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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老仲馬

第101章 老仲馬

到了1791年1月,紙製包裝的特製菸葉問世之後,香菸逐漸為巴庫爾軍營士兵的常規配給品。香菸一問世就大受歡迎,在波爾多一地就供不應求,直到個月後,第二條捲菸生產線在蘭斯投入生產,才解決香檳混成團的供應問題。

軍營裡,在排除菸頭引發火災的可能性後,值勤憲兵不對吸菸者做太多限制。這使得因限酒令而無法排解憂慮的官兵們,在一場酣暢淋漓的足球運動之外,找到了一種近乎完美的替代品。半年後,士兵們對香菸依賴程度便遠遠高過酒精。

……

安德魯在巴庫爾軍營待了10天,便啟程南下,他重新換下上校制服,準備以副檢察長的身份返回蘭斯。但在臨行前,卻忽然命令侍衛將馬車駛向西面的巴庫爾小鎮,那是安德魯心血來潮的想見見那個老仲馬。

真要說起來,歷史上的老仲馬是有色人種中在歐洲大陸各國—軍隊中,軍銜最高的人(美國屬新大陸,自然不算),同時也是首位升至准將乃至少將的人,有色人種擔任法軍軍團司令一職也是他首開先例。

不過在1791年談及老仲馬,似乎還算不上一個“老”字,此時的老仲馬還不是將軍,僅是小鎮自衛軍的上士;年紀也不過9歲,屬於年富力強的好時光。說到出身,老仲馬既是貴族,也算奴隸,他本是帕耶特里侯爵的私生子。

老仲馬的父親安託萬—達維和他的兄弟夏爾—達維本來都是法國—軍官,來到殖民地聖多明各後,由於當地以種植甘蔗獲取了大量利潤,兄弟二人就放棄了軍職,當起了種植園主。老仲馬的母親,一位黑白混血兒女奴瑪麗?塞瑟特?仲馬就是在那時用“高價”買下的。兩人育有4個孩子,都是黑白混血兒。等女奴死後,除了大兒子仲馬外,其他子女都被父親安託萬賣給勒阿弗爾的一名上尉軍官。

1775年,安託萬帶著老仲馬離開聖多明各,並在諾曼底繼承了家族的財產,以及帕耶特里侯爵的貴族頭銜。至於老仲馬,應該叫做亞歷山大—達維也被當作貴族培養。1778年秋,安託萬賣掉了家族的全部地產,搬到了巴黎郊區聖日耳曼區的一間別墅裡。在那裡,亞歷山大—達維在學院裡接受貴族子弟的高等教育。負責教他劍術的是聖喬治騎士,一個他後來的上司,兼半個仇人。

從1777年到1786年,多虧了他父親的富裕和慷慨,亞歷山大—達維活得非常悠閒。他在這段時間裡接受了貴族的生活方式:奢華的服裝,不菲的晚餐,狩獵,騎馬,跳舞,決鬥以及與女性的交際。

然而,無論曾在家中享有多大的樂趣,自從父親安託萬以71歲高齡在1786年與歲的女管家結婚之後,亞歷山大—達維的生活費就被削減了。於是,亞歷山大決定參軍。但作為一個混血兒,亞歷山大將很難獲得應有的頭銜和尊貴地位,這意味著他必須要從最低階的列兵做起。為此,他決定棄用父親的貴族姓氏,繼承作為女奴的母親的姓氏。從那時起,他就是亞歷山大—仲馬,老仲馬。

1786年6月日,以身高和非凡的力量而著稱的老仲馬加入了波旁王朝的第六龍騎兵團,“亞歷山大?仲馬”這個名字就是在該團的名冊上首次出現,不過他所在的排都知道那不是他的真名。他在那裡“幹起了最辛苦和最髒的工作”。

似乎是想痛改前非,老仲馬毅然決然的拋開了花花公子般的過往,讓自己成為一個近乎完美的戰士,一個兼具強大信念和氣節的人;此外,他的力量、劍術和勇氣都令人敬佩。不過,仲馬那桀驁不馴的頂嘴和挑戰權威也令各級長官們都異常頭疼。以至於4、5年間,老仲馬不斷被調往巴黎之外的不同部隊。

老仲馬參軍的第一年在皮卡第的拉昂小鎮度過,這裡靠近奧屬尼德蘭的邊境。到了1789年8月,老仲馬和他新部隊開始駐紮於巴黎北郊。由於老仲馬曾經在一天內決鬥三次並大獲全勝,僅僅劃傷了頭而已。所以在當年年底,老仲馬又被自己的新長官踢到遠離巴黎島的蘭斯。

1790年初,已晉升上士軍銜的老仲馬因為一場他人挑釁的鬥毆事件,在接受10次鞭撻之後,被調往市北郊的巴庫爾小鎮,在那裡擔當自衛軍指揮官,至今……

一位上尉軍官曾如此描述這位黑人軍士說:“亞歷山大—仲馬是一個一流的士兵,也有可能是法軍中最健壯的人。他平日裡最喜歡的把戲之一就是將4支步槍放在地上,將手指伸入每支槍的槍管中,然後同時將其舉到肩膀的高度……”

