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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結局

雲蕾的日誌:

別看我是一個大大咧咧的女子,大起膽來無法無天,比最大膽的男生還要更加百倍的大膽妄為,但有誰知道,其實我內心有多麼膽怯!暗戀一個人十多年,卻從來也沒有敢表白,就讓機會一次一次的在身旁溜走,當我終於鼓起勇氣的時候,卻發現,是不是已經有些遲了呢?為什麼我每次要表白的時候,他的身邊就有別的女人?為什麼他從來沒有想到過,我也愛他?也許在他心目中,從來沒想到過,我也是一個女人嗎?也許他從來也沒有想到過,我也會愛上他吧?

他會愛我嗎?也許他從來也沒有想過,我也是可以用來愛的吧?

難道我就這樣永失我愛了嗎?不,也許正因為我從來沒有表白,所以我也就從來不會失去他,他永遠在我心中,我們的愛情永遠也不會褪色。

如果表白,愛情只有兩種結果,要麼結婚,要麼分手,而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分手更近於反目,謝謝老天,我的愛情永遠不死,沒有反目,沒有墳墓。但是,為什麼心會那樣的痛呢?

花開才有花謝,沒有表白的愛情,就像沒有點燃的煙花,當然永遠不會消失,可也畢竟沒有絢爛的綻放啊。

一年之後,我完成了我的第一本長篇小說《尋夢》。寫這本書的契機,是因為父親那篇《夢想》裡的那句話觸動了我:

“我一直在尋找一個夢想的世界,這個世界最大的特點是詩意,大家都愛詩,有詩人的純真,有詩歌的美麗,憂傷也是詩一樣的憂傷,沒有黑暗,沒有壓迫,沒有蠅營狗苟,沒有為了生活累死累活的奔波,可這當然只能是夢想,永遠也達不到的。”

父親說得對,這種理想化的生活,只能是一個美好的夢想,可是人生如此艱難,我們之所以還會熱愛生活的最大原因就在於:我們還有夢想!我們還有愛!

有愛的世界,應該是這個宇宙上,最理想的世界,有愛,也應該是每個人最大的夢想。只要我們還活著,就不能放棄這個夢想,無論我們現在是否擁有愛,我們都要去尋找,持之以恆,不屈不撓。

所以我把它叫做《尋夢》。

這本書雖然只是一本虛構的小說,但不得不說,它的每一個章節,每一個段落,甚至每一個字詞,每一個標點符號,都無不與我息息相關。我當然是根據生活中的許許多多感動,許許多多的思考,還有生活中的每一個記憶深刻的場景,每一個熟悉的或愛或恨的人物,而編造了小說中的世界,小說中的人物也好,事件也罷,甚至一花一草一石一木都無不沾染著我靈魂的氣息。

如果你認識我,你會發現,小說中的世界,每一個人物都那麼熟悉,每一個人物又都那麼陌生。

他們當然都不是現實中真實的存在,可他們卻又彷彿就在眼前。

這當然並不是一本自傳,可每個人都可以把它當作自傳來讀,因為我們共同生存在這個世界上,看著同一片被霧霾汙染了的天空,住在同一片被鋼筋水泥建築佔據的土地,喝著同樣被化工垃圾汙染了的河水,感受著一樣的強權享受著一樣的自由,我們都有一樣的愛,也有著差不了多少的恨。

我覺得其實每個人的故事,都像一本現代派的小說,有些荒涎,有些悲傷,有些迷茫,而現代人的生活裡,更多的,則是孤獨,這種孤獨感,簡直是無法驅除的幽靈,就像膽小的女子,一個人呆在漆黑空曠的森林裡的夜晚,總感覺有鬼影瞳瞳,風吹葉響,草木皆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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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夢想能夠驅除孤獨,而愛,能夠讓我們得到夢想。

每個故事都有一個結局,《尋夢》已經有了一個結尾,我的故事,當然,卻還在繼續,但有些事情,我在此需要交待一下。

現在便說說我和雲蕾以及方香的愛情故事。

從整個人生長河來說,有太多的事情比愛情重要,但在我們人生的某一個時刻,愛情卻勝過一切。所以,有時候愛情,幾乎可以等同於人生。不要覺得這個題目小,也不要覺得它俗氣,美好的愛情,有時候是人生因此可愛的最大元素。

