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樂再次被關到了分局留置室。
只是這次,他安心了許多。
他目睹到警方從涵洞裡運出屍體,直覺得和要查的案件有關,而在吉普車上,經他的連續追問,曲卿也告訴了他被發現的是個疑似真兇稱呼為阿毛的人的屍體,以及一顆頭顱。
阿毛就是他很早前在餘氏莊園見過一次的站在餘承海身側的心腹保鏢之一。
兇手的這種身份,也是方樂在密室演繹過程中推測出的兇手型別之一,而且是最值得懷疑的那類。
所以他才偽裝了真兇身份,嘗試用此類訊息去誘導警方。
當然,在對阿毛的死亡調查沒有更具體結果之前,什麼事情都還可能發生。
所以方樂最終又惴惴不安起來……
——
連續的好消息。
那具頭顱雖然已經腐爛不堪,甚至面部都疑似被重擊過(疑似被洩憤破壞),但顱骨還原之後,經死者家屬黎玟認定,就是餘承海。
而且DNA和密室裡的無頭屍體也對上了。
阿毛本人由於欠缺可比對DNA資料,所以只能單純依照面相身材來求證,也符合餘氏莊園裡少部分見過阿毛的人所做的指認。
阿毛衣兜裡發現了兩部手機,分別是餘承海和他自己的,只不過兩部手機資料都被處理得很乾淨,沒從中查出什麼來。
阿毛的死亡時間判定在打了那通外賣電話之後,經屍檢屬於機械性窒息,頸部勒痕也符合一次性勒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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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體表沒有其他明顯傷痕,體內也沒查出麻醉類藥物,那個黑色塑料袋上檢測出的指紋也是他自己的,那個涵洞現場也沒有查出第二個人存在過的痕跡。
所以阿毛不符合他殺判定。
當然也不是半點兒疑問都沒有。
那個涵洞頂部人體是夠不到的,所以那個掛鉤需要藉助於墊足的器材才能釘上去,但現場卻沒有發現此類器材,而且吊脖子的繩圈高度也超過了人體,沒有道具,死者卻雙腳離地了不小的距離。
對於後一點,法醫鍾潔有所解釋。
鍾潔說死者雙手五指根部靠近掌心的部分,各有一些交錯的繩索勒痕,也即死者死前曾抓著繩子攀援過,套用到現場,就是兇手可以藉助於彈跳力,跳起來雙手把住繩圈兩段,再使用引體向上的動作,將身體往上拉抬,讓自己腦袋套進去,之後鬆手散力。
也因為最後的這個動作,所以死者的脖頸兩側才出現了不同於勒痕的少許淤青,那極大可能是脖頸受到手指壓迫時呈現出來的。
而阿毛的體質堪比阿誠,能做完這一系列動作並不困難。
雖然這種上吊的死法很不尋常,但可以理解為阿毛臨時想結束自己生命,身邊卻沒有了道具,無可奈何藉助身體力量。
阿毛自殺的理由也有了,因為他身上被發現了一封遺書。
遺書是用手寫的,可惜沒樣本無法對照字跡。
遺書內容是說,就是他殺了餘承海和阿誠。
按阿毛的說法,他那晚被餘承海吩咐去接一個人來見他,因此阿誠被派出來在路邊接待,利用此機會,他先一擊擊殺了阿誠,繼而去了那間平房,叫開門進了屋子,隨後脅迫餘承海認罪,又在之後殺死了餘承海,帶走了腦袋。
此後阿毛一直躲藏,根本不敢出來,又不知道警方對此案調查到了什麼地步,所以先後用餘承海手機和自己手機開機打電話來做試探,發現警方已經懷疑到了他的身上,自覺將成逃犯,後生無望,於是選擇死去。
遺書所用信封也是自制的,和餘承海那封認罪書所用一模一樣。
曲卿將這些訊息綜合彙報給了局長李海,李海松了口氣,又趕緊去往市局做彙報,局長閣下步履輕鬆,大約覺得結案有望了。
但在曲卿這裡,有待證實的事情,還有不少。
她正要帶人去補充調查還有著模糊的地方,內勤警員來彙報說在押嫌疑人方樂強烈要求見她。
曲卿只好又去見了方樂,方樂提出想跟著一同完成後續調查,理由坦白來說就是,他不放心警方對阿毛的調查結果,害怕嫌疑最終還是會繞到自己身上,所以他必須知曉後頭的偵破過程。
這是個有點兒違規的要求,但接觸到方樂渴求萬分的視線,曲卿又有點兒心軟。
她現在已經不把方樂當真正的嫌疑人來看待了,想一想,這傢伙連續多天躲藏,也蠻可憐的。
只是大隊長提出,方樂必須全程戴上手銬,在警方詢問一些證人證詞的時候,不能多言,方樂很乾脆答應了。
曲卿所想做的後續調查,是證實遺書裡提到的細節。
阿毛在遺書裡提出,那晚他是被派去接一個人,阿誠則是等他們抵達在守在路邊的,那麼那個要去接的人會是誰,是不是就是許蓮呢?
