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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初識福爾摩斯

1878年,我獲得倫敦大學頒發的醫學博士學位證書之後,就到內特里去進一步學習軍醫的必修課。在那兒,我讀完了所有必修課程,隨後即被派到諾桑柏蘭第五明火槍團去當軍醫助理。當時,這個團駐紮在印度。在我還未到達部隊前,就爆發了第二次阿富汗戰爭。我在孟買上岸時,就聽說我所屬的那支部隊已經越過山隘向前進入敵區了。儘管這樣,我仍然跟著一些和我同樣掉隊的士兵趕去,並平平安安地到達了坎大哈。在那兒,我找到了我所屬的團,立即擔任我的新職務。

很多人透過這次戰役獲得了榮譽或升遷,不過,我獲得的卻只有災難與不幸。我被轉調到巴克州旅之後,就跟這個旅一起參加了邁旺德那場決戰。在這次大戰中,我的肩部中了一粒捷折爾槍彈,肩骨被打碎了,鎖骨下邊的動脈被擦傷了。如果不是我那個忠勇的勤務兵莫瑞把我扔到馬背上,安全地把我帶回英軍陣地,我就要落入那群殘忍無比的嘎吉人手裡了。

創傷令我骨痛難忍,容顏枯槁,加上長時間的輾轉疲憊,更讓我的身體無比虛弱。於是,我跟一大批傷員同時被送到了博舒爾的後方醫院。在那兒,我的健康狀況得到逐步好轉,不過,當我能在病房裡稍微走動,甚至還能在走廊上曬曬太陽時,我卻再次病倒了,染上了印度地區最容易發作的倒黴疫症——傷寒。就這樣,在以後的好幾個月裡,我都處於昏迷不醒的狀態,氣息奄奄。最後,我好不容易恢復了神智,才逐漸痊癒起來。然而,因為這場大病,使我看起來異常憔悴,身體也虛弱不堪,所以,經過醫生們會診,決定馬上把我送回英國,一刻也不允許耽誤。就這樣,我被遣送回國,乘坐的是“奧侖茨號”運兵船。一個月後,我在樸次茅斯的碼頭登岸了。當時,我的健康狀況糟糕透頂,近乎到了無法恢復的境地。不過,政府給了我三個季度的長假,可以令我有充足的時間休養生息。

由於我在英國無親無故,因此就像空氣一般自由自在,或者說我就像一個每日收入11先令6便士的人一樣逍遙。在這種情形之下,自然而然地,我就被吸進倫敦這個“大汙水坑”裡了,大英帝國的一切懶漢、遊民也都聚集到這裡來。在倫敦河濱馬路上的一所公寓裡,我住了一段時間,過著既不舒暢又百無聊賴的生活,錢一到手就被我花光了,遠遠超出了我所能負擔的開支,所以,我的經濟情況也變得越來越糟糕。不久,我決定:一定要脫離這個“大汙水坑”移居到鄉村去;否則,我就得完全改變自己的生活方式。我選擇了後一個方法,決心離開這所公寓,另外尋找一個開銷不大的住所。

就在我決心如此做的那一天,當時我正站在克萊特隆酒吧門前,突然,有人拍了我的肩膀一下。我回頭一看,原來是小斯坦弗,是我在巴茨時的助手。在這人海茫茫的倫敦市區,我竟然可以遇到這麼一個熟人,對於一個寂寞的人而言,的確是一件非常開心的事。儘管小斯坦弗以前和我的關係一般,但我現在欣喜若狂地向他打起招呼。他見到我好像也特別高興,於是,我馬上熱情邀請他一起乘車到侯本餐廳共進午餐。

當我們乘坐的馬車穿過倫敦鬧市區時,小斯坦弗吃驚地問我:“華生,你最近做些什麼呀?看你面黃肌瘦的,好像只剩下一把骨頭似的!”

我把自己的危險經歷簡明地對他敘述了一番。我的話還未說完,我們就到達了侯本餐廳。

小斯坦弗聽了我的不幸遭遇後,同情地說:“真是一個可憐的傢伙!你如今有什麼打算呢?”

