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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五百零三十六章 野史

NBA草創初期的種種荒謬的混亂,不僅又勾起了對NBA野史的興趣。寫寫鮮為人知的一些歷史片段,但即使是片斷式的回顧過往,你也會發現,NBA的野史確實也有其迷人和趣味之處。即使不能鑑古知今,你也多少能瞭解,如今已形成龐大帝國的NBA,草創時究竟是多麼艱苦和荒謬。

美國之所以有職業籃球的產生,基本上有三個原因,也有其誕生的時代背景。第一當時最受歡迎的職業運動,其實是冰球。但是冰球隊總不能天天打比賽,而場館也不能每週就打那麼幾場冰球賽,其它時間都空在那兒養鯫子。

當時的美國,可沒有人會用場館辦舞會、慈善大會和直銷年會等。換句話說,當時擁有室內球場的球館老闆,例如紐約的NedIrish、波士頓的 Walter Brown:等人,都千方百計想盡辦法,試圖每一天都將場館填滿,否則生意會儆不下去。

第二以籃球而言,當時最受歡迎的是大學籃球,票房相當不錯。但大學明星球員總會畢業,他們不但需要延長籃球生涯,球迷當然也希望繼續跟隨這群明星球員。職業聯盟的籌組,可說是勢在必行,也可說是順水推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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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二次世界大戰結東之後,戰士返鄉,手中有著是無處可花的軍餉,而戰後的美國除了振興經濟之外,歷經戰事的老百姓也期待著更多的娛樂和休閒、享受。既然有人有錢,自然會有想賺錢的人。種種現象交錯的結果,埋下了發起職業籃球聯盟的種子。

簡單的說,NBA由NBL( NatiobalLeague)、BAA( Basketball Assoerica)兩個聯盟結合。多數球隊位於東岸的BAA,被視為NBA的傳統球隊,NBL的球隊則多位於五大湖區和中西部。

由於BAA被視為傳統球隊,因此目前法定:官方的NBA創立年份為46年,其實當時NBL和BA根本尚未結合。BAA在47年首度舉辦季後賽,但不知是哪個天オ,居然把季後賽的對戰模式定為東、西區的第一名球隊在首輪互相交手,第二對第二……以此類推,真是標準的神經病。

更誇張的是,當時籃板都直接架在打冰球時使用的冰上,因為冰經常隨著溫度升高而融化,經常搞得地板上都是水,以致籃球賽成了滑冰大賽。有的場館怕冰融化,因此拒絕開暖氣,結果球員差點凍死。

據形容,當時坐在板凳上的替補球員得戴手套保暖,球迷則得自行攜帶毛毯進場。當時每場球賽平均票房只有3000人左右,球員的平均年薪則是3000元美金,由於養不活一家子人,所以絕大多數球員在賽季外都還有出路,否則一家老小會餓死。

這種票房似乎有點遜,於是乎各隊老闆經常不定期的開會,進行智力測驗想盡各種辦法,讓當時的賽更具吸引力。將球賽由40分鐘延長為48分鐘,就是這個時期的提議,用意是讓球迷花同樣的錢多看8分鐘賽,顯得物超所值,甚至有人提議延長為60分鐘,但後來怕把球員累壞而作罷。

除了這些,其餘近乎白痴的提案也不在少數。居然老闆提議,不如仿效棒球的局,讓某隊先攻西分鐘,再輪由另一隊攻兩分鍾,你說是不是很天オ?另有人提議,罰球會讓比賽中斷,建議將所有球全部集中到比賽結束後再一口氣罰掉。

幸好這些提案沒透過,不然今天的NBA不知會變成什麼樣子。49年,BAA和NBL正式合併,各取雙方名字結命為NBA,雙方都不吃虧。第一賽季共有17隊,分為三區。

不過怪事又來了,由於賽程的安排實在太不合理,結果有三隊出賽62場、四隊出賽64場,其它隊伍則打68場。後賽的賽制採用單循環決定最後的冠軍,也是一絕。

此後數年,NBA各隊處於動盪飄搖的生存掙扎期,球隊數經常在改變。50年有6隊宣佈倒閉,球隊減少為11隊。到了54年,由於増増減減的結果,球隊數在8隊穩定下來,東區有雪城、紐約、波土頓和費城四隊,西區則有底特律、洛杉磯、羅徹斯特和密爾沃基後來遷至聖路易斯,其中票房最好的是雪城,每場約5000人進場看球。

這個時期的NBA,財務狀況非常吃緊。所謂的NBA總部,其實就是一間辦公室,裡面只有總裁、副總裁和一個秘書共三人。據說當時聯盟的狀況慘到要向球隊老闆借錢,總部就曾經向活塞的大老闆 Fred Zollner1借錢,因為活塞當時財力在全聯盟數一數二。

這段時期,NBA的場地和規則也歷經了兩個重大變化。第一是51年,將禁區寬度由6尺增加為12尺適應長人愈來愈高大的趨勢。禁區現在之所以被呢獮為Key,就是因為當時禁區呈現罰球圈大於底線寬度的形狀著來就像一把鑰匙。

第二則是被稱為NBA史上最要的規則改變,54年賽季,NBA開始採用24秒進攻時限。這個提案是由當時雪城國家隊老闆 DannyBiasone所提出的睿智建議,徹底改變了職業籃球貌, Biasone也因為這項功績而入選了籃球名人堂。

現在的NBA球員都有著街頭氣息,但要論強;早期的NBA球員才是真正的流氓。最早期的球中有不少作戰歸來的退伍軍人,彈性不怎麼樣,火氣可是得不得了,動不動就打架,而且他們的打架和現在那種推來推去、互相叫器的娘兒們方式差多了,拎起挙頭往對方臉上招呼,把對手牙打掉是常事。

最慘烈的片役是49年3月26日尼克斯出戰巴爾的摩一戰。該役兩隊總共犯了100次規,前後發生三次全員出動的群架,比賽打了三個多小時,球場上滴了一堆血,你說可不可怕。當時的球員體能條件和籃球打法,和今日都有著天壤之別。

當時每個人都是雙手投籃,一直到單手跳投,同時成為NBA第一個平均單場突破20分的球星,才讓單手投籃逐漸風行起來。另外,也沒使用背後運球等花俏動作。

第一支換上透明籃板的球隊,是凱爾特人那時可是炫得很。46年11月5日, 在熱身時扣籃,將籃板扣求為史上第一名扣碎板的球員。好笑的是 ors被老闆罵得滿頭包,因為一塊透明籃板要300美板簡直是痛徹心扉,當下叮嚀絕不可再犯。

另外一件很有趣的事是,早年的NBA球員並不像現在這麼重視養生、維持體能,中場在休息室就捕來的大有人在,賽後就呼朋引伴、包括對手在內,一堆人到酒吧狂飲啤酒,直到黎明時分,才各自搖搖晃晃的回旅館。

在酒吧裡,免不了也要吵ー吵、打打架,經常可以看到一維NBA球員圍成一圈痛扁仇家的畫面。我很難想象如果這些事發生在今日的NBA,斯坦恩會不會當場抓狂從NBA總部大廈上跳樓自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