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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2章 膚色不同的兄妹

英國的天氣一向陰沉潮溼,不過在羅傑抵達英國的這幾天裡,天氣倒是還算得上不錯。

至少能夠見得些陽光,沒有下起讓人難受的連綿陰雨。

距離音樂節開始還有半個多月,樂隊也不急著開始排練,與主辦方溝通協調的工作丟給了依耶塔-哈森和漢克的團隊,羅傑幾人則是分散開來,或是遊玩,或是休息,各玩各的。

羅傑來得最晚,時差一時半會還沒倒過來,睡了一個下午,醒來時卻是剛剛入夜,睡也睡不著,叫來酒店的服務生打聽了一番,來到馬德伊斯基球場附近的一家酒吧裡。

雷丁是個非常小的鎮子,人口只有十萬出頭,但在英式足球非常發達的英國,別說一個小鎮了,往往一個街區都有著一支自己的足球隊。

英格蘭佔據了英國本土大約一半多一點的土地,而在英格蘭足協管轄治下的職業、半職業以及純業餘聯賽,則多達二十一個級別,這還不包括那些專門為少年、兒童們舉行的地區級賽事。

二十一個級別的聯賽中,不說英超的頂尖豪門了,能夠殺進英甲(就是後來的英冠,04年改名)的,都算是非常成功的球隊。

對於雷丁這樣人口稀少的小鎮來說,英冠的雷丁隊,就是他們最大的驕傲。

哪怕沒有比賽日的時候,球迷們也喜歡聚集在球場附近的酒吧裡喝上一杯。

足球和啤酒,就是英國人最喜歡的娛樂活動,甚至比x生活還要重要。

英國女人們經常會抱怨,每到週末,就要跟一個名字叫做“英式足球”的碧池搶老公,最氣人的是,足球這個小碧池的戰鬥力太強,沒有人搶得過她。

這一世,沒有前世那些諸如羅納爾多、齊達內、舍甫琴科等等耳熟能詳的足壇巨星,儘管整個足壇的水平並沒有退步,但羅傑對於完全陌生的足球,卻失去了前世的那種興趣,很少再看。

不過來到英國,足球這個話題,是無論如何都避不開的。

哪怕是對於一名遊客來說。

走進酒吧裡,剛跟酒保要了一大杯扎啤,坐了下來,就聽到旁邊的人大聲說著雷丁隊在上個週末的勝利。

“球隊今年的表現非常好,聯賽到現在只平了一場,說不定能爭取一個升級名額……”

聽了一會,羅傑將注意力收了回來,搖了搖頭,灌了一大口啤酒。

啤酒可以說是所有酒精類飲料中最為流行的了,全世界的人都喜歡。

不過在每一個國家,啤酒的口味和口感都有所不同。

比如說英國酒吧中,大多數人就比較偏愛苦味較重的啤酒,而且以生啤和扎啤居多。

扎啤其實也是生啤的一種,準確的定義是“重新加入二氧化碳的生啤”,所以嚴格意義上來講,英國,或者說歐洲的大部分地區,主流的口味都是苦澀味較重的生啤。

這和亞洲、北美的偏好顯然是有很大區別的,比如說在亞洲,大多數人即使是喝生啤,往往也會選擇苦味較淡的型別,比如綠島牌。

北美的大部分人則偏好甜度較高的型別,喜歡柔和清爽的口感。

喝習慣了北美的口味,英國啤酒苦澀、泡沫偏多的味道和口感讓羅傑有些不習慣,甚至有一種難以入口的感覺。

不過幾口下去,漸漸適應了之後,反而覺得還不錯。

英國的啤酒度數普遍偏高,不過對於羅傑這樣的酒量來說,度數高一點反而喝起來更舒服。

扎啤杯很大,不過羅傑喝的也很快,幾口就幹完了一整杯。

將杯子重重地放在吧臺上,輕輕敲了敲桌子,對酒保喊道:“再來一杯。”

“美國人?”

酒保是一個長著滿臉絡腮鬍子的中年大漢,端著一大杯扎啤放在羅傑面前,或許是放得太用力了些,酒液都濺到桌面上了幾滴,“工作還是旅遊?”

英國和美國的官方語言都是英語,但眾所周知,兩種英語並不完全一樣,比如football這個單詞,在美式英語中指的是美式足球,也就是橄欖球,而在英式英語中則指的是英式足球。

而在口音上,兩種英語的差異更大,絕大多數人都能輕易地分辨出來。

大體上來講,絕大多數英語地區講的都是英式英語,僅有北美的幾個國家,和夏威夷等少數國家,講的是美式英語。

“口音很明顯哈?”

