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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一個魔書館管理員

連魔書館住民葉茲都跑了,這裡真的只剩璽克一個人了。他對著電視吃便當,看電視上的年輕人樂團唱歌:我們是神話時代的孩子,大人用無數神話教導我們——然而到頭來我們沒有人得到神的垂憐,終於發現——他們告訴我們神話只為了證明兩件事:他們都是天使,而我們都該下地獄。

璽克咬著筷子,聽這首歌唱完。

晚上,璽克照瑟連和奈莫沒來以前的生活習慣,在八點左右開始打掃魔書館,撿垃圾,順便巡視館內有沒有損傷。打掃完後,把受損的書修一修,有些想休息一陣子不給人看的書,就移到不開放的書庫裡。

花個二十分鍾洗澡,有時候還會泡澡,不過今天沒有。

大概十一點回自己房間看書。璽克發現他帶回房的書都看完了,就把書抱到房門口,往空中一丟,書紛紛張開書皮,四散飛回各自的書架上去。

然後璽克拿著附長柄的網子,走到走廊上。在館裡沒有半個客人的時候,魔書會通通從書架上跑下來,在館內四竄。雖然魔書多半不能表現出人類的表情,但是璽克看到他們或者成群結隊,或者在角落享受孤獨的樣子,總有種平靜而喜悅的感覺。

璽克覺得,這些書喜歡這裡。

他也喜歡這裡。他喜歡窩在書堆裡,一本一本的,拓展他腦袋裡的世界。

但是他是人,不是書,他不能收藏在這個地方。

他遲早要離開這裡。

璽克閉上眼一揮網子,把正好經過的書網住。網到哪本就看哪本,是他喜愛的選書法。

他把那本銀白色書皮,厚達十公分的書從網子裡拿出來,那本書溫順的任他擺佈。璽克一看封面,上頭那排紫色書名正是《龍族的風俗習慣以及人類與龍來往的禮儀要件》,這本人人想借,用來當藉口找龍或是找璽克麻煩的書。

璽克把書帶回房去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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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內容就和書名一樣,是教導人類如何和龍相處的書。

裡頭提到,對獸類來說,他們的思考不需要語言符號。語言符號不過是人類溝通的工具。他們不需要知道冰這個詞,就能分辨冰和水的不同。龍族雖然能學習人類的語言,但是他們的思考和獸類是一樣的,並不受人類那種狹義的語言所限制。那是只有憑著基本感官去瞭解世界的族群,獨有的能力。人類本來也該有,但經常被矇蔽。

璽克見過輝煌魚族的莫若尼斯大王,因此他懂這樣的道理。魚語並不使用符號,而是直接使用概念。換作是其他人,或許無法理解為什麼沒有符號式語言還能思考。然而實際上,即使不使用符號,生物還是有自己的一套方法,能分辨多寡貴賤。

璽克看著看著,突然有東西敲他的房門。璽克開啟房門,看到《魔書的大魔書》開啟來,書背和地面垂直,站在地上,書頁上寫著一行字:有新書到了。

我馬上去。璽克說。

因為夜間天氣冷,他多套了一件法師袍,把房門關上,從樓梯往魔書館的深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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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書館和外頭地面等高的地方有一個後門,從館外看,除了擁有特許的人,任何有生命的物體都無法察覺到這個洞口。

除了館員之外,會從這裡進來的只有無生命的魔書。

璽克開啟通往後門的木板門,眼前是一條五公尺長的走廊,月光從走廊底端那個敞開的後門洞照進來,隱約可以看到走廊兩邊都是巨大的木頭書架。

由於某些不可知的神秘力量,大艾太羅地區的魔書如果沒有主人,總是會往這個地方集中,就像是這裡在呼喚著他們一樣。

可能對魔書來說,這個地方在他們無形的通訊網裡面,是一個著名的魔書樂園和避難所,每本流浪的魔書都可以在這裡找到它的書架和讀者。

璽克一一檢視書架,並沒有看到書。他抬起頭,看到在後門照進來的月光裡站著一個人。

那個人半側對著璽克,穿著一身黑色的法師袍,骨架削瘦,慘白的皮膚和黑檀木似的頭髮,亂髮底下的目光銳利,像把刀直刺人心。

那個人跟璽克長相相同,連儀態和眼神都一模一樣。

璽克看到自己站在那裡。

璽克想起《龍族的風俗習慣以及人類與龍來往的禮儀要件》裡說了:龍族會變化成人類的外貌,考驗人類。

璽克立即單膝跪地,朗聲問:請問尊姓大名?

