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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7章 《後天》

(半夜才看到後臺提示,昨天中午的章節發出來沒一個小時就404了。已經解禁,這不是我昨天沒更新啊!)

新墨西哥州就和它的鄰居德克薩斯一樣,是一個地廣人稀的地方。

三百多萬平方公裡的面積,人口卻不足兩百萬,相當於太平洋對岸的帝都這一座城市的十分之一。

(2010年資料)

這裡的旅遊業相當發達,這裡的紅巖沙漠地形構造出了大量奇特的景觀,每年都能吸引大量的遊客。

不過另一方面,也由於沙漠覆蓋率過高的緣故,這裡乾旱、少雨、溫差極大的氣候,也讓新墨西哥州不能算是一個適宜居住的地方。

好在樂隊僅僅只是短期的停留,新墨西哥州的氣候好壞,對樂隊產生不了什麼影響。

事實上,在整個北美西部,從適宜居住的角度來講,如果不考慮高昂的生活成本,沒有哪個城市比得上天使之城洛杉磯。

作為新墨西哥州的首府,聖達菲這座城市小得有些可憐,僅僅只有七萬多人口。

甚至填不滿一場超大型的露天演唱會。

不過這座城市,卻堪稱是北美最為古老的城市之一,歷史甚至比美國還要悠久。

在麥哲倫發現新大陸之前,這裡是印第安人的故鄉,後來被來自西班牙的殖民者佔領,以聖達菲為首都,建立了新墨西哥王國。

隨後,這座城市又經歷了墨西哥獨立、新墨西哥併入美國等一系列歷史事件,在整個北美的歷史上都有著相當重要的地位。

不過到了今天,這座城市已經淪落到了快要被從地圖上抹去的地步,人口一年比一年少,年輕一代爭先恐後地跑向東西海岸的發達地區,只留下老人們守著自己的家園。

當然,即使是一座“死城”,也有著重新活過來的機會。

每當有大型的活動舉辦,都會有大量的遊客聚集到這座古老的城市,比如一年一度的“聖達菲藝術設計周”,比如“聖達菲歷史文化展”……

比如,darkness樂隊的演唱會。

當然,和前兩者相比,由於規模的緣故,後者吸引到的遊客數量要少得多,而且大部分來自於新墨西哥州本地。

根據當地媒體統計的資料,為了這場演出而匯聚到聖達菲的遊客,總數接近一萬人,但僅僅只有六千人能夠進入劇院內部,觀看一場持續一個半小時的演出。

為了安慰那些買不到票的粉絲,經過短暫地討論,在排練之後,羅傑三人抽出了幾個小時的時間,和粉絲們合影、簽名。

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也算是“回饋消費者”的經營理念的一個變種。

想要維持粉絲們的熱情,源源不斷地從他們的腰包中掏出一張張美元,無論心裡的想法是什麼,至少在表面上,要表現出一種重視的態度。

儘管這會讓人感到十分疲憊。

一身疲憊地回到酒店,返回房間之前,依耶塔-哈森找上了羅傑:“boss,你讓我查的那件事有結果了,資料在這。”

“謝了。”

羅傑接過檔案,衝對方擺了擺手,直接在電梯裡讀了起來。

艾米-羅森的出現太過於巧合,儘管羅傑不認為這次的偶遇是刻意安排好的,但出於下意識地謹慎,還是讓依耶塔-哈森去調查了一下。

根據這份檔案裡的描述,和艾米-羅森說的情況差不多。

一個在好萊塢打拼的小演員,沉沉浮浮幾年,都找不到合適的機會,履歷上最光鮮亮麗的一筆,不過是在一部投資兩千萬美元的電影中出場了大約五分鐘,一共有不到十句臺詞。

而在今年年初的時候,艾米-羅森得到了一次相當好的機會,一部投資1.2億美元的超級大製作的女主角。

儘管這部電影中女主角的戲份甚至還沒有一個男配角多,而且片酬也僅僅只有五萬美元,但對艾米-羅森這樣的小演員來說,仍然是夢寐以求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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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意外很快就出現了,二十世紀福克斯的資金鏈出現了問題,取消了三部電影的計劃,艾米-羅森這部電影正是其中之一。

於是猶太裔女孩心灰意冷之下,決定暫時停止工作,休假一段時間,來調整自己的心態。

至少從表面上來看,這些內容和艾米-羅森所說的完全相符,也看不出任何疑點。

不過,有一件事卻引起了羅傑的興趣。

那部被二十世紀福克斯取消的電影,名字叫做《後天》。

資料中沒有詳細的劇本,不過卻有幾張用於前期宣傳的定妝照片,其中就有艾米-羅森的角色。

一個爆米花電影中的標準花瓶角色。

“《後天》?”

