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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5章

果然,聽到羅傑的“報價”,帕妮絲-格裡芬直接楞在了原地。

哪怕是羅傑一直以來,對身邊的人都十分大方,帕妮絲-格裡芬也從來沒有想過,羅傑竟是會大方到這種程度。

僅僅基礎佣金就高達千萬美元,每獲得一個具有一定分量的獎項,還會有額外的獎金。

不需要太多,只要拿下五六個比較重要的獎項,帕妮絲-格裡芬和她的團隊,就能在這一次的頒獎季中得到接近兩千萬美元的收入。

要知道,羅傑開出的這個“獎勵”,可不僅僅只是格萊美,全美音樂獎同樣被包含在內。

雖然後者的獎項總數要少於前者,影響力也差了一些,但算得上“重要”的獎項,依然還是那幾座大同小異的獎盃,相當於是將“可以獲取獎金的目標獎項”數量翻了一倍。

若是像《月之暗面》那樣,橫掃整個頒獎季的話,帕妮絲-格裡芬和她的團隊,在這一次的頒獎季,甚至可能拿到三千萬美元以上的收入。

這個數字,都要超過一些收入偏低的一線明星了!

僅僅只是憑藉著職業敏感性,帕妮絲-格裡芬瞬間就意識到,無論《逃離伊甸園》這張專輯在頒獎季取得怎樣的成績,僅僅只看樂隊的巨大投入,就絕無可能透過“衝獎營銷”的方式取得什麼利潤。

哪怕是最好的預期,也頂多是不賠不賺,勉強保個本。

若是在衝獎和營銷兩個環節上,有任何一個失敗,那麼無論《逃離伊甸園》這張專輯在發行階段取得了什麼樣的成績,至少在頒獎季的投入,是會產生不小的虧損的。

而一個專案產生了虧損,該為此負責的人是誰?

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若是換成其它的什麼人,恐怕帕妮絲-格裡芬就要認為,是僱主對自己產生了什麼不滿,要製造一個解僱自己的“理由”。

不過,以帕妮絲-格裡芬對羅傑的瞭解,這絕對不是羅傑的行事風格。

金錢上的虧損,從來都不會成為羅傑開除手下的理由。

比如說【狂暴之路】的那次演出,面對數千萬美元的鉅額虧損,羅傑不但沒有因此而怪罪漢克-漢克斯的團隊,反而是給他們開出了一筆相當豐厚的獎金和長達三個月的帶薪假期,以這種方式來表達安撫。

不過,對於羅傑的這一決定,帕妮絲-格裡芬心裡仍然是有些疑慮的。

猶豫了一下,帕妮絲-格裡芬試探著問道:“您可能不太清楚現在的情況,格萊美獲獎專輯,對於營銷方面的幫助已經沒有幾年前那麼大了,如果不控制成本,很可能產生虧損……”

“我知道。”

羅傑隨口說了一句。

雖然羅傑沒有太關注過近兩年的頒獎季,但卻也知道,在頒獎季投入過多的成本,必然會出現虧損。

即便是二三十年前,格萊美的光環,也無法讓一張專輯增加五千萬美元以上的利潤。

何況是格萊美影響力大不如前的今天?

尤其是對於更偏向於商業的【Darkness】樂隊來說,格萊美光環,對於專輯銷量的幫助並不明顯。

之所以在頒獎季投入重金,為的並非是利,而是名。

到了今天這個地步,樂隊確實不怎麼需要格萊美的光環來增加自己的分量。

但這種東西,又會有誰,會嫌棄自己得到的太多了?

