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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攻克

太陽已經落下,密林中暗了下來。

加利-諾裡斯帶領一支小隊緊緊咬住匪幫,他們身披由染成草綠色破爛布頭製成的偽裝服,臉上抹著綠色植物汁液,如果蹲在某個地方,幾乎與環境融為一體。

每隔一段距離,他們留下標記。當夜幕降臨時,加利-諾裡斯等人停了下來,不敢太靠近,因為匪幫進入了一個山谷,他們安排了崗哨,也不清楚有沒有放暗哨。

山谷中爆發出一陣歡呼聲,匪徒們對收穫感到高興,隨後就辦到了篝火晚宴,就著搶來的葡萄酒,縱情歡呼。

趁著夜幕降臨和匪徒們最鬆懈的這個時機,加利派了一個身材矮小機智靈活的傢伙,靠近了山谷,刺探情報。

與此同時,另3支10人小隊,則運動到山谷的另幾個方向,查清匪幫所處位置的地形和可能的逃亡路線。

加利派人去通知了肖恩,確定匪幫大隊人馬及匪首本傑明-唐本人都在這座巢穴,因為那些匪徒們高呼“唐萬歲”。

肖恩當即立斷,命令加利等人只留1支小隊盯著匪巢,其他人立刻撤回,以免露暴露,另一邊又命奎因連夜騎馬去通知霍恩斯中校,讓他帶著大隊人馬過來合圍。

第二天上午的時候,霍恩斯中校的200手下陸續趕了過來,他們還帶來了兩門144毫米口徑臼炮。

這是一種大口徑身管很短的火炮,身管只有400毫米長,乍一看像是大水桶(參考解放戰爭中的沒良心炮),結構簡單,安裝在堅硬的木板上,在戰場上起來卻很方便,甚至因為只有75公斤的重量,四個強壯士兵就可以抬起來根據需要移動。長距離機動時,包括彈藥放在一匹馬拉的車上,都可以輕鬆機動。

霍恩斯是化妝而來,他們扮成商隊,分成五拔人,等所有人和肖恩匯合時,已經是第二天的下午4點鐘。

“幹的漂亮,肖恩。”霍恩斯當胸就是一拳。肖恩揉了揉胸口,抱怨道:

“長官,我會被你錘散架了。”

“我看你最近好像又胖了些,沒那麼弱不經風。匪徒們還待在老巢裡吧?”霍思斯中校問。

“他們徹夜狂歡,沒有要離開的跡象。從過去的慣例看,做了一次買賣後,他們都會蟄伏一段時間。我已經命令加利等人,如果有一兩個匪徒離開巢穴,不用管他們。”肖恩道。

帳篷裡,肖恩展出一張簡易地圖,解釋道:

“匪幫的巢穴很隱秘,如果不是尾隨匪徒,很難發現,並且易守難攻。他們設了三層崗哨,外人即使偶然靠近,也會被他們的崗哨發現。

那裡是一個谷地,谷口設有石木搭建的防禦工事,並不太堅固,想來在深林裡他們也無法建立太堅固的工事。四周山脊上都有人駐守,但如果我們能突然佔領這些制高點,就成功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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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呢,谷地的另一頭應該有出口。”霍恩斯問。

“沒錯,但出口是一座並不太高的懸崖,懸崖下是一座湖泊,我們的人觀察到那裡有幾條小船,看來是他們用來逃生的。這有點難辦,既便我們正面攻破,匪徒們也可能從這裡逃出去。”肖恩道。

“那能不能從這處湖泊入手?比如天亮之前匪徒們最鬆懈的時候,我們派人悄悄地爬上去,即便被發現了,我們至少把船划走,讓匪徒無法逃走。”霍恩斯道。

“我也是這麼想的。”

兩人一合計,擔心夜長夢多匪徒轉移,決定立即出發,運動至巢穴十公里的一處隱秘地方,在等待黑夜的到來的同時,養精蓄銳。

凌晨兩點鐘,兩人兵分兩路,霍恩斯指揮大隊人馬負責正面和三側山脊,肖恩則帶幾個神槍手和加利的10人小隊來到巢穴背後的湖泊邊。

肖恩先是命人製作了4只簡易木筏,緊貼著湖泊的邊緣向那座懸崖接近。

到了近前,肖恩才發現,懸崖下匪徒居然安排有人駐守,那人在打盹。

安德魯-巴里特悄悄地靠近,突然躍起,從身後捂住那人嘴巴,一刀割斷那人的喉嚨。

見安德魯-巴里特得手,肖恩等人迅速地靠岸,並把屍體和木筏藏起來。這處懸崖底部被水流侵蝕,凹陷進去,所以從上面往下看,不太容易發現底下的情形。

這一切都不到兩分鍾之內完成,肖恩幾人靠在石壁上喘著粗氣,感覺得彼此的心跳聲。

待平靜下來,看了看天色,肖恩示意德魯第一個順著繩梯往上爬,自己第二個。

上面是一座小木屋,一盞油燈已經燃盡,兩個傢伙正趴在桌了呼呼大睡,桌上倒著兩個空酒瓶,看來他們沒有恪盡職守。

匕首劃破喉嚨,鮮血的味道沒有讓肖恩停頓。前身的記憶猶存,或許前世身為職業股民,投機與冒險是基因中的一部分。

扔了一塊小石子下去,加利等人得到訊號,一個接一個地爬了上來。

看似十分順利。

這時肖恩面臨選擇,如果有無線電,他可以呼叫山外的霍恩斯,讓他立即發起進攻。而現在他要麼按計劃等待山外的槍聲響起,要麼自己主動出擊,但那樣風險要大的多——在霍恩斯還未佔領制高點的時候,自己很可能面臨優勢敵人的進攻。

