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鍾華也沒問寧馥是怎麼知陳苗的事的。
——連這事都打聽不出來, 那也就不是寧馥了。
“行。走吧。”他說。
兩個人在醫院門口的小攤子上吃了豆腐腦兌胡辣湯,油餅燒餅小籠包子。
吃完寧馥摸摸肚皮,拄著臉等鍾華。
鍾華一口能吃半根油條, 這上來說,他看起來一不像個天坐在辦公室裡的領導。
“您還挺接地氣的。”寧馥說。
鍾華喝完碗裡後一口豆腐腦,擦了擦嘴,“我二十歲那, 吃得比這還快還接地氣。”他:“我不是什麼神壇上的人, 不用給我捏人設。”
寧馥聳聳肩膀:“沒有包袱挺好,那你當初怎麼瞧不上我?裝一副深莫測的樣子……有話為什麼不能好好說,叫我去做什麼出鏡記者。長得好看有錯?”
鍾華嘆口氣, “你好記仇。”
寧馥露出一個睚眥必報的微笑。
鍾華:“你沒錯。我錯了。對不起。”
一鍵三連。
可寧馥還是面帶微笑地望著他。
氣氛突然有凝滯,空氣的流速變得像澱粉放的胡辣湯一樣黏稠起來。
在這人來人往嘈雜繁亂的街邊,放著沒吃完的小籠包和擦過嘴的紙巾的早攤上, 寧馥就非把他心底的那個結起出來。
教他在這裡掏心挖肺, 鮮血淋漓。
鍾華沉默了幾秒中,拿筷子挾桌上的香油小鹹菜慢慢吃。
“你和陳苗一樣年輕。”
“她也很漂亮,沒有你這樣瘋,這麼勇敢。”鍾華慢慢:“她只是想做好一份工作。”
陳苗學畢業, 就被招進中視調查記者部。
當時是鍾華帶她,她像所有實習生一樣小心翼翼又聽話, 希望能留在中視這樣的好單位。鍾華那也年輕, 有一股子恃才放曠的勁兒,他的原則就是不求升官發財, 不求人情練達,既然進了這一行,就求一個天恢恢, 公義昭彰。
陳苗就被他帶的滿腦子理想主義,熱血又單純。天天唸叨如果能抓到一個新聞就好了。
她學校起就受專業訓練,進入調查記者部,又跟著鍾華小小跑了許報,總有一種“十年磨一劍,霜刃未曾試”的感覺。
所以,在以為找到了“今日把示君,誰有不平事”的機時,她幾乎毫不猶豫地,踏入了那扇通往地獄的門。
警|察衝進去的時候,她還有意識,第一句話是,攝像機掉在牆角了。
第二句話是,“好疼”。
這是在她頭腦清醒的後時刻,說出的後兩句話。
27刀,一刀刀毀去了她的臉。在發jing察突襲的慌亂之間,還有人“貨”往她的嘴裡倒、往她的身體裡塞。
她只有二十三歲。
小鹹菜被鍾華挾完了,他覺得嗓子有乾渴,清了清喉嚨。
“我怕孩子說來當調查記者。”鍾華:“哪怕她們說,不在乎生死,不在乎容貌,只想證實自己的工作能力,只想實自己的理想。”
他:“那個時候,我寧願她們都拜金,虛榮,浮誇,腦子空空地活著。”
寧馥:“呸。”
她問鍾華,“如我死了,若我毀容了,你後悔招我進來嗎?”
她不等鍾華開口就冷冷:“如果你真的一直像你說的那樣想,你根本就不天南都市報把我過來。”
“這根本就是個悖論。”寧馥。
鍾華嘆口氣,慢慢:“這不是悖論,這是賭博。”
她太優秀了,太耀眼了,彷彿天生就適合做這一行。他不能視而不見。
他賭她不像陳苗一樣隕落。
她已經像寶石,放出綻綻光芒來。
他賭自己再一次一個孩劃歸自己的羽翼之下,能真地目送她直上九霄。
他賭贏了,寧馥了他。
她不是陳苗。但這個世界上,太珍貴的,金子一樣的心,容易被毀傷。
寧馥輕輕:“你不可能保護所有人。”她唇邊掠過一抹笑,“也不該對孩子區別對待。這樣,男同事們也該委屈了。”
人,以品質論,以能力論,都可以。
但就是不該以性別論。
戰士有性別,但依然是戰士。
“以後不了。”鍾華:“我你歉。”
寧馥反倒因為他的坦蕩挑了挑眉毛,她也反省了一下,“我本意是想安慰你。”
陳苗的事,是鍾華的心結,說不定還是心理陰影。
——他親眼看著自己漂亮鮮妍年輕活潑的小同事臉上27血肉外翻的刀口,親眼看著一個有理想有志氣有遠前途有好青春的孩,被折磨精神失常的瘋子。
他還敢賭,也算悍勇。
鍾華的話鋒卻一轉:“但你不以為誰都能進入調查記者部,”他唇角也勾起一絲笑,“不論男,你是第一個被我特招的。我不給她們機,也因為她們不達到我的標準。”
陳苗的事後,他幾乎把調查記者部進人的標準提到了前所未有的。
寧馥:“……你在誇我嗎?”