對於現在已經到了每前進一步,都千難萬難的地步的樂隊來說,哪怕能多一丁點微不足道的積累,也是好的。

至少在羅傑的觀念裡,為了讓樂隊在更進一步的道路上,多上一些積累,付出一些金錢上的代價,是絕對可以接受的。

這也從側面體現出一件事:人的慾望是永無止境的。

在籍籍無名的時候,樂隊只想成為明星,有足夠高的收入來過上奢侈優渥的生活。

成名了之後,樂隊又想要做大牌明星,住得起頂級豪宅,擁有自己的私人飛機。

當擁有了這一切之後,樂隊又希望能夠成為樂壇最為頂尖的超級巨星。

而當樂隊終於憑藉著長達十年的積累,跨過了超級巨星的門檻之後,已經將目光瞄準了“歷史”,想要成為流行樂壇百年歷史當中,最為出色,無可爭議的第一。

並且,距離跨過這一門檻,只有一步之遙。

但別看僅僅只差一步,無論是前世還是今生,倒在最後這一步之前的超級巨星,不知道有多少。

真正完成了這一項成就的,嚴格算起來,也僅僅只有兩個人。

或者說,一個人,以及一支樂隊。

五十年代的貓王,和六十年代的披頭士樂隊。

無論在任何一份涉及流行樂壇百年歷史的“排名”中,這兩者永遠是排在第一和第二,從來未曾動搖過。

但第三的位置,在每一個時代,都有極大的爭議。

搖滾女王蒂娜-特納(Tina-Turner)、流行天后麥當娜-西柯尼、民謠搖滾教父鮑勃-迪倫、嘻哈天王埃米納姆和2PAC、號稱史上最出色的黑人巨星邁克爾傑克遜、以及2010年代的“四大”泰勒-斯威夫特、Lady-Gaga、阿黛爾-阿德金斯,還有碧昂絲……

(注:關於蒂娜-特納可能很多人不熟悉,她是五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的搖滾女王,在這三十多年裡從來沒有達到過當代第一,但一直都穩定在前五,並且直到今天依然是“獨唱歌手”職業生涯巡演總票房記錄的保持者。)

有太多的超級巨星,距離最終的“王冠”就只差一步,但卻是倒在了這臨門一腳之前,終其一生也無法跨越過去。

尤其是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越來越多的東西在吸引著人們的注意力,甚至就連流行樂壇之內,競爭的壓力也越來越大。

想要像幾十年前一樣,一個超級巨星就可以吸引全世界人的目光,是越來越困難了。

想要在這個時代,依然能夠超越六七十年代最頂尖的巨星,難度可想而知。

羅傑對此也並無多少把握,哪怕有著外掛的存在,想要做到這一點,很大程度上,也需要一定的運氣,才能有那麼一絲的機會。

當然,困難大、希望渺茫,這並不能成為讓樂隊不去努力的理由。

到了如今的地位上,若是沒有一點“具有挑戰性”的目標,樂隊也會失去繼續做音樂的動力。

當然,羅傑並不會將心裡的這些想法告訴帕妮絲-格裡芬就是了。

別說帕妮絲-格裡芬,就連西奧多,甚至是同為樂隊搭檔的胖子和賈森,都不知道羅傑還有這這樣的野心。

也只有和羅傑關係更加親密的安妮,才隱約能夠從羅傑偶爾冒出的隻言片語中察覺到一點痕跡。

畢竟,那可是流行樂壇的兩大“標杆”。

就好像NBA球員說要超越張伯倫、F1賽車手說要超越舒馬赫、喜劇演員說要超越卓別林一樣。

儘管或許有人在能力上,確實比這些“前輩”更加的出色,但卻絕無可能像他們一樣,成為一個“職業”的標杆。

超越貓王和披頭士樂隊,成為流行樂壇的“標杆”?

這個目標說出去,只會讓人感到可笑而已。

事實上,在七八十年代,確實有不少頂尖巨星提出過這個口號。

但無論是誰,做出這樣的宣言之後,除了嘲笑之外,什麼都得不到。

甚至於,很多的嘲笑,還是來自於他們自己的粉絲。

從那之後,就再也沒有人如此做過了。

即使確實是有這樣一個目標,也只會默默埋藏在心裡。

羅傑當然不會對帕妮絲-格裡芬說出自己的這個目標,不過對於在這次頒獎季投入上的“異常”,卻還是很容易找到一個理由的。

稍稍想了一下,羅傑開口道:“對於這次頒獎季,你不需要有太大的壓力。能做到什麼程度就做到什麼程度,哪怕最終只拿到一兩個獎項也沒關係,只要不是徹底陪跑就行。《逃離伊甸園》這張專輯,在頒獎季的所有動作,都是為了下一次頒獎季做鋪墊。”

頓了頓,羅傑沉聲道:“在2012或者2013年的頒獎季,格萊美名人堂、格萊美當代傳奇獎、格萊美終身成就獎,這三個獎項,我們至少要拿到其中的一個!”

