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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警告

我不滿的說:“那我爸怎麼辦?就叫他這麼失蹤?我不甘心,我一定要查下去,你們不告訴我,我自己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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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急了,說:“我的姐姐、你的媽媽失蹤了,這些年我們做的努力比你少麼?我們掌握的情況比你多多了。”

我打斷了她的話,說:“這麼說你們之前都是在演戲是不是?裝作不知情從頭說起,為了什麼?嚇退我?還有我的手機號你們從哪裡知道的?報紙上對不對?你們早就知道我爸失蹤了,所以故意做戲給我看?是不是?”

從頭到尾,他們都想牽著我的鼻子走,以為的那是在為我好,可是我只想知道真相。

她沒有正面回答我的問題,而是說:“我們確實是為了你好,你已經引起很多方面的注意了。區區一個電話號碼,我們怎麼會查不到。”

我沒說話,知道她說的不錯,前幾天的晚上就有人在監視我,不過那種菜鳥級別的監視,我倒也不算太害怕。我想了一下說:“前幾天監視我的人是你們找來的?”

“沒錯,是我們找來的,沒想到你這麼快就發現了。我們只想給你提個醒。”阿姨說。

我心說,你們從哪裡找來這麼菜的盯梢,也太明顯了,“那,那個以我父親名義來提醒我的電話也是你們打的?”

“什麼電話?你父親的電話?”我從阿姨的話中聽出一點吃驚來。

“沒什麼。”我快速說。

“你為什麼不願意相信我們,我們是你在這世上的親人。”她說。

親人嗎?為什麼十年來你們從來沒有找過我和爸爸,為什麼我去找你們幫忙你們合夥做戲給我看?

她聽我不說話,繼續道:“這件事情比你想象要複雜多,很多事情無法解釋。”

我再一次打斷她,“就在一個多星期前,有一夥人持槍找到了我,威脅我去下鬥,結果他們都死了,就我活著。”

我聽到電話裡的她倒抽一口涼氣,我把事情簡略了,使得這件事和原本的面目性質不太一樣,我只是想向她展示我的本事,希望她能認可我有這個資格去找我爸爸。

我們都沉默著,直覺告訴我再等等。

果不其然,阿姨說話了,她的聲音和剛才有點不一樣,帶著一絲疲憊:“沒想到,你已經陷這麼深。方知的事情,我們的確知道的不多,第一次見面就是在姐姐和姐夫的婚禮上。他這個人幹的勾當和謹慎的性格一直讓他居無定所,他可能失蹤了好幾個月,也可能剛失蹤了一個月,這些訊息並不確切。十年了,本來我們已經放棄希望開始認命,可是你父親又失蹤了。”

“二舅為什麼是懷疑是我爸害了我媽?”我問。

“因為姐姐一向安分守己,她和你爸的朋友、你爸做的事情,沒有半點關係。我們只是猜測,我們也是能猜測。”她說。

如果她說的是真的,那麼他們知道的事情還不一定有我多,畢竟在家裡看到黑猴子的事情,我也有點模糊的記憶,而我爸日記本的事情,他們好像完完全全不知道,要不要告訴她呢?

“阿姨,這就是你們知道的全部,既然只知道這麼一點點為什麼又說要死人的呢?”我決定還是把日記本的事情先瞞一瞞。

“因為在你媽媽失蹤後的一個月裡曾有人在西南地區看見過你媽媽,而我們派出去找的人到現在一個也沒有回來。我就知道這麼多,你別再問我了,總之,你別管了。”她突然發起脾氣。

我知道今天的談話,不會再有什麼結果,真惹她生氣以後再想問點什麼就難了。況且,今天毀了表哥的婚禮,已經讓人很不高興了。

隨後,我敷衍了她兩句,我們就此掛了電話。

今天這麼鬧了一下,又接受了太多資訊,我的大腦一片混沌,我決定勞逸結合,先給自己泡碗泡麵吃,從早上吃飯一直到現在我幾乎滴水未進。

吃著牛肉泡麵,開啟了電視劇,準備收看六點三十分的地方臺新聞。地方臺的新聞比中央臺的新聞好看點,會報道一些趣聞、軼聞之類。

上次那群持槍盜墓賊弄翻了家裡的液晶電視機,本以為它壞了,後來把它扶正到電視櫃上以後發現還是好好的。

寬大的液晶屏幕在自動搜尋了一會訊號以後,開始正常工作,慢著,我看到了什麼?

新聞畫面裡一個神經病一路從飯店的二樓滾下來,撞倒了裱花的巨大蛋糕,尖叫聲震的頂上的枝型水晶吊燈都微微搖晃,渾身掛著奶油的她突破保安的重重包圍,一路狂奔而去。

都上新聞了,從外人的眼光看去,我今天真的是慘不忍睹,我仔細看了看標題:“具氏集團總經理大婚引混亂,疑似對手公司故意砸場。”

什麼玩意,表哥才大我幾歲啊,就成集團公司的總經理了,怪不得大舅總是一副如臨大敵的樣子。看樣子,我那些舅舅和阿姨都是集團的董事長之類。真是有什麼都不如有個好爸爸,表哥上學那會讀書還沒有我好。

也許,他們不想我去找我爸媽,是因為財產的原因。雖說我媽失蹤十年,但二十多年前的啟動資金裡也有我爸我媽的份額,我爸雖然沒有直接參與公司的經營,但是他們都是最初的股東。如果他們死了,那麼這筆股權就會由我繼承,如果他們一直失蹤,按照我們國家的法律,失蹤人口下落不明滿四年的、因意外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經有關機構證明不可生存的,出現這三種情況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人死亡。宣告死亡的公告期滿一年以後,法院就可以判決其死亡的實事了。這樣個人的合法財產變成遺產開始發生繼承。

媽媽已經失蹤了快十年了,我不知道我爸有沒有去法院申請宣告失蹤人死亡,他那樣諱莫如深,應該不會去法院。而根據這些法律我要想拿到我爸的財產最快也要在五年以後,這五年可以發生很多事情。

現在最不希望我爸失蹤的就是我了,叔叔的態度是能拖則拖,舅舅、阿姨的卻是叫我什麼都別幹。我到底應該怎麼辦,誰能告訴我?

人心難測。

一想到我註定孤立無援,就身上惡寒,一個孤女,沒有任何人能依靠,周圍都是虎視眈眈的敵人。

父親啊,你到底遭遇了什麼,才狠心放我這一葉小舟在苦海裡獨自漂泊。

我拿著叉子對著泡麵攪了又攪,失了胃口。我必須做點什麼。

我放下已經成爛糊的泡麵,擦了擦手,端坐在父親的書桌前,再一次翻開那本撕得不剩幾頁的日記本。

那些泛黃的紙頁記下了不為人知的故事,在那些匪夷所思的故事裡到底能發現什麼樣的秘密。

我發抖的手指證明我已經沒了昔日面對持槍歹徒的勇氣,過久的等待消磨了它,耳邊又一次響起爸爸的話:“別再查下去了,會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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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