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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律》

第一篇 因果律是什麼?

一、因果律的哲學性概述

我們人類的世界中存在著兩種規律即自然規律和社會規律,它們都具有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性,人不能任意改變、創造或消滅自然規律,但是,人可以使用自己的軀體和物質工具作用於客觀世界,引起自然界的某些變化,並能有目的的引發、調節和控制自然界中的實物、能量和資訊的過程,使各種客觀規律共同作用的結果發生有利於人的變化或保持有利於人的穩定性。

因此可看出自然規律是作為一種無人類意識參與的自然力量起作用的規律,而社會規律中既存在著客觀制約主觀的關係,又存在著主觀制約客觀的關係。自然規律只要具備了同樣的客觀物質條件就可以以完全相同的形式反覆出現。社會規律則是歷史的,在不同的社會、國家、民族以及不同的歷史階段都有不同的表現形式。

那麼這些自然規律和社會規律,亦或是人力可再現規律和不可再現的規律……這些之中是否存在著一個本質的東西,及包含在這一切中的因果規律,下面我們就將深入的進行一下有關問題的探討——即對因果律的概述。

因果律是指事物之間的發生關係。表示任何一種現象或事物都必然有其原因,即 “物有本末,事有終始”、古人道“安危相易,禍福相生,緩解相摩,聚散以成。此名實之可紀,精微之可志也” 之本意。人一生的生命軌跡,可以由不一樣的付出(不同的因),而得到不同的發展(不同的果)。俗雲:“求名得名,求利得利,求仁者得仁,求義者得義,富貴功名,皆能有成,如意而獲事在人為”,即是這種因果關係的世俗理解。

利用辨證唯物主義觀點來看因果律,即唯物因果關係:任意宇宙狀態都是其之前宇宙狀態積累的結果,任意運動狀態均是其前運動狀態積累的結果。即什麼樣的因,對應什麼樣的果,其具有最為廣泛的普遍性。馬克思主義哲學認為,規律屬於聯絡的範疇,規律是事物發展本身所固有的本質的,必然的,穩定的聯絡.因果聯絡是一種必然聯系,因而它不僅僅是範疇,也是規律。

而在宗教中的因果關係,亦稱 “因果律”有其三大法則,即:

一、果由因生:無因不能生果,有果必有其因。其具有時間序列性,原因必定在先,結果只能在後,二者的時間順序不能顛倒。

二、事待理成:作為客觀現象之間引起與被引起的關係,它是客觀存在的,並不以人意志為轉移,在事物中有其普遍的理性。如生必有死、聚必有散、合必有離,成必有壞,這是必然的理則。

三、有依空立:任何產生存在的事物,必依否定實在性本性而產生,客觀事物之間聯絡多樣性決定了因果聯絡複雜性。

在科學研究中用時間(t)來量化因果關係,如時間被打亂了則因果律必定被擾亂。

例如你回到遠古時代,傷害了一個遠古人使其不能繁衍後代,而它可能正是很多現代人的共同祖先,於是,現代社會中有一整批人消失了,這其中可能包含你自己。這個和實際情況相矛盾。

利用科學研究的方法可將因果關係劃分為三種不同的抽象模型:

第一種:單因果關係,即順次因果關係,前因造成後果;

第二種:雙因果關係,即迴圈因果關係,事件互為因果;

第三種:多因果關係。即複合因果關係,多事件間的因果;

二、因果律的劃分

1宗教因果律

1.1.1佛教因果律概述

因是能造作、產生一定後果的原因,果就是由一定原因產生的結果。由佛教的緣起論產生了因果理論,因果理論是佛教輪迴解脫理論的基礎,隨著佛教的發展而對因果理論產生了不同的看法。

因果律指出: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佛教認為任何事物都可能成為因,也可能成為果,沒有絕對的因,也沒有絕對的果。佛教所講的因,有時與緣並用且有一些區分,佛教否認了世間萬物獨立演化交織的因果,而是將所有的因果與業力串聯使客觀世界依附於眾生化現。

狹義的因是指產生結果的直接原因或內在原因,而緣則主要指產生結果的助因或外在的間接條件。

廣義的因也包括緣,因果是對存在和行為的互相關係尤其是前後關係的一種認識,佛教的因果理論是其輪迴解脫理論的基礎,也是其人生現象理論的基礎,佛教中的十二因緣和六因、四緣、五果等說法都屬於佛教因果理論範圍。

1.1.2佛教因果律的發展

佛教因果律隨佛教的發展,也有了不同的說法:

1.小乘佛教中的說一切有部關於因果觀念主要是六因、四緣、五果。六因是在分析三世善惡果報的各種條件或作用時提出的,包括能作因、俱有因、同類因、相應因、遍行因和異熟因。四緣是一切有為法產生時的因,是從一般的果的產生角度來進行分析時所作出的對因的分類,包括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和增上緣。五果是因緣所生或道力所證之果,包括異熟果、等流果、士用果、增上果和離系果。

2.大乘佛教的中觀派從其理論的“空”觀出發,否定有實在的因果關係,認為因不實在,果也不實在,從而否定了因中有果論和因中無果論,否定有真正的“生”。這也就從根本上否定了事物的因果關係。

3.大乘佛教的瑜伽派從其理論的“識”出發,提出十因、四緣、五果,認為因果關係有一定的實在性,因“識”也不是真實有,故其因果觀念與中觀派也就沒有實質的差別。

1.1.3探源佛教因果

探源佛教因果:因是主因,緣是助緣,機:通“積”意,果是結果。因無緣,則不果,機不投,因不果。因果,因機緣果之簡稱,時機不到,因緣不生,因不受緣,有緣無份,如此使然。“機”之源來:木應天地因緣感召,得天之氣,積陽之溫,化地之水,聚土之塵,累積木幾,曲直向上,執著生“機”,通天會地,修木高尚,至成機會。故曰:“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即是如此。

