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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農夫與蛇

黎念之被帶回家之後,黎成華沒有像其他的父母,在得知孩子迷上上網之後,對著孩子就是一陣胖揍,黎成華的做法很簡單,也很有效,那就是,他對黎念之既不打,也不罵,而是把她關在柴房裡,讓她一個人反思,吃的喝的,黎成華都會按時給她送過去,什麼時候想明白了,什麼時候放她出來。

當時的黎念之還只是一個十四五歲的孩子而已,別說是她了,就是一般的成年人,被黎成華這種對待犯人的方式關禁閉,都會感到痛苦的。

黎成華在把黎念之關到柴房之後,效果是很明顯的,黎念之只在柴房裡面待了一個晚上,第二天一早,她就大喊著自己知道錯了,並且保證以後再也不去上網了,一定好好學習。

黎成華也不是那種鐵石心腸的人,為人父母的人,都是很善良的,黎成華見黎念之知道自己錯了,並且知道知錯就改了,所以,他就把黎念之放出來了。

黎成華把黎念之放出來之後,直接對黎念之說道:“如果你以後在犯類似的錯誤,我就把你關到柴房裡去。”

經歷過那種痛苦的關禁閉的生涯,年齡還小的黎念之再也不想嘗試那種滋味了,其實,不只是黎念之,就算是部隊的軍人或者監獄裡的罪犯,他們在被關了一次禁閉之後,都不想在被關第二次,畢竟,人都是群居動物,如果把一個人關在蕸小的房間裡,不但身體上受到了約束,最主要的還是精神上的折磨。

黎念之出來之後,暫時和那些地痞流氓劃清了界限,開始好好學習,把以前落下的功課都補了起來,所以,在中考的時候,黎念之還是以一個不錯的成績考上了一所重點高中。

上高中和上初中不一樣,黎念之讀小學和初中的時候,都是住在家裡的,而她讀高中的時候,雖然學校距離家不是很遠,但是,她還是選擇住校生活,而作為警察出身的黎成華,覺得黎念之住校也是好事,可以提前培養她的生活自理能力,就這樣,黎念之開始了住校生活。

當黎念之進入高中住校之後,沒有了黎成華那二十四小時的監視的視線,沒有了劉元香的嘮叨和叮囑,沒有人管著她的一舉一動了,黎念之就像是一匹脫韁的野馬,舊態復發,她又開始不好好學習了,這個時候,她沒有再分跟社會上的盲流混在一起,而是開始了一個女人由女孩子逐漸成為女人的轉變,那就是化妝打扮自己。

黎念之的家庭還算是可以的,黎成華是風雲監獄的獄警,一個月的工資雖然不多,但是也足夠一家人的開銷了,而劉元香在黎念之上了高中之後,就出去打工去了,黎成華是個非常節儉的人,他以前在緝毒大隊的時候,包括他剛調到監獄工作的時候,黎成華還是個老煙槍,不過,自從他領養了黎念之之後,就把抽菸的習慣給改掉了,選擇了戒菸,黎成華的工資,除了用在家庭的日常開銷上面,主要就是給了黎念之,尤其是在黎念之選擇住校以後,黎成華考慮到孩子住校,學校的飯菜可能不合孩子的口味,而孩子又在長身體,所以,他每週都會給黎念之一些零花錢。

按理說,一個高中生,父母在給孩子交了學費和伙食費之後,就不需要多少錢了,黎成華又每週給黎念之零花錢,黎念之應該不缺錢花才對,可是,在黎念之上高一的上半年的時候,一切還算正常,可是,到了下學期之後,黎念之每週回家要的錢就多了起來,黎成華一開始也覺得有些不對勁,可是,他一想到黎念之是住校,而且還是個女孩子,要的零花錢多點,也沒什麼不對的,所以,他也就沒有多想,黎念之每次要錢,他都會給,而且還會多給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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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黎成華不知道的是,黎念之在這個時候,就學會了和其它人攀比,看到別的同學的文具,書包是新的,她都要買一樣的,看到別的女同學穿的衣服好看,時尚潮流,她也要買一樣的,黎念之不想讓別人瞧不起,她這麼做,一來是為了和同齡的女孩子進行攀比,另外一方面就是為了吸引男孩子的注意。

黎念之雖然長相不是多麼的出眾,可是,在她用零花錢購買了化妝品以後,開始化妝打扮自己,確實吸引了很多男孩子的注意,而有的男孩子就開始和她表白,黎念之的目的達到了,自然很開心,她開始了談戀愛,一開始,她是和跟她同齡的孩子約會,到了後來,她覺得同齡的同學太幼稚了,於是,她就開始和比她大的學長約會,當然,一開始,他們只是一起吃吃飯,散散步而已,最多最多牽牽手罷了,到了後來,當黎念之把自己的初吻給了一個學長之後,黎念之就徹底的墮落了。

