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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請叫我莉莎·巴赫警長

白鯨港,茶壺街,清晨六點三十分。

持續了一整夜的雪剛剛落下尾聲,將靜悄悄的街道染成了渾然一體的銀白,在清晨的陽光下熠熠地閃著刺眼的光;只有零星幾根冒著煙的煙囪融化了自己旁邊的冰雪,露出了骯髒醜陋的灰黑色。

對於所有渴望自由和掙脫束縛的移民們而言,殖民地是他們的夢想之地,而白鯨港則是許多人來到夢想之地的第一個落腳點;但非常不幸的是,這個落腳點同樣是分三六九等的。

整個白鯨港有十二個社群,加上白鯨港議會和港口總共是十四個;在它們當中最靠近港口同時也最早出現的六個是比較繁華的;有集市有教堂,樓房很堅固,衛生與保暖設施,還有道路建設也都很齊全,住戶基本上都是小有資產,或者最早的一批殖民者。

剩下的八個則是之後陸續來到白鯨港的“新移民”——尤其是那些一無所有的傢伙——建立的社群;共同特點是混亂,骯髒和無序;許多建築甚至連最起碼的保暖都無法完全做到,屋內屋外溫差可以小到忽略不計。

尤其越新的社群破爛程度就越明顯——兩手空空的新移民們來到白鯨港,在拼命工作,填飽肚子之後連最便宜的房子也住不起,只能用石塊、木頭和垃圾堆砌的窩棚勉強藏身。

茶壺街是這些社群中最新的一個。

它的名字來自街道正中央的一間酒館,那裡永遠有一個正在燒開水的大茶壺。

花一個銅板買杯開水,酒館老闆就會允許你在溫暖的酒館裡待兩個小時;如果願意買杯摻水的淡啤酒,時間就能再延長一倍;如果肯買條魚,就能待一整晚;而要是有人能買一份包含了啤酒、白麵包,熱湯和香腸的大餐……

那他就根本不會出現在這個見鬼的地方。

畫著大茶壺的路牌前停著輛精緻的四輪馬車,身形靈巧的莉莎踹開車門,深一腳淺一腳的大步向茶壺街走去。

她戴著頂有點兒舊了的三角帽,淺褐色的頭髮像雜草似的在帽簷下野蠻生長,幾乎遮住了臉蛋和祖母綠色的眸子,用紅布在腦袋後系了一個短馬尾。

寬大的黑色長袖風衣幾乎遮住了她全身,只露出一雙精緻的皮靴,外加領口和髮帶同色的圍巾;走起路來一搖一晃,活像是位克洛維城來的紳士…還是個“微縮”的小紳士。

莉莎對這身打扮非常滿意——現在的自己不僅僅是安森的護衛,還是他親自任命的白鯨港警長。

【而作為一名優秀的警長,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要有身合適的行頭——既要做到平易近人,也得讓別人感覺到你身上散發出的威嚴。】

【啊,什麼是威嚴?呃…就是不需要掏槍就能讓別人害怕你,乖乖的服從你的命令,那就叫做威嚴……吧?】

按照這個標準,女孩兒認為現在自己這一身就很有威嚴。

新官上任的女孩兒在又窄又爛的街道上深一腳淺一腳,無視了兩側樓房和躲在窗戶下向自己偷窺來的身影,筆直的來到了整條街最豪華的建築——大茶壺酒館面前。

拍了拍藏在上衣口袋裡安森這兩天教給她的《警長守則》,莉莎推了推有些壓額頭的三角帽,抬腳踹向酒館的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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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咣噹!”

腐朽不堪的木門在小牛皮靴面前應聲而開,發出了險些一命嗚呼的巨響;伴隨應聲而開的大門,裹挾酒氣和汗臭味兒的暖流向她撲面而來。

清晨正是酒館生意最冷清的時候,空蕩蕩的酒館裡除了趴在吧臺上睡眼惺忪的老闆,就只有幾個宿醉的酒鬼和在這裡過夜的傢伙。

站在“咕嘟”作響的大茶壺旁,挺胸昂首的女孩兒將右手背在身後,然後故意大聲咳嗽幾下:

“咳咳咳——茶壺街誠實善良的居民們,從今天開始,莉莎就是大家的警長咯!”

【警長守則第一條:無論何時,首先要讓周圍人知道自己的身份。】

稚嫩的嗓音在茶壺汽笛聲中迴旋。

酒館內一片死寂。

下一秒,安靜的大茶壺酒館就被響徹雲霄的爆笑掀翻了屋頂。

“噗哈哈哈哈哈哈哈……!!!!”

