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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四十九章 磨難(三)

這個小鎮就是艾弗森成長的地方,也是現在很多25歲左右的NBA球員的成長環境,甚至可以說很多美國窮孩子都生活在類似的地方。那個時候,艾弗森是14歲左右,他的母親安妮先是一家公司的打字員,然後在一家雜貨店做收銀員,再就是到船塢打工,就是在那裡,她碰上了艾弗森的繼父弗瑞曼,他撫養了艾弗森和他的兩個妹妹。

從79年到90年,弗瑞曼一直在販賣可卡因,所以他總是在監獄之間進進出出。但就艾弗森來說他並不以繼父的坐牢為恥,因為他總是試圖把食物放在他這個家庭的桌子上。弗瑞曼也不像大毒梟布朗那樣玩得很大,去追求輝煌的美國夢,他只想在水面上漂著。

看看他的母親,看看繼父弗瑞曼,看看周圍的那些人,艾弗森逐漸開始明白一個道理:體育將是他唯一的一條出路。這是艾弗森的想法,也是母親安妮長期以來一直堅信的信條。

在美國,有很多很多體育明星的出身都是貧苦的,但是他們的母親都沒有放棄對孩子的教育,讓他們儘可能地接受知識,即使在他們功成名就之後,他們的母親仍然會督促他們完成學業。NBA的微笑刺客托馬斯就是一個例子,後來在NBA成名後,他依然在母親的督促下完成了因為打球中斷的學業,拿到了法學學位證書。

但是安妮並沒有這麼做,即使在艾弗森幹出點名堂之後,她從來都沒讓兒子回頭再讀一些書。她知道自己的孩子天生就是幹體育的料。當街上開始談論她的孩子的時候,她就篤定地認為她孩子的命運已經被註定,她不打算拒絕這種命運。事實上,安妮一直在感謝上帝為她和她的孩子提供了這麼一個安排。

NBA很多球員的出生和成長環境都同艾弗森相似,處在一種困苦的生活狀態之中,但如果仔細追究他的生活背景,還可以用叢林來形容。

而他的這種堅強從小就在球場上表現出來。他們家一個叫哈伯的鄰居後來回憶說,阿倫四五歲的時候小得就像橄欖球一樣,但他卻和一幫大孩子在那裡玩橄欖球,而且表現得異常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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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極小的孩子向前衝,儘管腳步有些不穩,但一直在奔跑,讓那幫大孩子沮喪。他們就去追艾弗森,等到追上之後,就揍他,揍得很狠,經常把他往屋子的牆上摜。“哈伯回憶說,“有的時候,我能夠在腳下感覺到隔壁房子的震動...但這個被揍的孩子總會站起來,被打倒,站起來,再次被打倒,再次站起來...他會不屈地站起來,晃著他的腦袋,不讓那幫孩子看到他在搖晃。然後,他又會像之前那樣不停地奔跑,切入,再奔跑。”

回想一下艾弗森在NBA打球的場面一突破,受阻,再突破,再受阻,倒下去不要緊,站起來會更為有力,帶著對對手的蔑視和征服感,發起更為猛烈的進攻,然後消滅對手。他鬼魅的跑位和飄忽的穿插切入,感覺是不是帶著一股邪氣?

三歲看到老,如果對艾弗森的童年生活把握得足夠清楚,完全可以明白他的性格對他的球風有著多麼大的影響。他小時候生活之艱辛,只需要提一個細節就夠了,一大家裡的13口人擠在兩間臥室裡,滿屋子飄著濃郁的臭腳丫子味道。

長期和街面上混的人玩,使得艾弗森的性格裡始終帶著離經叛道的色彩,喜歡好勇鬥狠,欣賞地下秩序裡的義氣與友情。甚至,選擇起體育項目,艾弗森最初喜歡的也是充滿風險和極具身體對抗與肉搏精神的橄欖球,他覺得籃球太面,只不過後來母親強烈反對,十分孝順母親的艾弗森才不得不放棄橄欖球打起了籃球。

很多人說艾弗森很狂,在新人賽季就敢公然表示不尊重喬丹,但很多艾弗森的親密朋友都能夠理解他的想法在社會叢林中長大的窮孩子蔑視的就是主流與權威,喜歡他們自己一套的地下規則,你只有打敗他,才能夠贏得他的尊重和欣賞。如果只是用名氣與權威來壓他,他當然不服,而且會激烈反抗。但是你如果不斷地打敗他,或者說顯示出足夠棒的實力,他自然會敬服,去年全明星賽主動提出把先發位置讓給喬丹的不是有這個當初口出狂言的孩子嘛。

倘若用西方社會,人熟知的人物做比,那艾弗森這樣的NBA窮孩子有點像英國的綠林好漢羅賓漢,正義而具備反骨,難以得到主流社會的承認但在球迷的心目中具有極高的威望。類似的還有剛剛轉會到尼克斯隊的後衛馬布裡。想當年,兩人都是96年的新人,艾弗森是狀元馬布裡是第四,一個在東部狂放之都費城紮根,一個在西部苦寒之地明尼阿波利斯落戶,因為球風都十分獨私,所以艾弗森被稱為東邪,馬布裡被稱為西毒。

其實,馬布裡的生活環境也較艾弗森差不多,他出生在紐約布魯克林康尼島的黑人貧民窟,耳濡目染的都是與當時主流社會格格不入的東西別與馬布裡談什麼上流社會,他認為那都是臭屁。即使是喜歡籃球,馬布裡真正熱愛的也是無拘無束的街頭籃球,他進入NBA前在全美的街球圈子裡大有口碑。

他之所以在96年加入森林狼隊,完全是因為他與同樣抓打街球的加內特在無數次鬥牛後惺惺相借,結下深厚友誼。那一年的選秀大會,馬布裡在第四位被雄鹿隊挑中,但犟得像頭牛的馬布裡告訴雄鹿隊,他想到森林狼隊打球,如果不行他就不為雄鹿隊效力。這是比後來火箭隊的弗朗西斯更早的逼宮版本,從中也可見出馬布裡特立獨行的性格。

從叢林中拼殺出來並在NBA佔住一席位置的馬布裡,當然有在這種生活環境下的不改陋習:一,與好友加內特攜手三年不到,就因為金錢反目,也許是從小窮怕了,馬布裡頭腦裡的金錢意識不是一般地強烈,99年他離開明尼阿波利斯時,他被當地媒體怒斥為金錢的叛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