羅傑拉了拉帽簷,開口道:“工作,大概會呆上半個月左右。”

端起酒杯喝了一口,讚歎道:“順便說一句,英國的啤酒很棒。”

“我們的足球更棒,還有音樂和美女。”

酒保和羅傑閒聊了幾句,又端了一杯酒放到羅傑面前,指了指羅傑身後不遠處一個很小的舞臺,開口道:“這杯我請,好好欣賞演出。”

羅傑回頭看過去,舞臺上的燈光正好亮了起來,一對少年男女站了上去。

兩人看上去都是十五六歲的樣子,黑人少年明顯是個黑白混血,而少女則是典型的英國下層平民女孩。

男孩拿著吉他,而女孩則坐在了鋼琴前面。

旋律很有一種古老的感覺,像是五十年前的流行音樂,帶著一絲黑人r&b的風格,特點鮮明,節奏輕快,很能抓住人的耳朵。

“怎麼感覺有些熟悉……”

音樂中的一小段旋律讓羅傑感到十分耳熟,卻怎麼也想不起來。

“弗格森兄妹是我們鎮子上最好的歌手,他們會參加雷丁音樂節。”

酒保的聲音在羅傑身後響起:“我建議你在他們成為大明星之前去要個簽名,以後會很值錢的。”

弗格森這個姓氏在英國很常見,但留給羅傑印象最深的,卻是曼聯隊那個脾氣暴躁的蘇格蘭老頭。

從外表上看,這對兄妹顯然不可能和那個足球教練有任何關係,這不符合遺傳學。

看得出來,這個大鬍子酒保是這對兄妹的忠實粉絲。

還有另一件顯而易見的事,他並沒有認出羅傑的身份來。

這是很正常的事情,酒吧裡的燈光本來就暗,羅傑又帶著帽子,帽簷遮住了大半張臉,就算是熟人,也未必能一眼就認出來。

而且明星在鏡頭前和鏡頭外的外貌差別本來就很大,除非專門做過功課,比如艾米-羅森那種情況。

或者乾脆就是對方的粉絲,否則大多數人也很難在大街上一眼就辨認出某個明星來。

“你和他們很熟?”

羅傑正想著剛才那一小段熟悉的旋律,隨口問道:“可以幫忙介紹一下嗎?我想和他們聊聊。”

大鬍子見羅傑不像什麼壞人的樣子,而且在自己的酒吧裡,也沒什麼好擔心的,滿口答應了下來。

過了半個多小時,兄妹倆的演出結束,被酒保叫了過來。

“理查德-弗格森,麗貝卡-弗格森,鎮子上最出色的歌手組合。”

酒保給羅傑介紹了一下兩兄妹的名字,又對兩兄妹說道:“這位先生來自美國……”

“你們好,我叫羅傑。”

羅傑摘掉帽子,看了一眼酒保,說道:“你們看上去還沒成年,我就不請你們喝酒了,果汁可以嗎?或者來杯咖啡?”

“冰水就好。”

開口的是哥哥理查德,這傢伙顯然也沒有認出羅傑來,疑惑地問道:“羅傑先生,你找我們有什麼事嗎?”

“喂……”

羅傑摘掉帽子之後,麗貝卡的眼睛就瞪大了,拉了拉哥哥的衣袖,小聲說道:“他是darkness樂隊的主唱!美國的大明星!”

雖然是在說悄悄話,但以酒吧裡的環境,聲音也不可能低到哪裡去,這句話也傳到了羅傑的耳朵裡。

摘掉帽子,本來就是不打算繼續隱藏自己身份的意思,被認出來也是預料之中的事。

羅傑沒在意兄妹倆的竊竊私語,讓酒保拿了兩杯冰水過來,等兩兄妹的悄悄話說完,才開口道:“剛才你們演奏的歌,我以前從來沒有聽過,是你們原創的嗎?”

