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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投奔

凱文無法和農夫解釋什麼,即便是城市附近的農夫認知水平也比較低,也許他們曾經吃到過中毒蘑菇,因此就把所有蘑菇都定義為有毒。不過話回來,真正完全鑑別毒蘑菇也並不容易,通常認為顏色鮮豔的都有毒,但也有不少白色的蘑菇也是有毒的。凱文遊歷1o年,也不敢完全鑑別,他也只是敢摘自己認識的蘑菇而已。

農夫是走了,凱文還得重新撿柴火開始。剛剛被踢爆一鍋,如果再燒,估計柴火可能不夠。如果燒一半現沒柴火,那才真麻煩,只能再次準備。

中途失敗無疑是讓人氣餒的時期,不過也沒有辦法。又花去不少時間,凱文拖著疲憊的身體重新搭好一個火堆,左右看看,再向天禱告:“希望不要有不長眼的來踢爆我的鍋子。”

突然,林中一陣咯咯咯的雞叫,一團黑影飛快的從草叢裡撲出來,在凱文眼前掠過。凱文不假思索,一個魔法飛彈砸上去。

但在同時,叢林中也有一隻箭飛來,兩方同時命中,黑影頓時落地,掙扎片刻,當即不動了。顯然這是一隻黑毛雞。

凱文當即起身,從地上撿起黑毛雞檢視。馬上,叢林裡一個揹著弓的獵戶就火急火燎的衝了過來:“你幹嘛?放下我的雞!”

“這是我的雞,”凱文回答,“是我先命中的。”

“這上面插著我的箭,你是你命中的?”獵戶瞪眼,“你再一遍?”

“這是魔法,你根本不懂!”凱文反唇相譏,肚子餓了人也脾氣躁一些。

“法克!”獵戶痛罵一聲,活動活動胳膊就要上來動手。凱文早有準備,在手中悄悄凝聚了一個魔法飛彈。魔法飛彈雖然只有農夫老拳的威力,但只要在手上凝而不,隨著拳頭打出去。那麼魔法飛彈加自己的拳頭,就等於有兩拳的威力。面對這種人,應該能一擊把他打翻在地。

看準時機,凱文率先出手,打出了他的農夫二拳。

啪!被對方用手接住,隨即對方反手一拳。

砰!凱文躺了。

“哼!垃圾。”獵戶一把奪過凱文手裡的雞,順便踹了他兩腳,這才罵罵咧咧的離去。

半響,凱文才晃著腦袋爬起來,輕輕砰砰鼻子,依然還是痠痛。自己好歹還是魔法師,居然沒能打贏一個獵戶,還真是丟臉。打架方面的技術和經驗看來還非常欠缺,但現在也沒辦法。抬頭看看天,已經過了半夜。凱文無奈,只能隨便找了野果子吃。把身上的衣服脫下來放溪裡洗洗,自己也洗個澡,然後還是把溼衣服穿回身上。時至5月,這邊氣溫不低,洗澡也不冷。

打完畢,天已經開始矇矇亮。一夜時間,也就洗了個澡,想野外生存還是太苦了。斯達特男爵好歹是個貴族,又是自己的編輯,去投奔他應該沒問題吧?

凱文打定主意,先給自己貼上大鬍子。這大鬍子還是他用自己的頭做的,有些地區喜歡大鬍子,凱文入鄉隨俗,也做了一個,在講段子的時候帶上。如今正好用來遮掩一下。

“喂!證件。”衛兵攔住。

“凱文。”凱文拿出他的胸牌。刺客刺殺似乎不是全國通緝,不然凱文出泔水桶就應該被抓了。

“你……”衛兵驚訝,“一天不見鬍子這麼長?”

“不要介意這種細節,”凱文只是隨口回答,“對了,有人來找過我麼?”

