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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失物招領廣告

忙碌了一個上午,我的身體就有些受不了了,所以,下午就覺得萬分疲憊。在我的夥伴出去聽音樂會之後,我就躺在沙發上盡力想睡兩個鐘頭,但無論如何也睡不著。因為發生的一切情況讓我的情緒特別激動,大腦中充滿了無數古怪稀奇的想法或推測。我只要一合上眼,那個被害者如猴子一般的面貌就在我眼前浮現。死屍給我的印象是醜惡的,對於將如此長相的人從世上除掉的兇手,我竟然對他感激之至,而沒有其他的感受。假設外貌真的能夠證明一個人的罪惡,那肯定就是像這個克利夫蘭城的埃諾克·J·德里伯的面容了。儘管這樣,我以為案件還是應該公平地處理,在法律上,被害人的罪惡無法跟兇手的罪互相抵消。

福爾摩斯推測,被害人是中毒致死,我越思考越感到這個推測非同尋常。我記得,死者的嘴唇被福爾摩斯嗅過,我確信,他一定已偵查出某種東西,才會令他產生這樣的想法。何況死屍上既無明顯傷痕,又無勒死的跡象。若說被害人非中毒而死,那致死的原因又是什麼?不過,從另一個角度看來,地板上大攤的血跡是誰的呢?屋子裡既未發現死者與兇手扭打的痕跡,又沒有發現死者用來擊傷對方的東西。這一類的問題,只要得不到準確的解答,無論是福爾摩斯還是我,要想安睡可是很困難的。我的夥伴那種鎮定自信的神態,令我深信他對全部情節胸有成竹。但他知道的內容到底怎樣,我一時還無法加以揣測。

福爾摩斯很晚才回來,我相信他絕不會是聽音樂會到這麼遲,他回來時晚餐早已擺放在餐桌上了。

“今天的音樂,真是太棒了!”我的夥伴一邊說著一邊坐了下來,說:“達爾文對音樂發表的觀點,你記得吧?他的見解是,早在人類擁有說話的能力之前,人類就擁有了創作音樂、欣賞音樂的非凡能力。或許這就是我們不可思議的特別易於被音樂感動的原因。在我們內心、靈魂深處,對人類世界混沌初期的那個朦朧時期,還遺留著模糊的記憶。”

我說:“這種觀點似乎屬於泛泛之論。”

福爾摩斯說:“一個人若要解釋大自然,他的聯想領域就一定要像大自然一般寬廣、遼闊。喂!你這是怎麼回事?今日與平常不太一樣。你是被布裡克斯頓路的罪案搞得魂不守舍了吧?”

我陪笑臉承認說:“說實話,這案件的確讓我有些魂不守舍、六神無主。透過阿富汗一番艱苦歷煉,我本來應當被訓練得更堅強一些。尤其是在邁旺德戰役中,我曾親眼目睹自己的夥伴們流血犧牲的情景,但我當時並不覺得害怕。”

我的夥伴說:“這一點,我可以理解你。這案件有一些神秘模糊的地方,所以才能引起豐富的聯想。若缺乏聯想,害怕的情緒也就沒有了,晚報你看過了嗎?”

“沒有。”

“這樁案件被晚報描述得十分翔實。不過,文章沒有提及抬死屍離開時有一個已婚女子的金戒指落在地板上,我認為沒有提及更好。”福爾摩斯分析。

“為什麼呢?”

“你瞧瞧這則廣告,”我的夥伴兒說:“就在今天上午,我知道這樁案子發生後,馬上就在各報刊登了一個廣告。”他把報紙拿給我,我接過報紙看了一眼他所指的版面。這是“失物招領欄”的第一個廣告。內容如下:

“今日凌晨,在布裡克斯頓路、白鹿酒館與荷蘭樹林之間,撿到女性結婚金戒指一枚。失者請於今晚8時至9時至貝克街221號B華生醫生處領取。”“請你別怪我!”我的夥伴解釋說:“廣告上用的是你的名義,若用的是我福爾摩斯的名義,這群愚蠢的偵探中有些傢伙可能就會知道,如此他們就要插手了。”

“這沒什麼關係。”我說:“但是,一旦有人前來領取,我可沒有金戒指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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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這兒有。”他說著就遞給我一個金戒指說道:“這一個應該可以應付過去。你看,幾乎跟原來的那個一模一樣。”

“那麼,你估計誰會來領取失物呢?”

“嗯,就是那個穿棕色外衣的中年男子,那個穿方頭靴子的紅臉朋友。即便他自己不來,他的同夥也會來的。”福爾摩斯自信地說。

“難道他不認為來這兒有被抓的危險嗎?”

