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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在黑暗裡

凌晨3點,蘇克塞斯的偵探長接到了來自伯爾斯通的急電,從總部坐了輛輕便的單馬車就趕來了,馬匹累得氣喘吁吁。他透過早上5點40分的火車將報告送至蘇格蘭場,中午12點的時候,他就已經在伯爾斯通的火車站等候我們了。懷特·梅森偵探性情溫和,面容平靜,身著一件寬鬆花色呢外套,臉色紅潤發光,身材微胖,雙腿微向裡彎,但是剛勁有力,帶釦子的高筒靴使他顯得愈發精神。他整體看起來要麼像個矮墩墩的農夫,要麼是個年紀已到退休的獵場看守,說他像什麼都行,但就是不像地方偵探長。

“麥克唐納先生,這個案子可真不尋常。”探長一遍遍說道,“新聞界的那些人如果知道了這件事情,就會像蒼蠅叮住雞蛋一樣趕過來。但願我們能在他們這幫好管閒事的人過來七手八腳地把一切弄亂之前,把工作做完。在我的印象裡面,還沒有發生過這種情況。福爾摩斯先生,肯定是有什麼引起了你的興趣,我應該沒說錯吧!啊,還有你,華生醫生,你肯定要提供一些意見,直到我們最後結束。你們將在韋斯特維爾阿姆茲旅館入住,也沒別的地方了。據說房子還不錯,挺乾淨的,僕人會幫你們運送行李,諸位先生,請跟我來!”

懷特·梅森偵探活潑又和藹,僅僅走了10分鐘,我們就到達了住的地方,我們在小旅店的休息室一落座,就開始討論這件案子的情況了,關於情況可見之前的敘述。麥克唐納時不時地記錄些什麼,而福爾摩斯則是滿臉吃驚和敬佩的表情仔細傾聽著,那神態好像一個植物專家仔細鑑賞珍稀的花朵似的。

“真不可思議!”在聽完案情介紹後,福爾摩斯驚歎道,“真是太奇怪了!我從來沒有遇見過比這更奇怪的案件!”

“我早就猜到你會這麼說了,福爾摩斯先生!”懷特·梅森先生高興地說道,“我們算是趕上進度了。到今天早晨3點到4點之間,我從威爾遜警官那裡瞭解到的全部情況已經跟你說了。我可是拼命趕過來的!唉,其實也不需要這麼趕的,因為到了這裡,我並沒有可以立刻著手去做的事。威爾遜警官什麼都掌握了,我進行了查對和研究,增添了一點自己的看法。”

“您自己的看法是什麼呢?”福爾摩斯顯得十分急切。

“是這樣,首先,我仔細檢查了一遍鐵錘。伍德醫生也幫了我的忙,在這上面沒有找到施暴的痕跡,一開始,我還想或許道格拉斯先生自衛的時候曾經用過這把錘子,這樣他就有可能在錘子上留下印痕然後丟棄到地毯上,但是錘子乾乾淨淨的,什麼痕跡都沒有。”

“當然,這也說明不了什麼。”麥克唐納警官說道,“有相當多的鐵錘兇殺案也沒有留下什麼痕跡。”

確實如此,所以這不代表這把鐵錘沒有被使用過。但是如果真有什麼痕跡,那可就有用了。而事實上一無所獲,接著我又檢查了火槍,這是個大號鉛彈的火槍,正如威爾遜警官所說,扳機被綁在一起,只要扣動後面一個,兩個火槍筒就會一齊射出子彈。這個處理無論是誰做的,他都必定是下定了決心和狠手。這槍被截斷了,不會超過2英尺長,如果要把它藏在大衣裡是很容易的事情。雖然火槍上沒有刻出製造人的姓名,但是在兩支槍管中間的凹槽裡還刻著“PEN”三個字母,其他的字母應該就是被直接鋸掉了。威爾遜警官說。

“這個大寫字母P是花體,另外兩個大寫字母較小是嗎?”福爾摩斯問道。

“正是如此!”

“這就對了,製造這個武器的是賓夕法尼亞州專門製造小型武器的一個公司,在美國很有名氣。”

懷特·梅森盯著福爾摩斯的樣子就好像一個鄉下赤腳醫生看著城裡大醫院的專家一樣,輕輕一句話就可以撥開他所有疑難問題的雲霧。

“福爾摩斯先生,你說得太對了,真是讓人不敢相信!你難道能把全世界所有軍火製造廠的名字都記住嗎?”