羅傑看到這個名字,腦海中的第一印象,就是前世那部和寒冷有關的災難電影。

而艾米-羅森的角色定妝照,似乎也能和腦海中殘留的那點模糊記憶對上號。

這張定妝照,看起來比艾米本人要眼熟多了。

儘管仍然回憶不起來任何具體的資訊,但羅傑幾乎可以確定,自己肯定在哪看過她的電影或者電視劇。

照片和艾米-羅森本人不太像,不過對於明星來說,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了。

化妝和鏡頭設計所能改變的東西簡直太多了,把醜女變成美女、把美女變成醜女只是基礎,將一個人的氣質完全改變,看起來像是另一個人,也是很常見的情況。

羅傑對好萊塢的瞭解不深,前世也只是喜歡看那些暑期檔的爆米花,這部《後天》也在羅傑曾經的觀影列表之內,從殘留的記憶來看,應該取得了相當不錯的票房成績。

不管這是不是前世的那部災難片,僅僅只是因為這個名字,羅傑就產生了一些興趣。

當然,也僅僅只是一些興趣,僅此而已。

“查查這部電影,最好能拿到劇本和拍攝計劃書。”

羅傑將檔案還給依耶塔-哈森,開口道:“艾米回來了嗎?”

依耶塔-哈森點了點頭:“四個小時前就回來了,現在在房間裡休息。”

“給安妮他們說一聲,晚餐不用叫我,我在房間裡吃。”

電梯已經到了頂樓,羅傑走出電梯,正要回房間,依耶塔-哈森又追了上來,從包中掏出一盒橡膠小雨傘遞給羅傑:“你下午讓我買的。”

“噢,我差點忘了。”

羅傑對小助理笑了笑:“謝謝,祝你有個愉快的夜晚。”

“那句話留給你自己吧。”

依耶塔-哈森轉身走向電梯,開玩笑一般地抱怨了一句:“我可沒時間約會,你留了一大堆工作給我。”

話雖然是在抱怨,實際上還是調侃居多。

這份助理的工作確實很忙碌,工作內容也不僅僅只侷限於助理本身,基本上所有打雜跑腿的活,羅傑三人都會一股腦地丟給依耶塔-哈森。

不過,雖然工作很辛苦,但報酬卻是極其豐厚的。

不提其它亂七八糟的福利,單單年薪就已經隨著依耶塔-哈森為樂隊工作越來越久,漲到了三十萬美元一年,這就差不多相當於五六個中產家庭的收入。

再加上其它的福利,比如豐厚的獎金、全額報銷的醫療保險等等,就算給一個年薪五十萬美元的工作,依耶塔-哈森也不會考慮跳槽。

在美元面前,工作辛苦點算什麼?

在羅傑的前世,一位姓馬的富豪曾經說過一句話,一個員工如果不想在這個公司繼續幹下去,只會有兩個原因。

要麼是賺的錢太少,要麼是受了委屈。

而在羅傑看來,至少對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來說,只要給夠足夠的錢,哪怕受了委屈,他們也不會輕易考慮去換一份工作。

當然,對依耶塔-哈森這種利益和自己密切相關的身邊人來說,羅傑也不會刻意去為難他們,反而是在不違背原則的前提下,儘量滿足他們的各種要求。

樂隊又不缺錢,對身邊的人大方一點,哪怕僅僅只是為了收買人心,也是值得的。

…………

推開房門,猶太女孩正在客廳裡無聊地看著電視。

怎麼看出她無聊的?

如果一個人在看電視的時候不斷地換著頻道,按遙控器的手指永遠停不下來,那她的注意力肯定不在電視節目上。

下午一到聖達菲,樂隊就去了劇院進行排練,就連入住酒店的手續,都是讓漢斯團隊裡跑腿的助理去辦的。

在路上,羅傑和艾米相處得還算愉快。

出於某種試探性的想法,羅傑特意要求不要給艾米-羅森開一個單獨的房間,直接安排進了自己的套房裡。

猶太女孩沒有提出反對,甚至連問都沒有問一句,顯然已經傳達出了相當明確的資訊。

在樂隊排練到一半的時候,艾米-羅森就提前返回了酒店,選擇的時間也非常的巧妙。

正好被記者拍到了和羅傑並肩進入劇院的一幕,又懂得適可而止,沒有在樂隊和粉絲們互動的時候繼續“搶鏡”。

從這一點上就可以看出來,小艾米並不像她外表看上去的那麼單純。

說起來,至今為止,羅傑還沒有真的在娛樂圈裡見過什麼天真的傢伙。

腦子轉得不夠快的,早就淹死在這一潭渾水裡了。

“沒有好看的節目?”

