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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七章 甲馬

甲馬符,亦稱‘紙馬符’‘神行符’,是一道能夠幫助巫師疾行的符籙,在巫師界已經有上千年的使用歷史,且經濟便利,用途廣泛。

之所以這道符籙被稱為‘甲馬’,來源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十八世紀著名的考據派巫師趙冀——就是那位著有《廿二史札記》、曾經寫出‘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領風騷數百年’的作者——在他撰寫的《陔餘叢考》第三十卷就曾經推測道‘昔時畫神像於紙,皆有馬以為乘騎之用,故曰紙馬也’,意思是以前在紙上畫神像,都要給神祇們畫一匹馬,用來給祂們乘騎,所以叫‘紙馬’。

又有巫師姓虞名兆漋者,在其所撰《天香樓偶得》雲:俗於紙上畫神象,塗以彩色,祭賽既畢,則焚化,謂之甲馬。

總之,不論是紙馬,還是甲馬,巫師界公論認為,它們都是給神仙們騎乘的,只不過凡俗可以借力。

甲馬符最著名的使用者,莫過於北宋年間的神行太保戴宗。

傳言戴師擅長疾行,日縛雙甲馬,可行四百裡;再縛四甲馬,晝夜八百裡——當然,隨著時間的推移與魔法技術的發展,甲馬符的速度已經有了極大的提高,不至於四甲馬的時速才三十多裡。

但無論怎樣發展,這道符籙都有一個無法迴避的關鍵:神祇。

傳統巫師們認為這道符籙是透過接引‘天速星’的神力從而達到助力疾行的效果,因而使用這道符籙必須沐浴齋戒,虔心禱告,用後亦需焚化,以敬神祇。

十七世紀穹窿山的著名靈巫施道淵(即鐵竹道人)就曾在他的日記中記錄過一個有趣的小事:有一次,施道淵攝召溫帥下降,臨走前,溫帥索要甲馬,連燒數紙不退。施雲:“已經供奉了許多甲馬了。“溫帥判斷說:“你供奉的甲馬蹄子壞了,不能乘騎。“於是施道淵找來還沒焚化的甲馬檢視,原來是模板折壞,馬蹄斷而不連。然後施道淵用符筆將馬蹄續好,溫帥這才離開。

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尤其是在維度派崛起之後,巫師們對於以往各種神秘項的傳承多有新的分析與見解,諸如甲馬符這類符籙或咒語雖然仍舊廣泛使用,但巫師們在使用的時候已經少有‘沐浴焚香’‘虔心禱告’之類的舉動了。

就像鄭清,他使用‘甲馬符’的時候,向來是隨用隨畫,用後就丟到腦後了。無論是沐浴還是齋戒都從來沒做過,更別提什麼虔心禱告了。

按照老人們的說法,他這個樣子,是要倒大黴的。

所以,當他一個人奔跑在無邊荒野之中,身後跟著一大群形形色色的妖魔之時,不由自主的想到了這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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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天神佛,三清、如來、雅威、阿拉在上,保佑我的馬兒快快跑吧。”

“我在心裡給你們供奉豬頭了……”

這是不得已,年輕的巫師在心底這麼想著——絕對不是敷衍,也不是不恭敬的意思。

畢竟他現在正在一片荒原獵場逃命,沒有辦法佈設祭壇、焚香獻祭。

而且荒原上也沒有祭祀用的豬頭。

只有一望無際的野草,在野地裡肆無忌憚的長著。遠遠望去,毛茸茸的,彷彿一張巨大的毯子,從腳底一直延伸到天邊,無邊無際。

天邊在哪裡,鄭清並不清楚,雖然他對妖魔們叫囂著‘在天邊等它們’,但他實際上並沒有真的打算跑到天邊去——畢竟他的腿上只綁了六張甲馬符,能夠跑的距離非常有限。

他只希望著能夠在六張符紙燒盡之前,跑到視野中那座小山頭就可以了。

儘量離大家遠一點就好。

然而精神的疲乏、體力的不支,讓這點希望也漸漸變成了奢望。

從四象法陣出來之前,鄭清給腿上栓了六個甲馬——神行符有疊加的特性,只要能夠承受,自然多多益善——六馬之速具體有多快,年輕的巫師並沒有真正測算過。但毫無疑問,這種疊加使用符籙,對於身體的負擔,肯定比雙馬、四馬的負擔要重上許多。

腳步越來越沉重,呼吸中也多了幾分鐵鏽的味道。

鄭清知道,那不是真正的鐵鏽,而是從肺泡與喉嚨中上湧的血腥氣息。

這意味著他能跑的距離越來越短了。

俗話說,望山跑死馬。

意思是眼看距離很近,但實際上真正離的還很遠。

就像鄭清眼中不遠處那個小山頭。

六張甲馬符已經燒過一半了,但那座小山頭依舊坐在他視野中不遠的位置,彷彿兩者恆定了距離,永遠都跑不到似的。

“漫天神佛,三清、如來、雅威、阿拉在上,保佑我的馬兒快快跑吧。”

“多給我一點拉風的時間吧……”

腿上綁著六個甲馬,在野地裡一路狂飆的鄭清,確實很拉風。

尤其是他的身後,還跟著一大群嚎叫的妖魔。

但是拉風是個很費體力的活兒。

所以,當他魔力快要耗盡、腳下開始有些踉蹌的時候,年輕巫師的心底感到了一絲遺憾——拉風的時間稍微有點短暫啊。

妖魔群嚎叫的聲音越來越近,就在這時,一陣劇烈的頭痛突然湧了上來。原本就已經透支的年輕巫師慘叫一聲,腳下一軟,滾到了地上。

……漫天神佛保佑。

……如果能夠活下來,我一定給你們供奉幾株高香的。

在徹底暈過去之前,鄭清腦海裡閃過這樣一個念頭。

……

……

一頭飛鼠妖張開四肢,鼓起腰腿間寬大的薄膜,努力飄的更快一點。作為綴在年輕巫師身後的第一批次成員之一,它有足夠的信心超越身旁的狼妖、還有頭頂那幾隻雀妖,第一口咬在那個鮮嫩可口、氣味誘人的巫師身上。

鼻子還是耳朵?

那裡的肉有脆骨,嚼起來更帶勁兒。

嘴巴也是個不錯的選擇……聽說巫師的心臟非常美味,從嘴裡鑽進去能省不少力氣吧。

涎水從嘴角溢位,隨著它周身湧動的劇烈風聲向身後飄去。飛鼠妖猩紅的小眼睛裡充滿了貪婪與渴望,它的目光在年輕巫師身上遊弋著,打量著,選擇著自己攻擊的方向。

或者,那顆晶瑩剔透的紅眼珠?

幾百米的距離轉瞬即逝,不出意料,飛鼠妖拔到了頭籌,第一個撲了上去。

如果他腦袋後面有眼睛,能夠看到白狼妖王譏諷的眼神,說不定會稍微考慮著放緩自己的腳步——但事實沒有如果。

飛鼠妖也選定了自己的目標,那個年輕巫師的紅眼珠。

對於妖魔們來說,漂亮的紅眼睛是比華貴的皮毛、雄壯的身材更受歡迎的部分。

鼠妖長大嘴巴,尖利細碎的牙齒一口咬了上去。

“轟!”

深紅色的火焰從年輕巫師身上騰起,瞬間便籠罩了撲上來的鼠妖。

“吱……!”

鼠妖只來得及發出一聲慘叫,便被這朵紅焰吞噬,眨眼便化成一堆枯骨。(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