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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0章 “羅傑,有人罵你是傻缺”

“南加大,普通的學校。”

維羅妮卡似乎對此很不滿意,鬱悶地說道:“耶魯和斯坦福都拒絕了我的申請。”

南加州大學似乎在北美的排名也算靠前,大概在二三十名附近這個位置上。

雖然和哈佛、斯坦福之類的頂級名校沒法比,但以羅傑這個學渣的標準而言,這也是名副其實的名校了。

“為什麼我認識的都是一群學霸……”

羅傑心裡嘀咕了一句,嘴上卻是安慰道:“南加大也是個不錯的學校,知名校友很多。”

這所北美知名的大學,出了很多好萊塢的知名人物。

比如史蒂文-斯皮爾伯格和喬治-盧卡斯等等,不過樂壇的知名校友似乎不多,反正羅傑印象裡沒有。

“其實我不想上大學。”

維羅妮卡說了一句,然後苦惱地說道:“不過像我這種出身的人,除了上大學以外,也沒有更好的出路了。”

其實維羅妮卡的家境還算不錯,經營著幾家小型的汽車旅館,雖然每一家的收益都很一般,但加起來也能比得上一般的中產家庭了。

但是在任何一個國度,有錢和有相應的社會地位,完全是兩碼事。

開旅館的中產家庭,和律師、醫生的中產家庭,或許收入差不多,但社會地位卻天差地別。

最極端的例子,中彩票也可以成為億萬富豪,但是沒人會把這種億萬富豪當回事。

北美的階層固化很嚴重,底層的人很難向上爬。

對於社會底層和普通平民而言,大學幾乎是唯一的渠道了。

至少一個名牌大學畢業的履歷,能夠找到一份還算體面的工作,做得好的話,還是有向上晉升的空間。

當然,還有一條更好的,但競爭也激烈了無數倍的捷徑。

“其實以你的條件,往娛樂圈發展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維羅妮卡的外貌很不錯,雖然達不到頂級女神那種程度,但是也能算得上一朵小花。

再加上和西奧多的助理珍妮,以及和自己的關係,起步天然就比別人要高一些,儘管高的有限。

若是往娛樂圈發展,能有多大成就不敢保證,但起碼混口飯吃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運氣好的話,或許也能成為一個小明星。

不過羅傑只是隨口開玩笑,並不是真的希望維羅妮卡進入這個混亂的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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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羅妮卡也不會當真,她很清楚這個圈子有多混亂。

的確,有許多人明知這個圈子的混亂,依然禁不住成名和暴富的誘惑投身其中。

但並不是所有人都是如此。

吃完午飯,將維羅妮卡送回去之後,羅傑和新專輯的製作團隊碰了個面,進行了一番簡單的溝通。

第二天開始,樂隊就投入到了新專輯的錄音當中。

不過由於整個樂隊對新專輯的投入並不多,雖然時間看上去有些緊張,但實際錄製過程反而很輕鬆。

一天的錄音結束之後,離開公司之前,胖子叫住了羅傑,開口道:“欠你的酒找到了,在我車裡,一會跟我一起去拿一下。”

“什麼酒?”

羅傑有些納悶,完全不記得胖子什麼時候欠了自己一瓶酒。

也或許是幾瓶?

“太平洋對岸的那個什麼毛酒。”

胖子臉上露出鬱悶的神色,說道:“我當時真不該答應你的,為了這瓶酒,我足足花了十幾萬美元,託人找了幾個月才弄到。”

胖子一提,羅傑立刻想了起來。

幾個月前在羅傑加里聚餐的時候,因為小理查森的出賣,胖子被自己和安妮分別勒索了一遍。

只不過那次之後羅傑就忘了這事,壓根沒在意,卻沒想到胖子真的費了老大的勁,託人去太平洋對岸弄了瓶賴茅酒來。

“有好酒?”

安妮不知道什麼時候湊了過來,興奮地說道:“不如我們開派對慶祝吧!”