福爾摩斯擺了擺手,不想再繼續這個話題。

探長繼續說道:“這顯然是一把美洲火槍。”“書上似乎有記載,美洲某些地區使用截短後的火槍作為武器,先不管槍上面的名字,有跡象表明入屋行兇的是似乎是一個美國人。”

麥克唐納警官搖著頭說:“兄弟,別想太多了,現在還沒有任何證據表明有外人到過這個莊園呢!”

“那這敞開的窗戶,窗臺上的血鞋印,還有怪異的名片及牆角的靴印,以及那支火槍,又說明什麼呢?”

“這一切都可以偽造。道格拉斯先生是美國人,或許可以說曾經長期在美國待過,巴克先生也是,沒必要從家外面弄個陌生的美國人來為這些美國式痕跡做解釋。”

“可是管家艾姆斯……”“怎麼了?他可靠嗎?”

“相當可靠,他曾經在查爾斯·錢多斯爵士那裡待過10年,後來,在道格拉斯5年前買下這個莊園時他就過來了,他說以前從來沒有在莊園裡面見過這樣一杆槍。”

“可是這火槍被改得這麼容易隱藏,就是為了這個才截斷槍管,隨便什麼箱子都能裝進去,他怎麼能夠保證莊園裡面沒有這種槍呢?”

“但他確實保證說沒有見到過啊!”

天性固執的蘇格蘭場人麥克唐納警官搖了搖頭。

“反正我不相信有外人來過,我建議你再想想。”一旦辯論失敗,麥克唐納的阿伯丁口音就更濃重起來,之後說:“按你所說,假設這支槍是外來貨,所有的事情都是外面人幹的,那麼請再想一下,這樣的假設影響會是什麼樣!天啊,老兄,讓人怎麼相信!這完全有悖於一般常識啊!福爾摩斯先生,我對這個有疑問,請你幫我們做一個判斷吧!”

“那麼,麥克先生,不妨說說你的理由。”福爾摩斯公平地說。

“假如有兇手存在,那麼他絕對不是一個小偷。透過結婚戒指和那張卡片說明,這是一樁出於個人恩怨的預謀性兇殺。那麼現在,有一個人溜進了屋子,企圖謀殺,如果他還有點兒腦子,他肯定知道要逃跑相當困難。繞著房子一圈的都是水,那麼現在應該怎麼辦呢?什麼樣的武器才好用呢?肯定必須是一種聲響極小的武器,這樣他才能在幹完這樁事後立刻躍過窗戶,淌過護城河從容地離開,這樣才好理解嘛!而如果那麼大聲開槍,整個莊園的人很快就能跑過來,在他過河之前就能發現抓住他,難道不是這樣嗎?福爾摩斯先生?”

“很好,你的理由非常充足。”我的朋友福爾摩斯沉吟著答道,“要證明這些確實需要大量的理由。那麼,懷特·梅森先生,請問當時你有沒有馬上到護城河的對岸,去檢查是否有人淌水上岸的痕跡呢?”

“福爾摩斯先生,那邊什麼也沒有。因為對面岸邊全是石頭,找痕跡相當困難。”

“一點兒足跡和手印都沒有?”“完全沒有!”

“哈哈,這樣的話,梅森先生,你應該會同意我們立刻去莊園了吧?可能還有什麼細小的線索能啟發我們呢!”

“福爾摩斯先生,本來這也是我的建議,但是我想在去之前,最好我們把詳情都瞭解好,不然,如果有什麼對您不太禮貌……”懷特·梅森猶猶豫豫地看著他說。

“福爾摩斯先生曾跟我一起共事。”麥克唐納警官說,“他為人正派光明,沒什麼好隱藏的。”

福爾摩斯笑道:“我個人對這個工作的理解是,參與案件的目的是為了伸張正義,幫警察的忙。如果說我與官方不合作,那肯定是他們的問題。我從來不會想著爭功什麼的。還有,梅森先生,全程我有權用自己的方式思考辦案,在恰當的時機——我認為在恰當的時機交出我的答案,從頭到尾,而不是案件的某時段。”

“我相信您,能請您來參與偵破是我們的榮幸,我們一定不會有絲毫保留!”懷特·梅森熱情地說,“還有,華生醫生,也一定請您跟我們前去,我們也想在您的著作裡面露露臉呢!”

