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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紅雲

瘋馬部落的人一見到希利斯,就哈哈地笑起來。

希利斯並沒有做什麼太滑稽的事情,只是他成為瘋馬部落的巨狼之後,瘋馬就對他說,他應該為自己的坐騎起個名字了,它會是他最親密的戰友,他應該像是對待一個朋友那樣地對待它,所以希利斯就叫它……“黑馬”——這讓不擅長取名的瘋馬都忍不住按住了額頭,雖然印第安人習慣了用常見的東西給孩子或是馬匹起名字,但黑馬……完全契合實際呢……

希利斯可不覺得這個名字有什麼不妥,他牽著黑馬,慢慢地走向帳篷,如今他看起來完全就是一個印第安的年輕展示,穿著野牛皮的衣服——長腿套,圍裙和斗篷,他將頭髮披散著,用髮帶固定住它們,然後在牛皮發帶上插上一根鷹的羽毛——唯一不對的地方就是他的膚色,他還是那樣蒼白,就像是早晨的霧氣,一些波尼人,也就是瘋馬他們的敵人,也稱他為白鬼。

花鳥正在他們的帳篷外面仔細地描上希利斯的圖騰,也就是一頭灰黑色的大狼,對於印第安人來說,圖騰是一種非常重要的東西,因為在傳說中,他們的祖先就是在森林中遇到了某種動物——鷹、狼或是野牛,他們一起狩獵或是在荒野中行走,而後才能獲得它們賜予的權力——在它們的領地上狩獵、種植和居住,對,對於印第安人來說,這片廣袤的大地甚至也不屬於他們,只屬於大靈與她的孩子們。

獲得動物們的許可後,他們就會回到部落,然後在木頭上雕刻出動物的形狀,或是在牛皮帳篷上描繪出它們,這就是他們的圖騰——希利斯選擇的圖騰當然不會是除了巨狼之外的事物——花鳥按照希利斯所“看”到的景象去努力描畫芬里爾的形象,但她無法看見芬里爾,根本無從掌握得住芬里爾的真實形態與赫赫威勢,希利斯將黑馬拴在木樁上,然後拿過花鳥手裡的炭筆,他在上方畫了一條線代表天空,在下面畫了一條線代表大地,然後畫了一排鋸齒,花鳥看了好一會,還是無法辨認出這是什麼。

“一隻張開口就能頂住天空與大地的巨狼。”希利斯說,他也覺得有點不太……像,於是他在那排鋸齒後面加了兩個小圓圈代表眼睛,在鋸齒下方加了一個圓弧代表巨狼伸出來的舌頭。

芬里爾默默地看著……

“我覺得這件事情還是交給野牛尾吧。”花鳥說。

“我覺得我可以。”希利斯說、

——交給野牛尾,芬里爾說。

這件事情很快就被花鳥與希利斯丟在了腦後,野牛尾正在外面,他們的帳篷在這幾天裡只能暫時頂著希利斯的靈魂畫作,部落裡的每個人都來看了,而後他們大笑不已,笑聲穿透了牛皮,不過希利斯和花鳥根本不在乎,他們正沉浸在每對年輕男女都難以捨棄的快樂之中,炙熱的汗水浸透了他們身下的草蓆,“天氣開始熱了。”花鳥呢喃道:“我們應該將帳篷卷起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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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我帶你到大河那裡去。”希利斯輕聲說,“河水會輕緩地流過我們的身體。”別人或許不行,因為流速緩慢的河灘也意味著會有許多猛獸來飲水,但它們對希利斯要麼避而遠之,要麼親暱有加,他是說,狼群。

但等到黃昏來臨的時候,他們還是從床榻上起身,穿戴整齊,開始將帳篷卷起來一部分——印第安人的牛皮帳篷原本只能搭建到十二英尺高,但自從有了馬和狗幫他們馱著或是拖拽著帳篷,帳篷的高度就變成了二十四英尺,這讓帳篷裡的空間變得更加寬敞高大——將整張巨大的牛皮卷起來可不太容易,就算是希利斯也忙碌了好一會兒,在他正在掀起最後一塊牛皮的時候,野牛尾來了,希利斯還以為他是來幫助他重新畫圖騰的,就解開繩索,打算把牛皮放下來,但野牛尾做了一個手勢,“瘋馬要見你。”

