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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涼了一個

這就是種馬校花流的弱點了,他走的是純情路線,必須讓校花先喜歡上自己,然後才能將自己與多個女人有曖昧關系的事情抖出來。

先造成喜歡的既定事實,然後再陷入感情糾紛,最後再解決。這才是走感情路線的種馬的正確打開方式。

但現在情況不一樣了。

因為蘇陽的出現,揭露他腳踏多條船的真面目。他那一套就行不通了。

像林柔這種女孩,根本不允許自己對一個有女朋友的人產生感情。

她接受不了。

即便現在她對林宇還殘留些許好感,但她絕對不會在主動靠近對方。

如果林宇還想要追求這位平民校花的話,難度會比以前高上十倍不止。

他跟林柔之間已經基本上算是涼了。

距離徹底涼涼,也就差一個男人過來佔據男朋友的位置了。

一縷天道氣運緩緩從他身上飄出,朝著蘇陽所在的方向飛去。

與之同時。

林家的早點攤子。

一群圍觀者見事主走了也逐漸散了。

出了這麼一茬子事,林家鋪子今天的早點也賣不成了,早早收了攤子,準備商議賠償的事。

林宇拍拍屁股走人了,但事情可沒結束。

林父主動提出代替林宇賠償,對方是他家僱傭的,出了事他要擔大部分責任。

“擔什麼責任,那是林宇那小子打的人,得讓他賠錢,咱家不能賠。”老闆娘一聽賠錢就激動了,嗜錢如命的性子發作,跟丈夫吵了起來。

“這是咱家的攤子,出了事哪能推卸責任。”林父說道。

“要賠你賠,我們家沒錢,我們家的錢都給那個沒良心的看病去了,剩下的連女兒的學費都湊不齊。我怎麼就這麼倒黴啊,嫁了這麼個沒用的男人……”老闆娘有點撒潑的趨勢。

林父有些手足無措。

他說賠償的時候其實也底氣不足,畢竟自己是個廢人,重病在身,平時都得靠家裡養著,而且家裡也確實沒什麼餘錢……

一側,蘇陽給羅世明打了個眼色,林宇已經被逼走了,該收手了。

羅世明頓時會意。

然後,他開口了,臉上堆笑,道:“賠什麼錢啊,我們又不是不明事理的人,打人的是林宇,跟阿姨你們有什麼關係,把那林宇辭了就行了,我們也算出了口惡氣。”

“你們不要賠償?!”林父有些驚訝。

“賠什麼賠,本來就跟我們沒關係。”林母叫叫嚷嚷,對丈夫的語氣很不滿。

不過,對上羅世明的時候,她就換上另一種態度了,滿臉和善討好的笑容:“還是小柔的這幾位同學明事理,心地也好,要我說,個個都比那個什麼林宇強多了,別看他是武者,以後這幾個同學肯定個個都比他有出息。”

“媽。”林柔叫了一聲,臉有點紅,覺得母親的這副嘴臉實在是太市儈了。

“媽什麼媽,還不趕緊給幾位同學說謝謝,之前你還對人家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態度惡劣,你再看看人家,不僅不計較,還反過來幫咱家說話。我都替你覺得臉紅。”

林母說話愈發尖銳了,充分展現了什麼叫做一切向錢看齊。

只要不讓她賠錢,什麼都好說。

林柔悶聲不再說話。

出了這件事,她對林宇的印象變差了是沒錯,但對羅世明的印象可沒改觀。

在她心中,對方依舊是那個臭名昭著的惡少,上課不學習,頂撞老師,還玩弄女生,簡直就是人渣。

對方肯定不安好心,在她父母面前表現的很好,就是想讓她的父母放鬆警惕,然後順勢追求她。

“其實,我今天來不光是想吃這裡的早點,還打算跟你們商議一樁生意。”在蘇陽的提點下,羅世明又丟擲了一個訊息。

“生意,什麼生意?”林父林母都有些疑惑。

“我打算跟阿姨合作,開一家小飯店,我出資,你們出人。”

“阿姨的手藝很好,光賣早點太浪費了,而且賺的也少,不如開一家飯店,僱上幾個人,擴大規模,這樣賺得也多。”羅世明道。

林父林母聽了這番話都愣了。

他們不太相信羅世明真能投資。

畢竟,對方就是一個高中生,雖然穿著不錯,家庭條件似乎很優越,但要說跟社會上的人合夥做生意,還是讓人感覺很怪異。

“你真的要投資?”林父道。

“你能投多少錢?”林母問的更直接。

“十萬吧,這是流動資金,店鋪選址招人花的錢不算在內,雖然少了點,不過我覺得還是一步一步來比較好,我也沒什麼跟人合夥的經驗……”

“十萬!”林母臉都有點變形了。

“你不是學生嗎,能拿出那麼多錢嗎?”林母十分激動,迫不及待的追問。

“錢的事阿姨不用擔心,十萬塊對我來說不多,我家是做生意的,規模還可以,我爸也鼓勵我創業。”

“其實,要不是第一回做生意,我肯定不會只投資這些錢……”

“咳咳”一聲輕咳,打斷了他的話。

蘇陽接上了話茬,道:“羅少的意思是和他合作開飯店還有其它方面的好處,他在生鮮市場還有果蔬市場都有人脈,你們採購的時候他能壓價,比同行拿到手的食材便宜不少,只要好好幹,賺錢是肯定的,就是賺多賺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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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好,我答應了,我和羅同學,哦不,我和羅少合作。”林母急忙表明立場,生怕羅世明反悔。

在她看來,這可是一棵搖錢樹,一定得抱緊了,萬萬不能撒手。

“阿姨,您可千萬別叫我羅少,咱們這麼熟,你叫了我覺得難受呢,以後叫我世明吧,聽著也親切。”

……

合作的事十分輕鬆就定了下來。

雖然期間林父提了幾個問題,懷疑羅世明一個高中生是不是真有那種財力。但對方也不廢話,手機一劃,直接轉了十萬塊就證明了自己不是開玩笑。

唯一反對的恐怕就只有林柔了。

可惜,沒用。

林母早就掉進錢眼裡了,拔都拔不出來。

林父也覺得能賺錢是件好事,而且跟有錢人的公子合夥開飯店總比個人出攤賣早點輕鬆多了。他也想讓妻子過的輕鬆一點,別整天那麼勞累。

許久,談完了合作的事情,雙方才滿意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