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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3章 Go,Tiger

說起黑人風格的搖滾,絕大多數人第一個想到的,都會是大名鼎鼎的滾石(the.)樂隊。

在六十年代,尤其是六十年代的早期,兩支英國樂隊和貓王一起,瓜分了世界流行樂壇幾乎全部的市場份額。

除去貓王不提,這兩支英國樂隊,就是搖滾音樂中絕對的王者,披頭士樂隊和滾石樂隊。

兩支樂隊都是典型的早期搖滾樂風格,不過區別也是很大的。

在披頭士樂隊的粉絲當中,絕大多數都是白人,而滾石則正好相反,以少數族裔,尤其是黑人和拉丁裔粉絲為主。

無論從哪一個角度來考慮,要在少數族裔群體當中拓展樂隊的粉絲,滾石的作品無疑是最好的選擇。

不過,在羅傑的計劃當中,對滾石的作品已經有所規劃,是要再過幾年才會拿出來的。

因此,就需要一個備選項。

考慮到少數族裔的偏好問題,三十到五十年代的早期搖滾,無疑更加符合這一群體的口味。

問題在於,這個年代實在太過遙遠,羅傑甚至說不出多少稱得上傳奇的名字。

僅有的幾個,比如查克-貝瑞、比爾-哈利,以及傳說中將靈魂賣給惡魔的羅伯特-約翰遜,還偏偏都是也存在於這個世界的人物。

搬運工這種事,如果遇到了撞車,那可就成抄襲了。

想了一路,羅傑依然沒有理出什麼頭緒,只得暫時將這件事放到一邊。

“大不了早點把滾石的歌拿出來唱好了。”

羅傑轉了一把方向盤,把車開進停車位裡,推了一把睡得跟死豬一樣的胖子:“喂,醒醒,我們到了!”

洛杉磯和聖地亞哥之間的距離並不遙遠,出了擁堵的市區,上了高速公路之後,剩下的路程就很快了。

在高速公路上開了還不到兩個小時,就已經抵達了酒店,時間剛剛過七點,正是晚餐時間。

這躺旅途,雖然說是公路旅行,但一幫人也不可能真的去住什麼廉價的汽車旅館,還是在聖地亞哥郊區的鎮上找了一家檔次頗為不錯的酒店。

“我來拿吧。”

羅傑剛剛開啟後備箱,旁邊就有一隻手伸了過來,提起行李箱。

“謝了,漢克。”

羅傑沒有拒絕,朝對方點頭道謝了一句,又問道:“你的人去檢查過演出場地了嗎?”

漢克的名字很有意思,叫做漢克-h-漢克斯,簡寫就是3個h。

這個其貌不揚的中年人,是mad唱片的一位舞臺導演,也是這一次【大衛-鮑伊 tour】幕後團隊的負責人。

包括調音師、舞臺設計、特效師、攝影師等等,都在漢克的手下工作。

一定程度上,樂隊的演出,都要遵從漢克的團隊的指揮。

和錄音室裡的團隊一樣,一個成熟的、配合默契的現場團隊,對於樂隊的幫助非常巨大,任何一個成功的樂壇明星,都離不開這兩個團隊的幫助。

在錄音室團隊方面,迭戈是最好的選擇。

而在現場演出中,羅傑幾人並沒有一支固定的團隊來配合,這次巡演,某種程度上來說,就是一次彼此之間的考察。

漢克的團隊有著足夠漂亮的履歷,在加入mad唱片兩年的時間裡,為ac-130樂隊和其它歌手,共計舉行過大大小小四十多場演出,是mad唱片經驗最為豐富的團隊。

如果在巡演過程中表現出足夠優秀的能力,以及配合度,羅傑三人會考慮將漢克和他的團隊發展成長期的合作伙伴,就像迭戈和他的團隊那樣。

漢克拖著兩個行李箱,邊走邊說道:“他們已經回來了,等下我就去和他們談談,如果沒有特殊情況的話,九點之前我會和哈森確認情況。”

巡演有一整個龐大的團隊,當然不可能所有人都跟著羅傑幾個人玩公路旅行。

事實上,除了保鏢、嚮導和助理等必要的人手之外,幕後團隊中的絕大多數人,都是乘坐飛機,比樂隊提前至少兩天趕到下一站的目的地,對演出場地進行必要的改造和佈置。

“嗯,工作為先。”

