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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第4章 我是花痴

記憶就像流水一樣,隨著風而逝,人生就像這扭轉不回的集市一樣,隨風而動,我們的人生,何時有的交集?何時有了情,連我自己都不知道。

按照時光的緊湊,我們的座位換了最終的調整,最終我們的前桌也變成了兩王慧和曾小花,後桌的話也變成了我的家門田宇和方倫。

第1個學期的前幾個月就是這樣在喧鬧中就彼此認識中過去了,時間快速的來到了10月份,1~10月份的或者11月的時候,學校就會開始舉辦運動會,那麼這次運動會也算是瘋狂的。

本來我報的應該是兩個專案,結果只有那一個專案,不過除了這個專案之外,接力賽也有我的名字。只不過,我們班的同學體質不怎麼好,所以即便是我能拉一大截,他們也是跟不上其他的同學。

那麼運動會的時候,我還跟幾個人形成了死黨關係,那就是楊斌,這一個小夥子或許是,屬於那一種生活習慣不好,經常對著電腦,而且想事情比較多,所以青春期有點叛逆,臉上全部都是痘痘的,而且可能是睡得不好,其實如果他臉上的痘痘全部都能去掉的話,比明星都還帥,就他那個輪廓和身高比起來,真的是非常有魅力一個人,但是一個人再帥的臉,再俊的人,臉上都是痘痘的話,也沒有多好看。

但是楊斌他這個人特別的欠扁,因為他給我起了外號。不僅是起了外號,他還專門就只喊外號,連名字都不帶喊的。也是在頻頻換座位當中的時候,他坐在我的前面有一次,後面因為他非要坐距離非常大和第1桌,因此我們就換到了後面,就是跟小花和王慧的,後面就沒有跟他們坐在一起,雖然他這個人也挺好玩的,慢慢相處下來發現他的英語和化學特別好。

不過我們也不會因為這樣的差距,就會說失去了聯絡,我們依舊是好死黨,他依舊會是經常想著跟我開玩笑,他跟他的同桌,關係也是賊好,他同桌可是一個女同學,長得非常溫柔嫻雅,一個很好看很漂亮的姑娘,喜歡開啟心消消樂。

同時他還是一個喜歡買彩票的人,每個月都要花一個四五百去買彩票,總覺得自己能中大獎。連班上的幾個男生都被她帶著帶著去買彩票,買來的時候他們就會拿著那個彩票的數字在週末的時候自己拿來計算,看哪一個中獎率最高,哪一個最有可能。

運動會都是高昂的時刻,其實我們班是復讀班,所以很多的時候,沒有那麼嚴格的。手機也是,到處都有的,不過平時週一到週六晚上之前我是不會將我自己的手機拿出來的,因為手機可是一個害人不淺的東西,看上了之後就會很著迷了,所以一般不會把手機拿出來,但是一般我不拿出來,我的同學會拿出來。

還記得那年有一個最火的電視劇”太子妃升職記”,“頑皮王妃”。那時候我前後桌的這前後左右的同學他們都在追這部劇,我當時也是純屬好奇的,就去看了一眼,覺得這個劇還是蠻不錯的,所以就去一直跟著追。

晚自習我們班總是走的比較晚的,要知道我們班就屬於那種,大家都在學習,一定要學到十點四五十關燈的時候,畢竟是晚上10:30下課,總要多個幾十分鍾。然後大晚上的時候,不會說是要提前走啊,往後走的人也會很多,大晚上的又是在很冷的天氣,那時候我記得,鄭愷和劉詩詩演的一部劇,他們也在追,大晚上的追劇。

這時候搞笑的時間就到了,本來只是兩個人在看,後面就變成了5個人在看,我這人看著看著就變成了十幾個人,所以那時候,七8個人看一部手機,那是很平常的事情。

最開心的時光,當然是在後面,或者是課間的時候看手機,他們有些人喜歡打遊戲就會經常帶著手機,我記得有一個成績比較好的男孩子,他就特別喜歡打遊戲。以前我就特別喜歡說說笑話,撒撒嬌之類的。

不知道的人以為我遊戲打得很好,所以他們總是拿手機給我打遊戲,只不過還沒有30秒我就掛了。時間一長他們就不給我打遊戲了,不過我們關係還是很好的,那時候我覺得,無聊也會將我自己帶的一種,本人的遊戲,珠珠棋五子棋之類的帶到教室裡面去玩,甚至於覺得,超市裡面有一種小鬧鐘特別好看,我也給他買到了教室,我覺得那樣是可以看時間的,雖然很可愛呀!但是沒多久也壞了。

所以一開始的時候,其實如果認識李雲溪的話,要從我們的物理老師說起,為什麼這麼說呢?

主要是我們班有人說他是物理老師家的侄子,想著物理老師家的侄子,那不就是非常有潛力的人嗎?後面才發現,一點用都沒有,此人太高冷了,不撩不撩,確實物理老師他是他小舅舅,他好像跟我沒有任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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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最想提高的分數的,就是數學和物理了,所以聽說他是物理老師家的侄子就想著,可能有隔代基因遺傳也說不一定,要知道我生物很好啊!一定要好好的去問一下他的習題,還有物理作業,我從來沒有問過他數學怎麼做,我一般問的都是物理怎麼做?然後他又甩了冷臉,說不會。

其實一開始來說我是不認識他的,即便是運動會前後左右我都不認識他,甚至不知道他叫什麼名字,他是哪一個人,我都是對不上號的,因為班裡面人優秀的太多了,所以我並不認識他,為什麼會認識他都是因為,我以為他桌子上的那一個摺疊的紙花,真的長得非常漂亮的幾束花放在他的桌子上,我以為是鄧逸的,所以,我就直接把他拿去拿過去玩了。

就這樣好像就是莫名其妙的就認識了,後面他也會去拿我的鬧鐘玩,好像就是因為,我這個人有點頑皮,所以就跟他認識了,當時還覺得挺莫名其妙的,因為有些人一直都覺得沒有什麼交集,怎麼就走到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