沿著古香古色的鄉村大街往前走,兩旁都栽種了被擷取了樹梢的榆樹。在稍遠的地方是一對古代的石柱,由於長時間風吹日曬,已經因掉色而略顯斑駁,覆蓋了苔蘚。在石柱頂部的物體已經沒有了原來的形狀,過去,它們曾經是伯爾斯通的後腳立起的兩尊石獅。沿著曲折迂迴的車道行走片刻,周邊全是草地與櫟樹,這是只有在英國農村才能看到的場景。緊接著一個急轉彎,展現在眼前的是長而低的一片詹姆士一世古別墅,磚塊已成暗褐色,旁邊是一座老式花園,兩邊是修剪整齊的紫杉樹。走到莊園前面我們就看到優美壯闊的護城河及一座木製吊橋,河水反射著冬日陽光,猶如水銀鏡一樣閃爍發光。

莊園從建成到現在已經在流逝的時間中渡過了300年,體現了許多輩人的滄海桑田,悲歡離合。很奇妙的一點是,因為歷史長遠,在這些古老的牆壁上好像就能看出罪惡的先兆。怪異高聳的屋頂、古怪外凸的山牆,一切都像在掩飾著陰沉可怖的罪行。那些暗沉的窗戶,面前黯然的景色,流水的沖刷,都讓我感到,沒有比這更適合發生一樁悲劇的地方了。

“就是這扇窗戶。”梅森說,“就在吊橋的右邊,和昨晚發現時一樣,正開著。”

“這可不夠寬到一個人輕鬆地鑽進去呢!”

“或許這是個瘦子。你的推論對我們沒用,福爾摩斯先生。我們完全可以擠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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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走向護城河,看向對面,又檢查了凸起的石岸,以及後面草地邊緣。

“不用看了,福爾摩斯偵探。”梅森說,“什麼都沒有,人上岸的痕跡都找不到。他何必留下痕跡呢,是吧?”

“是啊,他並不需要。嗯……護城河的水都是這麼渾濁的嗎?”

“一般都是這樣,河水往下流時會帶入泥沙。”

“這河有多深?”

“最中間的地方大概有3英尺深,靠邊就是兩英尺。”

“那麼顯然是不會有人在這裡面淹死了。”“哪怕是小孩都不會淹死的。”

我們穿過吊橋,一個看起來怪里怪氣瘦得嚇人的僕人來迎接我們,他就是艾姆斯管家。這個老人受到了極度的驚嚇,到現在面色都是慘白的,渾身還在微微顫抖著。我們看到了鄉村警官威爾遜,他身材高大,看起來慎重而憂慮,他還待在犯罪現場,伍德醫生則已經走了。

“警官,有什麼新發現嗎?”梅森探長問道。“什麼也沒有。”

“好吧,那你先回去吧,辛苦了。如果有需要,我們會派人去請你的。管家最好不要進來,讓他通知一下塞西爾·巴克先生、女管家和道格拉斯太太,我們還有話要問。各位先生,現在請讓我告訴你們我的看法,然後你們可以參考來得出你們的結論。”

這位鄉下的探長給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踏實掌握住事實的細節,頭腦冷靜清晰,常識也相當豐富。憑著這些,他肯定能夠在自己的本行中取得一定的成績,而福爾摩斯則很認真地傾聽他的言論,完全不像這位官方的解說人,時不時流露出缺乏耐心的樣子。

“首先,第一個問題,我們必須知道,這個案子究竟是自殺還是他殺,對不對?如果說自殺,那我們就必須相信,死者一開始要把婚戒取下,穿著睡衣走到現場,走到窗簾後的牆角那兒,踩上鞋印,給人造成好像有人曾經在這兒等他的假象。接著他還必須開啟窗戶,把血跡也弄上去……”

“這絕對不可能,我們不會這麼想。”麥克唐納警官說。

“所以顯然,這肯定不會是自殺,一定是他殺。下一步需要知道的是,兇手是外人還是內部的?”

“這個就要聽聽你的高見了。”

“無論是外人還是莊園裡的人,要下結論都很困難,但是必定有一個是事實。首先,我們先假設是內部的一人或者是數人預謀,在夜深人靜但是人們還沒有睡覺的時候,他們控制住了道格拉斯,接著用火槍這種既古怪聲音又巨響的武器來行兇,搞得整個莊園人盡皆知。而這個武器還是在莊園裡面從來沒有看過的。這個情況看起來並不怎麼可信,對嗎?”