“根本不會。若我對這個罪案的想法完全正確——我有各種理由能夠說明我的看法沒錯。這個傢伙寧肯冒著被抓的危險,也不願失去這個金戒指。我推測,金戒指是他俯身檢視被害人屍體的時候掉下來的,但當時他並沒有發覺。等離開這空房子後,他才察覺自己把金戒指弄丟了,於是又趕緊回頭找。然而,此時他才發現,因為自己行動粗枝大葉,蠟燭沒有熄掉,警察已到了屋子裡。當時,他若在這房子的門口正常出現,很可能被當做嫌疑犯,所以,他裝作一個醉鬼出現。你不妨換位思考一番:只要他仔細地思索一下,他肯定會想到,很可能是他在離開那空房子後,將金戒指掉在路上了。那麼,他肯定自然而然地要在晚報上尋找一番,盼望在‘失物招領欄’中有所發現。這則廣告被他看到後,他肯定會高興無比,喜出望外。他怎麼會害怕這是一個圈套呢?他認為,尋找金戒指未必就跟這謀殺案件有關係,這沒有道理。他會來,他一定會來!一個鐘頭之內,你就可以見到他了。”

“若他來了,又該怎麼辦呢?”我問道。

“呵,到時候,讓我來對付他吧!你有武器什麼的嗎?”

“有一把舊的軍用左輪手槍,還有些子彈。”

“你最好把槍擦擦乾淨,裝上子彈,這傢伙可是一個亡命之徒呢!儘管我能夠出乎他預料抓住他,但我們還是準備一下,以防萬一。”福爾摩斯提醒說。

我進入自己的臥室,依據他的提醒做好了準備。當我拿著槍出來時,餐桌已經被收拾得乾乾淨淨。我的夥伴兒正在擺弄著他心愛的東西——撥弄著他的小提琴。

他說:“案情的眉目越來越清晰了。我發往美國的電報,剛收到回電,證明我對這個罪案的觀點沒錯。”

“是真的嗎?”我急迫地問道。

“若把我的小提琴換上新弦,就更好了。”我的夥伴說:“手槍,你要在衣袋裡放好。他進來的時候,你儘量要用平常的語氣跟他對話,其他的我來應付。別大驚小怪,免得被他發現危險。”

我瞧了瞧我的表,說:“已經8點了。”

“是呵,可能幾分鐘之內,他就要來了。你把門稍開啟一點兒就行了,把鑰匙插在門上。我要感謝你!昨天,我在書攤上偶然買到了一本珍品古籍,書名是《論各民族的法律》,用拉丁文寫的,1642年在比利時列日出版。當這本棕色封面的小書出版時,查理的頭還在他的脖子上呢!”我的夥伴兒轉移了話題。

“誰是印刷人?”我問。

“菲利齊·德克羅伊,不清楚是個什麼人物。書前扉頁上寫著‘威廉·懷特藏書’,墨水已褪色。也不清楚威廉·懷特是誰,可能是一個17世紀實證主義的法律專家,就連他的書法都帶著一種法律專家的風格。我感到,那個人來了。”

福爾摩斯說到這兒,忽然門鈴響了起來。我的夥伴輕輕地站起身來,將他的椅子向門口移動了一點兒。女僕走過門廊,我們聽到了她拉開門閂的聲音。

“華生醫生住這裡嗎?”一個粗聲粗氣但聲音清晰的人問道。我們沒聽見女僕回答,只聽到大門關上的聲音,接著有人上樓來了。腳步聲緩慢,就像拖著步子在行走。福爾摩斯側耳傾聽,露出驚異的神色。腳步聲漸漸地沿著過道走了過來,然後就聽到輕輕的敲門聲。

我高聲說:“請進!”

應聲而入的並非我們意料中的那個兇手,而是一個滿臉皺紋的老婦人。她蹣跚著走進屋子來。她剛進來,突然被燈光一射,似乎被照花了眼。她鞠躬行過禮以後,站在那裡老眼昏花地看著我們。她顫抖的用手指在衣袋裡摸索著。我瞧了福爾摩斯一眼,發現他不太愉快,我就裝出一副鎮定的神態來。

老婦人掏出一份晚報,手指著我們登的那則廣告,說:“我是為這來的,先生們!”她一邊說著,一邊又深深鞠躬施了一禮:“廣告上說,你們在布裡克斯頓路撿到女性結婚金戒指一枚。這是我女兒塞莉的,她是去年大約這個時候結的婚,丈夫在一艘英國船上做會計。若是我女婿回來時發現塞莉的金戒指沒有了,天曉得他會怎麼樣呢?我真不敢想象。他平常就很急躁,若喝了酒之後,就更加暴躁。對不起!是這麼回事,昨晚塞莉去看馬戲表演,是和……”

我拿出金戒指問:“這是她的嗎?”

老婦人叫道:“謝天謝地!塞莉今晚肯定開心極了,這正是她丟的金戒指呢!”

我拿著一支鉛筆,問道:“請問,您住在哪裡?”

“紅茲迪池區鄧肯街13號,離這裡很遠呢!”

福爾摩斯忽然插話:“布裡克斯頓路並不在紅茲迪池區或任何馬戲團之間喲!”

