麼異想天開,而是根據無數起案例總結得出的經驗。

想到這,警方再次傳喚了劉元香,讓她把她在黎成華死亡前後的具體行蹤交代清楚,而劉元香也沒有反對,一五一十的把自己當時在哪裡,都幹了些什麼,是怎麼發現丈夫黎成華失蹤的,又是怎麼尋找的,最後又是怎麼發現黎成華屍體的,都講述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警方肯定不會相信劉元香的一面之詞,畢竟,凡是都要講究證據,所以,重案組的成語,立即趕到了劉元香當初打工的城市,去了劉元香所在的工廠進行了詳細的調查。

在一番調查之後發現,劉元香並沒有說謊,因為在劉元香是在去年年初的時候,去的外地打工的,是在年底的時候回的家,這一點,不但工廠的領導可以證明,和劉元香一起工作的同事都可以證明,就連劉元香什麼時候離開的工廠,和劉元香一個宿舍的工人都記得一清二楚,由此可見,劉元香是沒有作案時間的,而且,根據調查顯示,劉元香和黎成華的感情一直都很好,雖然兩個人平時也會因為家庭的一些瑣碎的事情發生爭吵和矛盾,但是常言道,夫妻沒有隔夜仇,爭吵歸爭吵,這在結婚的人當中屬於正常的事情,劉元香還不至於為了一點生活當中的磕磕碰碰就殺死了一起生活了幾十年的丈夫吧,更不可能在殺死黎成華之後,還把他埋在豬糞堆裡,這完全沒有必要。

既然劉元香的調查沒有結果,排除了劉元香的作案嫌疑,那麼會不會是黎成華的街坊四鄰對黎成華有什麼意見呢?

想到這,警方又把黎成華所在的村子的所有人都調查了一遍,調查結果顯示,黎成華是個很不錯的人,他不但對同事很好,對待犯人也不錯,對待身邊的人也很好,無論村子裡誰家有點什麼事,黎成華是能幫一把就幫一把,只要有人找到他,只要是在他力所能及的情況下,黎成華絕對不會說半個不字兒。

在黎成華定居在S市的這幾十年裡,黎成華沒有和誰真正的紅過臉,如果有,那也就是在下棋的時候,黎成華會因為一步棋走錯了,和下棋的人爭吵幾句,但是,爭吵歸爭吵,哪怕當時吵得臉紅脖子粗的,第二天,兩個人還是會坐在一起繼續下棋。

當調查到這裡的時候,重案組所有人都開始懷疑,是不是偵查方向又出現了問題。

許琅在得知這些調查結果之後,也一度曾經這麼懷疑過,不過,他很快就發現了新的疑點。

許琅想到了一個人,這個人,無論是在黎成華失蹤的時候,還是黎成華的屍體被發現之後,從始至終,她都沒有出現,而且也沒有被警方調查過,她就是黎成華的養女黎念之。

其實,許琅會懷疑黎念之不是沒有道理的,第一,按照一般的情況來看,當子女得知自己的父親失蹤了,身為子女的自己,第一時間肯定是回到家裡,幫忙一起尋找,就算不能回來,也會打電話詢問一番,可是黎念之並沒有選擇這麼做,她不但沒有回家,而且過年的時候,也只是給 劉元香打了一個電話而已,連問一問黎成華的話語都沒有,這十分的奇怪。

第二,在黎成華的屍體被發現之後,劉元香曾經把這個訊息告訴給了黎念之,可是她聽完之後,並沒有感到驚訝和吃驚,而是淡淡的說了一句我知道了,就沒了下文,這時候的她也沒有選擇回家,而是繼續留在外地,這很不正常,雖然黎成華不是黎念之的親生父親,可是,也是一把屎一把尿把她撫養成人的養父,再怎麼說,她也應該在養父去世之後,回來看看。

第三,在偵查方向重新調整之後,警方根據對黎成華街坊四鄰的調查發現,黎念之和黎成華的關係並不是很好,倒不是因為黎成華不喜歡這個女兒,而是因為黎念之太不聽話,太不爭氣的緣故,根據街坊四鄰的回憶,他們曾經數次看到黎成華和黎念之在家裡發生了激烈的爭吵,而爭吵的原因好像是因為黎念之在上初中的時候,就開始不好好上學,開始談戀愛的關係,至於具體情況他們也不得而知。

所以,許琅在想到黎念之這個女人之後,就把自己的想法說了出來,在黎成華的案子調查進入僵局之後,許琅這個調查方向說不定會有什麼發現,雖然認識黎成華的人,都不太相信,殺害黎成華的會是他那個捧在手心怕掉了,含在嘴裡怕化了的女兒,但是,黎念之身上的疑點也越來越多了,不得不去調查一番。

