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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二章 彩虹俠

六億五千萬,獎品碎片立刻全部拼湊完成!

沈元那個恨啊:“你丫的就是巧立名目變著法的坑老子的錢,你就不是個人,你要是個人,看到沒,哥哥這大巴掌,一巴掌就把你腦袋瓜子打歪!”

“哦,原來還想著揍我啊。那好吧,我突然間覺得這個進度條十分鐘有點兒不夠用,九百多個獎品碎片怎麼是十分鐘就能拼完的呢?不行,這麼浩大的工程,統爺我一定得精益求精。畢竟裡面有好多七月女團第一場正式演唱會要用到的歌,統爺我得慢工出細活,不能瞎搞。嗯,對,十天,就十天,剛剛好....”

納尼?

沈元火蹭蹭的,十天之後蘇琳琳她們第一場正式演唱會也就到了最後的期限了,那時再拿到這些歌黃花菜都涼了,甚至連排練的時間都沒有就得直接上場。

“你說你咋跟個老娘們兒似的還記仇呢?我都說你你是宇宙無敵大可愛了,就怎能捨得打你呢?十分鐘就好,十分鐘就好,我覺得十分鐘沒問題,那就十分鐘吧。”

“哦,原來你承認我是宇宙無敵大可愛啊。”

“承認承認,我家統統必須是宇宙無敵大可愛!”

沈元身心俱疲都累覺不愛了,哄哪家熊孩子都沒有哄自家系統有技術難度哇!

“哼,這還差不多,那就十分鐘,十分鐘之後你就能拿到這些獎品啦。不過話說回來了,你難道真的不考慮一下六億五千萬,刷的一下,這些獎勵就立刻到手了的豪橫感覺嗎?”

“不用不用,謝謝謝謝,十分鐘,十分鐘就挺好的,真的。”

沈元連連擺手,心說還刷的一下,你這刷的一下是指刷老子的銀行卡,刷的一下,一個億多億又沒了,的確有夠豪橫。

“哦,不需要啊。”

“不需要。”

“......”

沈元明顯的感覺統爺有點兒失落,明顯的就是沒額外坑到沈元錢寶寶不開森,寶寶有小情緒的節奏。

但是就算這貨再有小情緒,自己也不是人傻錢多的凱子,高低也不能讓它再坑這麼多錢,但是又不能不給它臺階下,還是哄哄吧。

還真是唯那啥與統爺難養也!

正好小小黃走到他腳下,正在張著嘴抬著臉搖頭尾巴晃,沈元一看來了注意,伸手就把小小黃抄在手裡,然後同時對統爺說道:“統爺,統統。哥哥說好了帶你們去吃大餐的,如今成功把王憨憨解決了,也算是大功一件,走,哥哥帶你們下館子去,好好搓一頓。”

“好!我要吃老曹家的至尊霸王餐!要最大套的那種!”

統爺毫不客氣的說道。

沈元聽完後掰掰手指,一咬牙:“好,那就去吃老曹家的至尊霸王餐!”

老曹至尊霸王餐絕對是朝歌城美食界的招牌特色,據說老闆曹有道,人稱老曹,乃是三國時期魏武大帝曹操第八十代玄孫,當然究竟是不是曹操的現世玄孫這個問題並沒有人特意去考證過,都是從老曹家族裡面的人嘴裡說出來的。

沒人在意,沈元當然也不在意,他所在意的只是老曹一家秘製的至尊霸王餐,曹有道在朝歌美食界可謂是鼎鼎大名,同時他掌勺的曹家小店更是業界名流。

曹家小店雖然名叫小店,卻一點也不小,在朝歌西北方向一處景色宜人的農家花園裡,佔地足有兩千平,上下三層樓,絕對是一個大酒店的規模,但是自從老曹創店以來,歷時三十年,店面越擴越大可是店名一直沒變。

同時店內主要經營的菜品也只有一套,那就是系統此時所說的老曹家的至尊霸王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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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是霸王餐,當然你去了之後是不能真當霸王餐去吃的,該給的錢一分不能少,而且還不便宜。

就是店裡面最低標準的一套霸王餐,吃下來也得888元的標準,再往上則是8888元,88888元,甚至還有888888元這樣也就是統爺所說的最大套的至尊霸王餐。

那麼這個至尊霸王餐裡面都有什麼,沈元雖然還沒有去吃過,但是這麼一段時間來,他也對這樣一個神奇的美食之地瞭解了不少,就拿最低標準的888元霸王餐標準來說,裡面就有烤整雞烤整鴨烤整鵝烤整魚四大件兒,同時還有肘花豬臉螃蟹龍蝦生蠔扇貝等等硬貨組成的配菜,足足鋪滿一桌,然後就是兩大壇老曹自釀的甜香米酒。

也就是說來老曹這吃霸王餐,就是滿嘴的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以霸王之胃聚霸王之勢,所以才美其名曰老曹霸王餐!

