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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6章 閒著也是閒著

“新專案?”

安妮的好奇心最重,一把搶過羅傑手中的計劃書。

翻開來,首先映入眼簾的,卻是一篇曲譜。

安妮看了片刻,有些疑惑地問道:“這個譜子,曲風好像有些奇怪啊……”

“給我看看。”

胖子湊了過來,看向安妮手中的曲譜,眉頭一皺:“《搖擺監獄()》?這什麼鬼名字?”

羅傑最早接觸到這首歌,並非是原唱,而是皇后樂隊在1974年倫敦演唱會上的翻唱。

後來因為這首歌,反而讓羅傑喜歡上了一個本以為早已“過氣”、“落伍”的搖滾巨星。

《搖擺監獄》,是羅傑前世,五十年代一部同名電影的主題曲。

當然,那部電影的官方譯名不叫這個,而是《脂粉貓王》。

從電影的名字就能看出來,這是大名鼎鼎的貓王,埃爾文斯-普雷斯利的作品。

貓王的成就不必贅述,即使是去世四十多年之後,在北美這片土地上,貓王依然是最受歡迎的流行巨星之一,僅次於披頭士樂隊和八九十年代的鄉村巨星加思-布魯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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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貓王不單單是北美樂壇第一位超級巨星,更是有史以來唯一一個在樂壇和好萊塢同時躋身超a的頂尖巨星。

不過在羅傑看來,貓王最偉大的成就,在於他的音樂風格的不可複製性。

從搖滾音樂誕生以來,能夠將黑人搖滾和白人搖滾完美結合在一起的,除了貓王之外,沒有任何人能夠做到。

絕大多數情況下,這兩者都是涇渭分明,黑人唱黑人音樂,白人唱白人音樂。

當然,也有完全反過來的例子,比如滾石樂隊,以及脫離傑克遜-5樂隊單飛之後的邁克爾-傑克遜。

在貓王的眾多作品中,這首《搖擺監獄》不能算是最廣為人知的,但卻是貓王個人音樂風格的極致體現。

原本,羅傑曾打算在未來的《搖滾聖經》中,單獨將貓王的作品羅列出來,做一張《復古搖滾》或者《原始搖滾》之類的專輯。

但思來想去之後,還是放棄了這個念頭,僅僅只拿一首代表著貓王極致個人風格的作品,權當是致敬這位搖滾音樂的開拓者。

貓王確實不是搖滾音樂的創造者,但若是沒有貓王,也不會有後來搖滾音樂的興盛和繁榮。

就像是這個世界,那位像極了貓王的樂壇前輩,普雷斯利-king一樣。

兩者的音樂風格雖有不同,但對搖滾音樂的貢獻卻是一樣的偉大。

咳……扯遠了。

不為貓王做一期《搖滾聖經》的專輯,是因為畢竟年代不同了。

以懷舊的審美來欣賞,那個時代的作品確實有一種獨特的韻味。

但大幾十年的時間過去,五十年代的早期搖滾,確實不怎麼符合現在主流歌迷的喜好。

貿然出專輯,或許不至於說虧錢,但若是銷量的數字太過於難看,多少會對《搖滾聖經》系列的口碑有所影響。

出一支單曲,向前輩致敬,已經是足夠了。

而且,羅傑也有些擔心,自己的樂隊,是否能夠充分駕馭這種特殊的風格。

黑人搖滾、白人搖滾,樂隊都嘗試過,都做得還算不錯。

但是,兩者結合?

沒試過,誰知道能不能做好?

若是做不好,出專輯那就是丟人現眼。

換成是單曲,即使是失敗了,影響也沒那麼大。

……

“這譜子,怎麼這麼像是黑人風格?”

胖子哼唱了一陣,感覺到有些不對勁。

“準確的說,是黑人風格和白人風格的結合。”

羅傑開口道:“算是一次嘗試吧,反正閒著也是閒著,就當是玩了。”

“可是為什麼只有一首歌?”

