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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0章 狂歡到天亮

說起米蘭適合開演唱會的大型場館,大多數人第一個想到的,應該是AC米蘭和國際米蘭共用的主場,聖西羅/梅阿查球場。

說起來,這座球場還有一個冷知識。

在國人的普遍認知裡,AC米蘭的球迷將這座球場稱為“聖西羅”,而國米球迷則叫它“梅阿查”。

但實際上,這個情況僅僅只在不可描述國度的球迷中才存在。

這座球場的“官方名稱”,在1980年就被改為了“朱塞佩-梅阿查體育場”,以取代過去的“聖-西羅體育場”的稱呼。

無論AC米蘭還是國際米蘭,在正式的官方檔案中都會使用這個名字。

而出於長久以來的習慣,在非正式場合,兩支球隊上至球隊高層和隊員,下到球迷,都以“聖西羅”來稱呼這座球場,在公交車和地鐵站的站牌上,寫的也是“聖西羅”這個名字。

——同樣是出於習慣,在不可描述國度的翻譯中,卻是按照球隊立場來翻譯。

比如說國米球員在接受採訪時說出“聖西羅球場”,底下的字幕卻會翻譯成“梅阿查球場”,反過來也是一樣。

咳,扯遠了……

總之,樂隊在米蘭站的演出,最早的意向目標,就是梅阿查球場。

一方面,是希望為巡演的首場演出營造出更大的規模,開一個好頭。

另一方面,這座球場的名氣也確實夠大。

但因為球場所有權非常復雜。

——球場所有權權在米蘭市政.府手中,但使用權卻分別屬於AC米蘭和國際米蘭兩支球隊。

如果市政.府想要將球場臨時租賃給其它人,必須同時得到兩支球隊的同意。

需要同時與三方談判,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情,而且還要參考意甲比賽密集的賽程,對於演出日期,以及演出前的排練,都會有所影響。

一番嘗試之後,樂隊放棄了在梅阿查球場演出的想法,轉而租下了一支米蘭的籃球隊,特萊維奧隊的主場。

除了例如斯臺普斯中心球館等少數個例之外,絕大多數的籃球場規模都要比足球場小很多。

特萊維奧體育館也不例外,在改造為演出舞臺後,只能容納不到兩萬名歌迷。

就這,還是樂隊喪心病狂地拆掉了所有的座位,改成全“站票”模式,至少將可容納觀眾數量提升了三分之一。

事實上,除了某些地區——例如不可描述國度——的習慣,以及“行政規定”之外,絕大多數的搖滾樂隊演出,都很少會有歌迷全程坐著欣賞演出的。

直接把座位拆掉,反而更加方便歌迷們嗨起來。

(注:國內室內演唱會觀眾必須坐在座位上這個好像是行政規定,據說是出於安全因素考慮,只不過具體執行就看現場保安團隊怎麼理解。國外的話,流行鄉村之類的我沒去現場看過不清楚,據說也是坐著看的。但是搖滾現場,就算有座位也沒幾個人會去坐的。)

畢竟這是搖滾樂的演出,而不是一場講究格調和文雅的音樂會。

從頭嗨到尾,這是最基本的操作。

…………

“緊張嗎?”

演出開始前,羅傑和胖子在後臺閒聊著。

從化妝間裡出來,胖子手上的菸草就沒有停下過,一支接一支,讓人忍不住懷疑這傢伙會不會被嗆死。

安妮……好吧,這個女孩把艾琳拖到一邊,不知道去說什麼悄悄話去了。

這幾天裡,安妮總是神神秘秘地拉著艾琳不知道在策劃些什麼,羅傑問過幾次,兩人都不肯說,也就乾脆聽之任之了。

反正安妮再怎麼胡鬧,艾琳的性格總是讓人可以放心的。

“有點吧。”

胖子捏著一支手捲菸,深吸一口氣。

足足憋了一分多鍾,才吐出一大口濃煙,繼續道:“我們以後是只能在北美混一混日子,還是能夠火遍全球,就看這次巡演了。”

“沒那麼嚴重。”

羅傑拿著一瓶蘇格蘭威士忌,小口的抿著,說道:“這次的巡演確實很重要,但還不至於影響我們的未來。你知道卡爾之前給我看過一份什麼樣的資料嗎?”

“嗯哼?”