老曹霸王餐,肉食動物的最愛,沈元來到這個世界之後,已經躍躍欲試了很久,但是一直以來也沒有太多的時間,如今王憨憨一事結束,他也就起了心思,打算一會兒回家先把蘇琳琳孫雪她們接著,就一起去吃一個這樣的霸王餐。

不為別的,就為了作為一個合格的吃貨可以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當然,既然統爺都開口說要吃那最大套的至尊霸王餐了,那麼沈元也不能小氣巴拉的,算了算不就是888888萬麼,現在自己重金在手,也不是一頓飯花不起100萬的人,人生在世,吃喝二字,吃了!

沈元和統爺愉快的達成共識,抱著小小黃就要去老曹家吃霸王餐,但是殊不知他這下意識的將小小黃抱入懷中的一個動作卻立刻引起了軒然大波!

“我擦!我看到了什麼!看看看!快看!”

“看什麼?我去!他竟然把這個神奇的小狗抱了起來!”

“對!抱起來了!而且這小狗子還美的不要不要的,一看就和他很熟的樣子!”

“等等!這不是城市之光的狗子嗎?那就是說....天哪,莫非這個非酋就是城市之光!就是超人!就是彩虹俠?”

“只是彩虹俠剛才進去時不是五顏六色的嗎?就像踩著五彩祥雲前來救我的英雄一樣!怎麼一出來就變成非洲人了?”

“笨!彩虹俠剛才在裡面一定是經過了一場滔天大戰!所以才搞的如此狼狽!但是戰士的傷痕就是最大的榮耀!你別看彩虹俠現在黑的跟雷劈了一樣,但是這一身塵土反射的都是守護我們的榮光!完了完了!愛了愛了!彩虹俠!我愛你!你是我們的城市之光!”

“對對對!這就是彩虹俠!彩虹俠!我愛你,英雄!”

“我要給你生土豆!”

“我擦,不都是生猴子麼!”

“彩虹俠這麼黑,不生土豆生什麼?”

“......”

“啊!彩虹俠!你別走啊!等等我們.....”

能不走嗎?

彩虹俠?

沈元耳朵一點兒也不聾,同時聽到周圍的人這樣一說,就立刻明白過來是咋回事了,於是連忙把小小黃往僅存的褲兜裡一塞,然後又狠狠的揉了幾下,揉的小小黃直哼哼。

“就是你個小兔崽子,幹啥啥不行,暴露第一名,就這麼把老子賣了,暴露了吧,咋整,跑吧!”

小小黃更吭嘰,分明想說我是小狗崽子,可不是小兔崽子。

人們發現眼前這個和神經病似的非酋很可能就是他們心心念的城市之光後,先是無師自通的給沈元安排了一個彩虹俠的稱號,然後就蜂擁著往沈元身邊圍去。

沈元更是立刻就反應過來,然後撒開腳丫子就跑,只是在跑的過程中,兩隻腳上已經直接當拖鞋用的鞋子紛紛飛出老高老高,然後一轉眼,在人們被飛舞的鞋子吸引的同時,沈元竟然憑空消失.....

只是這時恰好莫問秀孔小月還有殷無量高德海等人已經帶著兵出來,同時漫天的風沙也終於全部消散,一輪太陽當空,天氣晴朗無比,要不是現場汽車什麼的依舊慘烈非常,人們都很難想象在這樣朗朗乾坤之下竟然發生了剛才那樣的超自然事件,而且還死了那麼多的人。

不過這樣的慘烈隨著沈元的出現,隨著人們口中彩虹俠這個稱號的傳出,人們的注意力還真都一下被沈元吸引了。

畢竟這是一個需要英雄的時代,特別是這樣一個超級英雄!

以前所謂的超級英雄都只是存在各種各樣的漫畫小說或者影視作品當中,如今真在現實當中如此真實的出現,這對任何一個親身經歷者都是一件猶如史詩般的事件,甚至整個世界格局都有可能因此而改變,這樣一個超級英雄意味著什麼,每個人都知道,又怎能不讓人激動異常?

沈元跑了,甚至憑空消失了。

但是人們只感到遺憾卻並不感到奇怪,畢竟這是城市之光,這是超人,這是彩虹俠,他能憑空消失才能更證明他超級英雄的身份,否則的話這就是一個精神病患者和流浪漢,又怎麼會是拯救世界的超人?

沈元消失了,但是他飛起的兩支鞋卻立刻遭到了全民瘋搶,最終搶到鞋子的兩個夥計在人們羨慕嫉妒恨的眼光中心滿意足的將這兩隻鞋收好,這才所有人一起又圍向莫文秀等人,畢竟他們是最裡面的人,一定會知道更多關於彩虹俠的內幕。

見到這個狀況,莫文秀幾個人先是簡單的瞭解了一下剛才外面發生了什麼,然後互相望了一眼,按理說作為沈元和七月女團的新聞發言人,如今由莫文秀代表發言是最好的。

但是幾個人一合計,就是莫文秀這樣發言人的身份,很可能就會被人想到沈元就是他們所說的彩虹俠,最終還是高德海出來說道:“我是朝歌陸兵作戰營的營長高德海,今天發生的事件,我先對遇害者表示深切的哀悼,但是整件事的因果已是最高機密,還請大家稍安勿躁,雖然那個人的身份無可奉告,但是官方會將最後的調查結果告知大家。同時也請大家始終相信一點,這座城的確有英雄存在,而英雄也勢必與大家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