安妮有些奇怪:“我記得我們很少出單曲才對。”

樂隊出單曲的次數確實很少,更多的時候是偏愛直接出完整的專輯。

畢竟,專輯的歌曲數量多,售價高,也更賺錢。

單曲才能賣多點?就一首歌,哪怕是換著花樣多錄幾個版本,也賣不上價錢,成本卻不會低多少。

再加上大多數歌迷都喜歡購買完整專輯,如果推出單曲,根本賺不了幾個錢。

在二十世紀娛樂的那段時間就不提了,有了自己的mad唱片之後,樂隊僅僅只推出過一次單曲,即那首小理查德的黑人搖滾,《你好,莫莉小姐》。

那首歌算是對黑人市場的試水,緊接著,就趁熱打鐵,推出了《滾石》專輯。

不過這首《搖擺監獄》,卻純粹是因為接下來的一段時間太閒了,找點事情做。

正如羅傑所說的,閒著也是閒著。

和“來都來了”差不多,屬於那種強大到讓人無法反駁的理由。

“就一首歌,錄著玩唄。”

羅傑一臉無所謂地說道:“休假的時候你們練練自己的部分,休假回來,我們抽點時間把這首歌錄了,然後再開始為明年的巡演做準備。”

經過了很長一段時間的忙碌,樂隊將會有一個相對舒適的長假。

畢竟,在工作的時候,神經一直緊繃著,鐵打的人都受不了。

尤其是在娛樂圈這種壓力極大的環境下,適當地休息,是十分有必要的。

當然,現在依然是樂隊最為關鍵的上升期,即便是長假,也不會太長,只是一個月左右。

在這次碰頭結束之後,樂隊就會解散,各自度假。

預定的集合時間是在九月中旬,這個時間點略微有些尷尬。

距離明年的歐洲巡演大約還有五個月,直接開始準備,顯然是太早了。

但若是錄製一張完整的專輯,時間又有些緊張,畢竟在專輯開始錄製之前,也是需要一定的時間進行練習,不是說拿上曲譜就可以直接開始演奏。

專輯的時長越長,這個練習的時間就要預留得更充分一些。

像是《滾石》專輯,在開始錄製之前,樂隊足足練習了三個多月。

而《月之暗面》,看上去是省掉了這個過程,實際上在此前的數年時間裡,早就將這張專輯的歌單演練得十分嫻熟了。

五個月時間,至少要提前兩個月,為明年的歐洲巡演做準備,時間只剩下三個月。

這點時間,從頭開始準備一張完整的專輯,肯定是不夠的。

一支單曲,反而是剛剛合適。

“把譜子發到我的郵箱,有空我會練練。”

安妮擺了擺手,道:“馬上要度假了,別跟我說這些不開心的話題。”

羅傑和胖子對視一眼,露出無奈的苦笑。

這個風格,只能說,很安妮。

還是原來的配方。

“對了。”

安妮像是想起了什麼,問道:“你們打算去哪度假?要不要一起去瑞士滑雪?”

“……”

這已經是短短片刻之內,安妮第二次提起滑雪的事情了。

羅傑回憶了好半天,才想起來,瑞士似乎確實是有名的滑雪勝地,哪怕現在是夏天也同樣如此。

無語了片刻,羅傑搖了搖頭,道:“我可不想去雪山上受罪,我需要陽光和海灘。”

停頓了一下,像是想到了什麼,羅傑又補充了一句:“噢,對了,還有穿比基尼的辣妞。”

“低俗!”

胖子“義正言辭”地鄙視了羅傑一番,“自豪”道:“我打算帶傑西去拉斯維加斯玩上一個月。唉,像我這樣專一的好男人不多了啊!”

“呸!”

羅傑哪會不知道胖子是什麼樣的人?

吃喝嫖賭抽,簡直五毒俱全。

這貨玩嗨起來,可是比安妮還要瘋。

樂隊裡,恐怕也只有賈森能和胖子相比。

裝專一?

這貨純粹是怕老婆!

“維加斯?”

安妮嘲諷道:“別把內褲都輸到賭場去!”

不到兩個月前,樂隊剛剛進行過一次分紅,胖子拿到了兩千多萬美元。

安妮明是嘲諷,實際上是在提醒胖子,別玩得太大了。

畢竟拉斯維加斯那地方,套路不是一般的複雜。

別說幾千萬美元,若是控制不好自己,絕對是萬貫家財進去,一貧如洗出來。

“我分紅的錢都換成油土鱉的股票了,只留了幾百萬零花。”

胖子也知道安妮是好心,點頭道:“我這次去維加斯,只帶兩張信用卡,刷爆了就回來。”

以胖子的名氣和收入,信用卡的額度不會是一個小數目。

但不管再怎麼大,依然也只是信用卡,又不是大名鼎鼎的百夫長黑金。

就算刷爆兩張,頂多就是心疼一點罷了。

甚至連心疼都不會。

在不確定自己是否有足夠自制力的情況下,乾脆少帶點錢,這倒也不失為一個明智的選擇。

安妮又嘲諷了胖子幾句,看向羅傑,問道:“你呢?假期在哪過?”

