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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三十二章 神的能力

“十年”之後。

達弗林還是死了,死在一次與異種壟斷者的戰爭之中。

他並不後悔,因為他戰鬥過,這就足夠了。

唯一遺憾的就是,他終究還是沒能回到女友安蒂身邊,沒能實現保護對方的願望。

……

……

達弗林睜開眼睛,看著眼前有些熟悉又陌生的街道。

這是個僻靜的小巷,遠處躺著一個乾淨的流浪漢。

等等,我不是被一個名叫“勳爵”的老頭子給咬破脖子了嗎?

他回想起自己死前的記憶。

而現在,難道他來到了地獄?

他沒有自信可以上天堂,畢竟他沒有完成自己心中的承諾。

半小時後,他慢慢地興奮起來,嘴角邊裂開一道笑容。

“原來,我是重生了!不,這應該是某個電影中的情節!”

他在心底狂喊著!

他看清楚了周圍的一切,這不就是十年前,他加入天命社後,所做的尋種任務嗎?

那個流浪漢,給他的記憶太深刻了,畢竟那是他再一次從死神手中逃走。

而現在,他多了十年的記憶。

首先要幹什麼?

趕緊逃離這個流浪漢的身邊嗎?

不,還是要按照原來的劇本演。

不然的話,有可能自己的逃走,會被流浪漢當成是去喊人,從而直接殺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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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弗林這樣想著,信心滿滿地繼續觀察著流浪漢。

然後那群突如其來的喪屍們,再次出現,流浪漢逃跑,他還是打電話給上司,通報情況後,然後開車逃出城去。

這一次,當流浪漢追上他的車後,卻沒有說話,而是直接一掌打過來。

“等等,你為什麼要殺我?”達弗林大驚失色。

這和之前的劇本,不一樣啊!

“沒什麼,莫名其妙,我感覺腦子裡很煩,不想說話。你們這些蒼蠅,還是去死吧。”

接著達弗林毫無疑問地掛了……

然後他又醒了。

這一回,他欲哭無淚。

為什麼重生後,劇本就發生變化?

不,話說回來,不發生變化才奇怪。

他這次直接選擇逃跑,然而還是被流浪漢一把抓住拍死。

如此重複十次……

達弗林發現自己陷入死局,無論他做什麼,都會被對方一巴掌拍死。

甚至他故意假裝背叛天命社,投靠對方,也被對方一巴掌拍死。

這重生還有意思嗎?

自己就是來無限死亡的嗎?

他骨頭裡的固執與倔強,爆發了。

他還不信了,自己有著無限重來的本事,還搞不定一個異種者?

他仔細分析起來。

每次重生後,一定會出現喪屍攻城,在那之後,這個流浪漢就會殺了自己,只是花樣和時機不同。

也就是說,喪屍攻城事件,擾亂了那個流浪漢的心情。

所以他要想活下去,必須將喪屍消滅掉。

於是他這樣幹了。

又重生了三十次,他才想到辦法消滅喪屍。

而這一次,那流浪漢果然沒有殺他。

正當達弗林暗暗高興,想要偷偷溜走,直接去找那位光明修女,拿自己的固執之種時,流浪漢卻再次出現在他面前。

“這就是凡人的適應力嗎?三十次,不,是四十一次的重複,就能找到答案。”流浪漢盯著他,若有所思道。

“什麼四十一次的重複,先生,我聽不懂你在說什麼。”達弗林連忙裝傻。

他確定自己擁有了“土拔鼠之日”的超能力,絕對不想這個秘密被別人發現!

“呵,其實你的智慧不比我低多少,但你能用來觀察這個世界的工具,卻比我差得太多。”

流浪漢這次有了談興,他本來就是一個喜好辯論的人。當然他不喜歡詭辯,因為那對他來說,沒有刺激性。

只有來自真實世界,真實邏輯的碰撞與反饋,才能讓他感覺到活著的味道。

“什麼意思?”達弗林謹慎地看向四周。

“很簡單,雖然你是這個鬧劇中,唯一有完整記憶的人,但恐怕你每次重來時,都沒有注意過時間吧?哦,對了,你只有手機,沒有手錶。”流浪漢指了指他的手腕道。

達弗林有些迷惑,不明白對方想說什麼。

時間,時間有什麼問題嗎?