老婦人轉過頭去,一雙小小的紅眼睛銳利地盯了我的夥伴一眼,說:“剛剛那位先生問的是我的住址。塞莉住在佩可汗區梅菲爾德公寓3號。”

“您貴姓?”我問。

“我姓梭葉,我女兒姓丹尼斯,我女婿叫湯姆·丹尼斯。在船上,他真是一個又英俊又正直的年輕人,是公司裡首屈一指的好會計。但一到岸上,他又嫖娼,又酗酒……”

“這是您的戒指,梭葉太太!”我根據福爾摩斯的暗示,打斷了她的話頭說:“顯而易見,這個金戒指確實是你女兒的。如今物歸原主了,我真高興!”

老婦人說了不少無比感謝的話之後,把金戒指包好放入衣袋,接著蹣跚著緩慢地走下樓去。她剛出房門,我的夥伴馬上起身跑進自己的臥室去。數秒鐘後,他走了出來,已經披上了大衣,圍好了圍巾。他匆匆忙忙地說:“我要跟著她,她肯定是同夥,她會將我帶到兇手那兒去。你不要睡,等我回來。”老婦人出去時大門便“呯”地一聲關好,我的夥伴就下了樓。我從窗戶朝外望去,看見那個老婦人弱不禁風地在馬路那邊走著,我的夥伴在她後面不遠的地方尾隨。此時,我心裡這樣想:我的夥伴的所有想法若正確,他如今就是直搗賊窩了。其實,他不用特別告訴我等他回來,因為在我不知道他冒險的結果之前,我想睡覺是絕對不可能的。

我的夥伴出門的時候,將近晚上9點鐘。我不清楚他要去多長時間,只好待在房裡抽菸,翻閱一部亨利·默傑的《波海米傳》。10點鐘一過,我聽見了女僕回房睡覺的腳步聲。11點鐘左右,房東太太的腳步聲也從我房門前經過,她也回房去睡覺了。

接近12點鐘,我才聽見福爾摩斯用鑰匙開大門上彈簧鎖的聲音。我的夥伴一進屋,從他的面色我就看出來,他沒有成功。

是高興還是沮喪,好像在他的內心激烈地交戰著。剎那之間,高興戰勝了沮喪,我的夥伴突然“哈哈”大笑起來。

“這件事,說什麼我也不讓蘇格蘭場的人知道,”他一邊大聲說著,一邊在椅子上坐下來,“他們被我譏笑得多了,這一次他們絕不會不聞不問的。不過,就算被他們知道了,譏諷我,我也不會在乎,早晚我會將面子找回來。”

我問:“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哦,我把我跟蹤失敗的情形和你好好談一談,這沒有什麼大不了。她沒走多遠的距離,就瘸拐地顯示出腳痛的模樣,隨後她止步攔了一輛過路的馬車。我又接近一些,想聽到她僱車要去的地址。實際上,我壓根兒不用如此著急,因為她的嗓門很大,即使在馬路對面,也能聽得清清楚楚。她大聲說道:‘去紅茲迪池區鄧肯街13號!’當時,我真以為她說的是實話。她上車後,我跟著跳上了馬車後面,這是每個偵探必須精通的技術之一。我們就這樣向前行駛,馬車一路都沒停,一直到達目的地。即將到13號門前之時,我就先跳下馬車,在馬路上漫步一陣。我看見馬車停下,車伕也跳了下來,將車門開啟等她下來,但沒有任何人下來。我走到馬車跟前,看見車伕正在黑暗的車廂裡摸索,他嘴裡亂七八糟地謾罵著,那些話可能是我從來也沒聽到過的‘最好聽的’詞。乘客早已無影無蹤。車伕要想拿到車費,恐怕要等到以後了。我到13號去詢問,那兒居住的卻是一位道德高尚的裱糊匠,名叫凱思維克,他從未聽說有姓梭葉或丹尼斯的人在那兒住過。”

我驚異地大聲說:“難道,你是說那個步履蹣跚、弱不禁風的老婦人竟然可以瞞過精明的你與車伕的兩雙眼睛,在馬車行駛的過程中跳下去的嗎?”

我的夥伴高聲說道:“什麼該死的老婦人!我們才是行動不便的老婦人呢!居然受了這樣的氣,他肯定是一個青年小夥子,並且還是一個有膽有謀的傢伙。不單是這樣,他肯定還是一個優秀的演員,他扮演的角色到了無與倫比、以假亂真的程度。很顯然,他清楚有人跟蹤他,所以就金蟬脫殼,乘我不備而溜之大吉。事實證明,我們目前要抓的那個兇手,絕不是我當初想象的情形,只有他單獨一個人。他有不少同夥,他們也心甘情願為他冒風險。醫生,看樣子,你已經累壞了,聽我的話,睡覺去吧!”

確實,我覺得非常疲憊,因此,我就聽從福爾摩斯的勸說,回自己臥室去睡了。留下我的夥伴兒一個人坐在微燃的火爐邊。在這萬分寂靜的漫漫長夜裡,我聽到他那抑鬱低沉的琴音在訴說著,我明白,他依然在反思著這樁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