雖然完全搞不明白,弄到一瓶好酒跟開派對慶祝有什麼聯絡……

不過安妮總是能把任何事情扯到開派對上去。

這種事眾人早就習以為常了。

“這樣吧,晚上到我那去聚餐。”

羅傑想了想,沒有打算將那瓶酒獨享。

不過派對肯定是沒有的,僅僅只是聚餐。

除了有其它事情要做的賈森以外,所有人一起來到了羅傑家裡。

說是聚餐,不過一幫人只有米婭一個人會做飯,艾琳又在學校,最後乾脆還是叫了外賣來解決。

其實羅傑也是會做飯的,不過僅限於西紅柿炒雞蛋和雞蛋炒西紅柿這種水平,就沒有必要拿出來丟人了。

北美這邊的習慣,是吃飯的時候不喝酒。

紅酒除外。

吃完飯之後,在安妮的起鬨聲中,胖子從車上拿了一瓶酒過來。

陶瓷的瓶身,標籤上寫著“茅賴”兩個字,歲月痕跡很重,上邊有著一些鏽色,看起來髒兮兮的。

這不是真的生鏽,只是因為儲存不當或者其它什麼原因,導致出現了這種痕跡。

“看上去就像是中世紀墓穴裡出土的文物。”

安妮吐槽道:“你確定這玩意真的能喝?”

“這可是超過六十年的好東西。”

羅傑拿起瓶子打量了片刻,在前世,這種三十年代的“古董”幾乎被炒成了天價。

據說一瓶要好幾百萬軟妹幣,當然,那是十幾年後的事情了。

至於現在這個年代,這種賴茅酒應該還很便宜,起碼比十幾年後便宜得多。

雖然胖子搞到這瓶酒花了十幾萬美元,但大多是託人去尋找的跑腿費,實際花在酒本身上的錢應該不到一半,甚至更低。

對於這種酒,羅傑在前世的時候,也是只聞其名,從來沒有品嚐過。

對於不是很嗜酒的人來說,賴茅酒的名氣不大。

不過若是說起另一個品牌,恐怕絕大多數人都知道:茅臺。

賴茅酒就是茅臺的前身,在五十年代改名為“茅臺”。

雖然後來茅臺也重新推出了賴茅系列,但和三四十年代的賴茅酒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找了個乾淨的棉布,仔細擦拭了幾遍,令人驚訝的是,雖然瓶身看上去很髒,但是擦過之後依然還是那個樣子,棉布上沒有沾染半點灰塵。

羅傑不清楚這是什麼原理,也沒有多想。

擰開瓶蓋,濃郁的酒香立刻飄散出來。

酒瓶不算大,五個人分完之後,一人也就一兩多的量。

“聞起來怪怪的。”

安妮皺了皺鼻子,又一次問道:“你確定這玩意真的能喝?”

這已經是安妮第二次問這個問題了。

羅傑沒好氣地說道:“你要是不喝就給我。”

這一小杯下去就是兩三萬美元,羅傑自己喝著都心疼。

安妮還挑三揀四的不願意喝,立刻就被羅傑在心裡貼上了一個不識貨的標籤。

沒去管一直嘟嘟囔囔的安妮,羅傑輕輕抿了一小口。

一股火辣辣的感覺立刻從體內浮現,非常得過癮。

坦白說,羅傑雖然嗜酒,但並不擅長品酒。

只覺得這賴茅酒喝起來確實很過癮,卻講不出來好在哪裡。

唯一的感覺就是太少了點,不夠喝。

不到二兩酒根本沒多少,三兩口就喝光了。

“好辣!”

米婭嘗了一小口,就將杯子放到一邊。

胖子眼疾手快,直接搶了過來,說道:“你不喝我喝。”

羅傑動作慢了一步,盯著胖子,一副“我很不爽”的樣子。

然而胖子根本沒搭理羅傑,仰起脖子一口喝光。

“想不想喝?”