羅傑開啟一瓶酒,拿了兩支高腳杯,坐到艾米身邊,一邊倒酒一邊問道。

一如既往,羅傑回到房間的第一件事是開啟酒櫃。

不過這一次,拿出的卻只是一瓶香檳。

和一個至少外表看起來柔弱的女孩在一起,喝威士忌、龍舌蘭之類的烈酒那就太破壞氣氛了。

而羅傑又不喜歡紅酒酸澀的口感,香檳無疑是最好的選擇。

“剛看完新聞,沒找到想看的節目。”

艾米丟掉遙控器,接過羅傑手中的酒杯,像是無意間提起一般地開口道:“我剛才在新聞上看到你們了。”

上新聞對羅傑來說早就習以為常,不過還是配合地問道:“是嗎?什麼新聞?”

“fox娛樂頻道,你們巡演的廣告。”

艾米轉過身來,正對著羅傑,好奇地問道:“他們說的是真的嗎?你們的上一張專輯賣了2200萬張?”

《阿瑪拉》的海外發行權還留在mad唱片的手裡,這裡所指的銷量,顯然只會是北美地區的銷量。

“也許吧,我也不太清楚。”

羅傑聳聳肩:“我上次收到銷售資料是一週前的事了,最新的資料還沒送到我這來。不過,如果說賣到了2200萬,我也不會覺得有什麼意外的。”

一般在媒體上宣傳的銷量,都是指出貨量,也就是賣給經銷商的數字。

當然,絕大多數情況下,這些款項,在零售端賣出去之前,都只能收回一小部分。

比如說出貨量2000萬,真實銷量1000萬,那麼發行公司收到的錢,通常是真正賣出去的一千萬張的全款,再加上沒賣出去的一千萬張中的一小部分,比例通常在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三十之間。

不過不管零售端賣出去了多少,發行公司在宣傳的時候,只會提及出貨量,因為這個數字更大,往往在真實銷量的兩倍以上。

這還算是有節操的,若是不要臉一點,還會在出貨量的基礎上再加上一定的比例,作為宣傳的數字來吹噓。

至於具體加多少,那就要看發行公司到底有多不要臉了。

當然,這些細節,就沒有必要詳細和小艾米解釋了。

“我好像應該說聲恭喜。”

艾米舉起酒杯,柔聲道:“雖然我不瞭解流行樂壇,但也知道,1200萬的銷量不是什麼人都能拿到的。”

“我也很意外。”

羅傑拿起酒杯,和艾米碰了一下:“這確實值得慶祝。”

艾米抿了一小口香檳,又說道:“那個節目裡還統計了最受公眾歡迎的音樂人排名,猜猜你們排在第幾?”

“第一?”

羅傑有些不確定地問道。

“你可真敢猜!”

艾米露出一副無奈的表情:“你這算是自信還是自大?”

“我想……應該是自信吧。”

羅傑攤了一下手,追問道:“別賣關子了,到底是第幾?”

艾米沒有回答羅傑的問題,指了指電視:“自己看,這是重播。”

電視上,正播放著一個娛樂新聞,羅傑拿起遙控器,將聲音調大,主持人的聲音傳了出來。

“我臺隨機調查了6037名觀眾,在【你最喜歡的歌手或樂隊】一項中,有29%的觀眾選擇了已經宣佈退休的樂壇天王【休-格蘭特】,緊隨其後的是頂級搖滾樂隊【darkness】,他們得到了1389票……”

“哇哦,第二。”

羅傑搖了搖頭,失笑道:“看來我高估自己的魅力了。”

“格蘭特唱了三十年,你們才用了五年就取得了現在的成績,沒有人比你們做得更好了。”

艾米盯著羅傑的眼睛,像是在安慰,眼眸中卻有著異樣的神采閃過。

兩人視線相交的一瞬間,氣氛突然變得潮溼起來。

“我現在不得不吻你了。”

羅傑伸出一隻手,撫摸著艾米的臉龐。

女孩沒有開口,漂亮的睫毛輕輕抖動了一下,看上去似乎有些緊張,又像是發出了某種邀請。

羅傑不再遲疑,立刻低頭吻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