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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戈麥斯兄妹的爭吵

這個世界的北美,單從搖滾的角度來講,顯得很雜亂。

不像羅傑前世那麼清晰分明。

無法畫出一張“搖滾地圖”來。

而在羅傑的前世,北美的搖滾樂,甚至可以從地圖上就劃分出來。

東部聚集了各種流派的金屬樂隊。

而西海岸,則是另類搖滾和朋克的聖地。

自朋克復興時期以來,甚至許多歐洲的朋克搖滾樂隊,也受到了西海岸的吸引,落戶在這條狹長的海岸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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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一支來自英國的硬核朋克樂隊,叫做rancid。

這支糅合了雷蒙斯、s手槍、碰撞(the.clash)樂隊風格的硬核朋克樂隊,可以說是朋克復興時期一支與主流格格不入的另類樂隊。

他們的思想還停留在七十年代,認為朋克應該是“反社會”的音樂,只是表現手法更加的現代化。

通俗點說,就是更加的“流行”。

不過這是和雷蒙斯、s手槍等七十年代的朋克先驅相比的“流行”。

而放到九十年代的朋克復興時期,rancid的朋克只能算是小眾的硬核朋克。

只要聽過他們的歌的人,想必都不會反對這一點。

rancid的《'm.going》,一首動感十足的硬核朋克單曲,就是羅傑挑選出來,為理查森所準備的。

這首歌的鼓點簡單得不能再簡單。

哪怕是沒學過架子鼓的人,想要學會它也沒有多少難度。

不過卻節奏感十足,用胖子的話來說,非常的“帶感”。

羅傑和理查森討論了幾次之後,決定不在編曲上做大幅的調整。

僅僅只是稍微降低人聲的音量,以突出鼓點的節奏感。

除此之外,一切照搬原版。

原本羅傑是希望胖子加入一段出彩的架子鼓solo,不過卻被胖子拒絕了。

理由是“技術難度低,不代表不能出彩。”

和不需要大幅調整的《'm.going》相比,另一首歌就必須要做出大修了。

在遞交《青春》專輯的計劃之前,羅傑在這首歌上花了整整一週的時間。

珠兒(jewel)的《stand》。

這是一位樂壇很常見的跨界歌手,活躍在九十年代到新千年的第一個十年裡,擅長民謠、搖滾、流行、鄉村等多種風格。

《stand》算是一首流行&鄉村&搖滾的單曲,不過搖滾的分量很輕。

基本上完全可以當流行來聽。

一首“流行”單曲出現在一張朋克搖滾專輯裡,肯定是不合適的。

這就需要對歌曲本身做出大修。

比如說去掉多餘的電音,加重樂器演奏的分量。

除此之外,由於這是一首唱法上非常“女性化”的單曲,在唱法上也需要做出調整。

有了之前幾張專輯的經驗,這份工作對羅傑來說難度不高,只是花的時間久了一點。

畢竟歌曲本身就有搖滾的元素,只要加強它的比重就可以了。

選擇這樣一首不那麼搖滾的歌,再花費不小的精力去改編,是因為這首歌的歌詞讓羅傑很喜歡。

而且可以提升整張專輯的“深度”。

《怪胎》有《生命萬歲》、有《》。

《希望》有《陽光下的季節》、有《歡迎來到黑色大遊行》。

《a&b》有《加州旅館》和《time》。

每張專輯都有那麼幾首歌,歌詞的深度讓人感到驚歎。

《stand》,在《希望》專輯中,擔當的就是這樣的角色。

其它的歌雖然歌詞也都不錯,但和《stand》相比,卻差了一籌。

這首歌雖然唱法上很輕鬆、活潑,但歌詞中卻大量引用了北美歷史上的各種典故,同時還有許多的隱喻,藉此來表達對北美社會的諷刺和不滿。

比如說歌詞中有一句“伍迪-格力斯的土地不能養育母親”,指的就是一戰之前,伍迪-格力斯那首經典的民謠,有著“燈塔國第二國歌”之稱的《這是你的土地()》。

再比如“king的夢想已死”,這裡的king並非是國王的意思,而是指黑人領袖馬丁-路德-金。

在唱法上,羅傑嘗試了十幾種不同的方式,最後還是不得不承認,珠兒那種活潑輕鬆的唱法,反而能加能夠體現出歌裡諷刺的意味。

不過珠兒的唱法過於女性化了一些,畢竟她本來就是一個女歌手。

徹徹底底的女性化唱法,讓男人來唱,總會讓人覺得怪怪的,聽起來很彆扭,羅傑不可能照搬原版。

不過男聲的唱法裡,同樣也有活潑、輕快風格的唱法。

搖滾音樂中少見,但在流行音樂裡卻一點都不少。

粗錄了一遍,聽過效果之後,羅傑意外地發現,偶爾在搖滾歌曲中這麼唱,效果竟然還不錯。

尤其是《stand》這樣的歌。

…………

“他們似乎並不知道你的名字。

這真的重要嗎?

