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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百二十章 幫忙

“警官,你好!”

在等了兩三個小時後,朱銓看到一個警察從審訊室內出來後,立即起身喊住了對方,想要詢問一下汪麥的情況。

“朱主持,你好!”這位年輕的警察是知道朱銓的,臉上帶著笑,問道:“有什麼事兒嗎?”

“我想問一下...”朱銓用手指了指審訊室的方向,小聲問道:“那個...那個...我不是要問什麼具體的情況...”

“朱主持,還是你懂,體諒我們辦案的保密原則。”年輕警察帶著濃郁的東北味,笑道:“不過,我可以告訴你,再等一會兒就可以結束第一階段的審訊了。”

“那結束後我可以見他嗎?”

朱銓有些激動的問道。

年輕警察面露難色,回道:“這個...只是第一階段審訊結束,不代表所有的審訊全都結束了,可能還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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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這樣的結果時,朱銓也是保持理解。

警察審案子是有著嚴格的程式的,縱然是自首型別的嫌疑犯,那也是得當正兒八經的案子來審問,更不用說這個案子已經是過去了十多年了。

那核查驗對的工作更是比一般的案件要花更長的時間。

可能一個小的細節就要花費很長的時間來驗證。

因為,汪麥所犯下的是命案!

稍有不慎,那就是多判幾年或者少判幾年的區別。

警察剛剛完成第一次審訊,確實是不方便讓朱銓立馬就見到,進行採訪。

不一會兒,年輕警察領著幾個人穿著同樣制服的人,每人手裡面都端著兩盒或者三盒的大桶泡好的泡麵,走了過來。

“朱主持,你餓了吧!”年輕警察將手中的三桶泡麵都放在了朱銓的面前,問道:“這裡有老壇酸菜的、麻辣牛肉的以及海鮮,還有番茄...等口味的泡麵,你喜歡哪種口味的,”

“謝謝...”朱銓直接挑了一個離自己最近的口味,狼吞虎嚥起來:“警官們,你們準備是連夜審問了?”

“嗯,應該是的。”年輕警官給這幾位同事開了門,讓他們進去送飯之後,重新回到外面,坐在長椅的另一邊,吸了一口泡麵,邊吃邊說道:“我們當警察的,熬夜審案是常事兒。”

“警官,你們...”

就在朱銓準備跟這個年輕警察聊聊的時候,年輕警察自我介紹道:“朱主持,我叫吳錦飛,你叫我小飛就可以了!”

“那吳警官,我就叫你小飛了!”朱銓直接是順著杆子往上爬,也說道:“那小飛,你也別叫我朱主持了,叫我朱銓,小銓都行。”

“別,您比我大,我叫你銓哥吧!”

吳錦飛開口道。

“那也行!”

朱銓就這般與吳錦飛攀談起來。

朱銓在幾小時之前被請出來的時候就打電話給康光軍彙報了事情的全過程。

而康光軍也告訴朱銓,不要著急回來,等這事兒結束之後再回來也行,下一期的《看見》是另一位主持人進行錄製,輪到朱銓的錄製時間還得過十天呢!

所以,時間上是綽綽有餘。

朱銓現在的任務就是一方面收集素材採訪這事兒,另一方面則是完成汪麥的囑託。

嘀!

審訊室的臉部識別門開了。

出來的是刑偵科的科長。

“朱主持,你好!”

刑偵科的科長名叫徐三金,是位從警三十年的老警察,破獲過很多的案件,功勳卓著。

“徐科長,您好!”

朱銓同樣站起身向徐三金打招呼。

“接下來還有事兒得拜託你!”

徐三金臉上略帶歉意的說道。

“沒事兒,協助警察破案是我們公民應盡的義務。”

朱銓權當是警方要自己說出汪麥如何找到自己,而自己為何能夠陪同他來自首的事情。

稍微一想也就知道了,朱銓是主持人,而汪麥則是個擦鞋匠,兩個人相隔幾百公裡,哪有什麼機會認識呢?!

“我們想請您陪同汪麥一起去他甘肅老家...”

徐三金依舊再說,而朱銓則已經思緒萬千起來。

這特麼的哪裡是麻煩啊!

簡直就是“心想事成”啊!

自己準備要向警方申請的事情,結果警方就主動請求了,自己果然還是“天命之子”!

“徐科長,我可以的!”

朱銓在徐三金說完後,立馬回答道。

“這個過程大概得三四天,朱主持,你有...”

“有,我有,我當然有!”

朱銓直接“同意三連”,趕忙點頭,生怕徐三金反悔。

“那咱們這就...”

“好啊!”

“...去他的出租屋收拾東西。”

徐三金聽到朱銓直接搶答,也是善意的笑了笑。

時隔五個多小時,已經是凌晨一點多了,再一次看到汪麥的時候,朱銓的內心還是有些小激動的。

警官們先帶汪麥回了趟出租屋,讓他收拾要帶走的物品。

“終於可以回家了,心情有點激動。”

汪麥說完,從床頭找出一個紙盒,裡面有一個信封,從信封裡拿出一本離婚證,上面男方的名字寫著:“金照燕”。

這個名字很特別,朱銓一眼就記住了。

汪麥解釋道,那是他的假身份,身份證是屬於他的生意合夥人的。

收好離婚證,汪麥看了一眼沙發上他最心愛的吉他,扭頭說:“其他東西都不要了,帶上這個就可以了。”

朱銓看到了汪麥的動作,再一次問道:“汪大哥,你的吉他不帶走嗎?”

汪麥搖了搖頭,接著搖了搖手上的東西,說道:“有這個就行了!”

朱銓一時之間不知道汪麥說的是手上的鐐銬還是手上的證件。

又一次回過頭看了眼自己住了十多年的地方,汪麥感慨道:“沒想到,我回家的唯一行囊只有這副鐐銬,慚愧呀。”

朱銓聽到這話,內心不由的想:嘴上說的“鐐銬”,但實際上應該是說的這個證件吧!

朱銓本能的察覺到,這本離婚證應該對汪麥來說,意義非凡!

已是凌晨兩點多了,但這門口不知什麼時候圍滿了人。

也不知道是誰走漏了風聲。

現在周圍的人都知道了汪麥犯下的罪行。

有人竊竊私語道:“看不出來呀,老金平日裡老實巴交的人居然是個罪犯。”

“誰說不是呢!”

“老金獨居了這麼多年,背井離鄉的,原來是這樣的一個原因啊!”

“我第一眼看到這個金照燕的時候,就覺得不是好人!”

“我也是!正常人誰會起這個名字啊!”

“他可不叫金照燕,這是他的假名字!”

“據說他殺了好幾個人了!”

“他這麼些年對咱們街裡街坊的都挺不錯的,你們這幾位至於這樣說他嗎?”

“誰讓他殺人了?他就是殺人犯!”

汪麥聽到了這句話,轉頭看著門外說:“知道什麼叫做人不可貌相了吧。以後大家要提高警惕了,不然你都不知道整天和你嘻嘻哈哈的那個人到底是好人還是壞人。”

見汪麥這副模樣,徐三金忍不住說:“別把自己搞得像個英雄似的,趕緊的!”

離開汪麥出租屋時,外面已經聚滿了看熱鬧的人,朱銓等一行人擠著才出了人群,直奔火車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