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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嫣鴦

白色的蹄子上沾滿了灰白色泥濘,除白色的四肢以外渾身嫩黃的皮毛如同初生的雛雞,雙目形若丹鳳,額前一點嫣紅。形體與山鹿極為相仿,但卻無尾,短耳粉嫩,雙目若鈴鐺,黑中泛白。身體散發著異香,像是淡淡的荷花香味,仔細聞聞又有點相仿與女子們常用的胭脂濃香。

徐七追蹤這只傢伙已經有十日功夫了,在深山中漫無目的,也只有這異香方便了徐七的追尋。

稀奇的事情自然是一路以來沒有遇上什麼虎豹,就是連野兔也少見,這只傢伙看上去那麼人畜無害,還是食草的,根本不可能是它把兇獸嚇走的,那唯一的可能是它是熟知山脈中的各處危險,能夠沿路避行開,也讓徐七能一路安全,只需要在乎山林間的泥濘難行。

本就方向感不好的他只能靠著太陽星星認路,可正巧這十幾日來又逢上陰雨,深山當中也沒有樵夫砍樹剩下的樹樁子用於檢視年輪辨識方向,就是連大半夜的也瞧不見幾顆星,徐七也本不是可以靜得下來的傢伙,偏就在這陰雨天,隨著自己的感覺朝那走就是哪了,起初走了兩日居然回到了出發點,後頭在密林中看見了這只傢伙,從未見過從未聽聞,觀望許久發現還是食草的小家夥,排除了危險的可能,生起了興致便是一路追尋而來,沿途十日來的景色都完全不同於以往,看上去並未再繞路,可鬼知道自己現如今是不是在更大的範圍原地打轉著,至少這頭傢伙是知道自己在跟蹤它的,徐七也從未掩飾過行蹤,只要不靠這太近這小家夥便已經習慣了自己存在了。

“這一身皮毛……嘖…要是丟到黑市上,不知道要賣多少錢了。聽說西域的大商最喜好珍奇異獸的皮毛,一匹一匹的幾百金砸下去,真他娘的豪氣。”徐七眼巴巴望著它,雖說口中如此說道,可實際上並未有如此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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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徐七是誰?白麵誒!堂堂白麵名揚天下,名震江湖,還需要在乎這些蠅頭小利?雖說也不是小利,隨隨便便都夠自己吃喝玩樂一輩子的銀兩,放在誰身上誰不動心?

可惜若是要從這些活物上掙錢,還是奪命的銀兩,徐七自認是消受不起的,自認是對這些東西厭惡至極的。不說眼前的這只傢伙是什麼珍奇異獸,之前自己的噬天貂就是傾國財力也無法買來的,它們兩隻小家夥都被徐七給放走了,想來如今在秦嶺,在那軟脾氣傢伙家中,該是過得很舒坦,至少比自己風塵僕僕孤身走天涯來的舒坦多了。

不止與兩隻小貂,自己這頭蠢驢,他始終對它不離不棄,雖然嫌棄蠢驢蠢,嫌棄蠢驢跑得慢,嫌棄蠢驢馱的東西少,嫌棄……可再怎麼嫌棄也是一路相伴,自打入江湖一無所知,至今日可以頂著一副白麵裝裝高手,也不過快兩年時景,時過境遷,人、物依舊。

“做人吶,還是要有原則的。”徐七自言自語,估計自己也不清楚自己在說些什麼罷了:“志向不在身外物,本心唯求自在行。”

徐七對自己目前的狀態很滿意,非常滿意,像是給自己灌下了迷魂湯,忘卻憂愁,頓時間熱血澎湃起來。

“誒喲頂我幹什麼,蠢驢!”徐七罵道。

在這山路追尋中,最讓人頭疼的就是這頭驢了,徐七不止一次升起把它丟了的想法,可若真這麼做,他是做不到的。當然,它給徐七帶來的頭疼,也不只是丁點。

一路追著的這頭傢伙可謂是翻山越嶺無所不在行,就是矮小的崖壁都能踩著極小的落腳點攀沿而上。

可徐七呢?他自己估摸著是可以追上去的,可是蠢驢就不一樣了,照著它的懶散樣,估計難走的陡坡都不願意爬,中間有許多次這小家夥想要甩開自己,徐七便是不得不讓蠢驢在原地呆著,自己輕身追上,追得小家夥沒了興致,再是立刻偷偷反身找路,將蠢驢再一路帶回。同一段路他可是得走個三遍,任誰都是要頭疼煩躁的。

