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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人協會

【超人協會】

以前這個城市,每個夜裡都有叫人不安的影子在行動著,而每天清晨,都有莫名受害的人,登上了新聞首頁。可我們沒有辦法,我們積攢了多年積蓄買下的房子在這裡賣不掉,我們賴以生存的飯碗在這個城市換不了,我們只能繼續在這裡生存著,並期待著英雄的到來——我們活在桃城。

我一直是這麼想的,一直到假面騎士的出現。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人,甚至連他是否存在都無從知曉——或許他只是這個高犯罪率城市裡絕望的人創造出來的一個都市傳說罷了。但是至少在我看來,我是願意相信這個城市有一位戴著蝗蟲假面騎著機車打擊犯罪的義警的:在他的傳聞流行起來之後,這個城市時常有暈倒的罪犯被路人送到警察局,而不可能殺人事件也漸漸少有發生了。

可我們現在畢竟沒有英雄了。不知道什麼時候,假面騎士的故事很少再有新的出現在人們的視聽之中,而這個城市的犯罪率和不可能殺人事件,也在漸漸朝著過去的樣子回升。

……

“無論是火災還是水災,我們都在你的身邊!為你驅逐邪惡,維護正義!我們是超人協會……”

聽著電視裡像是蟑螂盒廣告一樣的臺詞,我實在是忍不住拿起遙控器換了臺。

“大家好。我是超人協會認證的甲等英雄,蝴蝶超人!你想和我一樣擁有這華麗的身姿嗎?你是否在看到惡行時卻苦於沒有力量去制止,只能忍氣吞聲嗎?快來購買腰帶,成為註冊英雄吧!聯系電話……”

簡直就像是電視購物,不,本來就是電視購物——販賣能讓稍微經過體能訓練的普通人就能使用的所謂“腰帶”,讓普通人也能變身成奇形怪狀甚至是自己設計定製的超人的樣子,並且擁有無視警用槍打擊、徒手拆汽車的能力——這是我在一次所謂“野生超人發狂”的新聞中瞭解到的。

我再度換了個臺,總算沒有放那些奇怪的廣告了。電視裡在放的是所謂的“年輕女子和不可思議的男子邂逅,並漸漸產生愛慕關係,糾葛多年卻發現是失蹤多年的哥哥”之類的套路化節目。奇怪的是,我竟一點也不覺得煩躁——要知道,我非常反感一天到晚把“愛”這個詞掛在嘴邊神神叨叨的人。

大概是比起透過手機、電視、報紙、雜誌甚至路邊傳單和貼在電線杆上的廣告等各種媒體入侵自己視聽的“超人協會”,言情劇反而不那麼讓我反感吧。

這時我的手機忽然響起了提示音,我看到是工作時用的通訊軟體上收到了新的訊息。當我開啟軟體的時候,載入時彈出的商業廣告著實讓我噁心了一番:

“簡約,風車腰帶。我不華麗,我只是想,成為第二個假面騎士。”

又是超人協會賣腰帶的廣告,這次似乎是模仿假面騎士的形象設計的定製款。

我不由得低聲罵了一句。

等到廣告過去,看起來是早已載入好的應用介面上,我看到了工作的報社給我的新資訊。

臨時開會通知。

我如釋重負地關掉了電視。

……

我出了門,本想等公交,等了半個小時公交卻還沒到——多虧我有提前四十分鍾出門的習慣,才不至於遲到。我叫了一輛計程車,報了地址。

“我看您在公交站臺下,是想等公交車吧?”司機自來熟地衝我搭訕道。

“啊,沒錯。不過不知道為什麼今天公交一直沒來。”我回答了他,同時想從他那裡聽到什麼有關的訊息——莫非是路線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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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來不了了,很長一段時間路經這個站的公交車,都會改換路線。”

“怎麼了?要修什麼嗎?”

我付了首款還沒半年,搬進自己家還沒兩個月。我選的交通方便的家難道就要變得交通不便了?

“不,是天上墜落了隕石。”

“隕石怎麼了?把路砸壞了?”

“不,很小的一顆隕石,預計會砸到這條路上。為了防備造成交通事故今天早上封閉了那周圍的線路,並疏散了居民。但是,看來一時半會解決不了了。”

“為什麼?”

“隕石裡面似乎有什麼外星怪獸之類的。一個叫什麼蜘蛛假面的……乙等英雄,過來了。”

“英雄和怪物在戰鬥?”