畢竟阿毛手機之前最後一個通訊物件就是許蓮,也是案發那晚打的。
在許蓮家裡,許蓮接待了四人,只是沒什麼好臉色。
“許女士,在7月7號當晚(餘承海被害之夜),是不是有一個人曾來到你的小區,打電話聯絡你,說他是餘承海的人,想接你過去見餘承海,那是在那晚的8點多一些。”
這個時間,也是調查阿毛手機號通訊記錄得到的資料。
許蓮面上的異樣一閃而逝,冷冷說:“是有這麼一個人,怎麼了?”
“那麼,那個人有沒有提到,餘承海請你過去,是要做什麼的?”
許蓮面上湧生無限的嘲諷,說:“餘承海想跟我和解,到我們之前曾——”
大約是覺得說錯了詞句,許蓮立馬停下,轉而說:“總之那個殺人兇手想讓我不要再利用我丈夫的事在網路上控告他了,哼,還不是怕影響他的聲譽,既然殺了我丈夫,還想請我原諒?可笑!”
“您沒有答應嗎?”
“當然沒有,我那晚早已和關心這件事,一直幫助我的一些網友打算在小區廣場上為我丈夫開一次守靈儀式,我怎麼可能去見餘承海呢,所以直接就在電話裡拒絕了。”
“那個人之後回去了嗎?”
“我不知道,反正他也沒登門,但得到我的答案回覆後,他說會在樓下等一兩個小時,我也沒有去查證。”
此後也沒問出更多東西,一行人告辭離開。
在拜訪過程中一直忍耐著的方樂此刻忍不住問:“許蓮說的那個守靈儀式怎麼回事啊?”
方樂在餘承海案發後就被關押,並不知道警方的具體調查細節。
曲卿解釋:“這是案發那晚許蓮的不在場證明,自晚9點多到次日0點過後,許蓮都一直在小區廣場那裡,和其他很多人在一起,這件事網上有影片直播。”
“哪路貨多……哎?不對——”
“要是阿毛來接人的事是真的,那個阿誠就是在等待阿毛和許蓮過去?”
曲卿沒有具體告知方樂阿毛遺書的具體細節,此刻點頭說:“是的,我看過電子地圖,許蓮家這個小區去往餘承海那間平房的話,線路上的確是要行經過阿誠所等待的道路段的,這個也正好和那輛邁巴赫停下的地方跟平房是相反方位。”
到此,阿誠的等人之謎,貌似是完全解釋清了。
坐進吉普車後,方樂沉思了會兒,忽說:“還是不對。”
“哪裡還不對?”曲卿不由側頭問他。
這個傢伙,果然還是那個一到案子就變成話癆的風格呢,不過不得不說……很親切和懷念。
方樂問:“阿毛手機那晚和餘承海最後一次通訊是什麼時候?”
