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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1章 英國重金屬新浪潮

“你沒法問他,這一切意味著什麼。他從來就不曾與你同在,上帝從來不曾與你同在……”

錄音室裡,羅傑正在賣力的唱著,耳機中突然傳來一聲“cut!”,把羅傑嚇了一跳。

轉頭看過去,視線正好對上錄音師帶著歉意的表情。

“凱文,這裡是錄音室,不是片場!能不能不要用那個好萊塢的玩意?!”

羅傑沒好氣地對著麥克風吐槽了一句。

這個名叫凱文的錄音師是迭戈團隊的新成員,在十幾年前,曾經是一位很有名的錄音師,後來轉行去好萊塢做了導演。

凱文在好萊塢打拼了十幾年,執導過近十部電影,大多數是幾百萬美元的小製作,但也有兩部對外宣稱的成本高達兩三千萬美元的中等製作,倒也算是混得風生水起。

只不過,在兩年前,這位導演搞砸了一部投資高達兩億美元的超級大製作,然後就再也找不到任何和電影有關的工作,只能無奈回到樂壇,繼續當一名收入微薄的錄音師。

這個收入微薄,是和導演相比的,事實上,絕大多數專業錄音師的收入都要超過普通中產階級。

當然,哪怕是金牌錄音師,收入也和能夠執導好萊塢主流商業電影的導演完全不在一個位面上。

獨立電影圈確實有慘到飯都吃不上的導演,但一旦進入到主流商業電影的圈子,片酬七位數以上是很輕鬆的事情。

羅傑曾在一次閒聊中,聽凱文抱怨過,以他的履歷,哪怕讓一部超級大製作撲到馬里亞納海溝去,也不至於徹底被好萊塢各大製片公司拉進黑名單裡。

哪怕是圈外人都知道,在好萊塢高成本的商業電影裡,幾乎全部都是製片人中心制,導演對一部電影成敗的影響甚至還沒有主要演員大。

會造成這個結果,僅僅只因為凱文來自墨西哥。

如果換成一個純粹的白人導演,或許不會再得到一線製作的機會,但最起碼還能在低成本小製作中拿起導演筒。

這就是北美,很現實,也很諷刺。

無論反種族歧視的口號喊得再怎麼響,膚色依然能夠決定很多東西。

白人導演連續搞砸三部一線大製作都能繼續找到工作,黑人導演最少也會有第二次機會。

但除了這兩者之外的其它有色人種,失敗一次就等於徹底告別這個圈子。

“抱歉,拍電影習慣了。我會儘快調整好狀態。”

凱文撓了撓頭,又說道:“羅傑,你剛才那一段,顫音太重了,這樣聽起來會很奇怪。控制一下你的氣息,轉音的時候不要刻意帶出顫音。”

說完,凱文按下了播放鍵,讓羅傑聽了一遍自己剛才的表現。

“確實是這樣。”

羅傑點了點頭,隔著玻璃,對凱文做了個手勢:“重新再來一遍。”

“你沒法問他,這一切意味著什麼。他從來就不曾與你同在,上帝從來不曾與你同在……”

…………

這首《上帝從未與你同在(god.was.)》,是七十年代英國金屬復興時代最偉大的樂隊,摩托頭(motorhead)的作品。

這支樂隊也叫摩托黨,很有黑幫味道的一個名字。

成員的標誌性裝束,也是一身黑色皮衣,像極了幫派分子,就差騎上一輛哈雷。

不過考慮到這支樂隊來自英國,大概不會喜歡北美的標誌性機車。

另外,摩托頭的主唱和羅傑很像某種程度上他是主唱的同時,也兼任樂隊的貝斯手。

不過外表就差得很遠了,萊米-凱爾斯密特的外表是出了名的醜。

如果說右半張臉還算能看的話,另半邊就……大概醜到不用做鬼臉就能嚇哭小朋友的那種程度。

不過,雖然人醜,但萊米-凱爾斯密特和他的樂隊,在金屬樂上的造詣卻是有目共睹的。

摩托頭出過的專輯數量不算多(不算live專),尤其是進入到九十年代之後,不是在巡演,就是在去巡演的路上,壓根沒怎麼進過錄音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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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只要說起英國重金屬新浪潮運動,摩托頭這支樂隊是一定繞不開的。