“哈哈,其實人與人之間的最大差別,就在於獲取信息的能力。就像現在,我雖然沒有被選中,然而我仍然能發現這個世界的異常。”流浪漢很是自信地笑道。

他為自己能從那個迷境中擺脫出來,而感到非常自豪,因為這意味著他戰勝了一個未知的強大存在。

對方太強了,他第一次真身面對這樣強的存在,他感覺自己的異種甚至都在瑟瑟發抖,讓他感到無比的刺激與真實。

達弗林還是一腦袋迷惑,他唯一能明確的,就是對方很可能發現了自己處於時間迴圈之中!

“你還聽不懂嗎?讓我來慢慢告訴你。”流浪漢緩緩說來。

“你和我,還有周圍的人,都被一個強大者,或者說神,拉入了一個迷境。這麼說吧,對方可以擷取一秒之內,周圍數百萬平方公裡的所有人物、建築、天空……等等一切時空資訊,然後用它們編織一個時間流速是十年的迴圈迷境。”

“而你,就是這個迴圈迷境的主角,你每次都可以保留上一次在迷境的記憶;而我只不過是一個有著特殊能力的配角,神每次都會讓我遺忘在迷境中的記憶。”

“然而這個迷境還是有一個小小的漏洞,那就是每次迴圈結束後,它都會等待一秒後,才會重開。於是剛剛開始時,我就有著一秒的清醒時間,然後我就把這一秒的記憶儲存起來。而迴圈本身又會消耗一秒的現實時間。”

“於是剛剛迴圈再次開始時,我就有了41秒不連續的現實記憶。然後我發現了異常——這個迷境一直是以82秒之前擷取到的場景資訊來佈置的,而我有著整整41秒的不連續未來記憶!”

“這就是我為什麼會感到腦子很煩的原因,因為我的記憶不完整。”

如果聞人升聽到這個流浪漢的話,肯定會大加讚歎。

小幻是個大懶蛋,佈置幻境加速時,怎麼可能像他這樣的完美主義者,事事都考慮清楚。

她留下的漏洞很多很多,畢竟她是為了玩,不像聞人升,是為了幹正事……

比如擷取一次場景資訊,她就一直用下去,又比如她為了讓配角們遺忘幻境中的記憶,隨隨便便就借用神秘之種上銘刻的神秘遺忘術,那可是聞人升才學會不久的技能。

又因為聞人升說過,這種加速幻境會對人的腦子造成負擔,所以她才會留給那幾個角色一秒的現實休息時間,省得他們瘋了……

這也是被那個流浪漢發現異常的關鍵所在。

她當然不可能將幾百萬平方公裡內的所有資訊都弄進來,只有和主角達弗林相關的幾個人,才會進入幻境,成為表演者,其他人和物都是幻象。

即便如此,也是在聞人升的神秘之種加持下,享受四十幾倍的被動增幅,她才能有這種能力。

當然流浪漢並不知道這一點,他仍然在達弗林的震驚中,無比敬畏地說道:

“這是神才有的能力,而你,就是得到神之青睞的人!”

“你說,我還會殺你嗎?”

達弗林目瞪口呆,愣愣道:“原來我沒有什麼土拔鼠之日的能力,我只是被某個存在看中了而已。之前經歷的一切,都是虛幻!都是假的!”

他苦澀地笑了起來,垂下腦袋,帶著無比的失望。

“傻瓜!”流浪漢狠狠拍他一巴掌,差點將他拍進土裡,“你以為這全是假的嗎?錯了,這個幻境中的演化,全部都是按照真實世界的資訊和邏輯進行組織的,也就是說,你在幻境中所發現的資訊,所得到的知識,同樣可以用到現實中去!”

聽到這裡,達弗林眼神大亮,話也不說,立刻向一輛車跑去。

既然流浪漢不殺自己,那還等什麼?趕緊去找自己的異種去。

只是剛剛跑到車前,他突然愣住了,回頭向遠處的流浪漢問道:

“先生,您能告訴我一件事嗎?現在的我,是不是還在迷境中?”

“當然還是在迷境中,你忘記了嗎,我剛剛說過,我在醒來後,看到的場景,和我腦海中記憶的場景不一致。等到什麼時候,我醒來後看到的場景,比我腦海中記憶的場景資訊要新時,就能說明,我們回到了現實中,或者是那位大神,更新了遊戲的初始場景資訊……”

“所以你囉嗦這麼多,其實你只能確定這一次,並不能確定未來吧?”達弗林這回是徹底聽懂了。

流浪漢無話可說,只能攤開雙手。

達弗林一屁.股坐在地上,但他不是放棄,只是想要休息一會再戰。

然而下一刻,他卻被流浪漢一把抓起來。

“跟我走,我有一個好主意……”

流浪漢露出一個神秘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