於是,2.23重案組就針對黎念之的人際關係展開了調查

,這不調查還則罷了,這一調查就發現了黎念之這個孩子的問題很多,嫌疑也逐步上升起來。

之前,風雲監獄的監獄長秦良平曾經在給許琅的電話裡簡單的提起過黎念之的情況,在重案組開始針對黎念之進行調查的時候,就發現了很多不為人知的情況。

黎念之是在黎成華四十三歲的時候從醫院抱養的一個棄嬰,因為黎念之天生殘疾,所以被父母給遺棄了,而黎成華的妻子劉元香又因為身體的緣故不能生育,黎成華的父母的思想還是比較傳統的,正所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所以,當黎成華結婚那麼多年,還沒有個一兒半女的時候,年事已高的父母,就開始催促黎成華想辦法要個孩子。

其實,不只是黎成華的父母著急,黎成華和劉元香也很著急,劉元香是個很賢惠的女人,她想到自己無法生育,曾經數次跟黎成華提出過離婚,讓黎成華再找個女人結婚生子,可是,都被黎成華嚴詞拒絕了,而且還被黎成華給痛罵的一番,從那之後,劉元香再也沒有提起過離婚的事情了。

後來,劉元香聽人說可以花錢買個孩子,於是,她就跟黎成華提過一嘴,沒想到的是,黎成華在聽到劉元香這個建議之後,第一次在劉元香面前大發雷霆,差一點就要動手打人了,這是劉元香和黎成華結婚一來,第一次看到黎成華這麼生氣,所以,從那之後,她再也沒有提起過這件事,不過,劉元香和黎成華也因為孩子的事情,夫妻之間產生了隔閡,這也是屬於正常清楚。

再後來,黎成華不知道從那裡得知醫院裡有個天生殘疾被丟棄的棄嬰之後,黎成華就趕到了醫院,在辦理過一系列的手續之後,領養了這個孩子,原本,黎成華以為,既然劉元香沒辦法生育,又不能買賣孩子,畢竟買賣嬰兒是犯法的,而黎成華又是一名警察,更不能知法犯法了,沒想到的是,當黎成華把黎念之抱回家之後,不但劉元香不願意收養這個孩子,就連黎成華的父母也不願意,原因無他,第一,這個孩子是個女孩,將來肯定是要嫁人的,第二,則是因為這個孩子天生殘疾,兔子嘴,長得實在是太磕磣了,太醜了,不然她的親生父母也不會把她給丟棄了。

劉元香在黎成華把黎念之抱回來之後,就直接說道:“你要是留下這個孩子,我們就離婚,要養你自己養,我可不養。”

雖然領養黎念之遭到了家人的反對,妻子的威脅,甚至身邊的朋友和同事都勸解他把孩子還給醫院或者送給孤兒院算了,可是,黎成華並沒有這麼做,那時候,劉元香還沒有來到S市,而是在老家照顧雙方的父母,黎成華沒辦法,就帶著黎念之一個人回到了S市,一個人既當爹又當媽的,一把屎一把尿的撫養黎念之。

黎念之當時還很小,才幾個月大,孩子小,不能像大人一樣吃東西怎麼辦?黎成華就當起了乞丐爸爸,他每天抱著孩子去那些剛生完孩子的孕婦當中,去討要奶-水喝,一開始,黎成華還挺不好意思的,畢竟一個大男人一個人帶著孩子在一群女人堆裡混著,也不是多麼光彩的事情,先不說和一群女人在一起很尷尬,就連這些剛為人母的丈夫看到就很不舒服,而且,她們在給孩子餵奶的時候,如果都是女人在一起,還沒什麼不好意思的,可是一個大男人怵在那,就非常尷尬了。

不過,女人都是很偉大的,尤其是當了媽媽的女人,她們在自己有了孩子之後,看到和自己孩子差不多的孩子的時候,母愛都十分的氾濫,所以,當黎成華帶著黎念之當起乞丐爸爸的時候,這些善良的女人們,都不吝嗇那一口兩口的奶-水,就這樣,黎念之算是吃著百家飯長大的,而黎成華也在當時比較出名了,乞丐爸爸的名號就由此得來的。

當黎念之漸漸長大之後,黎成華就不再去當乞丐爸爸了,開始給黎念之喂奶粉喝了,黎成華完全是把黎念之當成了親生的孩子來看待,他把自己的工資都拿出來給黎念之買了最好的奶粉和衣服,但是,一個大男人照顧一個半大的孩子,肯定還是非常辛苦的,經常是把黎成華搞得手忙腳亂,焦頭亂額的。

劉元香一開始是十分反對黎成華領養黎念之的,可是,當她看到丈夫這麼疼愛黎念之,同樣是女人的她,也母愛氾濫,逐漸的接受了這個長相醜陋的孩子,她在孩子斷奶之後,就來到了S市,和黎成華一起照顧黎念之,而黎成華的父母,也逐漸的慢慢習慣了這個孩子的加入,開始慢慢的接納了這個孩子,可以說,無論是黎成華本人,還是劉元香,或者黎成華的父母,還有那些給過黎念之奶-水的媽媽們,她們都是最善良最可愛,最可敬的一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