曲卿想了想,回答:“8點多,不到9點。”
“這樣啊……許蓮9點多要去守靈,阿毛8點多來小區接她,打了問詢電話,許蓮嚴詞拒絕,阿毛應該不知道許蓮接下來會去做的事,不然他就不會說等許蓮一兩個小時了,那麼阿毛那通在許蓮離家去守靈前,打給餘承海的電話應該是什麼內容呢?”
小韓搶著介面:“說許蓮不答應趕快去,他想在這裡等一兩個小時看看!”
“答對了,等一兩個小時這些話,也是他之前對許蓮講的,就算是等2個小時好了,阿毛從小區回去的時間點,應該是在10點多。”
“阿誠的死亡時間判定,是在11點到12點之間,這個時間點,阿毛很有可能已經回去了吧?阿誠在等誰?”
要琢磨,的確是這個理兒。
可大何馬上不屑地說:“方大顧問,我告訴你一個經驗吧,像是這種口供,不要對時間細節太過糾結,因為你根本不知道涉及的人到底有沒有嚴格遵照口述裡的時間,阿毛要是等的不是一兩個小時,而是看到許蓮去守靈後,就決定一直等下去,最後肯定會超時啊。”
“那麼判斷會超時的時候,他給餘承海本人或阿誠打電話告知了嗎?”
“這,貌似沒有,他那晚只有8點多的那通電話,不過也說不定,在那通電話裡,阿毛承諾他就算一直等下去也要把許蓮接過去呢?”
“這裡就又有了新的問題。”方樂得意一笑,就像是抓到了對方言辭裡破綻的辯手。
“阿毛自己、餘承海都不確定什麼時候能接許蓮過去,餘承海有何必要讓阿誠在外面幹等?阿毛接到許蓮後,什麼時候要到目的地,臨時掛電話告知不就行了?但是阿毛只打了8點多的那通電話給餘承海。”
方樂的這些有些雞蛋裡挑骨頭的分析,使得車內三人一時蒙了。
好像算是個疑點,又好像,無關案子大局啊。
方樂提示說:“曲隊,你把阿毛是殺人兇手這件事聯絡起來,這個時間段的矛盾,就可以解釋了。”
曲卿思索了一下,眼一亮。
“阿毛殺害餘承海,很可能早有預謀。”
“他會知道,殺害餘承海,阿誠將是一個最大阻礙。”
“所以最安全穩妥的辦法,是將阿誠引誘出去。”
“如果我是兇手阿毛,我會在被許蓮拒絕了之後,就打電話彙報,並在電話裡說許蓮後面會自己到,他自己先回來。”
“阿毛回來以後,屋子裡就有了兩個保鏢,阿毛再說許蓮可能11點到12點之間抵達那一片兒地方,這時候可能需要有一個人去接許蓮。”
“因為這間平房是餘承海的秘密,許蓮抵達,必然坐計程車,餘承海不可能讓計程車司機看到許蓮在他房子外下車,計程車必須提前停下,許蓮有一段路程需要步行,所以需要有個人出去接許蓮,或者截停計程車。”
“阿毛和許蓮沒見過面,許蓮和阿誠卻是認識的,所以促使餘承海讓阿誠出去接許蓮,順理成章。”
“餘承海身邊還有另一個保鏢阿毛在,他會很放心讓阿誠離開屋子較遠一段距離,於是,阿毛的殺人時機就來了。”
“當然,先殺阿誠,依舊是最優決策,所以阿毛可以找個藉口出去,一擊將阿誠殺死,再回來平房裡,脅迫餘承海,餘承海將孤立無援,只能乖乖就範。”
方樂先鼓起了掌。
大何跟小韓也連忙鼓掌,小韓最為熱烈,眼裡都是小星星一樣的崇拜。
方樂微笑讚揚:“曲隊你這些分析,可以解釋所有疑點,順便補完整個合理的作案邏輯。”
“可是——”
方樂話鋒一轉。
“阿毛為什麼不在遺書裡這麼講出來,而是採用了存在漏洞的說法呢?”
“他如果自殺,沒必要在遺書裡隱瞞什麼吧?”
“所以,曲隊,我想去看看阿毛的自殺現場,不知道可不可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