“就在這裡,哪也不去。”

羅傑聳聳肩,無奈地說道:“《美國達人秀》的專案我得盯著,《郊區的耶穌》劇組已經成立了,那邊我也要跟進,我投資的那個公司也在策劃上市,公司還有一堆亂七八糟的雜事,我根本走不開。”

羅傑說的是實話。

雖然說是休假,也只是比平日裡省心一些,不會天天圍繞著工作打轉罷了。

但是,隨著mad唱片和樂隊的攤子鋪得越來越大,工作量自然也是水漲船高。

雖然不是什麼事都需要親力親為,但卻也要保持相當的關注,以確保下邊的人不會把事情給搞砸了。

羅傑甚至在考慮著,等到上市之後,乾脆找個合適的時機將股票賣掉套現算了,雖然會損失一筆長遠的收益,但也少了一件需要關注的大事。

“可憐的羅傑。”

安妮饒有興致地打量著羅傑,“憐憫”地調侃了一句,又問道:“用不用我給你找幾個妞?你單身有一段時間了吧?”

“也沒多久,兩週前才去探過艾米的班。”

羅傑對安妮的調侃毫不在意,彷彿根本沒聽出來,說道:“而且你忘了這是什麼地方嗎?隔壁就是好萊塢,會缺女人?”

呃,這個“隔壁”的距離貌似有些遠,足足好幾十公裡。

也許有上百公裡?

不過左右都是在一座城市內,說是隔壁,問題也不大。

“那就這樣定了。”

安妮也沒有堅持,大大咧咧地說道:“你好好看家,這邊的事就交給你了,我和胖子玩夠了就回來。”

胖子沒有說話,對羅傑投以一個同情的眼神。

“我還能說什麼?”

羅傑哭笑不得。

安妮安慰人的這方式,也實在是太過於另類了些。

若非互相之間已經極為默契,換了不熟悉安妮的人,恐怕要以為這是在嘲諷。

“散會散會!”

安妮伸了個懶腰,一副“工作好辛苦”的樣子。

隨後,整個人彷彿突然精神了起來,問道:“明天就解散了,今晚不開個派對慶祝一下嗎?現在天還沒黑,還來得及讓派對公司準備!”

“沒有派對!”

羅傑也不知道為什麼,這幾年來,總是對派對提不起興趣。

或許是玩膩了?

強硬地拒絕了安妮的提議之後,羅傑又說道:“派對就算了,晚上留下一起吃個飯。蒂娜,告訴廚房,今晚吃火鍋。”

一聽到火鍋,安妮連派對都忘了,大喊道:“我要吃那個燒炭的銅鍋!”

“對,那個燒炭的火鍋好吃!”

胖子也忙不迭地點頭附和道:“千萬別弄辣的,我們不吃辣!”

人們總說,有錢人的生活,是普通人想象不到的。

安妮和胖子,如果將股份也算上,也有著億萬美元的身家了,但一頓普普通通的老帝都涮羊肉,啊不,涮牛肉,就足以征服他們的胃。

雖然說食材什麼的比普通的小店裡要好上許多,但本質上還是火鍋,無論以任何角度來評價,都屬於不折不扣的“平民食物”。

羅傑不知道那些真正的“上流貴族”的生活是什麼樣,但對於自己這樣的草根出身的富豪來說。

除了花錢敗家的時候大手大腳一些,大體上來講,和過去窮的時候卻也沒有本質上的不同。

彈的還是貝斯,喝的還是酒,吃的還是肉,住的也還是十平米……呃,十英畝的房子。

日子還不是一樣過嘛?沒區別!

飯桌上,羅傑夾起一片涮到八成熟的牛肉,蘸著麻醬,美滋滋地吃著。

不就是吃的肉貴了那麼一點嘛?一公斤也就一千多美元,即便是窮人,狠狠心,也不是吃不起的嘛!

所以說,有錢沒錢,還不都是一個樣?

啊呸,所以說,有錢,真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