“不知道,”衛兵搖搖頭,“至少我當班的時候沒有。”

“好的,謝謝。”凱文頭,進城。

看起來追捕自己的力度完全不夠啊。凱文邊走邊四處張望,並未現什麼可疑的人。一時間他都懷疑是不是自己判斷失誤了,也許那個琳達真的是一般讀者?但當時在泔水桶裡,凱文親耳聽見她跑來找自己,難道他只是以為自己失蹤,所以調查麼?

不像!凱文片刻就否定了自己的猜想,自己和她不過初次相識,不至於要冒雨來回奔跑。但對方追捕的力度,又實在太。如此看來,只能解釋為對方派出的刺客非常蹩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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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也對,自己不過是區區吟遊詩人,連一個獵戶都打不過。也不需要大費周章派出什麼高等刺客,或者全國通緝之類。也許自己這種人,就是給刺客新人練手的。不過這樣一來,卻也給了凱文逃脫的信心。

凱文曾經為了寫作合理性,試圖推演過如果自己這類人在大國內逃亡的可能性。推演結果就是,如果國家真的全力拘捕,以凱文的實力是沒有任何能力逃脫的。他的氣味等資料都早已經留下,哪怕躲深山裡,也有龍鷹部隊過來搜尋,各種強力的搜尋魔法和使魔足以讓人無所遁形。任何所謂的逃遁手段,必須建立在自己有相當實力的情況下,真的遇到尖魔法師,只需要看你一眼,立馬就癱了,往哪兒跑?

除非在國裡,國力較弱,還有可能。再不然,只能撿到尿壺,在尿壺的幫助下,才可能脫身。凱文沒有尿壺,也不指望撿到尿壺,也所以目前最好的辦法還是尋求庇護,找到一個合法的生存方式,融入社會才是重要的。

為此,前往傳送雖然有冒險,但凱文認為依然值得。

現階段幾乎所有人族城市都有一個或者多個傳送,大大方便了人們出行的同時,也帶來一些問題。由於傳送直接連通其他主城,等於又是一個內城門。而且由於傳送的瞬間可全國傳送,一旦逃犯逃入,則難以追蹤。因此這邊的盤查絲毫不必外城門鬆懈,甚至更嚴。

出入必須出示相關證件,不得攜帶高出爵位的武器裝備,不得攜帶火油、魔晶石、空間戒指或任何空間法術裝備。有些屬危險物品,有些則可能造成傳送門空間出現錯亂,造成嚴重事故。

傳送需魔晶石驅動,這當然價格不菲。雖然並無明文規定必須貴族透過,但實際上透過的大多是貴族,平民百姓基本不捨得付這車票。貴族多了,自然出現一些貴族的規矩,比如一些骯髒邋遢的人不得入內之類。如果是昨天的凱文一身湯汁,必然會被轟出去,但今天雖然還是一身水,總算屬於可接受範圍之內。

慶幸的是吟遊詩人是有優惠的。吟遊詩人公會鼓勵大家四處遊歷,並優惠5o%的車票,凱文能走這麼多地方,不得不這個政策幫了大忙。否則連麵包都吃不起,哪裡有錢玩傳送。

片刻,內城牆已到。傳送門就設立在城牆上,泛著魔法光暈。整個內城牆呈現c字型,衛兵林立,長槍閃光,中間還有三位魔法師坐鎮。

這裡的衛兵一看表情,就更加嚴肅,也更加傲慢。他們見慣了各種貴族,一般人基本搭不上話。不像外城門衛兵,隨便一個老農都可以上去聊嗑兩句。

所有逃亡的人神色總有些不自然,這方面凱文也不例外。雖然讀過也寫過不少驚心動魄的追殺逃亡故事,但現實放在自己身上,則是完全另外的心情。不過慶幸這邊也沒有觀察入微的智者,沒人注意到凱文的神色。

不由自主四處張望,雙手不自覺的開始搓手。直到他進入傳送門的那一刻,才真正送了一口氣。甚至還想笑,這位新手刺客還真是蹩腳。哈哈哈!