安妮舉著酒杯在羅傑面前晃了一下,然後像是生怕羅傑動手去搶一樣,猛地灌進嘴裡。

“咳咳……”

這傢伙喝的太快,被嗆到了,咳嗽了半天,才滿臉不高興地說道:“什麼嘛,一點都不好喝。”

雖然安妮平時也挺嗜酒,但是卻顯然喝不慣白酒。

事實上,她更加喜歡口味相對清淡一點的酒類,比如說威士忌。

儘管和香檳、啤酒等酒精飲料比起來,威士忌的口感也很衝。但是在烈酒裡,卻已經是相對清淡的種類了。

“這玩意給你喝真是浪費了。”

羅傑吐槽了一句,開啟冰箱,拿出幾瓶啤酒分給眾人。

安妮和米婭都不喜歡,不過三個男人倒是對賴茅酒的味道很滿意。

胖子接過啤酒,開口道:“這個什麼毛酒,還挺好喝的,就是太貴了。”

“六十年以上的古董,在太平洋對岸是要上交給郭嘉的,當然貴了,你這是走私文物。”

羅傑開了個玩笑,然後說道:“回頭我找人去唐人街問問,弄點白酒回來。那邊的普通高檔白酒,也就幾百美元一瓶,不算太貴。”

在羅傑的印象中,除了被炒成的茅臺以外,普通的茅臺或者其它白酒,最貴的也就一萬軟妹幣出頭。

有意思的是,包括茅臺酒在內,太平洋對岸的很多商品,在國外的價格反而還比國內更便宜,弄得很多人專門到國外大量購買然後賣回到國內,以此來賺取差價。

除了格雷西第一次來,稍微有些拘謹之外,其他人都很放鬆。

安妮更是幾乎把這當成了自己家一樣,霸佔了最大的那個沙發,開啟電視,興致勃勃地調到一個八卦娛樂頻道。

電視上正在播放一個影片,晃動的很厲害,看起來像是偷拍或者抓拍的。

影片中,兩個人正在大打出手,旁邊圍了一圈人圍觀,卻沒有人上去勸阻。

影片很模糊,看不清當事人的面孔,但卻配了字幕,標題是:“著名搖滾樂隊的主唱和核心鬧翻,當眾鬥毆,樂隊疑似面臨解散。”

這支歐洲的樂隊名氣很大,比羅傑三人的咖位還要高出不少。

羅傑也知道他們,甚至專門去買過他們的專輯來聽。

不過兩支樂隊沒什麼交集,從來沒有接觸過。

“哇哦,他們打的可真火爆。”

安妮興奮地晃動著身子,模仿著影片裡的動作不斷揮動著拳頭,嘴裡唸唸有詞:“左勾拳,右勾拳……”

隨著節目主持人的解釋,羅傑漸漸看明白了是怎麼回事。

簡而言之,就是樂隊的主唱要求提高自己的待遇,結果遭到了樂隊核心吉他手的反對,說著說著兩人吵了起來,直到大打出手。

或許是因為內部本身就因為分贓不均,矛盾很嚴重的緣故,其它成員壓根沒人上去勸架,全都在冷眼旁觀。

甚至拍攝影片的,也是樂隊的成員,然後直接賣給了媒體。

“主唱都是傻缺?”

安妮聽到主持人複述著那位吉他手的話,指著電視,對羅傑喊道:“羅傑,有人罵你是傻缺!”

“……”

羅傑還能說什麼?

對安妮做了個無奈的手勢:“你高興就好。”

“羅傑,我運氣最好的事,就是能跟你合作。”

胖子伸出手中的酒瓶,和羅傑對碰了一下,指了指電視,開口道:“他們的鼓手一年才拿兩百萬美元,還不到我的一半。”

“所以他們十五年裡換了六個主唱,四個鼓手和五個貝斯手,只有吉他手沒換過,因為錢全被他賺走了。”

羅傑聳聳肩,開口道:“如果我也像他那樣,你們兩個早就自立門戶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