“這小女孩兒…哈哈哈哈…這小女孩兒她說…她哈哈哈哈……”

“都聽到了沒有?!都聽到了沒有?!她噗哈哈哈哈哈……”

面對酒館裡上上下下對自己的“嘲笑”,女孩兒面不改色的從上衣口袋裡掏出了安森送給她的審判官口哨。

“嘟————!!!!”

刺耳的哨聲在空蕩蕩的茶壺街上空迴盪。

正當整個酒館都還在樂不可支的時候,外面的街道上突然傳來了轟鳴似的軍靴聲;十幾個全副武裝的士兵就已經端著上了刺刀的步槍撞碎大門,一窩蜂的衝進了酒館。

老闆和客人們還沒弄清是怎麼回事,就已經各自被槍口對準了腦袋。

【警長守則第二條:面對任何情況都要保持冷靜,避免暴力糾紛,能在第一時間掌控局面。】

兩名衛兵連士兵站在莉莎身後,“砰!砰!”的用力跺腳,齊刷刷的槍上肩:“向莉莎·巴赫警長——致敬!”

“致敬——!!!!”

整齊嘹亮的口號聲中,酒館又安靜了。

“嗯~大家辛苦了!”

按照安森教導的動作擺了擺手,莉莎將口哨放回了口袋,走到吧臺前被三支步槍同時指著頭的老闆面前,三步兩步插著腰站在了吧臺上:

“誰是這座酒吧的老闆?”

“我!我就是!”

聞言的酒館老闆戰戰兢兢舉起雙手,仰視著板起小臉的莉莎。

“嗯~”

瞧見對方那麼配合,女孩兒滿意的點點頭:“莉莎警長最近得到可靠線報,殺害四名風暴師士兵的兇手最後出沒的地點,就在茶壺街附近!”

“告訴莉莎,酒館老闆最後一次見到兇手是在什麼時候,什麼地點?”

【警長守則第三條:無論是不是掌握了確切證據,都要表現出一切盡在掌握。】

“我最後一次見他們是什麼時候在哪兒?”酒館老闆已經快被嚇得要哭出來了:

“我…我沒見過什麼兇手哇!”

聽到這句話,插著腰的莉莎猛地將腦袋一揚:

“嗯?!”

幾乎同時,三支步槍齊刷刷再次頂住了老闆腦袋。

“等等!我見過,我真的見過,見過!”

聽到衛兵們拉槍栓的聲音,老闆頓時渾身戰慄,昏昏沉沉的大腦像過電了似的猛地激靈:

“就前天,有三個人來到了我們這兒,還開了一個房間!”

“幾個人?!”莉莎開始追問。

“三個人!”

“開幾個房間?!”

“一個房間!”

“三個人就開了一個房間?!”

“我們這兒就一個房間——那是個閣樓!”

“幾個人開的房間?!”

“三個!”

“什麼時間?!”

“前天——他們只待了一晚…上!”

看著上氣不接下氣的酒館老闆,莉莎滿意的點了點頭,露出了天使般的微笑:“嗯~非常好——莉莎相信了!”

酒館老闆長鬆口氣,“噗通!”一聲趴在了溼漉漉滿是冷汗的吧臺上。

莉莎從把臺上蹦下來,在大衣裡摸索了陣,心疼的將一隻蘋果罐頭遞到老闆面前:“這是感謝,請收下。”