有些人類依賴外在事物去認識自己,因此,當他們看見有人跟自己外貌相同,就會驚慌失措。他們會因此懷疑自己。你沒有這樣的懷疑,你很清楚,就只有一個我。不管看到再多相似的人,那都不是我。

我是孟列特。那個人用與璽克一模一樣的聲音回答。

璽克抬起頭,看到站在那裡的已經不是人類。那是一條閃亮的,銀白色的龍。

和安派特一樣有鵝般的長頸、犬科動物的頭部和瘦長的吻部、柔軟有彈性的軀幹、狼的四肢、長毛拖地的尾巴,還有一雙巨大的銀色羽翼。

但是牠比安派特要大上很多,抬起頭高度超過七公尺,從胸口到尾巴尖超過十五公尺,滿身銀毛看起來像是披著一片瀑布,閃亮到讓人幾乎看不清楚牠的輪廓。牠的眼睛是深紫色的,正對著璽克,凝視著他。

璽克覺得牠就像這座魔書館一樣的古老,見過無數人類誕生又死亡。牠累積了無法計算的智慧,已經不是人類能夠掌握的了。

安派特沒告訴我你是個先天死靈師。最偉大的龍,龍首孟列特說。牠的聲音不大,卻字字清楚,直透人心。

璽克不知道該如何回答,只能默默看著孟列特,希望對方不會覺得自己沒禮貌。

孟列特繼續說:他不是故意的。只是對他來說,你喜歡吃肉、早上容易賴床、會幫忙洗碗這些事,比你的魔法天賦重要多了。

孟列特往前一步,璽克聞到一股屬於香草的芬芳氣味。

所以我帶了他建議的見面禮過來,這是紅酒燉牛肉。

孟列特伸了一下脖子,璽克這才看到牠脖子上掛了一個便當袋,因為毛太厚,剛才被毛埋住了,看不到。

孟列特用爪子在便當袋上勾了一下,裡頭飛出一本書,是新到的藏書。那本書用蝴蝶般不斷左偏右偏的路線,從璽克旁邊穿過,飛進館內。

孟列特繼續說:自從安派特收養了你,我一直想去你家看看。不過他堅持不肯。好像怕我把你叼起來搖死的樣子。

你知道在你之前,你的師兄發生了什麼事吧?

是。璽克回答。

在收養璽克之前,安派特的六個徒弟偷偷研習禁忌死靈法術,最後拋下師父逃亡。

孟列特短短的頓了一下,接著說:因為這樣,我特別關心安派特這次收養的是什麼樣的人類。

你長得很像耶薩華。黑雲頭髮、雪白皮膚、快散架一樣的體格。

可是,你的眼神和他不一樣。

我是璽克.崔格。璽克說。他不是自己以外的任何人。

同時也是一個所尼語系法師、蛀書蟲、肉食獸以及天生死靈師。無論哪一個,都不能等同於你這個存在。

安派特在新聞上看到你在宗教佈道會場附近,所以要我早他一步過來看你。

我沒有加入那種怪宗教!璽克鄭重的說。他記得在透沙柏走後,他們站在外圈跟警察談資料的事情時,有記者在拍佈道會場大門的畫面,大概是那時候被鏡頭帶到了。

我看你的表情,也不像是會加入那種團體的人。請起吧。

璽克忸怩不安的站了起來。

孟列特再次往前一步,現在牠距離璽克已經不到一公尺了。

璽克想起《龍族的風俗習慣以及人類與龍來往的禮儀要件》裡說的,龍族通常不吝於和人類分享智慧,只要他們認為眼前的人類有足夠的理解力,他們樂於為人類解答各種人生中的大哉問。

於是璽克說出他一直以來的問題:為什麼那些人會這麼熱愛歪理,熱愛到願意為此毀滅人生的程度?寧死也不肯承認自己錯了?我不懂。

是因為我以前過著那樣的生活,所以我沒辦法理解嗎?我覺得我看到的世界,和他們活著的世界簡直不是同一個!

孟列特靜靜的聽璽克說,然後他用渾厚的聲音回答:人類之所以會以無比的熱情去錯信虛妄之言,是因為對自己和自己所信的事物,都一知半解。

他們相信的只是一個名詞,而非事物本身。

就像布理培格用神這個辭彙招搖撞騙。那些相信他的人,只是相信神這個辭彙,而不是神本身。他們無法分辨真假,因為他們根本不知道什麼是神,只認得名稱。

他們不明白,將名稱作為本質惟一的辨識條件,會加劇辨識錯誤的比例。

名可名,非常名。璽克說出一個兩千年前,古聖賢在經典裡留下的名言。

孟列特咧嘴,露出一個可說是微笑的表情:雖然這只是這個道理最粗淺的一部分,但安派特說你飽覽群經,似乎並不誇張。

能夠賦予的名稱,能夠評價的名聲,能夠制定的標準,全都屬於名的一環。他們全都會在確立的那一刻,和事物真正的常名分離開來。即使他們是根據常名去確立的,一旦確立就會獨立,不再等同於常名。