他們甚至不會為你流下一滴眼淚。

他們似乎不會繼續浪費時間。

……”

在最後一首歌上,羅傑的進度稍稍卡住了幾天。

足足錄了四天,才完成了這一首歌的錄音。

專輯的第二主打歌,《》。

原唱的樂隊叫做“亡者理論/”。

這是一支加拿大的後垃圾搖滾樂隊,不過樂隊的作品中卻包含大量的情緒核元素。

這首歌也同樣如此。

其實在這支樂隊的單曲中,羅傑最喜歡的是一首叫做《bad.girlfriend》的另類金屬單曲。

這支樂隊的風格在後垃圾搖滾和另類金屬之間不斷徘徊,不過後垃圾搖滾的歌要更多一些。

關於《bad.girlfriend》,有一句評論一針見血:自古黃歌出燃曲。

總之就是一首很燃的小黃歌。

這麼“燃”的歌肯定是不能唱的,不然會被來自和諧的神秘力量阻止,直接404,所以羅傑打算將這首歌交給別的樂隊去唱。

至於《》,才不會告訴你們這首歌是備胎。

在又一個週末到來之前,羅傑總算將《青春》專輯全部十首歌的人聲部分錄製完畢。

只剩下了《nerves》的貝斯,羅傑乾脆加班了一陣,錄了不到十遍,就搞定了這首歌。

也不知道是不是和身體融合程度越來越高的緣故,羅傑只是保持著正常的練習,但貝斯彈奏的水準卻越來越好了。

說每天都有進步太過誇張了點,不過和兩年前剛剛來到這個世界時相比,進步是很明顯的。

離開公司的時候,羅傑在停車場意外地碰到了一個“熟人”。

克里斯滕-戈麥斯,西奧多去年簽約的歌手。

雖然不算熟悉,但畢竟認識,羅傑打了個招呼,掏出車鑰匙,準備離開。

卻從倒車鏡裡看到克里斯滕-戈麥斯跟了過來。

“有事嗎?”

羅傑轉過身去,疑惑地看著這個女孩。

克里斯滕-戈麥斯臉上的表情很複雜,複雜到羅傑壓根看不出來這都是些什麼表情。

“克里斯滕,有什麼我可以幫你的嗎?”

羅傑等了片刻,見對方始終不說話,又問了一遍。

“對……對不起,打擾了。”

克里斯滕-戈麥斯像是突然被驚醒,語無倫次地說道:“我的意思是,我沒事,對不起。”

克里斯滕-戈麥斯看起來很驚慌,好像受過什麼驚嚇一樣。

這很不正常。

不過雙方並不熟悉,羅傑沒興趣深究對方身上發生了什麼。

在職業樂壇,很多人最常聽到的一句警告,就是“不要打聽和自己無關的事”。

這個圈子亂七八糟的事情很多,只要不發生在自己或者親近的人身上,羅傑管不了,也沒興趣去管。

“早點回家吧,一會天黑了以後不安全。”

羅傑隨口敷衍了一句,開車離開公司。

克里斯滕-戈麥斯看著羅傑離開的方向,恨恨地跺了跺腳,自言自語道:“總是怕麻煩別人怎麼行,除了他還有誰能幫你!”

“kk,你幹嘛呢?”

亨利-戈麥斯開著一輛二手車停在克里斯滕-戈麥斯身邊,說道:“快上車,我們今天還得拜訪兩位製作人。”

“要去你自己去,我不去!”

克里斯滕-戈麥斯的臉上佈滿了陰霾,冷聲道:“昨天我差點被人強.奸!你竟然還讓我去給那個混蛋道歉?!”

“那可是出過十一張白金唱片的頂級製作人!多少人想爬上那張床都沒那個資格!”

說起“昨天”的事,亨利-戈麥斯也生氣起來,大聲道:“我們好不容易等到的機會,全被你給毀了!!”

“你還怪我?哪有你這樣當哥哥的?”

克里斯滕-戈麥斯憤怒地破口大罵道:“我看你是想出名想瘋了!”

在二十世紀娛樂的停車場裡,兩兄妹憤怒地吵了起來。

羅傑並不知道身後發生的事情,即使知道了,也不會有任何的興趣。

至於克里斯滕-戈麥斯想要向羅傑尋求幫助的想法,如果真說出口,羅傑的回覆只會有兩個字:呵呵。

北美的娛樂圈確實沒有潛規則,或者說沒有太平洋對岸普通人認為的“那種潛規則”。

所有的規則都是擺在明面上的。

如果是身邊的人遇到這種事,比如安妮、米婭,羅傑肯定不會袖手旁觀。

不過只有一面之緣的克里斯滕-戈麥斯?

還是算了吧。

西奧多沒有插手這件事,就足以說明其態度。

在戈麥斯兄妹和西奧多之間,羅傑肯定是站在經紀人這邊的。

和跟自己幾乎沒有任何關係的戈麥斯兄妹比起來,對羅傑來說,西奧多才是真正意義上的自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