胖子的臉上露出一絲好奇,卻沒有追問,畢竟羅傑不是那種喜歡賣關子的性格。

“光是在歐洲,我們的粉絲數量就不會比北美差太多,具體的數字沒法統計,只能從專輯銷量和巡演門票銷售情況上估算出一個大概,可能還要多出不少。”

羅傑指了指通向舞臺的通道,通道的另一端,不斷傳來場內歌迷嘈雜的呼聲。

聽不清楚他們喊了些什麼,但卻能感受到那股熱情。

停頓了片刻,羅傑繼續說道:“我聽說,有很多歌迷為了第一時間看到我們的演出,從其它國家趕到米蘭,最遠的甚至是從西伯利亞那邊來的。有這些粉絲在,沒什麼好擔心的。像過去一樣,給他們奉獻上一場精彩的演出,就足夠了。”

“話是這麼說……”

胖子將已經吸完的捲菸按進菸灰缸裡,又點上一支,道:“但是緊張這種事,完全沒法控制。”

搖了搖頭,又說道:“放心好了,我也不是第一次登上舞臺,不會掉鏈子的。”

胖子這個傢伙雖然看起來一副不怎麼靠譜的樣子,但做事確實讓人放心。

有時候,甚至穩重得一點都不像是一個癮君子。

“你做事,我放心。”

羅傑點點頭,沒有繼續這個話題,順手拿過一個杯子,倒了半杯酒遞給胖子:“少哈點草,馬上該上臺了,喝點酒潤潤嗓子。”

“我又不用唱歌,潤什麼嗓子。”

胖子哭笑不得地接過酒杯,卻是很“聽話”地將半截菸頭丟進菸灰缸裡。

拿起酒杯和羅傑對碰了一下,一飲而盡。

安妮和艾琳不知道什麼時候也結束了兩人的悄悄話,靠了過來。

“通道口的位置可以看到舞臺全景,有什麼事找惠特尼去辦,我很快就回來。”

羅傑揉了揉艾琳的腦袋,對這個女孩,羅傑總會下意識地將她當成一個沒長大的孩子。

和艾琳輕輕擁抱了一下,羅傑背起貝斯,和安妮、胖子互相碰拳,一起走向舞臺。

…………

室內的演出有一個好處,無論外面的天色如何,只要關上燈,舞臺上就是一片漆黑。

登上舞臺,燈光還沒有亮起,密集的鼓點聲便響了起來。

下面的歌迷們還沒有反應過來,以為和之前一樣,是揚聲器裡播放的暖場唱片。

直到舞臺上的燈光亮起,看到羅傑站在舞臺中央,驚叫和歡呼聲才慢了半拍地響起。

“It's.Been.A.Long.Time.Since.I.Rod.Rolled,

我已經很久沒玩搖滾樂,

It's.Been.A.Long.Time.Sihe.Stroll.

也很久沒能悠閒地逛逛。

Ooh,Let.Me.Get.It.Back,Let.Me.Get.It.Back,

噢,讓我好好追溯一下過往,

Let.Me.Get.It.Back,.Baby,Where.I..

追溯一下過往,好知道我最初的方向,

It's.Been.A.Long.Time,Been.A.Long.Time,

真的事隔經年,歲月恆久流長……”

唱了一小段,羅傑立刻雙手離開貝斯,高高舉起,側移一小步,離開話筒的位置。

不需要任何言語,舞臺下的歌迷們,立刻明白了羅傑的意思。

略顯混亂的合唱聲響起:“Been.A.Long.Lonely,Lonely,Lonely,Loime.Yes.It.Has.

那是段孤獨的日子,它確實如此……”

……

一如既往的策略,演出開場的第一時間,就先用一首激情四溢的快節奏搖滾樂,引發起歌迷們的熱情。

從樂隊“出道”起,這樣的現場演出策略,便被一直沿用至今。

是否老套姑且不提,但它足夠有效,而且好用,這就夠了。

對於現場演出,尤其是搖滾樂隊的現場演出而言,沒有什麼,比讓歌迷們的情緒激動起來,或者說嗨起來,更加重要的了。

現在早已不是六七十年代,那種臺下歌迷一個個坐得四平八穩,像是欣賞一場“高雅藝術”的音樂會一樣的演出方式,早已過時。

搖滾樂的歌迷,大概是這個世界上最容易滿足的粉絲群體。

只要氣氛夠嗨,夠激情,就算有其它的瑕疵,也會被他們自動忽略過去。

在今晚的特萊維奧體育館,現場的情況就正是如此。

憑藉著一首《搖滾樂(Rod.Roll)》調動起歌迷的情緒之後,現場就如同義大利最火爆的魔鬼主場一般,彷彿坐在了火山口上。

接近兩萬名歌迷,隨著音樂的節拍,盡情地宣洩著自己的體力和熱情,好像根本感受不到半點疲憊一般。

雖然這場演出的規模不大,但室內球館的封閉式環境,卻營造出一種聲勢浩大的感覺。

在這樣的氣氛之下,一連唱了近一個小時,唱到嗓子都開始冒煙,羅傑仍然不覺得累,反而像是才剛剛開始盡興一般。

甚至於,羅傑的大腦已經興奮到了極致,巴不得繼續這麼狂歡下去,一直到永遠。

“這樣下去感覺我會累死……”

