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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9章 第二個故事

接下來一段時間,唐明耀把第一個故事不斷地調整和修改,包括行文風格、表達方式、以及語言的精煉程度,都花了不少功夫。

前後耗費一個多星期。

完成之後,他就準備寫下一個故事,這個故事的人物原型是侯嫣。

唐明耀上網,準備先跟她聯絡,獲得她的許可。

“侯嫣,上次建議你去學校住校,你去了嗎?”

“去了,住校很好,人多,熱鬧。”

“最近感覺如何?”

“比之前好一些。我跟你說,原來大家住在學校裡,晚上睡覺還會聊天,有時候會聊到很晚,我有兩次都忍不住跟她們聊到了半夜。”

唐明耀:“看來你還挺適應集體生活的。”

“是啊,可惜考試完就搬回家了,在家又只有我一個人,所以我就去外面玩了半個月,才回來沒兩天……”

聊了幾句,唐明耀便提出了自己的請求。

侯嫣詳細詢問之後,覺得只是當個人物原型沒什麼問題,便爽快答應了下來。

說完正事,唐明耀接著又說:“最近我想到了一些新方法,對你的情況可能有用,你要不要試試?”

“什麼方法?”

“你拿紙筆過來,我告訴你怎麼做……放空心靈,寫一下你是誰?”

“我?我是侯嫣。這個需要怎麼寫?”

“除了是侯嫣,你還是誰?按你想法寫,想到哪寫到哪,不要拘泥於形式,儘可能多的寫。”

“額,等我一會……”

過了十分鐘,侯嫣回答道:“我寫完了,寫了一百多字。要發給你嗎?”

唐明耀說要。

等到侯嫣發過來,他就盯著螢幕,認真看起了這段自述。

【我是侯嫣。我是一個十五歲的女生,我出生於1986年11月20日,我是一名初三畢業學生,我之前的班級在xx縣中學初三年級一班,我……我是侯天復和張淑遠的女兒,我是xxx的孫女……】

看著看著,唐明耀微微皺起了眉頭。

這段文字,是一個人對自我認知最基礎的描述,也是他當初曾經想過的,那種用於給自己在這個世界定位的“錨”。

簡單地說,只有充分認識到自己是誰,認識到自己跟這個世界的聯絡和互動,才能獲得足夠的存在感。

侯嫣的自述,看起來沒什麼問題,但仔細一看,問題就很大。

比如,她的描述裡,缺少了朋友關係的描寫,而且本該非常重要的家庭關係部分,被她放在了很後面。

如果是唐明耀自己寫,他會寫:我叫唐明耀,我是個男人,我是唐輝的兒子……

家庭關係會僅次於自己的名字和性別之後。

這其中的差別,稍微體會就能感受得到。

侯嫣這種下意識的排序,說明她對家庭關係的認知、認同度很低,非常符合她在家裡長期無人陪伴的現狀。

而一個人在這個世界的定位,親情佔據的比重非常大,如果這一塊缺失,不出問題才是怪事。

想了想,唐明耀在qq上給侯嫣佈置了一個任務:寫一篇隨筆,內容是父女相處或母女相處的情形,還是一貫的老要求,隨意發揮,但要求字數必須在1000字以上。

下線之後,他就開始寫侯嫣的這個故事。

開篇用了另一種形式,先寫一個日常生活中常見的小事,然後慢慢引入正題,寫出侯嫣的現狀,然後點明這一節的主題:

【當我們身處完全的黑暗之中,如果看不見、摸不著、呼叫也無人回應,我們就會陷入恐慌之中。

這種恐慌,表面也許是怕黑,深入看是害怕無人回應。但本質上,我們是在恐慌,我自己到底是不是真的存在……

如果你在小時候,父母對你缺少回應,甚至他們根本沒有陪在你的身邊,那麼你就會嚴重的缺乏存在感。

長大後你的行為模式,會陷入一個惡性循環:不斷地探索周圍世界,與周圍建立聯系,透過周圍的回應來確認自己的存在……當得不到回應時,就會變本加厲。

這種模式,多存在於戀愛和婚姻關系之中。

生活中我們常常見到女孩反覆向男友確認“你愛我嗎?”、“你到底愛不愛我?”除了愛情本身,往往會有這方面的心理根源。】

這一段故事寫得很順利,唐明耀對侯嫣的情況足夠瞭解,應對方法之前也想了很多,所以下筆很快,兩天就寫完了整個故事。

接下來,他還有更多的故事要寫,計劃中要寫的原型人物還有:唐小鴛、黃韜、以及前世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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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定十萬字左右的篇幅。

不過剩下的部分他決定暫緩一下,勞逸結合,先出去玩兩天回來再寫。

弟弟唐凌風已經不用他操心了,這傢伙前幾天去了一次羅家,跟羅小波這對難兄難弟一見面就打得火熱,這幾天成天不著家,吃飯都賴在對方家了。

至於具體幹什麼,唐明耀去看了一次,發現他在跟羅小波兩人打遊戲。

唐明耀懶得說他,只是規定他必須每天把該做的暑假作業做完,其他的就放任他去了。

沒有牽掛,唐明耀自然就帶著羅文溪一起,過起了二人世界。

省城周邊玩的地方很多,來到這裡讀書一年,大部分地方都還沒有去過,兩人連著幾天去了好幾個地方。

這天來到一個古鎮,看到一家攝影店,羅文溪挽著唐明耀胳膊說:“我們好像很少拍照誒,下次把相機拿出來,多拍一點啊。”

唐明耀點頭答應了下來。

走了幾步,又看到一家賣民國服飾店,羅文溪站著不走了。

“這些衣服好漂亮……”她發出感嘆。

唐明耀以為她又要去研究衣服,卻聽少女說:“這些衣服穿起來拍照會很好看吧?”

唐明耀:“的確,很有時代感。”

兩人進店選了一陣,店老板極力推薦他們買下其中一些衣服。最後羅文溪看中了一件旗袍,還有一套那個時代結婚用的鳳冠霞帔。

“買嗎?”

“買!”

“那你要把這個馬甲裝,還有新郎服買下來,我們配兩套!”

最後花了八百多塊錢,一人買了兩套衣服,湊成了兩套民國情侶裝。

回去第二天,羅文溪就帶著那些衣服去找了家影樓,還拉著唐明耀一起,要他跟她合拍藝術照。

少女嘴裡振振有詞道:“要趁年輕,留下最美好的回憶,將來長大了一起回頭看這些照片,多有紀念意義。你說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