“沒錯,應該不會是這樣。”

“既然這麼說,那內部的人都聲稱,在槍響的一分鐘內,所有人都到了現場,雖然巴克先生說自己是目擊現場第一人,但是顯然管家和其他僕人也都紛紛趕到。難道可以說,在這短短的時間裡面,兇手居然能完成留腳印、開窗戶、留血跡、取婚戒這麼多複雜的事情嗎?這完全不可能!”

“你分析得很清晰,我非常同意你的觀點。”福爾摩斯說。

“這樣的話,讓我們再回過來說,這是外人作案。可即使這樣,還是有很多難題擺在我們面前。勉強說起來也不是不可能,這個傢伙在4點半之後,6點鐘之前溜進莊園,此時吊橋還沒有吊起。因為有客人來過,所以房門大開,這個人很順利地就進了現場。或許他只是個普普通通的小偷,也或許他與道格拉斯先生有著什麼深仇大恨。而從我們掌握的情況看來,道格拉斯先生以前長居美洲,獵槍又是美式武器,出於個人恩怨的可能性是最大的。因為第一個看到的就是這個房間,所以他溜了進來,一直藏身在窗簾後面,直到11點過後。這個時候,道格拉斯先生進來了,如果他們有對話,那也一定非常短,因為據道格拉斯太太所說,她可憐的丈夫還沒離開她幾分鐘,槍聲就傳來了。”

“同時還有蠟燭可以證明。”福爾摩斯補充道。

“正是,這是支新蠟燭,燒熔的部分僅僅半英寸不到。道格拉斯先生肯定是先放好了蠟燭才被襲擊的。如果他拿在手裡,蠟燭一定會墜地。說明他應該不是一進屋就遭到了襲擊,巴克先生來的時候,才點了燈,熄滅蠟燭。”

“這個沒什麼問題。”

“這樣,現在我們就按照這個設想來假想一下當時的場景。死者走進屋,放下蠟燭,這時一個人從窗簾後冒出來,拿著火槍索要這只結婚戒指。誰知道為什麼要這個,總之死者將婚戒給了他,隨後道格拉斯先生很可能就在一場殘忍的搏鬥中,被火槍以這樣可怕的方式給打死了。在此期間,死者可能拿過我們後來發現的鐵錘反抗。行兇完畢後,兇手扔掉了火槍,也許還有這張怪怪的卡片,寫著VV341,這個先不管,總之他接著就跳窗逃跑。就在巴克先生到達現場的時候,他正在河裡面淌著呢,這麼說如何,福爾摩斯先生?”

“說得很有意思,但還有些事情不可信。”

“你胡說什麼啊兄弟,完全不講道理。”麥克唐納大喊起來,“道格拉斯不知道被誰殺害了,這個人用了奇怪的方法,切斷了逃跑的後路,這是什麼意思?無聲無息是逃跑的一個大條件,用火槍作案違反常識,這又是什麼意思?福爾摩斯,你既然說梅森先生的推理有紕漏,那你倒是說說啊!”

在漫長的討論時間裡,福爾摩斯都是仔細傾聽,不錯過任何一句話,眼神敏銳地東張西望,皺緊雙眉,一言不發。

“麥克探長,事實還不夠,我還需要證據才能推論。”福爾摩斯跪在了屍體邊上。“哦,天啊,這種死法確實嚇人。能叫一下管家嗎?……艾姆斯,據說你以前經常看到你的主人手臂上有個標記,是個奇怪的圓圈套三角的圖案是嗎?”

“是的先生,我時常看到。”

“你有沒有聽人提起過這個烙印的意思呢?”“從來沒有,先生。”

“這個一定是火燒紅了烙鐵標記上去的,痛苦一定非同小可。艾姆斯,在道格拉斯先生的下巴後面,貼了一小塊兒膏藥,在他生前你曾注意過嗎?”

“先生,我注意過,他應該是昨天早晨剃鬚的時候刮破的。”

“哦,你以前也見過他這樣嗎?”

“相當長時間沒有了,先生。”

福爾摩斯說:“這值得好好研究。當然了,可能也只是個巧合,或者說明他比較緊張,預知了危險的存在。艾姆斯,昨天你察覺出主人有什麼反常嗎?”

“我感覺到他好像確實有點兒緊張,坐立不安,情緒很難穩定。”

“這麼看來這次兇案可不是突然襲擊,我們已經推進了一點,不是嗎,麥克先生?你還有什麼疑問嗎?”