其中的含義,最經典的一句解釋就是“ 有因,必有果。”直接簡單明瞭的闡述了佛教因果的本質。

“因緣果報” ,也可以理解為“因——緣——果”,一粒種子埋進土裡,如果沒有水分養分和陽光照耀的“緣”,也未必能夠開花結果。

這種同時互存和異時互存關係,其實也就是佛教所謂因果的關係。例如種子是因,芽就是果,因為先有種子,然後才有芽的發展,這是異時互存的因果關係。例如:以老師為主,那麼老師就是因,學生就是果,相反的如以學生為主,那麼學生就是因,老師就是果。這是同時互存的因果關係。這種因果關係,非常錯綜複雜,從這一角度來看,這一因會產生這一果,但是從另一角度來看,這一因會產生另一果。總之透過正面和反面來說明,事實上是沒有一個絕對的因,當然更沒有一個絕對的果。

1.1.4佛教因果律的世俗理解

所謂的因果報應是這麼來的,在信仰佛教的人看來,因果定律是宇宙自然規律,這種規律在宇宙的誕生就有了,如果沒有因果定律的存在,這個世界將是一片混亂,因果定律是物質世界的運動規律,按規律運動的,而這種規律很強大,它可以通往三世迴圈狀態表現,他會永遠體現在一個物質身上迴圈存在,萬事萬物都是在因果定律中運動的。

在佛教徒眾中因果定律主要體現兩種因果報:

一種是明報.就是做了善事就會看到別人感激你或者得到好處,做惡事就會招人報復或者被國家判刑.這些是眼睛可見的行為的因果報應;

第二種因果報應:就是隱形報.又叫隱形因果報,主要表現為心裡的思想狀態所體現出來的,內心有惡的思慮.而且這種惡念太多的話也會有因果報應.這種因果報應是看不見摸不著的,但在佛教徒看來它是隨著內心的惡念牽引和感召來的惡緣.

佛教徒的眼中世界一切事物都是存在著相互聯絡的,惡念會牽引感召到惡緣惡運.導致運氣差,沒財沒福氣,接觸到的人和事也是不好的人不好的事情發生。心善念的人.隨著善的念頭和思想會牽引和感召來好的一面,這就是善緣.你接觸到的人和事也是好的狀態表現, 比如:在佛教徒看來,有的人內心惡.什麼缺德事情都做.這個人接觸到的朋友,相處的朋友大多數也是人不好的.這都是相互牽引感召來的緣分,這種不好的緣就是惡緣,這種現象是隨著自已的善惡心裡念頭所牽引感召來的物質,牽引到了惡緣種種的不好事情就會發生到自己身上,牽引感召到了善緣就會往好的一面發展,世界萬物都包含在這種普遍存在的因果定律,所以佛教徒重要的一點自我約束就是不傷害他人甚至是任何外界事物。

1.2其他宗教的因果律

因果定律不是佛教的專利,是客觀定律,也不是佛教發明的,而是佛教乃至其他宗教發現的,儒家、道教、婆羅門教乃至基督教天主教都發現了這個規律,只不過表述的方式和名詞不一樣而已。因果關係本來就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和規律。

因果律在宗教中,“因”就是起因,“果”就是結果,“報應”就是從起因到結果的演變過程,簡單的理解,宗教中的因果報應就是:好的起因引發好的結果;壞的起因引發壞的結果(當然在實際應用中遠遠不止這麼簡單),類似現代科學的理論中的“從量變到質變”。

要構成宗教裡面的因果關係,整個過程就像種稻子一樣,也是需要時間和條件的:

1、播種,也就是起因。拿“春種一粒粟,秋收萬顆子”來看,其中,“春種”就是起因,也就是你開始起了一個念頭,這個念頭開始發芽,所以就像“一粒粟”一樣種到田裡去了。

2、緣。也就是這個“一粒粟”種下去了以後,它需要很多因素才能發芽,譬如陽光、水分、養料、土壤等,包括還不能被害蟲吃掉。宗教信徒在現實生活中,會發現自己的很多心念並沒結果,他們的解釋是因為條件不具足,其實也是有了結果(沒有結果也是一種結果),但是沒有達到所要的結果,這就是“因緣不具足”。

3、時間:宗教中的因果關係為何不是馬上發生呢?很明顯啊,如春天種下去,要秋天才發出來啊,為何春夏不發出來呢,因為需要一個醞釀成熟的時間,在宗教的因果關係中時間不夠,果也無法形成。

4、結果:宗教的因果結局往往是“秋收萬顆子”的場面,它一方面是說明了時間,二是產生了比對,由“一粒粟”增長到“萬棵子”,顯然因果形成,而且還擴大了好多,這就是正確的“因”,能過得到更多正確的“果”;那麼錯誤的“因”呢?由於有違常理,也就收到很多干擾,所以往往結不了正確的“果”,連錯誤的“果”也會受到影響呢,這就是為什麼一般宗教都勸信徒為善的緣故。

可見即使在宗教這樣嚴格的因果律的框架下,因果關係的發生也是需要條件的。

2環境因果律

因果關係是客觀事物本身的一種規律體現。馬克思主義也有關於因果關係學說的闡述,說明了因果關係問題對於我們工作、學習以及思想修養等方面的指導意義;首先要知道客觀世界是一個普遍聯絡著的統一整體,透過生活中實際的例子,人們可以發現世界上各個現象都是聯絡的,這種聯絡將世界構成一個統一體。因果關係則是客觀世界普遍聯絡中的一種聯絡,它反映著客觀事物的運動規律性,一定的原因必然產生一定的結果,一定的結果也必然由一定的原因產生。所謂原因和結果,只是對於某一特定事件來說,不能將其理解為絕對的。而且,因果關係並非象一條直線的鎖鏈那樣簡單,它要錯綜複雜得多,一個結果不一定只由一個原因產生,而同一原因在不同條件下也不一定產生同一個結果。客觀環境中的因果關係,即環境因果律能引導我們在客觀現象中去探究事物間的因果關係,使我們在實踐中處於主動地位。

2.1環境因果律中的空間探索

依據現在科學的進展,我們都處於一個四維宇宙當中,對其判斷的基本量為長,寬,高,時間四個維度。因和果作為兩個互相關聯的事件,在對空間進行判斷時必然是由以上四個物理量進行描述。