然而計劃沒有變化快,這時出意外了。

一隻狗突然叫了起來,緊接著好幾條狗同時叫了起來。千算萬算,肖恩忘了這一點。

巢穴立刻騷動了起來。當即立斷,肖恩開槍了,一槍將一個提著褲子跑出來的匪徒射翻。

各處木屋裡的匪眾都醒了過來,有人四處亂竄。

“五人負責射擊,五人負責裝填,另五人自由射擊!”肖恩大吼。

反應過來的匪徒,向肖恩等人藏身處攻擊,一時間槍聲大作。這時候就看出什麼是訓練有素。

包括肖恩在內的5人,槍法本來就好,用的又是最好的線膛槍,他們這5人只管放槍,另外5人則專為他們裝填彈藥。另外5人則各找掩體,自由射擊。

一時間,肖恩等人竟壓得匪徒們無法動彈。

這時山外也槍聲大作,霍恩斯等人也開始攻擊,他用2門臼炮轟塌了防禦工整,分出2支小部隊,沿著山脊向兩側高處仰攻。

然後,再把臼炮抬到高處,居高臨下,往谷中轟擊。

咚!咚!

匪徒們何曾見識被炮擊的感覺,這種彈道彎曲的火炮,對付躲藏在木屋、石頭後面的匪徒極為有效。

霰彈在人群中爆裂,到處都是人仰馬翻。匪徒被轟懵了。

這時候天已經大亮。本傑明-唐和他殘存的手下放棄正面的抵抗,全力往肖恩的方向衝了過來。

肖恩等人立感壓力巨大。

加利冒著匪徒射來的鉛彈,點燃了一顆手榴彈,扔了出去。

這個時代用一種兵種叫做“擲彈兵”,全都是人高馬大的強壯士兵,專門用來投擲爆炸物,現在隨著槍炮的發展和線形橫隊戰術的普遍運用,手榴彈戰術不太受重視,但“擲彈兵”這個名詞卻保留了下來,比如“擲彈營”、“擲彈團”,通常這樣的部隊都是精銳部隊。

加利扔的這一顆手榴彈,並沒有造成多大的傷害,但四射的爆炸碎片成功地讓匪徒們退卻。

如果匪徒們再勇敢一些,他們只能撤退。

肖恩瞅準了人群後面那個叫囂的高大的身影,本傑明-唐,跟肖像畫中差別不大,距離300步,大約225米。通常這個距離很難被射中。即便普通的滑膛槍抬高槍口,往往命中也無法造成大的傷害。

排隊槍斃的時代,搶先開槍的一方往往因為距離太遠,命中率太低,而不會給對方造成太大的損失,勇敢的一方卻敢頂著射來的鉛彈,利用對方重新裝填的時機,向前平移靠近了再開槍,由於命中率大增導致對手傷亡太大而崩潰。

正如時人評價騎兵面對面衝鋒的那樣,五十次總有四十九次會出現其中一方掉頭奔逃的情況。

但肖恩手中的是最新式的線膛槍,他深呼吸了一口氣,果斷地扣動板機。

本傑明-唐張大了嘴巴,雙眼圓睜,鉛彈從他的嘴巴射了進去,然後從後腦勺鑽出,他嘴巴發出咕嚕含糊不清的聲音,一頭栽倒在地。

“唐死了!”匪徒們驚恐地亂叫起來。

這時,霍恩斯中校的人馬,已經解決了山脊的殘餘匪徒,衝了下來。

匪眾見無路可逃,紛紛束手就擒。

然而就在肖恩以為大局以定的情況下,一股極度危險的直覺讓肖恩汗毛豎起,心臟咚咚亂跳。

他本能向左前方撲倒的同時,扭轉身子並且拔出綁在右側大腿已經事先填裝好彈藥的手槍,往撲來的人影就是一槍。

原來是一個蹲在地上假裝投降的匪徒。這人身形矮小,臉色青白,眼中泛著腥紅之色,嘴角露出兩隻突出在外的獠牙。

怪物。

怪物卻是怪叫一聲,身形不斷變動,極速朝著湖泊方向逃去,然後跳入水中。

他的速度極快,沒有給肖恩及眾人圍捕的時間,肖恩也不確定自己是否擊中了對方。

霍恩斯走了過來,小聲地說道:“這或許是傳說中的嗜血者,沒想到本傑明-唐跟這種怪物也有關係。”

“長官,你對這種傢伙瞭解多少?”肖恩問。

霍恩斯蹲下身子,指著地上一灘血跡,聳聳肩:

“我瞭解的不比你多。肖恩,你也看到了,他們並非刀槍不入。火槍是個偉大的發明,它葬送了詩人歌頌的騎士時代,同樣的,那些強大的異種仍然決定不了一場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