而我的抉擇,就發生在我讀到雲蕾那篇日誌之後。

毫不誇張的說,我當時幾乎石化了。

如果我還不明白,那麼我不但愚蠢,而且該死了。

在記憶中,這還是雲蕾第一次寫文章說自己的愛情。其時正當深夜,是雲蕾來深圳後的第三天,窗外明月當空,繁星滿天,這是一個春風沉醉的晚上。我幾乎下意識的掏出煙盒,輕輕從裡面抽出了一根香菸,習慣性的在黃色過濾嘴上捏了捏,然後叼在嘴中。我拿出打火機,啪的一聲,火苗在眼前跳躍,當我正要把火苗對著煙吸燃的時候,我忽然想起睡在床上,已經沉入夢鄉的方香。

於是我把打火機熄滅了,卻任由香菸在嘴中溼潤。

不知為什麼,這時候我竟忽然記起還在學校的時候,我跟雲蕾曾經為一句諺語展開的一場爭論。那句諺語是“俏眉眼拋給瞎子看”。記不得我當時是在用這句話諷刺誰了,她卻反駁我說,俏眉眼拋給瞎子看也未必就不行,當時她說,俏眉眼拋給瞎子看,但如果瞎子在乎你,他便也能感覺得到,俏眉眼拋給不喜歡你的人看,才是最無用的事情,因為他縱然看見了也等於沒看見,也許,他還會嘲笑你。所以關鍵不在瞎與不瞎,而在於,他的心中是否有你!

現在想來,這話是多麼有道理。

我是瞎子嗎?如果你曾經把媚眼拋給我,我會感覺得到嗎?

但關鍵是,你有拋嗎?

也許你覺得我就是一個瞎子,所以從沒有看到過你的媚眼,也許你覺得我連瞎子都不如,因為我的心中沒有你,所以縱然你拋了也白拋。

但關鍵是,你有拋嗎?

雲蕾說她曾經愛一個人很多年,卻沒有勇氣表白,她這個愛戀的物件就是我嗎?她說她終於鼓起勇氣要表白了,卻發現已經遲了,真的太遲了嗎?

她說,他也許從來沒有想過,她也是可以用來愛的。我忽然發現自己真的很傻,我跟她的友誼這麼多年,我一直把她當成最親密的朋友,最好的姐姐,跟她在一起,我最為自在快樂,無拘無束,但我真的沒有想過,可以去愛她,可以去娶她,可以把親密的關係更近一層。

我是沒有想過,還是不敢想?

當愛情悄悄在心頭滋長,並漸漸從一棵小草長成參天大樹了,我卻仍然沒有明白嗎?

回想起這麼多年,兩人的交往,她的一顰一笑,她的一言一行,尤其是上次林州之行,還有前天她來找我的情景。

她那天打扮得多美,她打電話來說,她終於做出了一個決定,就是她日誌裡說的,要鼓起勇氣表白嗎?可她到來之後,卻發現方香穿著我的睡衣在我的屋中,她那時將是多麼的失望?但她硬沒有表現出來,還有說有笑,彷彿毫不介意。

難怪在送她去賓館的車上,她會如此沉默,難怪她會在第二天就悄然離開。

而我,竟還沒有發覺,我怎麼會這麼笨?

她竟然是愛我的!

無論關係多好,無論在一起多麼快樂,我似乎想著的,她總是姐姐,是哥們,是朋友,卻從沒有往愛情方面想。是因為她比我大?是因為她比我高?還是因為,她那豪爽,大大咧咧,比男人更男子氣的性格?

也許都是,也許都不是。

那麼,我到底愛她嗎?

如果可以,跟她一起生活,也許真的將是最幸福的事情吧,因為每次跟她在一起,都是那麼的快樂,心情都能最大限度的放開,那麼舒暢!

這難道只是友誼,而不是愛情嗎?

不,其實我也愛她!

為什麼很多事情,當事人,卻往往懵然不知?

我真的是一個瞎子,她的媚眼白拋了。

但關鍵是,她拋了嗎?

她說她不夠勇敢,也許真正怯懦的人應該是我。因為怯懦,我竟用一層薄薄的紙糊住了自己的心,從來也不敢去捅破!

現在,我明白了她的心思,也明白了自己的心思,但已經遲了嗎?也許,並不遲吧。

看著方香那熟睡的美麗臉龐,我忽然不知道,我到底愛誰更深一點。但不管怎麼樣,我只有一個選擇。

這是多麼艱難。

艱難嗎?

也許並不,因為真正最艱難的選擇,其實是沒有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