然而這不是重點,因果律的基礎理論在於:當觀測者發生變化時,因果可以互相顛倒。

讓我們做一個思想實驗:a開槍射擊打中了b,b因此而死亡,這是一個很典型則很簡單的因果模型。

在射擊者看來,因是他開槍射擊,而果是b的死亡。

在我們看來,假設我們事先並不知道發生了這件事,更不知道a開槍射擊,我們所知道的,僅僅是b的死亡。

那麼對我們來說,很顯然的,b的死亡是因,而正是因為b的死亡所以我們才知道原來是a在開槍射擊。故而,a開槍射擊對我們來說是果。為什麼我們總是把開槍射擊當成因,把死亡當作果呢?很顯然,在我們的心中,潛意識認為時空的變化是均勻的,開槍必然發生在死亡之前。我們常常把時間的先後當作判斷空間事件因果的依據。然而事實上,時間也是可以變化的,它只是我們所生活的宇宙中的一個基本量,而並不是衡量宇宙的決定性物理量。

所有的宇宙文明,它們計算時間的方式,通常是把宇宙大爆炸的時間作為起始,在我們的常識中認為,宇宙所進行的所有一切都是同時的,前一刻是下一刻的因,下一刻是前一刻的果。當你認識到,觀測者的不同,會導致因果的顛倒時。你就應該意識到,宇宙不是同時的,它同樣具有相對性。

讓我們來試試一個想法,我們坐在一輛車上行駛到遠方,這是在相對統一的時間刻度下空間隨時間的變化而變化。我們換一個角度,假如是時間隨空間的變化而變化呢?這就是相對論的理論基礎,也是因果律的理論基礎。

我們所在的時空,與十萬光年外外星人所在的時空不相同!宇宙不具備同時性,如果具備,那麼跨星際間長距離的旅行將成為不可能。

我之前說過,描述四維宇宙的物理量長,寬,高,時間缺一不可,既然時間可以衡量因果,為什麼長,寬,高這樣的空間構成要素不行?嚴格來說是不存在這種區別的,只是我們所在的這個時空,長、寬、高是相對穩定的,只有時間是一個相對變數,所以時間成為了這個衡量的標準。

當我們意識到一件事發生時,我們與這件事之間的時間就近乎同時了,為什麼我們會依舊認為因果關係的成立。那是因為我們從一無所知到觀測到事件發生所經過的時間太短了!我們與事件之間的空間距離也太短了,短到不足以發生因果律相對論效應。

假設一個事件發生在兩個不同時空,在此之前,有一個第三者以另一個視角觀察兩個不同的時空,並介入或導演了這個事件在兩個時空中的發展過程,那麼人們慣有的環境因果律就要改變,這也就是愛因斯坦所說的時空旅行,它的另一個後果就是:因果顛倒。我們在下一節將對其中的時間變化進行進一步的探究。

2.2環境因果律中的時間探索

如果人們能在時空中自由穿梭,尤其是當人在時間中進行移動時,如果沒有相應的時空的改變與擴張,那麼人類固有的因果律將面臨著系統性的框架更改。那麼人們固有的環境因果律在發生時間旅行時對因果會產生什麼影響呢,人們又有哪些理論來完善這個框架呢?!

1.理論 A–Fate 命運(Circular /迴圈因果)

你企圖回到過去拯救一個人的命,卻發覺那人仍是無可避免的死了,甚至更糟的是,你回到過去的此一行為正是導致他死亡的原因。既然回到過去的此一行為正是導致這個人死亡的原因,那麼你不回去,這個人就不會死,故你也就不會回去,這個人就不會死。但從另一個角度思考,“回去”這一行為可能已經是由“因”累積而成的必然變化了,在此行為之前,不滿足任何可以使你認識這個迴圈因果的條件,於是引發了過去已經發生的“果”。

2.理論 B–Alternate Universe(平行宇宙)

回到過去,去救了一個人的命,結果回到現代時,發現其實一切都沒改變!“量子理論” 中,每一個可能的機率都可能產生另一個含有那個機率的宇宙,於是有許多 “平行宇宙”。當你回到過去救了那人的命,你只不過創造了另一個平行宇宙,在那個宇宙中這個人是活下來了,可是在你的宇宙中,這個人本來就還是死的。在李連杰的電影 The One 裡似乎不是這麼定義平行空間的:在其他宇宙的 “我” 死後,能量由其他的 “我” 平分。

3.理論 C– Success (祖父悖論)

若你回到過去,並殺了你的曾祖父,你真的成功殺了他嗎?如果你成功了,你就不可能出生,因此也不可能回去殺了他,因此他就不會死,因此你會出生……?並且,如果你真的成功了,當你回到你的時間點時,你又或許會發現你的曾祖父變成了另外一個人——此時你會認為這是你的曾祖父嗎?抑或當你回到了這個時間點時,你已經忘了你曾經殺死過你的 “曾祖父”?這是一個矛盾的理論。

4.理論 D –Observer Effect(觀察者效應)

若回到過去並成功改變了歷史,則可能只有時間旅行者本身才知曉歷史改變前後有何不同。這個矛盾是在於,旅行者本身為什麼不受影響?在這種情形下,當他回到已經改變後的現代,他可能成了一個陌生人,比如他回到過去殺了曾祖父,回到現代時,發現沒有任何記錄能證明他自身曾存在於這個世界上。

5.理論 E –Wgregate(世界線集合體)

時間旅行本身就存在一個很明顯的不合理論的部分:能量質量守恆定律。如果當今一個人用時光機器回到以往的時空,在過去的這個時間點上就會平白無故的多出一些質量,當下這個時間點就會少去一定量的質量,結果上,在穿越的兩個時間點之間宇宙的質量和能量就會多出一個人的質量(暫且不說有沒有多出靈魂量之類的)。

6.滅亡論

此外,還有一種說法,即滅亡論:對於現實,人們會問:“根據一些理論,時空穿梭的存在是合理的,可為什麼我們從來沒有遇到從未來來訪的人呢?”