眼前一亮,周圍景色已經大變樣,鼻子一吸都能聞到海風的味道。傳送就是快,只需眨眼之間。眼前已經是希雷斯城,這裡是樓保勒王國最繁華的海濱城市之一,同樣也是軍事重鎮。全城足有3oo萬人口,其中大貴族都有5多萬人。

而斯達特圖書館就位於城市中心地帶,今天還是平靜的一天。自從上次黑衣刺客半夜偷看書之後,就沒什麼大事生。那個黑衣人會把《刺客列傳》還回來,但也至今未還。不過這已經是事,在斯達特男爵的心目中,已經沒有一場貴族舞會來得重要。

篤篤篤!又是三聲敲門聲,斯達特男爵放下手中的稿子:“進來。”

門被推開,進來三個吟遊詩人,斯達特抬頭看了一眼,有面熟,但並不認識。三人微微躬身,算是行禮,然後各自攤上一份稿子:“我們三個是萊頓的男爵,也算是看多了,有興趣開始自己創作。不過我們的編輯似乎並不看好,我們都認為有必要給斯達特男爵親自過目。”

斯達特男爵頭,隨手拿起一份開始看。吟遊詩人中也常有貴族,這些人底下的編輯應付不了,必須斯達特親自打。

“我認為我的是一個非常優秀的,我設立了全新的升級體系,從猛興、獸慘、夏達、亂暗一路升級到勞受、又蝟槽、無限聯再到大神。我認為這本作品不久就能越《雷克斯傳》成為無數吟遊詩人競相熱捧的神作。”左邊的吟遊詩人面有得色。

斯達特邊看邊頭:“這些升級體系和123456789有什麼區別?”

“當然有區別!”對方回應,“就好比為何我們的爵位是公、侯、伯、子、男爵位,而不是12345爵呢?”

斯達特頭,放下這篇稿子,在看另一篇。第二個吟遊詩人自動站出來:“這是一本穿越,講述一個劍聖突然穿越到一個落魄貴族的身上。這個落魄的貴族受盡了欺壓,但自從劍聖到他身體裡之後,一切都不一樣了。他開始……”

這位吟遊詩人唾沫橫飛的講了半響,斯達特早已經看完他的稿子,但對方依然沒有停下來的意思。似乎打算把整個後續都講一遍,但仔細一聽,卻也不外乎踩翻神上神的故事。

“你覺得怎麼樣?”半響,吟遊詩人終於回過神來,詢問。

“不錯。”斯達特頭,再看下一篇。這位吟遊詩人卻一言不,眼神中也略帶高傲,似乎完全看不起和他同來的兩個同伴。

斯達特匆匆瀏覽一遍,不由疑惑:“主角沒有尿壺之類的東西麼?”

“並沒有,”對方聲音甚至有些不屑,“我的主角是靠智慧取勝,我花了一年時間才開出這個一段篇章出來。我收集很多資料,訪問過很多名家。相信我的必然是最合理,最具備啟意義,也最優秀的。”

斯達特嘆息一聲:“然而並不能賺到錢。”

對方三人互相看看,一時沉默。

斯達特對著先前兩人開口:“你們兩個先回去吧,你們的稿子可以出書。每月把後續章節寄來,我這邊更具借閱的量來支付你們金幣。契約合同一會兒就給你們,先去下面等候。”

“好。”兩人頭,回頭看向第三人,不免有一絲得意。而第三位則顯得有些茫然和不解,同時也略感不平。

“你的作品不錯,”斯達特看著留下來的第三個人,先是給予肯定,“毫無疑問花了更多的心思,比和你同來的兩本書質量好很多。然而這是眾,也許會出成績,但很難有什麼大的展。”

吟遊詩人沉默,但面部表情是一臉的不可置信。

“去年我們圖書館的借閱量,《雷克斯傳》僅僅一本就佔據了總量的8%。幾乎每一個來借書買書的人,都會隨手翻翻《雷克斯傳》。包括和《雷克斯傳》類似的,不少貴族看一本感覺不過癮,特異找幾本相同的,差不多的再看看。我們圖書館3o%的收入都來自於此。”斯達特攤開牌講,“另外5o%是舉辦貴族舞會、貴族交易會的收入,18%左右其他產業貴族在這裡打廣告的收入。而一般眾書所能賺的比重,不過1%到2%之間。”

“我們用資料來話,我先是一個商人,然後才是一個編輯。”斯達特回答,“也許你會覺得那些貴族愚不可及,只會看一些垃圾主流文。但事實上卻是,我們賺到了跟多的錢。主流之所以成為主流,你覺得是為什麼?”