羅傑點了點頭:“這次巡演的行程安排的比較緊湊,你們可能會辛苦一些,加把勁,熬過這個月,給你們批一個月的帶薪假期。”

一個月十場演出,無論是對樂隊來說,還是對幕後的團隊來說,都是一個非常大的挑戰。

尤其是還有那個見鬼的公路旅行。

事實上,很多搖滾樂隊的巡演旅途,都是一場漫長的公路旅行,只不過大多數樂隊選擇的是更加舒適的大巴車,而不是組成一個龐大的車隊。

尤其是那些還沒有成名,收入較低的樂隊。

和飛機相比,開車更加的省錢。

這倒是和機票的價格沒什麼關係,北美的機票非常的便宜,遇到打折的時候,從西海岸飛到東海岸甚至只需要幾十美元。

但是演出所需要的裝置往往會有一大堆,這些東西的託運和保險費用,可比人的機票要貴多了。

當然,對於那些不缺錢的成名樂隊來說,就沒有必要在這種細節上斤斤計較了。

除非是對公路旅行有特殊的偏愛,否則多半還是包下一架飛機,在演出的每一站之間來回奔波。

不過不管怎麼說,一個月的時間裡,在北美各地,進行整整十場演出,哪怕每一場都是一個小時到一個半小時的小場次演出,對樂隊的體力也是一個巨大的考驗。

每三天就要進行一次演出,單單只是趕路和排練,時間都非常的緊張。

在其中幾站路程較遠的演出中,羅傑甚至考慮過,如果樂隊的狀態不夠好,或許要酌情減少,甚至是乾脆取消排練。

反正幾乎百分之九十的樂壇明星都是這麼做的,在小場次演出之前還會認真排練好幾遍的,畢竟只是少數。

絕大多數人只是簡單地過一遍就算搞定,只有在到場歌迷較多的重要演出之前,才會認真排練上好幾天。

否則,那些一年演出上百場,甚至幾百場的傢伙,是怎麼做到的?時間都不夠。

漢克立刻應道:“我們都是專業人士,絕對不會出任何問題。”

“我喜歡和專業人士合作。”

羅傑半開玩笑地說道:“不要光是說,讓我看到你們的工作成果。”

兩人正說著,依耶塔-哈森已經為樂隊辦理好了入住手續,遞給羅傑一張房卡,插話道:“克里斯蒂安先生,您的房間在頂層,3001號。”

“謝謝。”

羅傑接過房卡,對漢克擺了擺手:“我先回去休息了,你也別玩得太瘋,明天有工作要做。”

走進電梯,按下通往頂層的按鈕,電梯門剛要關上的時候,突然又重新開啟。

安妮和米婭兩人,左擁右抱地,一人摟著兩個身材火辣的年輕女孩擠了進來。

“哇哦。”

羅傑瞪大了眼睛:“你們是怎麼做到的?我以為你們的車上只坐了四個人。”

“你猜?”

安妮調皮地笑了笑,下一秒,像是發現了什麼一樣,盯著羅傑上下打量了一番:“嘖嘖,你真的開始禁慾了?我的意思是,不參加派對也就算了,連公路旅行都不帶個妞?要不要我的分一個給你?”

禁慾什麼的當然是開玩笑,像羅傑這樣的人,怎麼可能忍受沒有性生活的日子?

在洛杉磯的這幾個月,儘管不像一兩年前那樣夜夜笙歌,但肉總歸還是沒少吃的。

羅傑還沒開口,這番話就招來了安妮身邊那兩個女孩一陣嬌嗔,那語氣,與其說是抱怨,倒不如說是在撒嬌。

在泡妞這件事上,儘管很不情願,但羅傑不得不承認,自己得對安妮甘拜下風。

“我有我的計劃。”

羅傑聳聳肩:“聖地亞哥就算了,或許下一站,我可能會找一個,也許兩三個。”

兩人一起在派對上泡妞都經歷了不知道多少次了,談起這方面的話題,完全沒有任何避諱。

停頓了片刻,羅傑繼續說道:“順帶一提,公路旅行這個主意簡直糟透了,我感覺我的關節就像是被強力膠水粘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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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還好,你大概需要多鍛鍊一下。”

安妮拍了拍羅傑的胸口,用怪異地語氣說道:“摸起來還是挺有料的,結果是中看不中用嘛……”

“米婭,管管你家安妮!”