七十年代末期,英國最為重要的三支重金屬樂隊,齊柏林飛艇、深紫樂隊和黑色安息日,前兩者徹底脫離了重金屬,分別去玩起了布魯斯搖滾和另類搖滾。

而黑色安息日也在邪典的路上一去不回頭,再也沒有碰過傳統的“重金屬”。

再加上當時以性手槍為代表的朋克浪潮崛起,這幾乎讓英國的重金屬搖滾徹底死亡,因為除了齊柏林飛艇、深紫樂隊和黑色安息日之外,沒有人扛得起這面大旗。

不過很快,就有一批新的樂隊,接過了前輩手中的旗幟,再一次讓英國重金屬復興。

其中有兩支樂隊,分別叫做摩托頭和鐵娘子()。

當然,威豹樂隊(def.leppard)也很重要,不過這支樂隊後來很快就沉寂了下去,只能算是曇花一現,遠遠沒有摩托頭和鐵娘子那麼堅挺。

兩支樂隊最大的不同在於,摩托頭更重視巡演,而鐵娘子則更喜歡把時間花在錄音室裡,不斷地推出新的專輯。

某種程度上來說,羅傑的樂隊更像是後者。

不過有趣的是,單論專輯總數,摩托頭反而比鐵娘子出的專輯更多。

因為他們的live專輯實在是太多了,哪怕一次巡演只出一張live專輯,幾十年下來,那數量也會很嚇人。

對於很多人來說,出live專輯是一個相當省事的做法。

不需要花多少時間,把live現場的片段剪接一下,就能拼湊出一張專輯來。

這種工作,甚至不需要多麼出色的專業能力。

反正購買live專輯的粉絲對音質也不可能會有太高的要求。

事實上,幾乎所有的樂壇明星都是這麼做的。

雖然live專輯的銷量從來都不會高到哪去,只有喜歡收藏的歌迷會買,幾十萬張就算賣得很好了,但是,反正也沒什麼成本,少賺總比沒有的強。

就好像樂隊前兩幾年的聯合巡演和【燃燒&信仰 tour】,兩份live專輯雖然沒賣出多少,但也給樂隊帶來了一百多萬美元的分紅。

扯遠了……

若是仔細去研究搖滾音樂的發展歷史,英國重金屬新浪潮,是一個很有意思的時期。

從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中期,這短短幾年的時間裡,出現了許多非常出色的樂隊。

當然,更多的樂隊僅僅只是曇花一現,就消失得無影無蹤,但在這段時期裡冒出頭,又經過了時間的考驗的,幾乎全部都是搖滾樂歷史上大名鼎鼎的那一批頂級樂隊。

例如摩托頭和鐵娘子。

事實上,還有不少成立更早的樂隊,也是在這段時期才真正打響了自己的名聲。

例如猶大聖徒(),彩虹樂隊(rainbow),虎皮鸚鵡樂隊(budgie,不知道翻譯的對不對,這個樂隊不太熟悉,只聽過幾首歌)等等。

齊柏林飛艇、深紫樂隊和黑色安息日的“離開”幾乎殺死了英國重金屬搖滾,但卻也真正讓那些被壓制的看不到未來的樂隊們,第一次擁有了被世人所熟知的機會。

這三支樂隊可怕的統治力,即使沒有經歷過那個年代的人,僅僅只從文獻資料上,就能感受得到。

在整個七十年代裡,世界樂壇事實上是被四支樂隊所統治。

齊柏林飛艇、深紫樂隊和黑色安息日“壟斷”了整個重金屬搖滾,而披頭士則壟斷了其它所有型別。

直到他們解散的解散、退隱的退隱,流行樂壇才進入了百家爭鳴的新時代。

所以總是有人會說,在七十年代的唱片更好賣,因為當時全世界有一億名會掏錢買正版唱片的人,貨架上只有十支樂隊或者歌手的唱片可供選擇。

到了二十一世紀,全世界有十億人會為一張cd掏出美元或者其它什麼紙幣,但選擇範圍卻增加到了一千個。

市場大了十倍,競爭者則多了一百倍。

順帶一提,在《滾石》雜誌的這段評論中,七十年代的十個歌手或樂隊是指貓王、小理查德、披頭士、滾石樂隊、深紫、黑色安息日、the.、大衛-鮑伊、鮑勃-迪倫、以及與貓王同一時代的搖滾天后蒂娜-特納。

