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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野牛

他面對著公牛碩大的臀部,那就像是一塊有毛的岩石,上下劇烈地起伏著,幾乎能把身上的人拋向幾百尺高的地方,它的後蹄因為急速的奔跑而向上翻,希利斯看到了沾滿了泥土與草梗的底面,野牛黑色的長毛浸透了滾熱的汗水,滑溜溜的,根本無法抓住,但希利斯也不需要抓住它們,他按著它的脊背,跳向左邊的那只,同時在空中擰轉身體,好讓自己落在那只公牛的肩背處,對著它的角,他看的很清楚,它是他所能看到的野牛中最大的,它是它們的首領,它跑向什麼地方,野牛群就會跟到什麼地方。

但那只公牛也察覺了希利斯的企圖,它就在希利斯騰身而起的那一瞬間,突然向著左側跑去,希利斯只差一點,他猛地伸出雙手,如同匕首一般的手指刺入了野公牛厚厚的皮膚,不致命的疼痛讓它哞哞地大叫起來,一隻公牛低下頭,向著吊掛在野牛首領身側的希利斯撞擊過去。

它直接撞在了希利斯的身上。

希利斯聽到骨頭折斷的聲音,他的身體不受控制地往下墜,野牛草擦過他的肋部,從腰部往下,全都是巨大的牛蹄,它們紛亂地敲打在地面上,每一下都能拋起厚厚的泥土與碎石,它們就像是子彈那樣打在希利斯的身上,他的脊骨與肋骨都在劇痛,肌肉收緊時更是讓它們吱嘎作響,但希利斯知道一旦他掉下去了就算是最靈巧的裁縫也未必能夠縫補得起來。

呼喚我的名字!

一個聲音在他的思想裡迴盪著。

“芬里爾!”希利斯大喊:“芬里爾!芬里爾!!”

每次呼喊都有力量直接貫注到這具身體裡,希利斯竭盡全力地探出手指,在巨大的顛簸中握住公野牛的角,更多的公牛衝了上來,但希利斯只是俯下身體,提起腳,雙手用力,將野牛首領的頭擰向一側,野牛拼盡全力與他對抗,但還是無可奈何地向著右邊一點點地傾斜了過去,它的腳步也跟著偏移。

如果此時有神明在天空俯瞰這座荒原,他會看到一個奇異的景象,原本如同烏黑的浪潮一般翻湧著衝過了半個平原的野牛群突然從中間分作了兩股,一股繼續向前,而另一股向著右側無限地歪過去,就像是一根被撥開的玉米杆,而在它們留下的空白中,有著幾個渺小到幾乎看不到的小點,那是奔跑到了極限,癱軟在地的灰狼們。

希利斯看到了它們,最近的一頭野牛距離最不走運的小狼只有十碼不到的距離,如同雷霆般的響聲與幾乎能將小狼推離地面的震動把它嚇壞了,揚起的煙塵更是讓它徹底地灰頭土臉。

————

“瘋馬”感到驚訝,科斯塔的印第安人曾經無數次地驅趕過野牛,但野牛群在沒有遇到阻礙的時候(很少有什麼能夠阻礙一萬頭暴怒的野牛),從不會輕易改變方向,但今天他們就遇到了,他和族人們也不得不分開,他高舉著火槍,呼嘯著,和大約十來個族人一起衝向右側的牛群,大約幾分鐘後,他們距離牛群更近了,近到可以觸控它們,野牛起伏的臀部就像是一陣陣的波浪,簇擁著他們,但他們仍然不是距離野牛最近的,因為在距離他們大約幾百尺的地方,一個白皙的影子正騎在一頭公野牛的脖子上,握著牛角,就像是谷峰上的一點閃光,不斷地被拋起,然後迅速地落下。

“看!”“瘋馬”的同伴野牛尾也看到了,他指給”瘋馬”看,”瘋馬”搖了搖頭,他們已經跟隨這些野牛兩天三夜,現在不是關心這些時候,他舉起了火槍,來自於白人的武器,只一槍就把一頭強壯的公野牛打倒在地。

槍聲如同暴雷一般,受驚的野牛奔跑地更快了,這也是個訊號,他的族人們抬起了長弓,搭上了箭矢,射向自己看中的獵物,一頭接著一頭的野牛倒了下來,”瘋馬”繼續向前,危險地在野牛群中策馬狂奔,他和他的馬就像是在汙濁的河流中飄蕩的一葉小舟。