“我想先找個住所,租幾間價錢低廉而又讓人感覺舒服的房子,不知道這個問題你能不能夠幫我解決?”我這樣回答。

“真是怪事呀!今天你是第二個這樣對我說話的人了。”小斯坦弗說。

“第一個是誰呢?”我問道。

“他在醫院化驗室工作。今天早晨,他還對我發牢騷,說他找到了幾間好房子,不過租金太高,他一個人租不起,又找不到人跟他合租。”

我說:“正好啊!如果他真要找個人合租的話,那麼,我正是他要找的人。我覺得,有個同伴比自己一個人住要強得多。”

小斯坦弗的眼神透過酒杯吃驚地看著我說:“你還不知道歇洛克·福爾摩斯吧,你或許不會願意和他做長年相處的夥伴呢!”

“為什麼?難道他有什麼缺點嗎?”我問道。

小斯坦弗回答:“哦!我不是說他有什麼缺點。他只是思想上有些古怪罷了——他總是不知疲憊地探究一些深奧的科學問題。據我瞭解,他倒是個很正直的人呢!”

“或許他是一個鑽研醫學的人吧?”我這樣說。

不是!他在鑽研什麼,我一點兒也搞不清。

但我相信他精通解剖學,還是一個一流的藥劑師。

然而,據我所知,他從來沒有系統地學過醫。他所研究的東西也很雜,不成系統,並且顯得支離破碎。不過,他積累了許多稀奇古怪的理論知識,足以令他的教授導師都覺得驚訝。

“你從沒問過他鑽研的是一些什麼問題嗎?”我問。

“沒有。他從不隨便說出自己的心裡話,即使他高興時也是口若懸河,而且顯得特別愛說話,也不曾談起。”

“我倒是很願意見一見他。如果我要跟別人合租,那麼,我寧可和一個喜歡學習而又沉穩的人住在一起。我如今身體還比較虛弱,受不了刺激或吵鬧。在阿富汗,我已經嘗夠了那種滋味,我這輩子再也不想受了。但我如何才能見到你這位朋友呢?”我說。

“現在,他肯定在化驗室裡。他或者幾個禮拜不去,或者就廢寢忘食地在那裡工作。如果你願意,我們吃完飯就坐車一起去拜訪他!”小斯坦弗回答說。

“我當然願意啦!”我這樣說。然後,我們又轉移話題,談論了一些其他事情。

在我們離開侯本餐廳前往醫院的路上,小斯坦弗又詳細地給我講了一些有關福爾摩斯先生的情況。他說:“如果你跟他合不來,千萬別怪我。我僅僅是在化驗室裡偶爾碰到他,稍稍瞭解他的一些情況。此外,有關他的其他情況,我就一無所知了。既然你提議這樣做,那麼,就請不要叫我負責。”

我回答:“如果我跟他合不來,散夥也不困難。”我盯著小斯坦弗,接著說道:“我看,你對這件事好像要撒手不管了,這肯定有什麼原因。是不是這位先生真的那樣可怕,還是有其他什麼原因?你不要這副欲說還休的樣子。”

小斯坦弗笑了笑說:“難以形容的事情,要用語言表達出來,可真是困難。依我看,福爾摩斯這個人有點兒過於科學化了,我幾乎要斷定他是一個冷血動物。記得有一次,他請朋友嘗一小撮植物鹼。你要明白,他這並不是出於惡意,不過是出於一種鑽研學問的動機,想準確地瞭解這種藥物的效果。老實說,我認為他自己也會一口把這種藥物吞下去。看來,他對於準確的理論知識有著強烈的偏好。”

“這種精神也沒有錯呀!”我評價說。

小斯坦弗說:“是的,但不免過分了一些。後來,他甚至用棍子抽打解剖室裡的屍體,這應該算是一件怪事吧!”

“抽打屍體?”我無比疑惑。

“是呀,他這是為了瞭解人在死後用棍子抽打還能造成什麼樣的傷痕。我確實親眼看見過他抽打屍體。”

“你不是說他不是學醫的嗎?”我問。

“是啊!不過天知道他在研究一些什麼東西。”小斯坦弗說:“現在,我們到了,他究竟是怎樣一個人,你自己瞧一瞧吧!”