既然這段評論是出自《滾石》雜誌,只羅列搖滾樂隊和搖滾歌手,似乎也不是什麼值得奇怪的事情。

至於為什麼沒有齊柏林飛艇……

【幾乎】所有出自《滾石》的各類排行榜單中,齊柏林飛艇樂隊都會被忽略,或者最起碼名次要下調一個大段位。

就好像在搖滾類吉他手中,吉米-佩吉是不是第一尚且存在爭議,但必然是公認的前三。

而《滾石》將他放在了第十幾位。

眾所周知,齊柏林飛艇樂隊和《滾石》之間的恩怨,簡直可以寫出一本篇幅長達千萬字的長篇小說。

如果翻拍成電視劇,長度肯定會超過《老友記》。

咳,咳……

又扯遠了……

回到這首歌本身。

這首《上帝從未與你同在》,如果早個幾十年,羅傑根本不敢拿出來發行。

二戰之後的那個時期,北美的天主教勢力,甚至要比歐洲大本營還要強。

不過現在嘛……

就沒什麼好擔心的了。

除了南方少數幾個保守州以外,在東西兩海岸,以及整個北方,天主教的勢力一年不如一年。

哪怕是猶他州這樣的絕對保守州,年輕人也不怎麼買天主教的賬。

當然,不管怎麼說,基督系教派始終是北美第一大宗教信仰,接近八成的成年人都是基督教徒(2001年資料79.8%),這種龐然大物,能不招惹還是不要招惹的好。

讓羅傑敢於把《上帝從未與你同在》這種就差把“幹掉天主教”寫到歌名裡的歌放在《搖滾聖經》系列最重要的一部之中,還是因為許多前輩們已經證實了一點。

在這個年代,幾乎所有的信徒都是口頭上的信徒,或許飯前會祈禱,或許週末會去教堂做禮拜,但也就僅此而已了。

真要讓他們為自己的“信仰”做點什麼,哪怕僅僅只是捐獻五十美元,也沒幾個人願意。

尤其是年青一代,更是壓根不把上帝放在眼裡,他們只在乎一樣東西是不是足夠酷、足夠有趣,如果答案是“是”,他們就會愛上它。

若非如此,前世那些動不動就喊著要艹翻上帝的金屬之王、麥格戴斯等樂隊,也不會活得好好的。

事實上,在許多年輕人心裡,這種行為反而會讓他們覺得“哇,這太酷了!”

這部分人,正是和搖滾樂迷重合度最高的一個群體。

明星本質上和任何商品都一樣,都要找準自己的定位。

迎合目標受眾的喜好,至於非潛在受眾,誰會去管他們的想法?

舉個不那麼恰當的例子。

一家牛排餐廳,只需要考慮怎麼樣把牛排做得好吃。

因為會來這裡的客人,都是喜歡吃這玩意,至少也不會排斥它。

至於素食主義者的想法……如果不是因為法律不允許,或許絕大多數主打肉食的餐廳都會在門口掛上“素食主義者禁止入內”的標示。

《所羅門之鑰》中的《上帝從未與你同在》也是一樣。

這是寫給非基督徒聽的音樂。

如果你是一個虔誠的基督徒,那麼它不適合你,或許你該去聽聽【閃現】樂隊的歌,他們唱的是最純正的福音搖滾,每一個標點符號都在讚美耶和華。

羅傑胡思亂想著,一個不小心,又給吉姆的樂隊想到了一個廣告詞。

“那家夥前陣子好像找我邀歌來著。”

羅傑摸了摸下巴,自言自語道:“要不要把這個廣告一起賣給他?”

反正虔誠的基督徒肯定不會購買《所羅門之鑰》,這部分人本來就不是《搖滾聖經》系列的潛在受眾。

而吉姆的【閃現】樂隊,他們的福音搖滾風格,卻正好很契合這部分人的口味。

反正都是朋友,有資源當然是要共享。

考慮了片刻,羅傑跟凱文打了個招呼,暫時中斷了錄音,掏出手機,撥通吉姆的電話。

“嘿,夥計,是我。”

“歌?當然有,讓人找我的經紀人去談就好了,我想跟你說的是另外一件事。有沒有興趣在宣傳上合作一次?”

“不是《阿瓦隆幻想曲》,是新專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