他看到了那個白色的影子,更清晰了,那是一個黑頭發的白人孩子,他舉起火槍,對準公野牛的臀部,一邊向著自然的大靈,野牛之母祈禱,保佑他的族人,保佑他,也保佑這個孩子,如果他的血親不曾傷害過任何一個野牛之母的後裔——槍聲響了,他沒能擊中臀部,子彈鑽入了公野牛的關節。

公野牛倒下的一剎那,聽到了槍聲的希利斯已經猜到了是怎麼一回事,他緊緊地貼住了野牛的脊背,一起跌倒在枯黃的野牛草裡,無數的蹄子從他的眼前飛越而過。

這可能是最長的一分鐘,六十秒,至少有一百頭野牛從希利斯與它們的首領身上跳過,只要有一頭失敗,希利斯就要承受第二次致命的撞擊,以及隨之而來的碾壓。

但沒有,希利斯靜靜地等待了一會,有規律的馬蹄聲由遠及近,他鬆開手指,仰面躺下,眼前是明亮的碧色天空與雪白的雲彩,然後一隻在深褐色的髮辮上插著羽毛的頭伸了過來。

————————

希利斯被這群印第安人帶回了部落。

印第安人的部落並不是固定的,他們總是隨著野牛一起遷徙,大部分部落都尊奉自然的大靈,野牛之母,因為自然與野牛供給他們所需要的一切,無論是食物、禦寒的衣物還是帳篷,馬匹還是水,但隨著白人逐漸侵入他們的家園,印第安人這裡也有了許多白人的東西,像是銅鍋,鋼製的匕首、馬蹬,繩索,還有獲得許多戰士青睞的火槍……當然除了這些還有很多,它們雜亂地混在古拙與傳統的用具之間,就像是現在的印第安人。

希利斯被放在一頂很小的帳篷裡,他一看到那個印第安人就昏了過去,現在才醒來,很難說是他自然醒來的,還是因為熱氣騰騰的肉湯與烤肉的香氣才醒過來的。

他動了動身體,發現自己好多了,除了芬里爾的賜予之外,他的嘴裡還有一股草藥的苦澀餘味,有人給他喝了藥湯。

就在這時候,帳篷的小門被偷偷地掀開了一條縫隙,一雙眼睛恰好對上了希利斯,然後小門被迅速地放下,而希利斯聽到一個孩子在大喊大叫,可能在喊著他已經醒了。很快就來了更多的印第安人,一個戴著羽毛冠冕——讓希利斯想起了很多不好回憶的印第安人讓希利斯躺下,檢查了他的身體,然後點了點頭,他被帶了出去,帶到一頭躺臥在地上,簡直就像是一座丘陵的公野牛面前。

希利斯認出了這就是他騎過的那頭野牛首領,還是那個戴著羽毛冠冕的印第安人,抓起他的手,把他的手放在公野牛的傷口上,那的確是他的手。

那個印第安人看了一眼希利斯他從野牛身上摔下來後第一眼看到的那個年輕人,他生的十分健壯,靜立的時候看來就像是一座岩石的小山,行動起來則像是一匹肌肉結實的駿馬,動作流暢而舒緩,令人倍感賞心悅目,他走向希利斯,把他帶到一個帳篷裡,給他水喝,然後拿來衣服給他穿,應該是他小時候的衣服,因為希利斯穿在身上居然很合身,衣服是野牛皮的,被儲存的很好,摸上去還是極其柔軟的,希利斯在來的路上看到有女人正在縫製相似的衣服,她們用骨頭錐子在牛皮上鑽孔,然後用很粗的線把它們縫起來,希利斯摸了摸,咬了咬,發現它們可能也來自於野牛,或許是筋腱之類的地方。

那個年輕人看他這麼做就笑了:“我是”瘋馬”,”出乎意料的,他用英語說:“你是誰?”

“我是……希利斯。”希利斯說,一邊套上長綁腿,這種長綁腿你可以理解為一種沒有褲襠,兩側漏風的褲子,再在外面圍上一個皮裙,上身是一件斗篷,等他穿好了,”瘋馬”走過來給他把頭髮梳起來,編成辮子,然後把辮子盤起來,插上一根有斑紋的小羽毛,像是從貓頭鷹身上掉落下來的。

“你現在看起來像是一個小思科他人了。”“瘋馬”說,“我們要吃飯了,你和我們一起,還是想要一個人?”