她在把自己的初吻給出去之後,沒多久,就和那個學長分手了,因為,她喜歡上了盛才

哲,而盛才哲也喜歡上了這個漂亮美麗的女孩子,兩個人開始了談戀愛,兩個人在談了一段時間戀愛之後,就出去開房,偷嘗了禁果,那一年,黎念之還不到十七歲。

因為黎念之在初中的時候有過前科,所以,當黎念之學習成績再次變得一塌糊塗的時候,黎成華很快就發現了問題,他還是用老辦法,把黎念之關到了柴房裡,黎念之做夢都不想回到柴房裡,一個人獨處,所以,她趁著晚上的時候,一個人把柴房的門給拆掉,偷偷地跑了出去。

黎成華第二天就發現了這個問題,黎念之畢竟還是太嫩了,才跑出去沒多久,就被黎成華找到了,再次被帶回家關在柴房裡,這一次,黎成華對柴房進行了改造,和監獄裡的牢房差不多,保證黎念之跑不出去了。

黎念之在柴房裡待了兩天兩夜之後,實在受不了,就低頭認錯了,而黎成華也相信了黎念之,就讓她回學校繼續上學去了。

可是,黎念之在回到學校之後,不但沒有改變,反而變本加厲起來,沒多久,她和盛才哲談戀愛並且出去開房的事情被老師知道了,老師知道了,自然黎成華也知道了,這一次,黎成華非常的生氣,把黎念之帶回家,再次關在那間改造過的柴房裡面,並且,黎成華還把監獄裡犯人必須遵守的監規,經過黎成華的一番修改之後,讓黎念之記下來。

監規是用來約束犯人的,而在監獄裡工作了十幾年的黎成華把監規拿來當做家規使用,在這一點上,黎成華的做法是欠妥的。

黎念之在面對條條框框,比她上學寫的作業還讓她頭疼,不過,為了早點出去,她還是都記了下來,這一次,她被關在了柴房裡足足一個星期,在這一個星期裡,黎念之的心理受到了很大的創傷,當她被黎成華放出來回到學校之後,黎念之雖然表面上改掉了那些惡習,實際上,她並沒有和盛才哲分手,只是由地上轉移到了地下而已,開始了地下約會。

不知道黎念之是真的不愛學習了,還是因為忙著談戀愛不想學習了,無論黎成華怎麼輔導,老師怎麼講解,黎念之的成績還是提升不上去,最後,在高考的時候,自然就沒有考上大學,而這個時候,黎成華也退休了,天天待在家裡。

黎念之沒考上大學,讓黎成華十分的失望,按照他的想法,黎念之還小,才十八歲而已,可以在復讀一年,來年在考一次大學,有了之前的底子和經驗,黎成華相信,以黎念之的聰明肯定可以考上的,哪怕考上的大學不是重點大學,但是 ,只要是個大學就可以了,最起碼,大學畢業以後,黎念之找工作也好找,可是,黎念之卻說什麼都不願意再復讀一年了,堅持要出去打工,黎成華因此和黎念之發生了幾次爭吵,最後,還是黎成華妥協了,他同意黎念之出去打工。

黎成華的本意是,先讓黎念之在暑假期間出去打打工,體驗一下社會工作的不容易,等到她嚐到苦頭的時候,就知道上學是多麼舒服的事情了。

黎念之在得到黎成華的同意之後,就去了外地的一家工廠打工,每天在流水線上,從事著簡單而又枯燥的流水線作業,這份工作不需要什麼技術,只要跟著流程走就可以了。

黎念之沒有考上大學,盛才哲也是如此,在黎念之來到外地打工的時候,盛才哲也跟著去了,兩個人在脫離了父母的掌控之後,開始了肆無忌憚的約會和談戀愛。

激情總是短暫的,當戀愛的新鮮感過去之後,兩個人的矛盾也逐漸的展現出來,黎念之從小就不缺錢花,她每個月拿到的工資都被她拿來買了化妝品和衣服,基本上是個月光族,而盛才哲畢竟是個男人,他要為以後考慮,所以,他第一個月拿到的薪水,沒有亂花,而是存了起來。

兩個人一開始只是在錢財方面發生衝突和摩擦,到了後面,兩個人經常因為一點小事,就發生爭吵,久而久之,當初的那點激情和感情,隨著爭吵次數的增多被消耗殆盡,最後,盛才哲向黎念之提出了分手,而恰好那個時候,盛才哲所在的生產線上的一個女孩子也喜歡盛才哲,兩個人朝夕相處,慢慢的就有了感情,在黎念之耍性子,鬧脾氣,和盛才哲吵架的時候,煩惱不已的盛才哲得到了這個女孩子的安慰,都說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兩相對比,盛才哲選擇了那個女孩,放棄了和黎念之在一起。

兩個人分手之後,一開始,誰都不理誰,盛才哲是得到了解脫,而黎念之則認為自己沒有做錯什麼,等著盛才哲來給自己道歉,可是,等了好長時間,都沒有得到盛才哲的道歉,這個時候,黎念之才知道,她和盛才哲之間已經徹底玩完了。

