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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九章 印少雄

俠以武亂禁,林風在很多方面,已經不守規矩了,可以說是逾越了許多。

光是他殺的人,按照法律,已經足夠判他死刑了,只不過,沒有人能夠查到他頭上,查到也很難處置他罷了。

因為在某些方面,林風已經做得夠出格了,所以在其他方面,林風想儘量遵守一些。

因為他不想做一個壞人,被逼無奈殺人,懲罰那些有取死之道之人,不算壞。

但是喝了酒去開車,利用自己的權勢享受特權,避免處罰,那林風和那個我爹是李剛的傢伙還有什麼區別?

聽到了林風的話,印少雄倒是意外了:“像你這麼守規矩的年輕人可不多,準確的說,是富二代。”

林風聽了,道:“富二代?如果硬要說的話,我是一個富一代吧,錢都是我自己賺的。”

印少雄聽了,有些意外,道:“你確實和我見到那些富二代有些區別。

不過,二十來歲,就自己賺錢,開兩百多萬的車,有些誇張了吧?你是做什麼生意的?”

“我?我是一個殺手。”林風半開玩笑半認真道。

印少雄聽了這話,卻是沉默了,他很想認為林風是在開玩笑,但是林風說這句話之時,身上,卻散發出了一股殺氣。

印少雄年輕時候,曾經當兵六年,退伍之後,成為了一名刑警。

可惜因為做事耿直,嫉惡如仇,得罪了不該得罪的人,被人陷害,革職審查,還在牢裡蹲了兩年才出來。

出獄之後,孩子也已經兩歲半了。

這兩年,他都沒有收入,妻子一個人帶著孩子,非常辛苦,家裡也沒有什麼積蓄了。

他年齡也不小了,家裡也正是需要用錢的時候,上有一對老人,下有一個上學的孩子。

所以他白天當保安,晚上做代駕,不過,他身為一個退伍士兵的敏銳卻並沒有被時間磨礪掉,反而更加的清晰了。

這個年輕人,殺過人,而且不止一個,當年自己做刑警的時候,搗毀過一個殺手集團。

那個頭目殺了有二十多個人,身上的殺氣也遠沒有林風這麼強烈,這是怎樣一個殺人狂魔?

不過,他沒有輕舉妄動,這樣的人,他真不一定能夠應付,必須找一個合適的機會才行。

雖然他已經不是刑警了,但是他骨子裡的正義卻絲毫沒有消失,遇到這種事情,他必須出手!

林風也感覺到了印少雄的異常,這個人瞬間對自己起了強烈的警惕和防備心理,同時還有一股敵意。

難道他真的把自己當殺手了?不過林風也沒有多說什麼。

現在的社會,人們奉行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哪怕他當真了,估計也不會說什麼做什麼的,把自己送到了,估計他就很快離開了吧?

終於,車子在林風的小區停了下來,林風和印少雄都是下了車,林風準備微信支付。

至於印少雄,則是把自己的摺疊腳踏車從後備箱拿了出來。

在林風的後備箱,除了印少雄的腳踏車,還有一根防身用的車載棒球棍,全金屬材料,這好像是汽車店送給林風的,用來防身用的。

印少雄猶豫了一下,拿起了這根棒球棍,然後步伐加快了兩步,接著,手中棒球棍狠狠的向著林風的肩膀抽了過去。

這一棍子要是敲實了,林風不會有任何生命危險,但卻會失去大半的戰鬥力。

林風看著抽過來的棍子,眼中露出了一絲意外之色,他伸手直接抓住了這根棒球棍。

印少雄身體力量比一般人大出不少,畢竟是受訓接近十年的專業人士,不過和林風沒得比。

棒球棍另一頭被林風抓在了手中,然後林風微微發力,棒球棍直接被林風搶了過去。

接著,林風雙手拿著這根棒球棍,微微發力,這根全金屬的硬度超高的棒球棍就這麼被林風折成了V字形。

印少雄呆呆的看著這一幕,不知道如何是好。

“為什麼襲擊我?”

“你是一個殺手,我知道你沒有說謊,我雖然現在是個普通百姓,但我曾經是個士兵,是個警察。

我不能任由你這樣的罪犯逍遙法外,你動手吧!”印少雄說著,閉上了眼睛。

林風用手都能夠掰彎棒球棍,要弄死他太簡單了,反抗沒有意義。

“你不怕死?”

“怕,我還有老婆孩子要照顧,不過現在這種情況,怕有什麼用?你不會因為我害怕放過我。”

“說的沒錯,不過你想太多了,我為什麼要殺你?

我確實殺過人,不過和你想象的不同,我殺的人,都是該殺的人,而且是警察也不會管的那種。

我也算是半個執法者了,超應組,你聽說過沒有?”

“你是超應組的?對啊,你能徒手掰彎棒球棍,我早該想到的,對不起,是我誤會了。”印少雄道。

“沒關係,你也沒有傷到我,當然,也傷不到我,你說你以前是警察?怎麼會淪落到這個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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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風透過一個人的臉,能夠看出很多東西,這個代價膚色黝黑,眼神有些渙散,皮膚也不是很好。

這顯然是過度勞累的表現,而且食物方面也吃的不好。

而從他剛才的表現來看,這也是一位正義之士,絕對是一個絕對正面的好人,比自己可強太多了。

這樣的人,怎麼會變成現在這樣?

“幾年前的事情了,當時我在明州市鳳陽區警察局任職,當時是刑偵大隊的成員。

當時偵查一起案子的時候,我發現我們副隊長的弟弟也有牽連,把對方帶回了警察局,嚴格審訊。

當時那位副隊長還誇我辦事認真呢,後來沒有多久,就被陷害了,我的槍丟了。

槍再次出現的時候,是有人持槍搶劫,還打傷了金店的銷售員,搶劫之人逃走了,但是槍留下來了。

調查以後,他們有確鑿的證據表明,槍是在我外出開房的時候丟失的。

因為玩忽職守,再加上丟失的槍支造成了嚴重的後果,我被判了兩年。”印少雄解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