羅傑知道,這種“興奮”的感覺,只是大腦傳遞出的一種假象,而不是真的沒有絲毫疲憊。

如果繼續這麼嗨下去,等到演出結束,積累下來的疲勞爆發開來,絕對會讓人連站都站不穩。

必須得做點什麼,來調整一下現場的氣氛。

哪怕是最火爆的搖滾樂隊現場,也不可能從第一秒,就一直嗨到最後一刻,張弛有度,才是王道。

一曲結束,羅傑隱晦地對安妮做了一個手勢。

兩人之間的默契,根本不需要任何語言,安妮立刻會意,沒有繼續去彈原本計劃中的《歡迎來到叢林》,手指靈巧地在琴絃上撥過,帶出一串輕柔的音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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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一響起,羅傑和胖子就聽出了安妮正在彈奏的曲子。

這首歌原本的旋律是以鋼琴為主軸,但以安妮的吉他功底,完全能夠做到在不對原曲做出重大改變的情況下,用吉他來取代鋼琴的地位。

賈森和三人的默契就要差了一籌,反應慢了整整一拍,才慌忙按下琴鍵。

安妮走到話筒前,對羅傑做了個放心的手勢,邊彈邊唱著:“Excuse.Me.But..I.Be.You.For.A.While

抱歉,但我能否成為你,就一小會兒,

My.Dog.Won't.Bite.If.You.Sit.Real.Still

要是你坐著不動,我的小狗就不會咬你了。

I.Got.The.Anti-.The.Kit.Yellin'.At.Me.Again

廚房裡的反基督主義者又在朝我喊叫,

Yeah.I..Hear.That

我都能聽到。

Been.Saved.Again.By.The.Garbage.Truck

再次被垃圾車救起,

I.Got.Something.To.Say.You.Know.But.Nothing.es

你知道,我有話要對你說,但無從說起……”

(有多少人還記得這首歌的?《信仰》專輯,《沉默這些年(Silent.All.These.Years)》,安妮主唱。)

……

在樂隊的作品中,安妮作為主唱的次數並不多,滿打滿算,也就是三五首歌。

但在樂隊的所有粉絲中,安妮的支持者,數量卻並不比羅傑遜色多少。

畢竟,美女什麼的,總是有特權的嘛……

再加上安妮的“人設”本身就很討喜,自然很容易受到粉絲們的追捧。

如果換成其他的樂隊,說不定會因為“搶C位”的問題出現矛盾,導致樂隊內部出現什麼問題。

但對於羅傑三人而言,卻根本不存在這個可能。

以三人之間的關係,就算是胖子……

咳,胖子不可能成為樂隊裡最受歡迎的那個,這個可能性還是不要提了。

總之,羅傑並不介意安妮有出彩的表現,反而很期待這一點。

三人的利益早就完全捆綁在了一起,無論是誰出彩,受益的都是整個樂隊。

再加上安妮和胖子都屬於那種不喜歡爭權奪利的性子,羅傑也不必擔心樂隊會因此走上一條徹底不受自己控制的路。

在這種情況下,安妮和胖子兩人做得越出色,反而是可以為羅傑分擔不少壓力。

畢竟,既要包辦所有作品的創作,同時還身兼主唱、貝斯手,以及樂隊隊長三個身份,壓力不是一般的大。

事實上,羅傑甚至還在考慮著,是否要找出一些合適的曲目,讓安妮作為主唱,製作一張完整的專輯。

不過想到這個女孩懶散的性子……

多半是不願意接受這份工作的。

……

似乎是為了讓羅傑多休息一會,唱完《沉默這些年》之後,安妮和臺下的歌迷們互動了一陣,又接著唱完了一整首《詩人與鐘擺》,甚至連羅傑主唱的低音部分都完全包辦了下來。

足足讓羅傑休息了半個多小時,安妮才退回到一邊,重新將舞臺最中央的位置還給羅傑。

“好了,偷懶時間結束。”

羅傑從來不介意在媒體和粉絲們面前調侃自己,事實上,以後世的眼光來看,這種行為反而更加容易吸粉,這也是羅傑喜歡這麼做的理由。

光明正大地承認了自己剛才是在偷懶休息之後,羅傑高舉起手中的貝斯,大聲道:“準備好了嗎?從現在開始,我要帶你們狂歡到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