安德魯想來尋訪仲馬的緣由,自然不是將其派聖多明各,增援聖西爾的部隊。事實上,老仲馬壓根就不願意回到那個讓他回憶悲慘往事的傷心地。而且,那個行事魯莽,桀驁不馴的混血兒更多的可能,是給聖西爾上尉添麻煩,而不是協助其打擊參與暴—亂的黑奴。

所以,安德魯此行的目的,並非是來看看未來的傳奇黑人將軍,而是後者更為傳奇的兒子,作家大仲馬。前世的安德魯可是大仲馬的忠誠粉絲,兩部最著名的長篇小說《三個火槍手》和《基督山伯爵》,穿越者差不多看了不下10遍。

但顯然,安德魯記錯了作家仲馬的出身日期。此時的老仲馬尚未結婚,自然沒有所謂的大仲馬。必須等到10年之後1801年。

當安德魯乘坐的這輛半新的黑色四輪馬車駛入小鎮時,新年裡的第一場雪已洋洋灑灑下了一個夜晚和半個白天,整個巴庫爾小鎮內外,街道兩側變得銀裝素裹,猶如童話般的世界。

馬車在一家客棧前“嘎吱”的一聲停了下來,幾個在附近堆雪人的孩童快樂的跑過來,伸出小手敲打起車門,嘻嘻哈哈的在向馬車主人討要著能代表新年好運的錢財。充當馬車伕的侍衛見狀就從懷中掏出一把銅錢,拋灑到半空中。於是孩子們隨即一鬨而散,趕緊跑過去,趴在雪地裡尋找那些失落的錢幣。

這家客棧的主人就是本鎮的鎮長,克洛德?拉佈雷,而老仲馬就在住在小鎮唯一的旅店中,而這一住就是1年。毫無疑問,上士仲馬的收入即便是被軍隊不拖欠,也不足以支付這家客棧的食宿費用,哪怕五分之一。

據說是老仲馬曾在“大恐慌”時期(法革期間的農民大暴—亂),無意中搭救了旅店老闆拉佈雷。自然而然的,拉佈雷一家人就將黑皮膚的亞歷山大—仲馬視為親人一般。在此期間,老仲馬還和旅館老板的女兒,那位善良、美麗而又略顯嚴肅的瑪麗—路易絲—伊麗莎白—拉佈雷相愛,並且訂婚。

聽著侍衛打探來訊息,安德魯這才知道自己早到了10年,那位“作家大仲馬”目前連小蝌蚪都還不是。正當意興闌珊的安德魯想要囑咐侍衛調轉馬頭回蘭斯時,客棧裡傳來一陣噼裡啪啦的聲響,緊接著,兩個壯實的倒黴蛋被一個彪形大漢一手拎著一個,繼而從門口扔出客棧,最後還以標準的狗吃屎的墜地方式,一頭扎進雪堆裡。毫無疑問,那個孔武有力的彪形大漢就是老仲馬。從後者罵罵咧咧的詞句中,安德魯知道那兩個無賴一定想在客棧裡吃霸王餐。

透過潔淨的玻璃窗,安德魯看到的是一個身高1米9黑人壯漢,捲曲的黑髮和眉毛,一張橢圓形的臉,棕色皮膚,以及黑人特有的厚嘴唇。總體說來,老仲馬強壯有餘,但談不上英俊,顯然是大仲馬在他的書中胡亂誇耀自己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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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仲馬抬起頭,銳利的目光注意到馬車中有人在盯著自己觀察。處於軍人的警惕,他握緊雙拳,毫無畏懼的迎上前。充當馬車伕的兩名侍衛立刻拔出上好膛的手槍,對準了意圖不軌的黑人壯漢,並警告對方膽敢再上前一步,就立刻開火。

“讓他過來!”安德魯的低沉聲音及時響起。侍衛們隨即放下手槍,在簡單搜查了老仲馬的身體後,示意後者可以登上馬車。

當車門開啟時,一股寒風衝進車廂,安德魯不由得裹緊了披在身上的大氅。

“作為曾經貴族的你,應該具備起碼的禮貌!”安德魯很不耐煩的說。那是仲馬開啟車門,磨蹭半天才跳上來,似乎在故意折騰車廂裡避寒的馬車主人。

“你知道我?”老仲馬警覺的問道。

安德魯展現出一副高深莫測的笑容,他點頭說道:“我知道你的一切,從殖民地聖多明各的奴隸出身,再到諾曼底和巴黎貴族式生活,再到拉昂、蘭斯以及本鎮的艱苦從軍履歷。嗯,一起有關你,亞歷山大—仲馬—達維的故事。”

“你是誰?想幹什麼?”老仲馬越發緊張起來,顯然眼前的傢伙是個手可通天的大人物,居然連自己長官都未曾瞭解的各種**,他都非常清楚。

“你可以猜猜看。”安德魯饒有興趣的考驗起眼前的黑人軍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