得到肯定的答覆之後,羅傑又詳細問起了第一首歌中那段熟悉的旋律。

“這是我從r&b音樂中得到的靈感……”

理查德-弗格森在知道了羅傑的身份之後,顯得很激動的樣子,長篇大論地說著自己的靈感來源,言語間有不少自我推銷的吹捧。

很明顯,這個混血男孩是想要藉助羅傑的身份,進入職業流行樂壇當中。

如果能夠得到羅傑認可的話。

不過羅傑的心思卻沒在這上面,跟兩兄妹聊了半天,終於想到那段旋律為什麼讓自己感到耳熟了。

和前世一首非常經典的早期經典搖滾作品的主旋律很相似。

《你好,莫莉小姐()》。

黑人搖滾天才小理查德()的成名作,也是最具代表性的作品。

有趣的是,弗格森兄妹的哥哥,名字也叫做理查德,以他的年齡,也當得上一個“小”字。

在弗格森兄妹那首歌中的一小段旋律,和《你好,莫莉小姐》的主旋律十分相似,但卻是似是而非。

就是聽起來像,實際上沒有任何關聯,使用完全不同的音符和曲調。

而且在弗格森兄妹的歌中,那段旋律不到半分鐘,而在《你好,莫莉小姐》中,那段鋼琴旋律卻是貫穿了整首歌。

對於小理查德這個樂壇“前輩”,絕大多數年青一代的歌迷們,可能都沒有聽過他的名字。

不過在搖滾樂剛剛流行起來的五十年代裡,小理查德可以說是搖滾世界的締造者之一。

小理查德在1951年簽約於當時最大的rca唱片,比貓王的出道還要早上幾年。

不過一直到1956年,小理查德才憑藉著專輯《tutti-frutti》走紅了起來,這個時候,小理查德的唱片合約已經轉入了一家不算大牌的公司,art-rupe。

1956到1957年,是小理查德的巔峰時期,他的所有代表作品都出自這短短的一年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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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這位偉大的搖滾天才在搖滾樂壇活躍了三十多年,但在1958年之後,再也沒有拿出過什麼讓人眼前一亮的作品,一直是在吃老本。

儘管如此,小理查德依然稱得上早期搖滾樂的代表性人物之一。

在1986年的第一屆搖滾名人堂的十一位“表演者”類別獲獎者當中,小理查德得以與貓王、查克-貝瑞、巴迪-霍利等大名鼎鼎的傳奇並列,一同入選。

在羅傑腦海中的四千多首經典搖滾作品當中,小理查德的作品不多,只有兩首。

五十年代的搖滾,在2010年代,實在不能算是多麼的流行了。

儘管有不少作品確實非常的經典,但哪怕再怎麼懷舊的人,也只會偶爾聽聽,而不會一直單曲迴圈。

不過恰好,《你好,莫莉小姐》正好就是兩首歌之一。

另一首,同樣也是小理查德的代表作之一,《大長腿莎莉(,瞎翻譯的)》。

後者還有一個有趣的梗。

小理查德為了不讓其它的白人歌手翻唱他的作品,故意將這首《大長腿莎莉》的節奏加快,由於口腔和聲帶結構,以及語言習慣等原因,那個年代的白人歌手根本唱不了這麼快的歌。

即便如此,帕特-布恩仍然翻唱了這首歌,只不過效果嘛……

在兩個月前,羅傑就和理查森等人討論過在黑人等少數族裔中發展粉絲的想法,不過一直沒有什麼明確的思路。

直到今天,藉著弗格森兄妹的啟發,羅傑才想起了這個被自己遺忘掉的搖滾樂締造者。

小理查德的音樂風格,顯然會很容易受到黑人歌迷的喜愛,未必是最好的,但肯定不會不合適。

直接把《你好,莫莉小姐》拿出來唱,不會引起任何的版權糾紛。

雖然它的主旋律和弗格森兄妹那首歌裡的一小段旋律聽起來有點像,但完全是似是而非,無論按照哪一個國家的版權法,這都不會涉嫌侵權。

不過若是引起了什麼麻煩,總歸名聲上會有些不好聽。

不是所有人都懂得譜曲的,他們分辨的依據僅僅只是“聽起來像不像”,甚至僅僅只是看一個新聞標題,就會做出主觀的判斷。

對於這種完全沒有必要的麻煩,當然是能免則免。

無論是北美還是英國,都是版權保護非常嚴格的國度,任何和“抄襲”沾邊的事情,對明星的打擊都是相當嚴重的。

“你們剛才那首歌給我帶來了一些靈感,我想購買它的改編版權。”

羅傑掏出錢包,翻了片刻,找出西奧多的名片,開口道:“如果你們有興趣,可以聯絡我的經紀人,我保證他會給你們一個公道的價格。”

想了想,羅傑又拿出自己的名片,繼續說道:“放心,我要的只是改編授權,歌的所有版權依然是你們自己的。”

“我們要和父母商量一下才能做決定。”

理查德-弗格森接過名片,猶豫著問道:“明天早上聯絡你可以嗎?”

羅傑看到對方的反應,立刻意識到有戲,微笑著答道:“當然,直接打名片上的電話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