人類的時間如果有足夠多,或者說人類的歷史足夠長,那麼很有可能人類最終能夠掌握時空穿梭的技術回去影響歷史,事實上並沒有看到這種跡象,為什麼呢?有一種原因,即人類並未發展到掌握時空穿梭技術的文明程度就已經滅亡了;更糟的是,任何文明物種在並未掌握到時空穿梭的技術都滅亡了(恐怕任何文明物種都對歷史有一種難以抗拒的好奇心,希望親身前去看個究竟);也許,這項技術的掌握是一個過於漫長的過程,任何一個延續的文明都沒有足夠的時間來完成它。當然,歷史發展的可能性有很多,或許未來人類已經到過我們的歷史中,只是被人們當成了怪物或外星人。單依人類滅亡這種情形而言,並非沒有可能,現代,來自人類自身的,如核威脅,以及人類行為之外的如行星撞地球,大火山噴發等威脅,隨時都有可能將人類的時空穿梭之夢化為灰燼。這真是個令人沮喪的說法,不用過於擔憂,相信當今凡致力於時空穿梭研究的科學家都不會贊同這個設想,否則他們後面的研究還有什麼意義。

這些理論讓我們發現,只要我們願意,沒有那個時間旅行理論真正打破了我們目前已知的環境因果律,使其在這些理論的補充說明下不能自洽。

2.3環境因果律中的事物規律

世上萬物都存在普遍聯絡,因果聯絡只是其中的一個表現形式,而科學研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能找準事物之間的因果聯絡,因為只有抓住了事物之間的因果聯絡,才能認清事物出現及發展的規律。

運用因果邏輯進行推理,一定不要僅停留在單一的因果層次上,必須從多個角度去研究事物發生的原因以及推出的結果。比如,分析事物之間不同因果聯絡產生的不同結論。通常情況下,我們在進行因果關係推理時,必須重視因果分析,需要注意有以下幾個方面:

1、分析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很多情況下,一種結果的引發原因可能有很多種,這時我們必須分析其中的主要原因,準確抓住主要原因,透過引起結果的最基本因素來進行邏輯推理。

因果關係推理中的主要原因,通常情況下指的都是與論點聯絡最緊密的原因,它可能根據不同論點的轉變而形成相應變化。因此,我們應該依循原因與論點之間形成的各種有效聯絡,根據主要原因對結果進行論證,而針對次要原因,必須根據它們與論點之間形成的關係以及起到的作用,進行區別對待,對有作用的次要原因進行相關分析,沒有具體作用的次要原因則一帶而過。這樣,就可以保證論證過程主次分明、點面結合、詳略得當,在精練的推理當中得出準確的結果。

2、分析產生的原因。有些情況下,原因可以分為很多層次,有些現象在表面上看來是引發結果的原因,但其實不然,因為在它們的背後還存在引發它們的原因。對於擁有多個引發原因的結果,如果僅停留在某個單一層面上,將這一原因當作引發結果的最終因素,論點就會變得相對膚淺,並且很難將分析的問題理清楚,這樣的因果邏輯推理得出的結果所擁有的說服力必然不大。所以我們在遇到這種情況時,應該進行深究,不能“淺嘗輒止”,必須以找出引發結果的最終原因為根本目的。通常情況下,能夠輕易找出,並被大家熟知的原因,擁有的認證力都非常低;而越不被發現的原因,越能說明事物存在的實質問題,其具備的說服力也就越高。

3、分析因果關係的差異性。因果分析的根本目的就是為了分析因果的異同關係,屬於辯證邏輯範疇提出的具體要求。不同原因得出相同結果在表面上看來沒有什麼關聯,但用聯絡的眼光分析問題,隨著研究的深入,就會發現在這些不同的背後有著某些共同之處,這樣就可以避免受到事物表面現象的迷惑,直接深入事物的本質。

相同原因得出不同結果也是事物之間常見的相互聯絡。原因相同,但因為條件不同,就可能產生不一樣的結果。現實生活中存在很多此類現象,比如,同樣的改革措施,對身處不同環境和生活條件下的人造成的影響就各不相同。在對因果關係進行論證時,有時必須對相同原因得出不同結果所存在的因果關係進行深入分析,這樣才能保證論點足夠深化。

不同事物互為因果,自身便具有辯證邏輯特點。不同事物可以在特定條件下相互轉化。這種現象非常普遍。例如,在自然世界中,互為因果這種關係就普遍存在於不同事物中。而我們在分析這種關係時,必須明確提出不同事物之間存在這種聯絡,並且還需要標明在怎樣的條件下才會產生因果的相互轉化。

任何事物的產生與發展,必然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明確了這種因果關係,自然就弄清了內蘊的道理,從而清晰地分辨出是與非。

2.4環境因果律的特點

1.因果關係的客觀性。因果關係作為客觀現象之間引起與被引起的關係,它是客觀存在的,並不以人們主觀為轉移。

2.因果關係的特定性。事物是普遍聯絡的,為了瞭解單個的現象,我們就必須把它們從普遍的聯絡中抽出來,孤立地考察它們,一個為原因,另一個為結果。

3.因果關係的時間序列性。原因必定在先,結果只能在後,二者的時間順序不能顛倒。

4.因果關係的條件性和具體性,因果關係是具體的、有條件的。因此,查明因果關係時,一定要從行為的時間、地點、條件等具體情況出發作具體分析。

5.因果關係的複雜性。辯證唯物主義認為,客觀事物之間聯絡的多樣性決定了因果聯絡複雜性。

2.5環境因果律在其他領域的應用

1.物理

非正式的場合中,物理學家使用因果關係一詞和普通人所說的該詞沒什麼差別。例如,在物理理論中,一些物理學家會說力導致了運動(或加速)。然而,嚴格說來,這並非因果律的正式理論。因果關係並不內在隱含於運動公式中,而是假定作為一個額外的需要滿足的限制條件,也即,原因總是先於效果。這一限制有數學上的意義,例如克拉莫-克若尼關係式。

物理中原因的概念在資訊的語境中出現,資訊將原因同其效果聯絡起來。正式地說,可以預計資訊不能比光速更快,否則,就可能在某個參照系(使用狹義相對論的洛倫茲變換)中觀察者可以看到結果先於原因(即違反因果律的假定)。

原因的概念也出現在物質-能量流動的相對語境中出現(物質-能量流動被通常認為和資訊流動相聯絡)。例如,很常見的是,利用因果律來聲稱波(如電磁波)的群速度不能超過光速。

2.工程學

因果系統是指該系統的輸出和內部狀態取決於當前和以前的輸入值。如果系統除依賴當前和過去的輸出值以外,還會依賴於未來的輸出值,則該系統為非因果系統(acausal system),而如果只依賴於未來的輸出值,則是反因果系統(anticausal system)。

3.法律

根據法學理論,要認定被告對犯罪或侵權行為承擔責任,必須證明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在國際商法中,為獲得救濟,因果關係也是要必須證明的一個關鍵法律因素。因果關係認定,行為與結果之間有怎樣的聯絡被認為有因果關係?一般採取“條件關係”說,即如果沒有前者A行為就不會發生後者B結果,那麼A是B的原因。