嚴格來說,格萊美名人堂並不能算是一個獎項,但卻也是個和獲獎差不多的榮譽頭銜,視作是一個獎項,也沒有太大的問題。

而另外兩項大獎,則屬於“非固定獎項”,也就是並非每一年都會頒發。

只有當某個大牌明星的成就,大到四大……三大通獎和所有的分類獎項,都已經不足以體現出他的成功的時候,才會為其頒發當代傳奇獎,或者終身成就獎。

這三項獎項,都可以說是格萊美的最高榮譽。

單憑一張兩張專輯的成功,是絕對不可能獲得的。

只有那些在樂壇經久不衰的大牌明星,才會在多年的“巔峰期”之後,獲得格萊美的肯定。

同時拿到這三個獎項的明星,即使經過了這麼多年的積累,數量也並不算多。

而且其中的絕大多數,都是在退出樂壇,或者是進入了衰退期,相當長時間沒有新的作品問世,快要或者已經是“過氣”的時候,才得到了這份肯定。

而出道僅僅十年出頭的【Darkness】樂隊,如今還可以算是在巔峰期,就要向這三項大獎發起衝擊。

若是成功,哪怕樂隊如今已經是樂壇最頂尖的超級巨星,也同樣有足夠的資本,再向前跨越一小步。

儘管這一小步並不足以讓樂隊跨過羅傑所期望的那個門檻,但卻也是意義重大。

至於說為什麼是2012,或者2013年……

現在已經是2009年的九月末,即將進入十月。

無論如何,《逃離伊甸園》這張專輯,都不可能在明年,也就是2010年的頒獎季收錄截止期限到來之前推入發行階段。

也就是說,這張專輯要參加的,將會是2011年的格萊美。

而將這一次頒獎季作為“鋪墊”的話,真正衝擊重要獎項的時間就只能再往後推,最快也得到2012年了。

這還有一個前提,那就是樂隊有一個完善的衝獎計劃,在《逃離伊甸園》之後,馬上就再推出一張質量更加出色,或者說更加適合出現在頒獎季的新專輯。

若是沒有相應的計劃,那衝擊三大獎項的時間,還要再往後拖。

帕妮絲-格裡芬第一時間就想到了這個問題,問道:“關於下一張專輯,你有什麼想法了嗎?”

“按照計劃,該輪到金屬搖滾分類了。”

依照原型搖滾>金屬搖滾>另類搖滾>原型搖滾,這樣迴圈的方式,《逃離伊甸園》的鄉村搖滾風格,按照傳統意義上的搖滾樂分類方式,是屬於原型搖滾一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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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下一張專輯,自然是要在金屬搖滾中選擇一個分類。

不過具體的計劃麼……

羅傑想了一會,搖了搖頭,說道:“我現在確實有一些想法,但還沒有做決定。不過我可以告訴你一點,這張專輯肯定不適合用來衝獎。”

事實上,金屬樂搖滾,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不適合用來衝擊頒獎季的。

暫且不考慮歌迷和粉絲的喜好,單就頒獎季的審美來說,在搖滾樂這個分類中,原型搖滾最受格萊美和全美音樂獎的歡迎,而另類搖滾要稍差一些。

至於金屬搖滾……好吧,如果不是在獎項分類中有“金屬樂”這個分支,恐怕十年都未必能夠在格萊美的舞臺上,看到一支金屬樂隊登場領獎。

例外總是有的,但正是因為稀少,所以才是例外。

若是總能出現,那就不叫例外了。

“這樣的話……”

帕妮絲-格裡芬並沒有勸說,她很清楚,關於樂隊的專輯和巡演專案,只有羅傑,才是唯一能夠做主的那個人。

當羅傑有了決定之後,沒有人能夠改變他的想法,哪怕是樂隊的搭檔都不行,更不要說自己這樣的“服務者”了。

既然無法改變羅傑已經確定下來的計劃,帕妮絲-格裡芬只能從其它方向想辦法。

思考了片刻,帕妮絲-格裡芬開口道:“既然下一張專輯無法和《逃離伊甸園》在頒獎季形成連續的配合,只能單獨運作《逃離伊甸園》這一張專輯,我需要發行部門的支援,尤其是在發行時間方面,必須要選擇一個更加適合頒獎季的發行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