“不,那個什麼英雄似乎和一家飲料公司簽訂了形象代言協議,到了現場一直在喝著他代言的飲料,說觀察一下隕石中的怪物再出手。”

“然後?”

“然後?怪物越長越大,他打不過了。怪物造成了交通癱瘓,這時已經很多甲等英雄正在趕來了。”

這樣的人真的是英雄嗎?倒不如說和怪物一樣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不便,或許讓軍隊去驅逐那個怪物還好一點——都怪那些強調軍隊無用需要英雄驅逐怪獸的電影!

我深吸了兩口氣,忍住了罵人的衝動。

冷靜下來一想,倒不是說英雄不需要錢生活。但是,英雄和正義,也能商業化嗎?

自從超人協會這個組織出現在桃城之後,一切似乎都變味了。那是一個被政府所管理和支援的組織,主張“英雄合法化與英雄福利制度完善”和“英雄考核和註冊在案”。在超人協會註冊的“英雄”個人,事實上是擁有穿上超人裝就可以無視當今法律的權利的——“戰鬥中”誤傷不會被處理,戰鬥中因為像今天的蜘蛛假面一樣的疏忽造成破壞也不會被追責……另外,協會將英雄分成甲乙丙丁四個等級,根據其民眾認可度和實際作戰能力來認證——換而言之,是否真正地打擊犯罪,是不記入其中的。

這個城市曾經有許多被認為是超級英雄的傢伙,假面騎士、繃帶人、鬼警、扳機手……似乎是受了他們的影響,這個城市憧憬著成為英雄喊著中二臺詞和怪物戰鬥的人也不少。所以,當協會成立過後,陸陸續續有許多擁有超人能力的傢伙,加入了協會,成為了“註冊英雄”——甚至還有普通人加入的,自從協會開始販賣腰帶以後。

但是說真的,這個城市的英雄多了起來,對我們市民而言,沒有多大好處。今天發生的事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甚至“我是超能假面,你想和我一樣成為英雄嗎?那就喝XX飲料”成了一個遠近聞名的網路流行語。

怪讓人覺得諷刺的。

看到桃城有這麼多註冊在案的所謂英雄,我卻一點也不覺得安全。他們在街上戰鬥時很明顯有時為了展現力量而故意造成破壞,為了達到戲劇性目的,有時候會故意讓被害人陷入險境再出手……另外,在協會出現之前,這個城市雖然也常有不可能殺人事件,但是所謂出現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怪物,是少有見到的。為什麼現在英雄越來越多,怪物卻也對應一般的越來越多呢?

細思極恐。其中不知道涉及了怎樣的利益。

“說起來,最近‘野生超人’越來越少了呢。”司機見我久久不發話,自顧自地說道:“不過也是……又沒利益,一個不小心造成一點破壞就會被通緝,救個人事後人家還要問你英雄編號多少,要是沒有就把你當不懷好意的怪物看……誰願意啊?不過說真的,這個協會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野生超人,是協會對未注冊的英雄的稱呼。野生超人不具有註冊英雄那樣的無視法律的權利,同時常常被媒體用來和怪物作比較,甚至有民間人士戲稱他們為“違法超人”。

到底是誰違法呢?我有些悲哀地想到。

曾經我被一個像蜥蜴一樣的野生超人救過,從“蟹人”的手裡。

他似乎就是現在因為戰鬥中讓怪物出血,被認為是公開散佈血腥暴力而被通緝的野生超人“Lizard”。在我的印象裡,那是一個如假面騎士一般騎著機車,又像是蝗蟲又像是蜥蜴的藍色傢伙。他當時一言不發,騎著機車趕來,撲到怪物身上便開始廝打,雖然有些叫我害怕,但我還是知道他是要救我的——另外,他也沒有為了宣傳什麼代言產品而讓我陷入危險之中。

在我看來,所謂的野生超人更好吧。就算是被協會認證為甲等英雄的假面騎士,其實不也是野生超人麼——在他消失過後,協會強行將其註冊在案。

連正義都可以商業化販賣了,下一個是道德,還是別的什麼呢……?這麼想著,車到了報社樓下。我付過了錢,平靜了思緒,走入了報社——我曾想做那樣聲張正義、引人深思的報導,在經歷幾次生命危險之後,放棄了。

像我沒有力量去為弱勢群體聲張正義,卻好幾次差點被黑幫追殺;像Lizard有力量去與惡相鬥,拯救弱者,卻因為什麼“散佈血腥暴力”被通緝。不管你有沒有力量,在這個世界,聲張正義都是好人沒好報的。

怎樣都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