例:甲與患有腦動脈瘤的乙因口角發生撕扯,甲把乙頭部用力夾於腋下,乙用力掙扎幾下後腦血管破裂出血死亡。甲的行為與乙的死亡結果有條件關係(如果甲不夾乙腦袋,乙就不會用力掙扎,當時不至於腦血管破裂死亡),認定有因果關係。關於甲對此結果的責任,還需考慮其主觀有沒有故意、過失才能最終決定。本案甲的行為與故意殺人、故意傷害不相當,不擔故意罪責,若認定有過失,可成立過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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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觀因果律

在人的意識裡,會自然的認為一切事情都是有其原因的,並且這種原因可以被自己理解如果自己不懈的努力。我們現在需要做的是把這種人們意識中的因果關係提取出來,形成可表述的文字體系,也就是人們以理解的因果關係,即主觀因果律。

因果律在我們生活中是一種很普遍的現象,只有可以被因果律解釋的事物,人們才可能理解,進而掌握其規律,達到人主觀意識參與的目的。如果這個預設被質疑,並且有被證明的可能,那人類世界將出現一次重大的變革,這時需要哲學家們做的工作將變的巨大,至少要讓人們在不能完全理解的時候也能得到基本的心裡慰藉。

我們現在認識到的因果關係(causality或)是一個事件(即“因”)和第二個事件(即“果”)之間的作用關係,其中後一事件被認為是前一事件的結果。一般來說,一個事件是很多原因綜合產生的結果,而且原因都發生在較早時間點,而該事件又可以成為其他事件的原因。所以因果還可以指一系列因素(因)和一個現象(果)之間的關係。

原因與結果通常和過程、客體等因素有關;對其因果關係的描述爭議很多。在其中我們不妨可以先總結出兩個重點,即時間和過程。

當一個事情發生時,人們在嘗試理解時,會自然的追溯在此之前發生了什麼,這是人們可理解的,但是人們理解不了在這之後發生的事情對其造成了一種影響,所以人們只能以可理解的因果律來解釋眼前發生的一切;同樣,當人們在追尋之前發生了什麼對其這件事的影響時,也只能以人類可理解的方式推導其過程,所以人類看似嚴謹的邏輯和推理過程就產生了;這種邏輯和推理只能在符合人的思維下應用,脫開人的理解這一點,一切將變的沒有意義,人不能超越其自身在自身之外發展。

在人類的這種思維下,因果問題變的可描述了,但並沒有變的那麼簡單,依然存在這一些需要人類值得更深入思考的地方,比如一切原因的開端,人們可以用因果來抽象的理解事物,但一個沒有開端的因果同樣無法讓人類理解,因此人類必須對此進行必要的彌補,就有了一系列關於“開端”這個問題的學說和假說。在此問題上大多數人不需要一個答案,但需要能理解,即使這樣也並不輕鬆。人們可以嘗試著將問題看的更全面些,一個事物的因果並非只有他看到的,還有很多因素是一個人無法一時完全掌握的,關於區域性和整體這個概念人是可以理解的,所以當一件事情發生時,我們可以理解到造成這件事發生的因素是複雜的,並非只有他所看到的簡單因素,在此基礎上人們就可嘗試理解因果關係並非線性關係而更近似於一種包含關係,即結果包含在原因之中。但這種包含是異常複雜的因為因果關係本身就是複雜的。

自此建立在人類主觀上的因果關係至少沒有那麼多疑惑了,我們可以將其抽象的應用於身邊事物。

第二篇 科學的內在邏輯

一、科學挑戰一切

如果說科學認可因果律,不如說科學認可被其挑戰過之後的現狀,並且挑戰不會停止。

1793年夏天,美國費城黃熱病肆虐。弗斯醫生將病患的體液塗進自己的傷口、眼睛,甚至口服,以證明當時醫學界普遍認為的接觸傳染不是致病原因。1900年,卡羅爾醫生主動接受蚊子叮咬,最終死於黃熱病,終於證明了伊蚊才是傳播黃熱病的元兇。

當科學研究和事件變成過往,它們不僅是科學史,還是文學。人� ��對自然還非常懵懂時,只能用生命去探索知識、探索發現。不管是極地探險,還是中古時期結束後人類對化學的最初探索,抑或是近代生物醫學的發現過程,無不充滿著生命的奉獻和犧牲。正是先賢的無聲探索,奠定了我們正在享用的現代科學的一切。

科學進步的每一個腳印都會打動人心——氟元素的發現。作為鹵族元素個頭最小、電負性最大的原子,氟的化學性質超級活躍,幾乎能和一切金屬非金屬劇烈反應,咬爛電極,撕裂容器,沒有一種材料耐得住它的腐蝕。qing/fu/suan的毒性尤其可怕,不僅吸入後會摧毀肺臟和軟組織,只要接觸皮膚,便能以小分子的靈巧身段鑽進體內,甚至鑽入骨頭,破壞神經系統,造成肌肉麻痺和心臟停擺。

1836年,愛爾蘭科學院諾克斯兄弟用浮石做容器,對氟化銀和氟化汞進行電解,哥哥差點中毒身亡,弟弟3年臥床不起。1850年比利時化學家魯耶特出師未捷,因吸入過多氟化氫而去世。

這種為科學的獻身,從來是倒下一個又上去一個。

法國化學家莫瓦桑挑起了大任,幾經磨難驚險,終於一舉擒住這個魔鬼元素。1906年他因此奪得法國第一個諾貝爾獎,但兩個月後便在巴黎猝然病逝,年僅54歲。

因化學實驗而蒙難的早期科學家數不勝數:萬花筒發明者布魯斯特因化學毒物進入雙目而終身備受煎熬;太陽光譜吸收線發現者夫琅禾費因長期研製玻璃透鏡鉛中毒,39歲英年早逝;碳14的發現者魯本在實驗事故中死於碳醯氯中毒……

連生物學也暗藏殺機。創立了巴氏消毒法的巴斯德,也是造福於全人類的狂犬疫苗的發明者。狂犬病毒微小到無法分離,只能從瘋狗身上提取,年邁的巴斯德和助手們用套索將瘋狗從籠中拖出,按倒在試驗臺上,強力制服它狂躁的掙扎,巴斯德伏下身子口銜一根細玻璃管伸向犬牙交錯的狗嘴,吸吮著白沫翻滾的瘋狗唾液。