瘋馬繼承了祭司的帳篷,當他坐在帳篷裡,舉著菸斗的時候,希利斯還以為祭司還活著,但他隨即就認出了瘋馬,瘋馬的額頭與唇角增添了許多深刻的皺紋——這三年裡他沒有放棄過原先的打算,只是過程的艱難與希望的渺茫實在是令他心力憔悴,他和希利斯一樣只帶著牛皮發帶,但將發灰的黑髮編成了辮子,盤繞在頭頂固定住。

仲夏將至,所以瘋馬沒有點燃篝火,只是慢慢地吸著自己的菸斗,那是一隻陶製的菸斗,上面描繪著彩色的鷹——也就是瘋馬的圖騰,在印第安人的語言中,鷹也被稱作雷鳥,他們堅信鷹會帶來雷電,這也是瘋馬在受到大靈的啟迪後在面頰上留下雷電彩繪的原因——現在這道雷電已經褪色,變得更加曲折,從凸起的顴骨,到凹陷的面頰,指向那雙嚴厲的眼睛。

“巨狼,”他說:“你應該去朝拜聖山了。”

————

布拉克山,白人稱之為黑山的山峰,因為有著深邃的山谷與茂密的植被,看上去顏色黝黑而得名,它在印第安人的傳說中,是大靈誕生的地方,也是大靈的化身,印第安人來到這裡,就像是回到了母親的懷抱,每個印第安戰士都要在這裡度過一段孤獨而又平靜的日子,來傾聽大靈的聲音,當然,當他感到迷惑與悲傷的時候,也可以來到這裡尋求撫慰。

瘋馬就曾經在這裡得到了大靈的回應。

所以一旦白人希利斯成了印第安人巨狼,他就要去朝拜聖山,孤身一人,騎著馬,帶著弓箭,就像是任何一個年輕的印第安人那樣,沒有別人能夠跟隨或是給予幫助。

這對希利斯來說並不是一個難題,問題是花鳥知道後在那一刻到來之前幾乎不願意離開他,他只能將花鳥帶回阿特爾莊園,因為索克為他準備的“貨物”已經到了,花鳥和他共騎,他身邊還有不下二十個印第安戰士,這讓莊園裡的人們陷入了一陣小小的慌亂之中,幸好希利斯的白皮膚十分顯眼,就算是這樣,他們注視著這些印第安人的眼神還是讓花鳥不安,讓野牛尾生氣。

索克趕走了他們,他讓希利斯帶著這些戰士到地下室去取貨,他帶著花鳥去廚房,在那裡有美味的食物和飲料,但讓花鳥著迷的是那些閃亮的金屬廚具,她愛不釋手地摸著一個湯鍋,又徘徊在幾個從小到大套疊在一起的平底煎鍋面前,還有勺子,刀叉和一些她不認得的東西,索克在一邊端著咖啡,用意味不明的眼神打量著她,當花鳥正在聚精會神地研究一個蛋託的時候,他突然伸出手,摸了摸她的肚子。

銀質的蛋託立刻哐當掉在了地上。

對著露出了兇狠姿態的花鳥,索克舉起手,做出一個投降的姿勢:“別害怕,”他聲音輕柔地說:“我只是要看看你們是不是有了孩子。”

花鳥,索克是說,若是這個印第安女人有皮毛的話,那麼他一定能夠看到它們突然炸開,又迅速地順服下來……花鳥是個單純的孩子,她也不知道自己正面對著什麼樣的存在,事實上連希利斯也不知道,但這個白人是希利斯的朋友,也給予了他們很多幫助,所以花鳥只是在剛一開始的時候嚇了一跳,等索克撿起蛋託的時候,她就已經平靜下來了。

“你是個祭司?”花鳥問。在部落裡只有祭司和年長生育過的女性能夠看得出一個女人是不是有了孩子,索克不是女人,那麼她只能猜他是個祭司。

“曾經是。”索克說。

“那麼……有嗎?”花鳥充滿了希望地問道。

“很可惜。”索克說:“沒有。”

——————

“你竟然不擔心嗎?”在希利斯再度離開後,索克肩膀上的藍松鴉突然開口說了話。

“什麼?”