小斯坦弗說著,我們就下了車。接著,我們走進一條很狹窄的衚衕。然後,我們從一個小小的偏門進去,來到一所大醫院的側樓。這地方我並不陌生,不用人帶路我就走上了白石臺階,穿過一條長長的走廊。走廊兩壁被刷得雪白,兩邊有很多暗褐色的小門。走廊盡頭有一個低低的拱形過道,從這兒一直通往醫院化驗室。

化驗室是一間又大又高的房屋,裡邊雜亂無章地擺著不少桌子。幾張又大又矮的桌子縱橫排列著,有很多試管、蒸餾瓶,以及閃動著藍色火焰的小小的本生燈放在桌子上邊。化驗室裡只有一個人,他坐在離門比較遠的一張桌子前邊,全神貫注地伏在桌上工作著。雖然他聽到了我們的腳步聲,但僅僅回過頭來看了一眼。然後,他蹦了起來,興高采烈地歡呼:“我發現了!我發現了……”他一邊對小斯坦弗大聲地說著,一邊手裡拿著一個試管向我們跑來,“我發現了,一種試劑,要沉澱只能用血色蛋白質,其他東西都不行。”即便他發現的是金礦,也不見得會比目前顯得更興奮。

“這位是福爾摩斯先生!這位是華生醫生!”小斯坦弗介紹說。

“您好!”福爾摩斯很熱情地對我說,並用力握住我的手。我簡直無法相信,他的手會有這麼大的勁兒。他說:“看得出來,您到過阿富汗。”

“您如何會知道?”我吃驚地問。

“這沒什麼了不起!”他呵呵地笑了笑:“我如今要談的是血色蛋白質的問題。您肯定看出了我這項發現的重要性了吧?”

“毫無疑問,從化學上來說,這非常有意思,不過,在實用方面……”我吞吞吐吐地說。

“怎麼?這位先生,這可是近年以來實用法醫學上最重大的發現之一了。難道您看不出來,這種試劑可以讓我們在鑑別血跡上準確無比嗎?請到這邊來!”福爾摩斯拽住我的衣服袖口,把我拉到他剛才工作過的那張桌子的前邊。“我們弄點兒血,”說著他就用一根長針刺破自己的手指,接著用一支吸管把那滴血吸進去。

“現在,我把這滴血放進500克水裡。您注意一下,這種混合液表面上與清水沒有任何區別。在這種溶液中,血所佔的比例還不足百萬分之一。儘管這樣,我確信我們還是可以得到一種特定的反應。”說著,幾粒白色結晶體就被他放進這個容器裡,接著,他又加入幾滴透明的液體。沒多久,溶液就呈現出暗紅色,有一些棕色顆粒逐漸沉澱到瓶底。

“嘿嘿!”他拍著手,就像兒童拿到新玩具一一樣興致勃勃地喊:“您看如何?”

“看起來,這倒是十分精密的實驗。”我評價說。

“好極了!真是好極了!從前用愈創液做實驗的辦法很難操作,也不準確。以顯微鏡檢驗血球的辦法同樣不佳;假設血跡已幹了幾個小時之後,再用顯微鏡進行檢驗,就起不了什麼作用。如今,不管血跡是新還是舊,這種新試劑都同樣會起作用。如果這個實驗方法早一些出現,那麼,現在世界上許許多多逍遙法外的犯罪分子早就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的確如此!”我贊同說。

“許許多多的刑事犯罪案件,往往由這一點決定。或許其罪行發生後過了幾個月,才能追查出嫌疑犯。檢查嫌疑犯的襯衣或其他衣物以後,如果發現有褐色斑點在上邊,那麼這些斑點到底是泥跡還是血跡,是果汁的痕跡還是鐵鏽的痕跡,或者是其他什麼東西呢?這些問題往往令不少專家都感到為難,這是為什麼呢?就是由於缺乏準確的檢驗方法。現在有了‘歇洛克·福爾摩斯檢驗法’,今後就不會有什麼困難了……”他說這段話的時候,雙目炯炯有神。最後,他把一隻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似乎是在面對想象之中正在鼓掌的觀眾致意。

看到他那興高采烈的樣子,我很驚異,連忙笑著說:“祝賀你!”