吟遊詩人不甘心:“也許我能引領一個主流。”

斯達特笑了,在他看來,彷彿是問一個普通孩長大想當什麼,孩回答長大要當國王一樣可笑。當然如果嚴格來,也不是沒可能,所以斯達特也只是笑笑,嘴上還是:“這是一個不錯的夢想。”

“我有位朋友,他也和你一樣,喜歡用古怪的思維方式來進行寫文,”斯達特開始回憶往昔,“他的作品相當優秀,我曾經多次給不少貴族推薦,然而事實上他目前落魄到四處講黃段子為生,25歲了還是個光棍。我和你講這個故事不是眾不可能出名,但的確很難。”

吟遊詩人再沉默。

篤篤篤!突然門又敲響,斯達特開口:“進來。”

門被推開,卻見赫然就是凱文。從傳送一路走來,倒是把他身上的水給曬乾了,不過逃亡兩日,依然顯得憔悴不少。

“真是巧,”斯達特高興,“來給你介紹一下,這位就是我和你的25歲光棍,凱文.因缺思廳。”

“又在用我來給新人當反面教材?”凱文只是隨意的朝新人頭,“那邊集市上的吉爾,我記得他的文寫的不錯的,為何他現在開始賣鹹魚了?”

“是我建議他買鹹魚的,”斯達特坦然回答,“賣鹹魚明顯比他寫文來的有前途,這是事實,你就你最近過得怎麼樣吧?”

“最近糟透了,”凱文嘆息,“不過我只是遇到些意外,可不是因為眾文才這樣的。”

邊上新人吟遊詩人忍不住問:“凱文先生,是不是真的只有主流文才能大火。”

凱文打量了他幾眼,笑了笑:“當然不是。”

“那太好了,我回去把這本寫完!”新人顯然有些高興。

“不過我先還是要問你一句,你是要賺錢,還是僅作興趣?”凱文開口。

“當然是賺錢了。”

“如果是賺錢的話,以量取勝是最好的辦法,”凱文的回答出乎意料,“精雕細琢的工藝品很容易被大路貨打敗。”

新人顯然相當失望,有些不知所措。

“很遺憾,這就是現狀。成功者不是沒有,但極少。教導大家朝這個方向努力,其實是不對的。”凱文嘆息,“很多藝術家的作品,甚至到死後,甚至死後幾代人之後才被奉為神作。但在當時的時代,很多人都在社會底層生活。如果你有出時代的智慧,那就很難被時代所包容,如果你有出主流的智慧,那就很難被主流包容。就是這個道理。”

新人沉默片刻,拿著稿子,默默的走了。

“很意外啊!”斯達特一臉驚奇,“你居然會這種話?還以為你要教導他追逐夢想,然後巴拉巴拉一大堆呢。”

凱文只是搖搖頭:“如果是幾年前,我會這麼。不過經歷了多了,有時候不得不承認一些事情。”

“哦?那你的下一本準備寫主流了麼?”斯達特問。

“呵呵,”凱文只是淡淡一笑,“我準備寫一個吟遊詩人的故事,正好是自己本行,比較熟悉一些。打算把編輯也寫進去,你覺得怎麼樣?”

“又是眾啊!”斯達特輕嘆,不過他知道凱文已經是老頑固了,也不打算服他。

凱文當然也知道編輯心情,但並不怎麼理會,他只是調侃:“相比眾與否,我倒是擔心要是我在書裡暴打了編輯,會不會引起真編輯的不高興啊?”

“哈哈,”斯達特笑,“你想多了。”

“那就好。”凱文也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