實驗室桌上,總放著一把子彈上膛的左輪手強(qiang)。這不是為失控瘋狗準備的,而是為被瘋狗咬傷抓傷或被手術刀劃傷的同仁準備的。這個冷酷決定是試驗小組共同做出的,因為當時狂犬病完全無法救治,會死得異常痛苦。

後來,瘋狂的巴斯德竟決定把狂犬病毒用在自己身上,以試驗疫苗的功效。想想也怵然,萬一不成功怎麼辦?恰巧有一個兒童被瘋狗咬傷送了過來,巴斯德避免了可能的一難……

這些科學家的舉動,既非上司命令,也沒有金錢坐鎮其中,只是為了發現物事的真相……或許,只有擁有這種清寧淡定、無功利心的發現渴望,科學,特別是基礎科學才能突破一個個關隘,整體提升。

任何一門科學,基礎的發現、創立乃至漸進積累,都可能對世界產生意想不到的作用。

比如倫琴發現X射線,愛因斯坦發表狹義相對論,量子力學的哥本哈根學派逐漸演繹成軍,而薛定諤用波動方程殊途同歸,湯姆孫發現電子,沃斯和克裡克發現DNA雙螺旋,澳本海默提出黑洞概念,卡皮查發現低溫物理的超流體,薩拉姆發現核子弱相互作用……這些科學家,當時都只是沉浸在發現的興高采烈中,從未考慮到它的世俗作用和將帶來的巨大經濟效益。

所有這些都不是在遵循因果律而是在一定程度上挑戰已知的因果律。

所以在這個科技進步突飛猛進的時代,我們的確要培養一批真正相信知識就是力量、無功利心的科學家。

任何文明的發展根本只有一個問題,那就是能不能讓這個文明本身進步,讓人類因這個文明進步!

二、近代科學研究

近代科學(Sce)是建立在一個以人的主觀意識下可檢驗的解釋和對客觀事物的形式、組織等進行主觀預測的有序知識系統,是人為系統化和公式化了的知識。

根據人對客觀事物的理解,人為的將科學劃分成了自然科學、社會科學、思維科學、形式科學和交叉學科等幾個主要部分。

1、起源

科學的最早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人類文明。他們貢獻了數學,天文學和醫學,使人類進入了古典時代的自然哲學,從而正式嘗試在物質世界的基礎上解釋事件的自然原因。

從10世紀到13世紀,科學邁入了一個新的程序,在公元400至1000,隨著羅馬帝國的滅亡,希臘文明幾近蕩然無存,僥倖被一些逃亡學者儲存在mu/si/lin世界中,後來因希臘作品的復興和西歐和對yi/si/lan的自然哲學的研究恢復了“自然哲學”,由此逐漸演變為了近代科學。16世紀開始的科學革命轉變了科學研究的方式,這樣的科學方法很快就起到更大的作用。直到19世紀,許多的機構和專業的科學功能初見端倪,在這個時期完成了“自然哲學”向“自然科學”的轉變。

2、早期發展

在古代並沒有“科學”這個詞的準確定義和相關概念。古代人利用有關各種天然化學物質的特性的知識來製造陶器,彩陶,玻璃,肥皂,金屬,石灰石膏和防水材料;他們還研究動物生理,解剖學和行為以達到占卜的目的並為他們的占星術研究記錄了天文物體的運動。對醫學具有濃厚的興趣。儘管如此,古代人似乎對僅出於收集資訊的目的而收集有關自然界的資訊幾乎沒有興趣,主要只研究具有明顯實際應用或與他們的宗教系統有直接關聯的科學學科。

3、古典科學

在古典時期,沒有真正的古代類似現代科學家。取而代之的是,受過良好教育,通常是上流社會的男性個體,只要有時間,就對自然進行各種調查。在他們同時代的哲學家發明或發現“自然”概念之前,傾向於用相同的詞語來描述植物的自然“生長方式”,以及例如某個部落崇拜特定神靈的“方式”。由於這個原因,據稱這些人是嚴格意義上的第一批哲學家,也是第一批清楚區分“自然”和“習俗”的人。自然哲學是自然科學的前身。

4、中世紀科學——東方科學的盛宴

自公元前221年,地處中國西北的秦征服了其他六國,始建了高度集權的統一中國後,這個東方文明的載體就一直延續著。在西方文明從公元476西羅馬帝國徹底崩潰,至公元十六世紀文藝復興的完成,在這漫長近千年的發展過程中,東方這個古老的國家共產生了八個大一統的歷史時期,它們分別是:漢(前206—220)、晉(265—420)、隋(581—618)、唐(618—907)、宋(960—1279)、元(1271—1368)、明(1368—1644)和最後一個也是西方國家最為瞭解的一個秦體系影響下的大一統時期——清(1644—1911)。在這漫長的歷史時期中,這個古老的東方古國展現了它旺盛的生命力,為世界的科學發展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農業:農業文化是這個文明的烙印之一,在當時整個世界上來看,其發展程度是最高的,主要著作有《氾勝之書》、《齊民要術》、《陳旉農書》、《王禎農書》、《農政全書》。

醫學:從《黃帝內經》開始,中醫藥學發展至今,其主要文獻有《神農本草經》、《神農本草經注》、《新修本草》、《經史證類備急本草》、《本草綱目》、《針灸甲乙經》、《銅人腧穴針灸圖經》、《十四經發揮》、《脈經》、《肘後方》、《諸病源候論》、《千金方》、《外臺秘要》。

天文學:天文學方面的成就主要包括陰陽曆法、天象觀測、天文儀器和宇宙論幾方面,相關著作有《陰陽曆》、《陰陽合曆》,漢《太初歷》、《四分歷》、祖沖之的《大明曆》,唐代僧一行的《大衍曆》,北宋沈括的《十二氣節歷》,元代郭守敬的《授時歷》,清代的《時憲曆》、戰國的《天文星佔》、《天文》、馬王堆帛書《五星佔》。

數學:古稱“算學”,當時主要用於解決生活中遇到的實際計算問題,主要著作有:《九章算術》、《周髀算經》、《海島算經》、《孫子算經》、《夏侯陽算經》、《綴術》、《五曹算經》、《五經算術》、《張丘建算經》、《緝古算經》。