“我想在外面。”希利斯說,”瘋馬”就把他帶到那頭公野牛面前:“我們必須把你叫醒,”他說:“因為他們不能完全相信我的話,你現在已經證明了,這頭牛是你和我的。”

希利斯看向其他地方,那些倒下的野牛都被印第安人拖了回來,都已經被剝了皮,取出了內臟,然後肉和骨頭都被分割乾淨了,就連角、蹄子和尾巴都不例外,只有這頭最大的公牛,雖然是”瘋馬”獵獲的,但他堅持說,那時候這頭公牛的脊背上正有一個騎手,他不能確定這是否是另一個獵手選中的獵物,但有些戰士並不相信他的話,因為希利斯看上去完全不像是能夠騎在一頭公牛身上的人,直到祭醫檢查了他的手和公牛身上的傷口,希利斯才得到了應有的尊敬。

就算他是個白人,是個孩子,他的勇氣仍然值得所有人欽佩,”瘋馬”拔出了自己的匕首,看了希利斯一眼,刺入公牛的胸膛,然後他手臂上的肌肉明顯地鼓了起來,然後是大腿上的,他的脊背漂亮地拱起,用盡力氣往後拉,一直拉倒腹部以下,熱騰騰的氣味一下子就衝了出來,”瘋馬”跪下,將手臂伸入公牛的腹部,尋找著,沒一會兒,他就捧出了一大塊牛肝,這塊牛肝比希利斯跟著狼群的時候見到的還要大,呈現出動人的石榴紅色,“這是我們的獵物,這是生牛肝,”“瘋馬”有點笨拙地說道:“按照我們的習慣,野牛的擁有者可以與朋友分享這塊牛肝。”他再次拔出匕首,把牛肝分成兩塊,一塊交給希利斯,另外一塊,他先咬了一口,然後遞給另外幾個早已等待在一邊的年輕人。

希利斯見了,也咬了一口——正如之前所說的,新鮮的內臟不會有任何不堪的氣味,牛肝嘗起來尤其鮮嫩,他一邊咀嚼著,一邊把它遞給”瘋馬”,”瘋馬”有些詫異,但還是接了過去,咬了一口,然後把它傳給另外一個人,這時候”瘋馬”的牛肝也傳到了最後一個人,他就把這塊牛肝遞給了希利斯……這塊牛肝至少有四十磅,但這裡都是強壯好胃口的小夥子,它又是那樣的入口即化,細嫩芳香。

他們一邊吃,一邊露出了由衷的笑容,或許人類與動物都有著這樣的天性——他們很難對願意與自己分享食物的人怒目相向,等到牛肝被瓜分完畢,他們看向希利斯的眼神也不再那麼警惕,但他們不會說英語,就對希利斯比劃手勢,或是請”瘋馬”代為轉告他們的邀請,但”瘋馬”只是搖頭,說,等到他的野牛分割結束,他要先帶著希利斯去祭醫的帳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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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分割這頭野牛要耗費上不少時間,而且依照傳統,”瘋馬”還要將屬於他的部分分給缺少戰士的家庭。

他們來到祭醫的帳篷裡時,外面已經有人迫不及待地點起了篝火,準備燒烤野牛肉,祭司點起了菸斗,慢悠悠地抽著,夕陽最後的光芒從帳篷掀開的入口投射進來,菸草燃燒後產生的霧氣將三人繚繞其中,外面的人看不清他們,而他們看向外側的時候也同樣是忽隱忽現。

“瘋馬”點燃了自己的菸斗,給了希利斯,希利斯模仿著那個被叫做“菸斗”的孩子的動作,用力地吸了一大口,煙霧兇猛地衝入他的胸腔,他馬上激烈的咳嗆起來,”瘋馬”見了,幾乎忍不住笑,他連忙伸手拍打著希利斯的脊背,讓他喝水。

祭醫注視著希利斯,還有”瘋馬”,”瘋馬”的乳名是“紅色的河水”,因為他出生的時候,產婆把他放在河水中清洗,當時也是這樣的時候,她一抬頭,發現河水已經被落日染紅,所以他才有了這樣的乳名,這個名字他一直用到他十二歲,那天他和自己的朋友一起去尋找新的馬群,結果在路上遇到了熊,他們的馬被驚走了,他把朋友送到樹上,自己去找馬並且馴服了它,強迫它回到樹下,與他一起面對那頭熊,他不斷地喊叫著,揮舞著繩索,直到將那頭熊趕走,回到部落後,他就從“紅色的河水”成為了”瘋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