鍾華淡淡看她一眼,“說了你獨一無二,還不算誇?”
寧馥一時沒反應過來,鍾華已經站起身走了。
她這個剛出院的病號不得不付了早餐錢,又跟老闆了個袋子把剩下的小籠包打包帶走。
鍾華這麼直白的讚美,堪稱百年一遇!
她追上去,“你後悔了吧,獨一無二,你還當眾懟我讓我去做出鏡記者?”
鍾華斜睨她一眼。
這人的確是個奇異的矛盾綜合體。
她有遠超常人的沉穩機智,有時候卻又像是血液裡流淌著瘋子的基因,有一股與生俱來的孤勇。她有眼界有胸襟,根本不需被保護,但有時候又睚眥必報,小心眼的厲害。
就拿普利策那事來說,拒絕領獎是她自有風骨,還在世界的聚焦裡打人家的臉,這就是記著人家拿獎買她虛假報的仇呢。
這個世界上偉的人物就如同銀河中的群星,亙古閃耀。
寧馥的那顆星星,轉到背後是一個皮卡丘。
她為一個了不起並且有趣的人。
鍾華難得地起了玩笑的心,他:“我說真心的。”
“叫你去當出鏡記者,不是看不起你。”他的目光掠過寧馥油汪汪的嘴唇,忍著吐槽的欲|望,:“公允來說,你是我平生僅見的美人。”
寧馥呆住了,“啊?”
鍾華哈哈笑,轉身走了。
陳苗失蹤是在一個星期三。
她家中走失後,家裡人也曾報警、遍發尋人啟事,想了不少辦法費了無數經歷去找她,可這些年下來依然是毫無音訊。
除了鍾華的每個週末,週三只有時間他也去找人。
——陳苗已經瘋了,已經沒有了常人的維和邏輯,但她在星期三離家走失,就意味著這一天很可能是有意義的。
沒有更的資訊,鍾華只有堅持這一看似空茫,幾乎沒什麼憑據的線索。
鍾華帶寧馥去了一處公園。
週末,他開車到街上去慢慢巡視,週三,就固定到這裡“蹲守”。
這裡拆遷過。
“以前,是陳苗出事的地方。”鍾華對寧馥簡單地解釋。
覺得走失的陳苗可能經過這裡,只是鍾華的直覺。
在無數個星期三的下午,他在這公園裡等待。
這街心公園很漂亮,草坪修整得挺乾淨,配備了不少健身器材,碰到陽光好的時候,群的老頭老太太在這小公園裡鍛鍊身體跳跳廣場舞,玩輪滑的小孩子們像一群群飛來飛去的鳥兒,在人群之間穿梭著,歡叫著。
沒有人知,曾經這裡還是一片破敗的城中村時,有一個二十三歲的記者,在這裡被人劃了27刀。
為了做好她的工作。
寧馥跟鍾華在這兒一蹲就是一下午。一無所獲。
“明天還來嗎?”
“來。”
“那早飯你請。”
在第三個星期三,下午,三半的時候。
鍾華接到關童的電話,新聞中心的主任在手機那頭苦口婆心,“知的是你愛惜部下,替她撐腰給她擋槍子兒,不知的還以為你對臺裡有意見呢!給你停職是為了保護你,你這傢伙可別給我不識好歹啊!”
他囉囉嗦嗦地說了一達通,核心意就是:歇夠了趕快回來開工幹活,調查記者部不能沒有你!
——順便把浪夠了的寧馥也提溜回來吧!
不太任性!
其他的八卦廢話都被鍾華自動過濾了,例如——
“你這些天都和小寧在一塊?”
“和她相處怎麼樣?我就猜她是合了你的狗脾氣,我看這個世界上就這麼一個特殊人才!”
“考慮考慮不?個八、九歲不是事,關鍵看你在有瞭解人家,趕緊出手,投其所好!”
鍾華忍著他的聒噪,“別再讓我聽見你費這種口舌。”
他曾經堂堂地說過,“我喜歡她”。以欣賞的語氣,問心無愧,坦坦蕩蕩。
他喜歡寧馥。就愈發希望寧馥能把每一步都走出刻印在石頭上的痕跡。她的每一步都應該前,走熟,揹負沉重,註定為一名偉的記者。
他的喜歡是給她加一沉重的東西,讓她朝偉跨出那一步之遙。
而不是耽於情愛。
他自己於這些,也並沒有的興趣。
關童訕訕地閉嘴了。
鍾華卻突然笑了,“不過我近是瞭解她了一些。”他在掛電話前懟關童,“她比你可愛太。你寧馥學習,老關。”
寧馥好吃,嗜甜,喜歡烤紅薯和快樂水,也喜歡吃牛肉乾和各種奶製品,總是喝劣質奶茶,不在意外表,卻非常在意保養她那頭長髮。
她近就沉迷這個街心公園拐角的奶昔,每天這個就去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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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華結束通話電話,手機還沒放到衣兜裡,便聽見寧馥在喊他。
“鍾華,你來,陳苗說她也想喝紫色的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