科技:陶瓷術、絲織術、造紙術、印刷術、航海術、工程建築、huo/yao研製,均有大量實物留存至今;

5、文藝復興與啟蒙運動——早期現代科學的誕生發展

5.1文藝復興

隨著西方文藝復興的到了,科學迎來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並在此基礎上終演變為“近代科學”。

光學的新發展在文藝復興初期就發揮了作用,既挑戰了長期以來關於感知的形而上學觀念,也促進了諸如暗箱照相機和望遠鏡等技術的改進和發展。在我們現在所知的文藝復興開始之前,羅傑·培根,維泰羅和約翰·佩克漢姆各自建立了一個因果鏈上的學術本體,該因果鏈始於對亞里士多德的個體和普遍形式的感覺,感知和最終認識。開發並研究了後來稱為透視主義的視覺模型。由文藝復興時期的藝術家創作。該理論僅使用亞里士多德的四個原因中的三個:形式,物質和最終原因。

在十六世紀,哥白尼制定了日心說不同太陽系模型地心說的托勒密的天文學模型。這是基於一個定理,即隨著行星的球距運動中心越來越遠,行星的軌道週期會更長,他發現這與托勒密的模型不符。

開普勒(Kepler)等人對“眼睛的唯一功能就是感知”這一概念提出了挑戰,並將光學的主要焦點從眼睛轉移到了光的傳播上。開普勒將眼睛建模為一個充滿水的玻璃球,在它的前面開有一個小孔以對入瞳進行建模。他發現從場景的單個點發出的所有光線都在玻璃球體背面的單個點處成像。光學鏈終止於眼睛後部的視網膜。開普勒因發現開普勒行星運動定律而改進哥白尼的日心模型而聞名。開普勒並沒有拒絕亞里斯多德的形而上學,並將他的作品描述為對亞里士多德的追求。

伽利略(Galileo)創新地利用了實驗和數學。然而,在教皇烏爾班八世阻止伽利略寫哥白尼體系後,他遭到迫害。伽利略曾使用教皇的論點,並將其放在“關於兩個主要世界體系的對話”的作品中,以簡樸的口吻表達出來,這極大地冒犯了烏爾班八世。

在北歐,印刷機的新技術被廣泛用於發表許多論點,其中包括一些與當代自然觀念大相徑庭的論點。勒內·笛卡爾(Rees)和弗朗西斯·培根(Fran)發表了支援非亞里士多德科學的新型哲學觀點。笛卡爾強調個人思想,並主張應使用數學而非幾何來研究自然。培根強調實驗比沉思更為重要。培根進一步質疑亞里士多德關於形式因果和最終因果的概念,並提出了這樣一種觀念,即科學應該研究“簡單”性質(例如熱)的定律,而不是假設存在任何特定性質或“形式原因”。對於每種複雜型別的事物,這種新科學開始將自己視為描述了“自然法則”。這種對自然研究的更新方法被認為是機械的。培根還指出,科學應該首先針對實用的發明為了改善整個人類的生活。

5.2啟蒙時代科學

作為啟蒙時代的先驅,艾薩克·牛頓(Isaa)和戈特弗裡德·威廉·萊布尼茲(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成功地開發了一種新的物理學,現在稱為古典力學,可以透過實驗加以證實並使用數學進行解釋(牛頓(on,1687年),《自然哲學》,《數學原理》) 。萊布尼茨也納入條款從亞里士多德物理學,但是現在新的非目的論的方式使用,例如,“能源”和“潛力”(亞里士多德“現代版本eia“)。這暗示著物件的觀點發生了變化:亞里士多德曾指出物件具有可以實現的某些先天目標,現在這些物件被認為沒有先天目標。按照弗朗西斯·培根的風格,萊布尼茲假定不同型別事物都按照相同的自然規律進行工作,每種事物都沒有特殊的形式或最終原因在此期間,“科學”一詞逐漸變得更常用於指代一種型別對某種知識,尤其是自然知識的追求,其含義與舊術語“自然哲學”非常接近。

在這段時間裡,科學的既定目的和價值開始產生財富和發明,從物質主義的意義上講,人類擁有更多的食物,衣服和其他東西,從而可以改善人類的生活。用培根的話說,“科學的真正合法目標是賦予人類生活以新的發明和財富”,他勸阻科學家們追求無形的哲學或精神觀念。

啟蒙運動時期的科學主要由科學團體和學術機構主導,它們已取代大學成為科學研究和發展的中心。社會和學術機構也是科學專業成熟的支柱。另一個重要的發展是科學在越來越多的人群中得到普及。哲學家引導了公眾對許多科學理論的關注。

一些歷史學家將18世紀標記為科學史上的枯燥時期;然而,本世紀在醫學,數學和物理學的實踐中取得了重大進步。生物分類學的發展;對磁和電的新認識;化學作為一門學科的成熟,奠定了現代化學的基礎。

啟蒙哲學家選擇了科學先驅者的短暫歷史(主要是伽利略,博伊爾和牛頓)作為將自然和自然法則的奇異概念應用到當今每個物理和其他社會領域的指導。在這方面,歷史的教訓和基於它的社會結構可以被拋棄。

三、量子力學研究

1、19世紀科學

十九世紀是科學史上一個特別重要的時期,因為在這個時代,當代現代科學的許多顯著特徵開始成形,如生命科學和物理科學的轉變,精密儀器的頻繁使用,“生物學家”、“物理學家”、“科學家”逐漸擺脫“自然哲學”和“自然歷史”這類過時的標籤,研究自然科學的人的專業化程度提高,導致業餘自然主義者的減少,科學家在社會的許多方面,許多國家的經濟擴張和工業化中獲得了文化權威,大眾科學著作和科學期刊的出現。

主要成就:

在19世紀初期,約翰·道爾頓(John Dalton)提出了現代原子理論,該理論基於德克利特(Democritus)最初的被稱為原子的不可分割粒子的思想。

約翰·赫歇爾和威廉·惠威爾系統化方法:後者是創造了這個詞的科學家。

查爾斯·達爾文發表《物種起源》時,他將進化論確立為對生物複雜性的普遍解釋。他的自然選擇理論為物種的起源提供了自然的解釋,但是一個世紀之後才被廣泛接受。

守恆定律的提出,能量守恆,動量守恆和質量守恆提出了一個非常穩定的宇宙,有可能是資源的損失小。然而,隨著蒸汽機的出現和工業革命的發展,人們越來越認識到,物理學中定義的所有形式的能量都不是同等有用的:它們不具有相同的能量質量。這種認識導致了熱力學定律的發展,在該定律中,宇宙的自由能一直在下降:封閉的宇宙的熵隨時間增加。