【警長守則第四條:對於通風報信的人一定要給予獎勵,讓他們相信自己冒風險是值得的。】

沒理會捧著罐頭一臉莫名得酒館老闆外加戰戰兢兢的客人們,小手背在身後的莉莎帶著兩名衛兵沿樓梯向上。

其餘的衛兵連士兵則將整個酒館團團包圍,封鎖了社群街道。

【警長守則第五條:不能盲信情報,永遠眼見為實。】

來到閣樓,莉莎親自上前推門而入,兩名衛兵則守在門外,背靠背站在樓梯間。

整個閣樓毫不意外的十分殘破,漆黑一片,不要說床鋪,連一個能讓人舒舒服服躺下來的地方都找不到,到處都堆滿了各式各樣的雜物。

沒有窗戶,只有幾個拇指大小的破洞和木板間的縫隙,能聽到“嗚嗚”的風聲。

根據第二步兵團費盡心血蒐集到的情報,那夥兇手的蹤跡就是在茶壺街消失的,並且之後連著幾天,再也沒有關於他們的動靜,也沒有出現襲擊風暴師士兵的案件出現。

按照卡爾·貝恩的推測,大機率這夥人應該還躲在城內,而且應該就在茶壺街和附近的幾個社群。

他們屬於無準備作案,根本沒有謀劃好之後的逃跑路線和到底要怎麼脫身;像這種傢伙肯定不敢輕舉妄動,而且肯定會留下一大堆線索。

而莉莎已經找到了。

準確的說是在進門的一瞬間,眼睛還沒有徹底適應黑暗的萬分之一秒那個剎那她就發現了。

那是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而且是好幾天前的血腥味。

對美食的偏好讓莉莎擁有了非常靈敏的小鼻子,而豐富的戰場經驗讓她能準確辨別出鮮血凝固的時間,以及具體位置。

以上純熟胡扯,是安森編出來糊弄風暴師官兵們的,真正的答案比這簡單——莉莎是最後的奧古斯特之血,血魔法使徒直系後裔,沒人比她更懂鮮血。

按照鮮血提示的方位,女孩兒很快就從一堆垃圾中間翻找出了她的目標——幾身染血的衣服。

衣服上的鮮血已經徹底凝固,但還是能從覆蓋面和對面料的浸透程度看出血量極其巨大,暗紅色的血塊像摻了油脂的膠水似的將衣服粘成一坨,幾乎已經無法看出它原本的形狀了。

領口和胸口的位置有幾個破洞,看上去像是被刺刀和鉛彈擊穿的痕跡,證明它們的主人在逃跑的時候很可能也受了傷。

甚至連血漿的味道也可以證明這一點,莉莎能從衣服上聞到至少六種以上不同的血漿味道,很有可能就包括他們自己的。

“唔……”

女孩兒皺起了眉頭,從懷中掏出了一根“捲菸”——濾嘴位置是麥芽糖,捲菸部位是甘草棒,安森出品——陷入了深思。

【警長守則第六條:一位優秀的警長,永遠要懂得根據掌握的線索進行推理。】

【啥,什麼是推理?呃…你還記得德拉科吧?對,就是那個討厭的小說家,他當時在鋼鐵蒼穹號上對我們做的事情就是推理,你學他那樣就行……】

板著小臉的莉莎圍繞著最後的案發現場,開始四下徘徊;像每一位推理大師那樣,不放過現場的任何一處細節,尋找著任何可能的線索。

漆黑的閣樓靜悄悄,一顆充滿活力的心臟在女孩兒精巧的身體裡不斷跳動,讓那年輕的大腦快速思考。

無數的可能從她的腦海中逐一閃過,無數的線索在她的潛意識裡排列組合,成百上千的資訊一個一個在她眼前跳躍。

她大膽假設,她細心推敲,她認真思考,她……

“咕嚕嚕~”

餓了。

“嗯?”

立定原地的女孩兒“啪!”的一聲拍了下肚子,突然愣住了。

戴著三角帽的腦袋微微揚起,“呼呼呼”的小鼻子像是發現了什麼不得了的線索,開始牽著她像那幾件染血的衣服靠近。

瞬間,莉莎瞪大了眼睛。

雖然幾乎被衣服上的血跡完全掩蓋在了下面,但這幾件衣服上還是能隱約嗅到它們原本主人身上的味道。

這其實一點兒也不奇怪——畢竟衣服尤其是正裝和冬衣可是很貴重的財物,普通的白鯨港移民一年到頭也只有兩三身衣服,有的甚至可能只有一身。

哪怕再怎麼講衛生,經常穿的衣服上殘留這個人的體味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莉莎可以發誓,這幾件衣服當中有一股氣味是她聞到過的。

而且就在剛剛!

“砰——!!!!”

幾乎同時,酒館樓下突然傳來了一陣破門而出的巨響,還有士兵的叫喊聲。

“他要幹什麼?!”

“攔住那個人!”

“別讓他跑了!”

莉莎站起身,一邊掀開大衣一邊向著酒館牆壁狂奔而去。

【警長守則第七條:對試圖逃跑嫌犯一定要出重拳——至於他到底是不是罪犯,這個可以等擊斃之後另行討論。】

“砰——!”

破牆而出的莉莎·巴赫警長騰空躍起,掀起的大衣下露出了霰彈槍和一串手榴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