恰好這個時候,暑假已經結束

了,黎成華給黎念之打電話,讓她回家,而黎念之又剛好失戀,也想回家看看,於是,黎念之就回到了家裡。

黎念之回到家之後,得知黎成華已經幫她聯絡好一所新的學校,準備讓她繼續讀書的時候,她把失戀帶來的痛苦全部發洩了出來,她和黎成華第一次發生了激烈的爭吵,結果自然就是,黎念之再一次沒黎成華關了禁閉,這一次,黎成華讓黎念之把改過的監規一字不差的背誦出來,才可以出來吃飯。

幾十條的監規,別說是黎念之了,就是一個成年人,想要一字不差的背誦出來,都需要一定的時間,一開始,黎念之還不願意背誦,可是,在柴房裡待了三天三夜之後,黎念之還是懷念以前在工廠的時候,那種無憂無慮,自由自在的生活,於是,她就開始背誦那些監規。

黎念之只用了一個晚上的時間,就完全背誦下來了,她叫醒了還沒睡醒的黎成華,來到柴房,黎成華聽到黎念之居然真的一字不差的背誦下來之後,感到十分的驚訝,在驚訝之餘就是欣慰,於是,他再一次的提起了復讀的事情,黎念之不想上學,可是,她知道,如果自己不答應去上學,就會被繼續關禁閉,她不想失去自由,而且,也不想像個犯人一樣被關在家裡,當她看到柴房裡的那把柴刀的時候,邪念頓起,惡向膽邊生,她一邊敷衍這黎成華,說自己願意去上學,一邊走到柴刀旁邊,當黎成華聽到黎念之願意去上學之後,十分的高興,立即笑著要出去給她做好吃的,補補身子。

就在黎成華轉身準備離開柴房的時候,黎念之撿起那把柴刀,用刀背狠狠的砸在了黎成華的後腦上,而且是連續砸了很多下,直接把黎成華的頭蓋骨都給砸的凹陷了下去,一個曾經在緝毒大隊和毒販子拼命都沒死的警察,一個在監獄裡,每天和不同罪犯打交道的警察,他做夢都沒想到,自己居然會被自己一手養大的孩子,活活的殺死,黎成華至死都沒有發生一聲聲音,不知道他當時是不能發出聲音,還是不願意發出聲音,真相已經無從得知了。

當黎念之舉著還在滴血的柴刀,看到黎成華就那麼軟綿綿的躺在冰冷的地面上的時候,她愣了很久,等她回過神來之後,首先感到的不是害怕,而是一種解脫,一陣掙脫了束縛的解脫感,當這種解脫感慢慢淡去之後,她才感到害怕,接著,她想的就是怎麼處理黎成華的屍體不被人發現。

黎念之仔細的想了很久,因為養父是警察的緣故,黎念之從小耳讀目染之下,知道警方的辦案思路,只要黎成華的屍體不被人找到,就算有人感覺不對勁,沒有看到黎成華,在沒發現屍體之前,黎成華最多就只能算是失蹤,那麼藏匿屍體就是最關鍵的一步,可是,黎成華是個八十公斤的大男人,而黎念之自己則不到一百斤,她想拖動黎成華的屍體很困難,她需要有人幫忙,於是,她就想到了自己的初戀,盛才哲。

黎念之在兩個人分手之後,第一次主動給盛才哲打了電話,詢問盛才哲現在在哪,能不能來自己家裡一趟,剛好,在黎念之從工廠回來沒多久,盛才哲也因為家裡的一些事,也回到了S市,當他接到黎念之的電話之後,想到過去兩個人的一切美好回憶,他在猶豫了一番之後,就來到了黎念之的家裡。

可是,讓盛才哲萬萬沒想到的是,當盛才哲推開黎念之的家,來到柴房的時候,看到的居然是黎成華那早已經冰涼的屍體,這把盛才哲嚇了一大跳,當他再次回過神之後,看著哭的梨花帶雨,可憐兮兮的黎念之之後,他原本打算報警的心思也在這一瞬間沒有了。

接下來,他就和黎念之商量,怎麼處理黎成華的屍體,在沒有運輸工具的情況下,想要進行拋屍是很困難的,而黎念之也沒有一點頭緒,就在這時,黎念之家的豬叫了,黎念之頓時眼前一亮,決定把黎成華的屍體埋在豬糞裡,一來,養母劉元香現在在外地打工,黎成華又死了,沒有人會去翻動豬糞的,把黎成華的屍體埋在豬糞堆裡,不會被人發現,二來,豬糞本來就很臭,把屍體埋在下面,就算屍體腐爛付出一些氣味,人們也不會在意的,三來,則是黎念之內心深處那種報復心作祟,她很黎成華總是把自己關在柴房裡,現在黎成華死了,你生前不是緝毒英雄嘛,不是人民警察嘛,不是正義的使者嘛,那麼她要讓黎成華遺臭萬年。

就這樣,黎念之和盛才哲就把黎成華的屍體埋在了豬糞堆裡,然後,黎念之又拿抹布把柴刀上的指紋仔仔細細的擦拭乾淨之後,就丟在了柴房裡,然後,她從黎成華的錢包裡,把裡面的現金全部拿出來,之後,她和盛才哲就連夜回到了他們一起所在的工廠,繼續打工賺錢,一直到他們被警方找到帶回S市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