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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目標

送走珍妮,羅傑才開始辦理入住手續,掏出駕照和一張美元,遞給少女:“一間普通房間,最好在一樓,謝謝。”

“普通房間一天八美元,熱水免費,打掃房間每兩天一次,自助洗衣房白天開門,可以隨便用。”

少女接過鈔票和駕照,一邊熟練地登記著住房資訊,一邊問道:“現在給你找零還是退房以後一起算?”

“退房時候一起算吧,如果不夠的話提前告訴我。”羅傑遞出的是一張尤利西斯-格蘭特,一天八美元的價格,也就只夠住六天的,還不到一個禮拜。

“好了,106號房。”少女遞出羅傑的駕照,還有一串鑰匙,好奇的問道:“你是貝斯手?玩搖滾的那種?”

羅傑接過鑰匙和駕照,點頭道:“對,玩搖滾的那種貝斯手。”

說著,提起琴盒,對少女晃了晃。

“我上中學的時候學過吉他,不過沒什麼天賦。”少女笑了笑,問道:“你能跟二十世紀娛樂簽約,肯定很厲害吧?”

“或許你該跟我要個簽名,等我成了大明星以後可以拿到網上去拍賣,至少能賣到一百美元。”

羅傑的心情還算不錯,沒有急著回房間,和少女開起了玩笑。

少女皺了皺鼻子,模樣十分可愛,說道:“那不可能!格林特的簽名都賣不到一百美元。”

少女所說的格林特,是這個世界一位頂級巨星,連續多年包攬年度銷量冠軍,僅以流行度、商業號召力以及影響力而言,在全球的樂壇歷史上,可以位列前五,甚至有衝擊前三的可能。

如果以前世的樂壇巨星來做對比,雖然風格不同,但只論名氣和影響力的話,大約和麥當娜相當,僅在披頭士、邁克爾傑克遜以及貓王普雷斯利之下。

“那是我的目標。”羅傑隨口說道:“記住我的名字,羅傑-克里斯蒂安,這個名字會成為搖滾界的傳奇。”

“你吸引女生注意的方法真有意思,你的名字我早就知道了。”少女拿起住客登記簿在羅傑眼前晃了晃,說道:“我叫維羅妮卡-喬伊斯,我的朋友都叫我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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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女生注意?

羅傑倒還真沒有往這方面去想,雖然這個看上去還未成年的少女確實長得很養眼,初看並不驚豔,但多看幾眼又會覺得很耐看。

作為一個俗人,鈔票和美女自然是羅傑喜歡,並且追求的。

下定決心走進樂壇,有先天條件的原因,更重要的則是因為在北美這個階級固化嚴重的國度,作為一個沒有資本也沒有任何人脈的底層平民,這幾乎可以算是走進上層社會的唯一可能。

說是幾乎,是因為還有一條路,叫做星光大道,在好萊塢。

只有賺到大筆的美元,羅傑才能過上自己想要的生活,豪宅、跑車、遊艇、美女。

但在最基本的溫飽問題都還沒有解決之前,羅傑根本沒有這方面的心思。

沒有辯解,一方面是因為沒有必要,另外一個原因是這種事根本解釋不清,越描越黑。

羅傑看了一眼牆上的鐘錶,對少女招招手,說道:“我該回房間休息了,很高興認識你,v。明天下午,如果你有空的話,可以來聽我練貝斯,到時候你就知道我不是在吹牛。”

“好,明天我會去聽的。”

…………

順著門牌號找到自己的房間,推開門,出於下意識的習慣,羅傑先是打量了一眼房間內的情況。

房間很小,只有十多個平米,陳設也很簡單,一張單人床,一個擺著檯燈的床頭櫃,一張椅子,還有一臺電視。

衛生間更是狹小,只有馬桶、淋浴器以及一面鏡子,甚至沒有提供一次性牙刷和剃鬚刀。

八美元一天的房間,羅傑也沒指望條件能好到哪去,但差成這樣,仍然讓羅傑稍微有些失望。

搖了搖頭,羅傑很快收拾好情緒,關上房門。

把行李箱和貝斯在牆角放好,躺在床上,回憶著這一段時間以來的經歷。

莫名其妙穿越的事就不提了,即使到現在回想起來,羅傑還覺得像是在做夢一樣。

新生活的開頭很順利,順利得簡直像是電影中的橋段。

像是在腦子裡塞了一塊硬碟一樣的記憶,大師級的彈奏技巧和水準線以上的唱功,都讓羅傑感覺自己就是傳說中的主角。

尤其是在畢業舞會上,得到一個娛樂經紀人的青睞,簡直像極了電影中的主角。

然而,在來到紐約之後,現實卻給羅傑澆了一頭冷水。

西奧多對羅傑的態度遠遠算不上冷淡,但也並不是預想中那樣熱情。

尤其是提到版權賣斷費用時候,蘊含一絲警告的語氣,更是讓羅傑認清了現實。

好在羅傑的心智足夠成熟,對自己有明確的認知,知道自己沒有和二十世紀娛樂講條件的資本,因此姿態擺得很低。

在察覺到二十世紀娛樂面對自己的態度遠遠低於預期之後,羅傑非常明智地沒有按照原本的打算,提出重新商議版權的價格,或是以自己為核心組建樂隊之類不現實的想法。

自己只是一個小人物,就該擺正小人物的姿態,不能去奢望一些不切實際的東西。

在這個圈子之內,就要按照遊戲規則做事。

那些自以為有些才華,就可以橫掃一切的傢伙,往往都不會有什麼好下場。

嗯,小說裡的主角除外。

至於未來……

羅傑確信,只要自己做足了準備。

當機會來到的時候,一定不會錯過。

想了一會,羅傑從床上爬起來,開啟行李箱,翻出一個嶄新的筆記本。

開啟第一頁,在紙上寫下幾個單詞,“貝斯、作詞、作曲”。

這是羅傑現在已經掌握,而且幾乎沒有什麼進步空間的技能,也是二十世紀娛樂看中自己的原因。

嗯……幾千首歌,抄都抄不完,也沒有必要真正搞什麼原創。

反正在這個世界,說是自己的原創,沒有任何人會有意見。

想了一會,羅傑再次寫下一個單詞“唱功”,重重地畫了一個圈。

這是羅傑需要練習的內容,尤其是邊彈邊唱,如何一心二用,兼顧兩邊,是羅傑迫切需要掌握的。

貝斯彈唱的難度,遠遠超出吉他,後者只需要注重旋律,而前者則要同時兼顧旋律和節奏,唱是旋律,貝斯是節奏。

在兼顧兩邊的同時,還要做好協調鼓和其它樂器的本職工作,甚至勉強可以算作是需要一心三用,難度只能用驚人來形容,這才是很少有知名樂隊的主唱由貝斯手擔任的緣故。

但能做好這一點的,無一不是搖滾圈子中大師級的角色。

比如保羅-麥卡尼特,萊米-凱爾密斯特,提摩西-舒米特等等。

羅傑的目標,則是超越這些前世的頂級大師,在這個世界,成為第一個貝斯手出身的搖滾天王。

記憶和天賦對羅傑的幫助很大,但仍然不夠。

為此,羅傑必須要付出大量的練習,以掌握必要的技能。

在短時間內或許還用不上,但如果想要成為一個真正的樂隊核心,單單只是彈貝斯是絕對不夠的,必須要成為主唱,最起碼也要是主唱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