“也虧得本大爺沒把你丟了,荒山野嶺的,可不叫你好受。”徐七在裸露的樹根脈上使勁蹭著鞋底的泥,身上也是髒兮兮不成樣了,臉色也帶著蒼白,連日的追尋下來,他的身子再怎麼說也有點吃不消了。

在包囊中翻了許久,只剩下一塊幹餅,水囊中新灌的山泉也只剩半袋。“再這麼下去,不累死也得餓死了。”

“是時候去捉些野兔之類的充飢了,蠢驢你可以吃著草看爺的窘迫模樣,本少要在不找些吃的還真給餓死在你前頭了。”

徐七嘆了口氣,晃了晃發昏的腦袋,幹餅咬下一口,在口中緩緩咀嚼,思量著偷偷摸摸走遠去哪尋一兩只野兔什麼的,可惜了附近沒有溪流,不然抓魚還是有點經驗的。

“要是小貂在就好了,不愁吃不愁喝,虎豹都避行,哎——”

“天大地大,哪來如此用途的貂?”

徐七耳旁突然傳出的陌生人聲,驚得他一蹦三尺高,摸著腰間掛著的柳葉刀,就差抽刀砍人了。

樹欲靜而風不止,這人的動作卻叫他想要立馬抽刀砍人了:

此人抓著徐七一驚丟出的幹餅,一口咬下,兩口三口便是出了個乾淨。

繼而從徐七手上接過水囊,仰頭灌下。

咕嘟咕嘟的吞嚥聲。

整片林子都靜下來了。

“你是誰?幹什麼來的?對本少有什麼企圖?”

“我?忘記了,名字太多記不住。”

“那我怎麼稱呼你。”

“不知道,反正我知道你是白麵就對了。”

徐七瞪大了眼,心像是跳到了嗓子眼,模樣像是被侵犯了領地的野狗。

“行了,我不是紫凌府的小丫頭,錦衣衛也和我沒關係,我就好像是雲遊散人,對你沒什麼興趣。”

“錦衣衛?”

“你不知道?”

“你要是在山裡迷路了快一個月了,你也會知道什麼叫做不知道。”

“我?我可不會,你小子可知道這山脈多大?也就四十幾座山頭,直走走最長的,也只需要三日功夫。”

徐七恨不得抽自己兩個耳刮子。

徐七直視著此人問道:“你也是想要抓這頭小家夥賣錢?”

“賣錢?不,我可不缺錢。”此人搖了搖頭,見徐七依舊是一副謹慎模樣,便是在懷中掏了掏,抓出一大把銀票,手上下抖落,說道:“一張五百兩,我隨身就帶了十來張,你說我是會缺錢?”

“不像是。”徐七瞧清楚其人身上的衣衫,皆是針線華美,就連腳上的佔了些許泥濘的烏黑碎金靴也被徐七認了出來。“晉商布樁的碎金靴。”

“嗯,晉商的東西總是實在,這靴子穿了半年了還一樣的漂亮……”

“停停停,我還在問你,來幹什麼的。”

“為了它啊。”這人指了指遠處的那只傢伙。

“你不是說不是為了它來的?”

“什麼時候說不是為了它?要不是它我能累的翻山越嶺找它麼,就是為了它而來,不過不是來要它命的。”

“那為了它做什麼?”

“你可知此物?”

“不清楚。”徐七回答的很直白。

“此獸名為嫣鴦,以母居多,壽歲五十載,一生只交配三次,產子絕不過二,本就是日漸稀少,隨著哪些富商開出的高昂價格導致獵人的尋捕,現早已經少之又少了。而它的皮毛可用來做香料,肚上蛻下的皮極軟彈,可做面具,所謂人皮面具不但儲存不易,製作更難,而此物正適合做面具,對於易容師來說,是絕佳的神物,是多少銀兩都難以買來的。”

“而我正是易容師,名號——‘千魅’。”

林間是一樣的寂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