“沒有了,福爾摩斯先生,到底你的經驗老道很多。”

“接下來,我們來研究一下這張有著‘VV341’字跡的卡片,嗯,是張粗紙做的硬卡片。莊園裡有這樣的紙張嗎?”

“我想應該沒有,先生。”

福爾摩斯來到了寫字檯,分別從每一瓶墨水裡蘸了點墨水,灑到吸墨紙上面。

“這卡片可不是在這兒寫的。”福爾摩斯說,“你們看,這些都是黑墨水,而卡片上的字卻帶了點紫色,這兒都是細筆尖寫的,卡片上卻是粗筆尖寫的。顯然這是在別的地方寫的。艾姆斯,你知道這些字有什麼含義嗎?”

“我什麼都猜不出來,先生。”

“那麼麥克,你覺得呢?”

“看起來像什麼秘密組織的名號,也許和死者手上的標記有關係。”

“我也同意這麼想。”梅森偵探說。

“那麼,先假設這個推論合理。從這個基礎上推測一下,看看我們的問題有沒有解決。首先有這麼一個團體,派了一個組織成員,想辦法潛進莊園,等著屋主,接著用龐大的火槍轟掉了他整個腦袋,接著淌河逃遁。之所以要丟這麼一張卡片,目的肯定是等著登上報紙,告知組織的其他成員,說明大仇已報。這些事情都說得通,但問題還是,有那麼多武器可供選擇,為什麼要用這種火槍呢?”

“沒錯。”

“而被取走的婚戒又說明什麼?”“就是呀!”

“此刻已經是下午2點,兇手為什麼還沒有被查獲?根據我的理解,天一亮肯定有相當數量的警察在這40英里的範圍內尋找一個渾身上下溼漉漉的外地人。”

“您說得完全正確,福爾摩斯先生。”

“那麼,也就是說,除非他藏在附近的一個什麼地方,或者提前準備了一套換用的幹衣服,不然警察是不會逮不到他的。可現在看來,確實是逮不到了。”福爾摩斯又走向窗戶,取出放大鏡仔細檢視窗臺的血跡,說:“一看就知道是個鞋印,相當寬,也許主人走路是個外八字。奇怪啊,隨便是誰到這邊的牆角來看那個泥腳印,都會說鞋底的樣式挺好看。雖然也不是很清晰。對了,這邊的桌子下面有什麼?”

“是主人鍛鍊用的啞鈴。”艾姆斯答。

“嗯,那應該是一對,可是這裡只有一個,失蹤的另外一個在哪裡?”

“那我就不知道了,福爾摩斯先生,說不定本來就只有一個,我差不多都快幾個月沒見到這個東西了。”

“單個啞鈴……”福爾摩斯神情嚴肅地正要說什麼,外面卻響起一陣激烈的敲門聲。這時候,一個高大黝黑,看起來精幹強壯,臉皮刮淨的人探頭探腦進來看向我們。我立即就猜出來這肯定就是大家口中的塞西爾·巴克,他神情傲慢,面帶疑問地掃視了每個人一眼。

“真抱歉打斷你們的討論。”巴克說,“但是各位,有新的情況出現了。”

“哦?兇手已經出現了嗎?”

“還沒這麼快,但是大家已經找到了他的腳踏車,他扔下了這個東西。請先生們過來看看,就放在大廳門外不遠的地方。”

我們走出去,有三四個僕人和沒事做的人站在門廳外100米處的車馬道上議論著那輛腳踏車。這車本來是藏在常青樹叢裡面的,後來被發現拖了出來。車子是拉奇·惠特沃思牌,已經用得很舊了,車身濺有密集的泥漿,看起來像騎過十分遠的路。在車座的後面,我們發現了一個工具袋,裝著扳手與油壺,但無法證明車主是誰。

“要是這樣的交通工具都能夠登記,做一個編號,警方查起來就容易了。”警官說,“不過我們能把這東西搞到手,也應該謝天謝地了。哪怕我們還沒有清楚兇手究竟去了哪裡,但至少我們可以查到他從哪裡來。但這人為什麼要丟下腳踏車呢?這不挺奇怪的嗎?不騎車子難道步行嗎?福爾摩斯先生,我們的案子還沒有明朗呢!”

“你是說沒進展嗎?”福爾摩斯思考著說,“那可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