常名,也就是事物真正的定義,是對事物本質的正確理解,是對應現實的抽象概念。像是什麼樣功能的東西才算是碗?怎樣的動作才算是跳躍?什麼是男人?什麼是女人?這些什麼的正確答案,就是常名。

名則是人類在理解了常名之後,為了在語言中代表常名,而創造的名詞。像是碗、跳躍、男人、女人。都必須在搭配對常名的理解時,才不會誤用。

對真正理解到常名的人來說碗、跳躍、男人、女人這些詞不管變換成哪種語言,他都能正確理解其涵意。對沒有理解到常名的人來說,碗換個顏色,他就不知道那是什麼了。因為他並不知道,碗不是用顏色去定義,是用功能。

孟列特繼續說:名只有在人們第一次提出這個名的時候,因為誕生自本質,而符合常名。在那之後,就會有人只認識到名,而從未真正理解過常名。

因為迷戀名,而且不知道常名。所以人會製造贗品,冠上名稱以混淆它的本質。像是仿冒皮包假稱它是名牌包、鍍金謊稱是純黃金。名稱與真相毫無關系。

會藉著滿足部分標準,去假稱自己的水準。比方說,從前會第二外語的人,通常同時是個經常往來各地,閱歷豐富而且辯才無礙的人,是具有社會骨幹能力的人。於是人們就設定標準,認定會外語的人、洋化程度高的人,就是能成為菁英的人。接著人就藉著學習外語,假裝自己是有社會骨幹能力的人。其實既無辯才,也無見識。

人類需要語言,需要無數的名,他們靠語言去交換雙方看過的世界。可是漸漸的,部分人類變得沒有語言就無法溝通,甚至依賴語言去建立對自己的認識。因此去追逐特別、偉大、被愛的、最好的這些標籤,要求別人這樣形容他們,而非自己真實辦到。

名其實是非常重要的,即使對一心追尋常名的人來說也不可或缺。對你而言,你在讀書時,從書中那些必須透過名來進行的論述,獲益良多。但是,同樣的事物對不同的人,經常不會有同樣的效果。

你所無法理解的那些人,從未理解過我這個詞的常名——他們的這個缺陷,不管在其他方面有多少收穫,都無法彌補。

洋法師的神,指的是世上只有一個,全知全能,從無中創造世界,而且對人類有所要求、提出指引和規範要人類遵循的偉大存在。祂的存在是世間所有定義的大前提。

我們所謂的神,卻是擁有超越人類的智慧、超過我們的力量、或是遵循我們無法掌握的法則去執行的,都稱為神。因此祂不只會是擁有巨大力量的未明生命體,也可以是某種技術、或者是從來不聽人類說話,也不在乎人類在幹嘛的龍捲風一類自然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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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法師的神是神愛世人,我們的神是天地不仁,但這樣巨大的常名差異,對只認神這個名的人來說,絕對一絲一毫也感覺不到。

掛羊頭賣狗肉!璽克認真的用俗語形容這個現象。其實古人說的話也沒有很難解釋嘛。

孟列特的聲音帶著發噱的起伏,但仍維持原本的主題說下去:他們不知道任何的常名。所以他們追逐靠金融數字堆積的字面財富,尋求不會實際產生任何溫暖的愛之口號,一心一意的沽名釣譽。只想藉著抓住名來抓住世界。但是世界只會是常名的總合,它從不承認人類所造的名。

讀萬卷書,行萬里路。璽克再次用古諺回答,他感覺,這是他和那些人差異的起點。

璽克走過太多的路了。不像那些人,一直在搭順風車,雖然能往窗外看,卻一步都沒走過,遑論這個世界。

書裡有答案。對迫切尋找答案的你來說,那是你應該去的地方。孟列特說。就像現在,璽克所提的問題,都在書裡有答案。

但是問題存在於書的外面,在體驗裡。如果沒有問題,只吸收答案,到頭來只會習得如何在紙上談兵中獲勝,毫無用處。孟列特說:無論是只看書不體驗,還是只體驗不看書,對人類這短暫的生命來說,都無法累積多少智慧。人類充其一生,能憑自己本領,從發現問題到解開答案的過程,只能完成那麼寥寥幾次而已。因此才有書。人生體驗使人產生問題,而前人曾經解開過的答案都在書裡,擁有相同問題的人,可以從中得到前人一生的成果。因此,讀書才可以讓人快速成長。

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璽克放鬆的笑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