每當安妮做出這種調戲的舉動時,羅傑總會感到頭痛無比。

不過羅傑也知道,這只是一個沒有任何惡意的玩笑,沒辦法因為這個而對安妮做什麼,甚至連生氣都做不到。

“抱歉,我幫不了你。”

米婭一副看熱鬧不嫌事大的樣子,雙手環抱在胸前:“現在他是安迪,不是安妮。”

米婭用的是【他】,而不是【她】,很顯然也是在調侃。

調侃某人習慣性的“人格分裂”。

儘管米婭在看戲,電梯卻救了羅傑一命。

“叮”的一聲輕響,電梯門緩緩開啟。

“明天見,祝你們有個愉快的夜晚。”

羅傑連忙逃一般的跑出電梯,準確地找到自己的房間,刷卡,進門,反手關門,一氣呵成。

將安妮那句“不打算一起吃晚飯嗎?”擋在門外。

“真見鬼,我幹嘛這麼怕她?”

羅傑靠在門背後長出了一口氣,突然驚覺到自己似乎被安妮給嚇到了。

站在原地楞了片刻,搖了搖頭,在客廳裡轉了一圈,找到酒櫃,翻找了片刻,拿出一瓶威士忌。

在過去的這幾個月裡,羅傑幾乎沒參加過什麼像樣的派對,自然也幾乎沒喝醉過。

雖然依舊還是酒不離手,但總覺得缺了點什麼。

不過後天就是巡演開場,還要提前熟悉場地以及排練,羅傑也不敢這時候喝醉,只是準備小酌幾杯。

當然,對於一個極度嗜酒的人來說,所謂的小酌,足以讓絕大部分人醉到一睡不醒。

所有的明星都有各種各樣的陋習,區別只是在於是哪一種,或者哪幾種。

像羅傑這樣,僅僅只是好色和嗜酒,在北美娛樂圈這個大染缸裡,絕對可以被歸入“絕種好男人”那一類了。

“酒有了,晚餐……算了,等服務生送行李上來的時候再叫好了。”

羅傑用五秒鐘的時間做出了決定,拿著酒、杯子以及冰塊,坐到沙發前,開啟電視。

“歡迎收看今日熱點,以下是本期節目的主要內容:著名樂隊【darkness】駕臨聖地亞哥,當地粉絲狂歡慶祝……”

一段風格無限接近【晚上七點鐘換臺也沒用】的開場白之後,螢幕上出現了一群嬉皮打扮的少年,舉著印有羅傑三人頭像的海報,以及支援樂隊的標語,在一座劇院外集結。

人數雖然不多,但從攝像機拍攝的角度去看,卻營造出了一種大遊行一般的氣勢。

如果不是事先知道,僅僅只看電視畫面,羅傑根本想不到,到場的僅僅只有一百多個最狂熱的粉絲。

這名攝像師,絕對配得上他的薪水。

儘管演出的時間是後天晚上,但這幫粉絲們提前兩天,就來到了演出的場館之外,期待著能夠遇到前來排練的偶像們。

當然,更有可能是提前安排好的,做給媒體看的一場秀。

這方面的事物,羅傑完全交給了卡爾-瓦倫丁去打理,在接到具體的彙報之前,自己也不知道哪場活動是粉絲們自發的,又有哪場是安排好的。

不過不管是哪種情況,這對於巡演的宣傳,都是一個很好的話題,哪怕不開出支票,媒體也會對這樣的新聞產生興趣。

羅傑正喝著威士忌,電視機上的畫面一轉,羅傑直接將嘴裡的酒液噴到了桌子上:“這tm是開玩笑的吧?!”

只見電視上,一個粉絲拉開衣服,露出胳膊上的紋身,赫然是羅傑的頭像,而且相當的精緻,紋得栩栩如生。

不得不說,這種感覺,相當的……古怪。

羅傑都不知道是該為自己有這樣的狂熱粉絲而感到高興,還是因為有人亂用自己的頭像而感到惱火。

這個粉絲展示完自己的紋身之後,對著鏡頭大聲吼道:“你們是最棒的!【darkness】牛逼!羅傑-克里斯蒂安牛逼!go!泰戈爾!”

(注:go,tiger,部分地區的口頭禪,類似於加油。)

“好吧,往好的方面想,這絕對是一個頭號粉絲。”

羅傑聳聳肩,重新倒上一杯酒,換了個舒服點的姿勢,躺倒在沙發上,繼續聽著粉絲們對自己的吹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