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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姐弟的過去

陳軒不再隱藏情緒,漠然說道:“你應該知道,我在公司只是掛職,公司對我而言只是個工具,我喜歡女人,有的女人喜歡出名,我和她們做一筆交易,僅此而已!

田菲菲是我泡過最蠢的女人,由於她的愚蠢,我被我姐警告,所以我不會再管她了,她沒法跟你鬥。

我只有一點要求,暫時留著她,我有用!”

林祥聽出來了,這不是威脅,而是談和,聽起來對兩人都好。

林祥猶豫了下,沒有立刻答應或拒絕,看著球桌上說道:“我打不來斯諾克,能不能換大小號。”

“行。”陳軒爽快地讓人換球,開球前,盯著林祥認真說道:“這事兒,誰贏聽誰的,怎麼樣?”

林祥點頭:“好。”

其實他在心裡已經答應了。

他想要的本來就很簡單,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只要田菲菲別來惹他,他沒想過去惡意報復。

再說人家一個副總都主動求和了,他若死揪著不放,就太不識趣了。

林祥不怎麼會玩檯球,不過憑藉著過目不忘和精神優勢,他在細心觀察陳軒的動作後,勉強達到了入門級。

陳軒則明顯是檯球高手,可能想藉此發洩對林祥的不爽,他一點沒讓,連續五局下來,把林祥打得很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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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陳軒眉宇間滿是得意之色。

“行。”

林祥當然不喜歡被虐,可閒著也是閒著,比起過去聽兩個女人聊女性話題,他寧願繼續學習檯球技術。

技多不壓身嘛,本來這就不是他的強項,輸了並沒什麼。

倒是透過刻意地學習,林祥發掘出過目不忘天賦的廣泛用處。

每局結束得很快,幾乎只要林祥一個失誤,陳軒便能連擊勝利。

可以說,林祥想贏幾乎是不可能的,除非運氣逆天。

逐漸地,陳軒越虐越上癮,對林祥的火氣消弱許多,甚至開始看林祥有點順眼了。

……

“小軒性格不壞,只是好勝心太強,把面子看得太重。”

這邊,陳樺抿了口咖啡,微笑地看著檯球桌:“小果,你有弟弟麼?”

李果答道:“沒有。”

陳樺笑道:“挺好,男孩子叛逆起來,很讓人頭疼呢。”

李果點點頭,沒接話。

跟了樺姐這麼久,她多少知道點樺姐的家事。

樺姐已過世的爸媽是典型的重男輕女性格,自從有了弟弟後沒多久,樺姐幾乎是被家裡趕出來的。

據說樺姐當年11歲帶著幾百塊錢,來城裡求生,從沒再回過家,直到爸媽在一次工地事故中罹難,父親當場死亡,母親垂危之際,才想到要見她最後一面。

那次,樺姐去到醫院,本以為母親在彌留之際,會對她有一絲絲的母愛和愧疚。

可是她失望了,徹底失望了!

陪伴母親最後的幾天時間,母親只是深刻的強調一件事——照顧好她弟弟。

直到最後,母親心裡依然只想著弟弟,包括想見她,也僅僅是為了託孤而已。

女孩的心情,可想而知。

她恨父母,特別是母親!

所以哪怕是在母親彌留之際,她內心深處也沒有原諒母親。

不過,血濃於水,陳樺哪怕再恨父母,也依然承擔起了撫養弟弟的責任。

隨著時光流逝,女孩漸漸長大,對父母的仇恨慢慢沉澱成深深的愧疚。

那些年,姐弟倆的生活很不容易,連三餐溫飽都無法保證。

後來陳樺面臨一個機遇。

抓住機遇跟一位貴人投資合夥開公司,但這樣做的話,就沒錢供陳軒念高中了。

這是一個艱難的選擇。

是關乎責任的選擇!

因為在她的思想觀念中,知識改變命運。

她只念了小學,是個沒有文化的人,而陳軒從小成績優異,名列前茅,且很刻苦,繼續唸書的話,將來有很大機率成才。

那麼,商機和弟弟求學,兩個選項,該如何抉擇?

抓住商機?可能會虧,從而耽誤陳軒的未來。

供陳軒唸書?她堅信弟弟可以成材,但高中到唸完大學,還有六七年的時光,她則必須同時打三份工,堅持六七年!

所以姐弟倆的命運,該寄託於誰手上呢?

陳樺最終選擇了自己!

促使她做出這個決定的,不是那個商機有多可靠,而是壓抑在心中永遠無法釋放出的一口氣!

曾經父母拋棄她,選擇了弟弟。

這次,輪到她做選擇,她決定把命運牢牢緊握在自己手中!

她拼了,拿命去拼!

然後成功了!

他們姐弟倆終於不用再過遭人白眼、挨餓受凍的苦日子了。

但同樣,陳軒也從那時候起,變得叛逆。

拼搏事業那幾年,是陳樺人生中最充實、最快樂的時光,快樂到幾乎感受不到時間流逝,恍然回首間才發現……三年了!

那種掌控命運的感覺,是無法形容的豪情與美妙!

當時的她甚至覺得,自己就是這個世界的主角,敢於與天搏!

可惜,有得必有失。

等她意識到對陳軒的教育有所忽視後,一切都已經晚了。

陳軒常年混跡在校外街頭。

那時候的網咖叫做網咖,網咖附近則是很多遊戲廳、臺球室之類的,陳軒在那些地方混跡了幾年,染髮、紋身、打十幾個耳釘、K拳皇、打架更是家常便飯,純粹就一當年最流行的非主流混混。

生活環境使然,他變得極端、暴燥、要強,整個就一標準的中二青年,生死看淡,不服就幹。

有次跟人打拳皇賭幣,兩天兩夜沒睡覺,有次跟人搶女孩,在臺球室泡了兩個月,因為那女孩是臺球室老闆的女兒。

接著狗血的事情發生了,陳軒居然因為人家爸不同意女孩早戀,帶著女孩私奔,差點被打斷一條腿。

再接著把人肚子搞了,人家爸妥協了,讓他給足禮金就結婚,禮金要得不多,三萬塊,意思意思就行。

可別說三萬塊,連三千塊對陳軒來說都夠嗆。

無奈之下,早已離家出走的陳軒,只能回家求助姐姐陳樺。

陳樺當時已經事業穩定,公司日進斗金,二話不說給了弟弟十萬。

這筆錢,當場就把陳軒砸懵逼了。

靠,姐這麼有錢了?

早知道離家出走個毛啊,勞資得幫人打幾百場架才能賺這麼多啊,還不算醫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