電磁理論也成立於19世紀,並提出其不能輕易使用牛頓框架來回答新問題。允許原子解構的現象是在19世紀的最後十年發現的:X射線的發現激發了放射性的發現。第二年發現了第一個亞原子粒子,即電子。

2、20世紀科學

愛因斯坦的相對論的發展和量子力學導致替代經典力學與包含兩個部分描述不同型別的自然事件的新物理。

同時,發現了原子及其核的結構,從而釋放了“原子能”(核能)。1953年發現DNA的分子結構。1964年發現了宇宙微波背景輻射。

此外,本世紀戰爭激發了對技術創新的廣泛使用,從而引發了運輸(汽車和飛機)革命,洲際彈道導單的發展,太空競賽和核軍備競賽。在本世紀上半葉,抗生素和人造肥料的發展使全球人口增長成為可能。在本世紀下半葉,航天技術的發展使得對天體的其他物體(包括登月載人降落)進行了首次天文學測量。太空望遠鏡導致了天文學和宇宙學的眾多發現。

在20世紀後期,積體電路的廣泛使用與通信衛星的結合引發了資訊科技的革命,以及包括智能手機在內的全球網際網路和移動計算的興起。對複雜的因果關係交織在一起的大量系統化和大量資料的需求,導致了系統理論和計算機輔助科學建模領域的興起,這些領域部分基於亞里士多德正規化。

3、21世紀科學

隨著2012年希格斯玻色子的發現,發現了由粒子物理學標準模型預測的最後一個粒子。2015年,首次觀測到了一個世紀前透過廣義相對論預測的引力波。

4、量子理論

量子(quantum)是現代物理的重要概念。即一個物理量如果存在最小的不可分割的基本單位,則這個物理量是量子化的,並把最小單位稱為量子。

量子一詞來自拉丁語quantus,意為“有多少”,代表“相當數量的某物質”,它最早是由德國物理學家普朗克在1900年提出的。在經典物理學中,根據能量均分定理:能量是連續變化的,可以取任意值。19世紀後期,科學家們發現很多物理現象無法用經典理論解釋。普朗克假設黑體輻射中的輻射能量是不連續的,只能取能量基本單位的整數倍,從而很好地解釋了黑體輻射的實驗現象。

後來的研究表明,不但能量表現出這種不連續的分離化性質,其他物理量諸如角動量、自旋、電荷等也都表現出這種不連續的量子化現象。這同以牛頓力學為代表的經典物理有根本的區別。量子化現象主要表現在微觀物理世界。描寫微觀物理世界的物理理論是量子力學。

自從普朗克提出量子這一概念以來,經愛因斯坦、玻爾、德布羅意、海森伯、薛定諤、狄拉克、玻恩等人的完善,在20世紀的前半期,初步建立了完整的量子力學理論。絕大多數物理學家將量子力學視為理解和描述自然的基本理論。

1905年,德國物理學家愛因斯坦把量子概念引進光的傳播過程,提出“光量子”(光子)的概念,並提出光同時具有波動和粒子的性質,即光的“波粒二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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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20年代,法國物理學家德布羅意提出“物質波”概念,即一切物質粒子均具備波粒二象性;德國物理學家海森伯等人建立了量子矩陣力學;奧地利物理學家薛定諤建立了量子波動力學。量子理論的發展進入了量子力學階段。

1928年,英國物理學家狄拉克完成了矩陣力學和波動力學之間的數學等價證明,對量子力學理論進行了系統的總結,並將兩大理論體系——相對論和量子力學成功地結合起來,揭開了量子場論的序幕。量子理論是現代物理學的兩大基石之一,為從微觀層面理解宏觀現象提供了理論基礎。

量子假設的提出有力地衝擊了經典物理學,促進物理學進入微觀層面,奠基現代物理學。但直到現在,物理學家關於量子力學的一些假設仍然不能被充分地證明,仍有很多需要研究的地方。

科學反不反因果律

科學的發展方向不具有必然性

在以往人們理解的因果律中是存在一個必然的不可改變的結果的,如1+1=2,用人們以往已知的因果律來衡量1+1則必為2,而在科學中是存在1+1可以不等於2的可能的。這種可能的存在使得因果律更像一個“模糊的規範”,而非準確的規則;前者重於意義,而後者重於形式本身。

在現階段人類所謂的科學,追求的是一種形式,這就是其侷限。其結果即科學成果,雖對整個社會具有巨大意義,但在整個科學研究過程中這種意義並不會被過多考慮。

不同科學成果之間不具有緊密性

現代科學發展特別是科學上的重大發現和國計民生中的重大社會問題的解決,常常涉及不同學科的相互交充滿和相互滲透。學科交叉逐漸形成一批交叉學科,如化學與物理學的交叉形成了物理化學和化學物理學,化學與生物學的交叉形成了生物化學和化學生物學,物理學與生物學交叉形成了生物物理學等。這些交叉學科的不斷發展大大地推動了科學進步,因此學科交叉研究(interdisary research)體現了科學向綜合性發展的趨勢。科學上的新理論、新發明的產生,新的工程技術的出現,經常是在學科的邊緣或交叉點上,重視交叉學科將使科學本身向著更深層次和更高水平發展,這是符合自然界存在的客觀規律的。由於現有的學科是人為劃分的,而科學問題是客觀存在的,根據人們的認識水平,過去只有天文學、地理(地質)、生物、數學、物理、化學六個一級學科;而經過20世紀科學的發展和交叉研究,又逐漸形成了新的交叉學科,如生命科學、材料科學、環境科學等,但即便如此各學科之間的研究成果並不具有必然的因果聯絡,即使在相同的學科中的不同研究成果也不一定都具有這種因果聯絡,所以在整個科學的研究成果中因果關係是被動的,而非主動的相互建立。這也在另一個層面上反應了科學自身具有其盲目性,也是其局限性的一種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