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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不省心的弟弟

等著賣剩下兩條魚的時間裡,唐明耀又遇到了熟人。

這次不是大人,而是幾個八#九歲的小屁孩,都是弟弟唐凌風的同學。因為都在同一所學校,所以唐明耀也認識他們。

幾個小家夥圍在攤位前,嘰裡呱啦的,吵得唐明耀有點受不了,於是他大手一揮,抽出兩塊錢拿給弟弟:“買你的酸梅糕去!”

唐凌風拿著錢歡天喜地的跑了。

又過了一陣,最後兩條魚也有了主顧,唐明耀順利完成今天的任務。

算了下賬,總共收入71元,比預想中的少一點。

他也不心疼那點差額,收拾好水桶,把稱還給了旁邊的“親戚”,並送上了一塊錢的使用費。老人樂得合不攏嘴,直誇他懂事。

有錢了,現在唐明耀可以去看看集郵工具了。

話說這幾天他每天上午讀書,下午和晚上也會見縫插針的看幾眼,平均每天讀書四小時,《唐詩三百首》已經背了五十多首,加上寫作的積分,一共攢了83分。

只是釣魚消耗也大,每天釣兩小時,三天用掉了60分,兩相抵消,最後就只剩下23分的餘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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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這點分數夠不夠買一個集郵簿。”

唐明耀搖著頭走進集市上唯一的文具商店,問:“老闆,你這裡有集郵簿賣嗎?”

“什麼集郵簿?”

“就是收藏郵票用的冊子。”

老闆給了他一個白眼:“郵票有什麼好收藏的?那玩意兒點火都嫌不好燒,誰還專門買個冊子裝起來?沒有沒有,你去別的地方問吧。”

唐明耀:“……”

碰到一個不懂他愛好的人,美麗心情都被破壞了。

他有點不甘心的追問:“那你知道哪裡有賣的嗎?”

“你去郵局看啊,郵局不是寄信的嗎?我說你這個娃兒,這點門道都不懂,傻兮兮的。”老闆說著趕蒼蠅似的把他往外趕。

唐明耀站在商店門口,很想一手叉腰,一手指天,來一句:“今天你對我愛搭不理,明天我就讓你高攀不起!”

想了想覺得太中二了,搖著頭放棄。

接著他來到郵局,裡面人山人海的,好不容易擠到視窗前,剛問了聲“你好,有沒有集郵簿賣?”就被一句冷冰冰的“沒有!”給懟了回來。

他還想再問,然而裡面直接喊道:“下一個!”

根本不搭理他了。

唐明耀覺得這個世界一點都不友好。

他不就是想買個集郵簿嗎?

怎麼就這麼曲折!

最後他只能放棄了在鄉上買集郵簿的打算。

這窮鄉僻壤的,確實極少有人有他這個閒心,搞這種小資的愛好。就算有小孩子喜歡集郵,大人也不可能花幾十塊錢,給他們買個集郵簿。

這種沒銷路的東西,在這裡是不會有人賣的。

唐明耀決定等參加完考試,九月份開學時,進了城再買。縣城裡有一家新華書店,還有一家很大的郵局,當年他曾聽集郵的同學說過,可以在郵局訂購郵票的。想來這兩個地方肯定有他想要的東西。

處理完這件事,唐明耀想打道回府了,然而弟弟唐凌風這會兒卻不知道跑到哪兒去了。

他倒不擔心人會走丟,畢竟這鄉上來過不是一次兩次,就跟自家後院差不多。他只是想快點找到那家夥,然後一起坐船回去,因為上午九點已過,太陽又開始毒了。

圍著整個集市找了兩圈,最後,唐明耀在糧站後面的壩子裡,找到了這群貪玩的傢伙。

唐凌風並沒有去買酸梅糕與夥伴們分享。當唐明耀發現他時,他正和幾個同學團團圍坐在一起,打牌!

每個人面前,都有幾張零散的鈔票,有的多一些,有的少一些。而唐凌風那兩塊整錢,現在已經變成了一堆一毛兩毛的零錢。

唐明耀:“……”

他有點不能想象,一個小學二年級的娃兒,怎麼就學會打牌了?

還趁著他不注意,聚#賭!

他腦子裡轟然一炸,頓時想起了這個小時候看起來傻憨憨的弟弟,在之後的二十年裡,給家裡帶來了怎樣的災難。

當唐明耀上初中之後,母親就跟著父親一起外出打工了,弟弟唐凌風則被寄養在外公外婆家裡。

老年人管不住孩子,唐凌風在接下來的幾年裡迅速學壞,偷家裡錢,偷村裡孤寡老人的錢,在河裡追半條河只為逮別人家的鴨子做燒烤,打架打得同學住院……

一樁樁劣跡,鬧得十裡八鄉遠近聞名。

父親先後三次回老家給他辦轉學,就為了把他和他那些亂七八糟的同學隔開。然而,當一個人自己學壞之後,又哪兒能找到安心學習的淨土呢?

幾年之後,唐凌風初中沒畢業,就被下定決心的父親帶到了南方,開啟了打工生涯。

只是這傢伙打工也不讓人省心,三天打漁兩天曬網,沒一家幹得長的,如此這般混了兩年。

父母一看不是辦法,便出錢讓他考駕照,想讓他學門手藝傍身,以後自己出去開貨車,或者開計程車掙錢。

這回好了,拿到駕照之後不久,整個人都失蹤了。

直到幾個月後,法院開庭的通知發到了老家,大家這才知道,他竟然與以前的同學夥在一起,跑到別的城市實施搶劫!

為了搶一輛價值兩三萬的舊麵包車賣錢,五個人對車主實施了預謀殺害,之後,毫無懸念的被逮了。

一審判決,無期!

二審,維持原判!

那一年,唐凌風剛剛十七歲。

唐明耀當初得到這個訊息時,整個人都驚呆了。

他實在不能想象,一個人要蠢到什麼程度,才會為了兩三萬的車去搶劫殺人,把自己的一輩子給搭進去!

父母因為這次重大的打擊,一夜之間老了十歲。

之後的十幾年裡,他們沒有回過老家,因為沒臉見人。

整個家庭也從那一天起,陷入了長期的陰霾之中。

直到重生前,唐凌風仍在監獄裡蹲著。

唐明耀去探監時,二十九歲的他捂著臉說:“哥,我剛剛改判,從無期改成了十九年有期。我爭取好好表現,多減幾年刑,在四十五歲前出去。當年做了錯事,對不起爸媽,也對不起你。你在外面多照顧他們的身體,等我出去再孝敬他們。”

言語誠懇,終於悔悟。

然而他的悔悟,卻是拿一個陌生人的性命,以及他自己二十幾年的青春換來的。

代價無比沉重。

“這輩子,不能再讓這樣的事情發生!”

唐明耀腦子裡血氣上湧,大踏步上前,一腳把幾個娃兒的場子給踢了,大喝一聲:“唐凌風,你在做什麼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