“去年,在法蘭克福地區發生的馮·比少夫一案。假設當時就有這種檢驗辦法的話,那麼,犯罪分子肯定早就被絞死了。另外,還有布來得弗地區的梅森、惡名昭著的莫勒、蒙比利埃耶地區的洛弗沃和新奧爾良地區的薩姆森等。我能夠舉出20多個案例。若在這些案件當中採取這個辦法,便會起決定性的作用。”福爾摩斯補充說。

小斯坦弗禁不住哈哈大笑起來,他說:“你似乎是犯罪案件的活字典一般。你真的可以創辦這樣一份報紙,就起名為‘警務新聞舊錄報’吧!”

“這樣的報紙,讀起來肯定非常有趣味。”福爾摩斯一邊將一小塊橡皮膏貼在手指的傷口上一邊說:“我得小心一點兒。”他轉過頭來對我笑了笑,然後說:“因為我經常跟有毒的物質接觸。”他說著,伸出手來讓我看。只見同樣大小的橡皮膏幾乎沾滿了他的手,而且因為長期遭受強酸的侵蝕,他的手已經變了顏色。

“我們到你這裡來,是有點事兒。”小斯坦弗說著,就坐在一個三隻腳的高凳上,而且用一隻腳把一個凳子向我這邊推了推,然後說:“我這個朋友正要找一個價格低廉的住處,因為你恰好抱怨找不到跟你合租房子的人,所以,我正好給你們兩人介紹認識一下。”

福爾摩斯一聽我想跟他合租房子,十分高興,他說:“我看中的是貝克街的一所公寓式的房子,對我們兩個人來說,完全適合。不過,希望您不會厭惡菸草氣味。”

“我總是抽‘船’牌香菸的。”我回答。

“那真是好極了!我時常要接觸一些化學藥品,搞一搞實驗,您不厭煩吧?”

“不煩,不煩。”我連忙說。

“讓我想一下——我還有什麼缺點呢?哦,我偶爾心情會很不好,連續幾天都不說話。遇到這種情形,您不要以為我是生您的氣,順其自然,我過幾天就會好的。您有什麼缺點也不妨說說看?兩個人在合租房子之前,彼此先知道對方最大的缺點最好。”

聽到福爾摩斯如此追根究底,我禁不住笑了。我說:“我養了寵物,一條小虎頭狗。因為我的神經受過刺激,所以最怕吵吵鬧鬧,而且我特別懶,每天說不定什麼時候起床。我身體健壯時還有其他一些壞毛病,不過,目前主要的缺點就是這些了。”

“拉小提琴,您也會算在吵鬧範圍之內嗎?”他又急切地問。

“那要看拉小提琴人的水平了。若小提琴拉得好,那真是像仙樂一般娓娓動聽;若是拉得不好……”我回答說。

“呵!那就好。若您對那所房子還滿意,我想我們雙方可以認為這件事兒就算談妥了。”福爾摩斯高興地笑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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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什麼時候一起去看看房子?”我問。

“明天中午!您先到這裡來找我,我們再一起去,把所有事情都決定下來。”他回答。

我握住他的手說:“好的!明天中午!我們準時見!”

我跟小斯坦弗走的時候,福爾摩斯還在忙著做實驗。我和小斯坦弗一起向我所住的公寓走去。

“問你一下。”我驀然站住,轉過頭向小斯坦弗說:“真奇怪,他怎麼會知道我是從阿富汗回來的呢?”

小斯坦弗笑了笑說:“這就是福爾摩斯最特別的地方。不少人都想要知道他到底是如何看出自己的問題來的呢!”

“嗨!他確實很神秘。”我搓著手,說:“真是很有趣。把我和他拉在一起,我很感謝你。要知道,‘從具體的人開始是探究人類最恰當的途徑’,真是這樣的。”

“嗯!你一定要去探究他。”小斯坦弗在跟我告別時說:“不過,你會發現,他確實是一個很難探究的人物。我敢保證,你瞭解他比不上他瞭解你那麼透徹。再見!”

“再見!”我答了一聲,隨後就向著我住的公寓走去。我感到,我剛結識的這個新朋友很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