“你的兒子就要變成一個印第安人了。”

“哎呀,”索克說:“這正是我期望的呢,霧尼。”

棲落在索克肩頭的藍松鴉動了一下身體,它是“記憶”,而不是“思想”,所以它並不能看穿索克的詭計,也許這正是奧丁所希望的,霧尼是他放在這裡的一隻耳朵和眼睛,但他又不想過分地激怒他的義兄弟。

反正奧丁會明白他在做什麼。霧尼也不會因為多嘴饒舌被這位心胸狹隘的神明所嫉恨,然後莫名其妙地消亡——索克也許對付不了它的主人,但要對付它還是很容易的。

——————

希利斯並不知道在莊園裡還有這樣的對話,這幾年來索克一直對他保持著萬分寬容的態度,也為他做了許多事情,那都是現在的希利斯無法做到的,希利斯也在考慮,從聖山回來之後,就要切斷與阿特爾莊園的關係,他可以將一切還給索克,或者說,這本來就是索克應得的。

他們這次又為部落帶回了五十七支單發步槍,但這還不是全部,索克正在與一些貪婪的傢伙聯絡,想要給他們弄到最新的亨利連發槍和溫徹斯特步槍,但這需要時間。

希利斯第二天就啟程了。

沒有花鳥,沒有瘋馬或是部落裡的人,不過在他渡過大河的時候,狼群跟隨著他走了一段路,直到它們的領地邊緣,然後希利斯又一個人走了兩天——聖山布拉克是一座宏偉龐然的山脈,他並不會迷失方向,也不會覺得孤獨,無趣,大靈始終圍繞著他,晨光降臨時,他能夠看到無數水蠆爭先恐後從灰暗的蛹裡鑽出來,變成身軀豔麗,翅膀透明的蜻蜓;在他小憩的時候,成群的麋鹿悠然自得地從他的身邊踱過;他看到松鼠和松雞打架,看到黑熊帶著兩隻小熊圍坐在一叢嫣紅的漿果邊大吃特吃,還有白色的小鳥棲落在野牛寬大的脊背上,尋找著肥美的蟲子,一窩又一窩的鵪鶉從黑馬的蹄子邊驚慌失措地跑過,當他抬頭看向天空,展開雙翅的鷹割裂了碧淨如洗的幕布,他看著乳白色的雲層被沁透了濃厚的胭脂色,看著天地之間橫亙過一條耀眼的金線,他的眼睛在黑暗中如同大狼那樣發光,在還有著微弱的光線時,這樣的光並不顯眼,但等到了密林裡,別人所能看到的就是一雙閃亮的星辰。

對於那個人來說,在黑暗中看到移動的閃光可不是一件好事,因為這代表著兇猛的野獸。

幸而紅雲已經不是第一次來到聖山了,這是第三次,他來到聖山,想要獲得大靈的啟迪,他在心裡呼喊著大靈的名字,向野牛之母祈禱,一邊握緊了手裡的槍,這個高度讓他想起熊,當它直立起來的時候,眼睛正在這個位置——紅雲沒有立即開槍,而是等待著,他不認為大靈會讓熊吃掉她的另一個孩子,如果他確實命喪熊口,那麼也只能說大靈認為他正是為了滿足這只飢餓的熊而來。

幾秒鐘後……也許是幾百年後,紅雲看到了火光。

希利斯比紅雲更早地發現了這個印第安人,他讓希利斯吃驚,因為他很老了,辮子細而灰白,面孔褶皺交錯,衣著樸素,幾乎沒有什麼裝飾,但一舉一動中滿是瘋馬,甚至坐牛也無法擁有的從容與威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