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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你不是我的女人

莫守拙從老農的小木屋回到落雁巷七號的時候,已近亥時。

落雁巷裡一片漆黑。

剛推開屋門,莫守拙便與從裡面衝出來的有嬌撞了個滿懷。

臉上戴著面具,已絕然不是莫守拙的樣子。

有嬌“啊”地驚叫了一聲,趕緊往後退了幾步,一張小臉上,全是驚慌。

“別喊,我是莫守拙。”

聽見聲音,有嬌頓時轉驚為喜,“少爺,你去了好久啊!這是從那裡弄了張人皮面具,跟真的一樣,我還以為是別人來了呢!”

“怎麼?一日不見,如隔三秋嗎?”莫守拙笑著說道。

有嬌用力點頭,“是。”

桌子上擺放著四個菜,一壺酒,一個果盤。

“少爺,你還沒吃飯吧?飯菜涼了,我去熱一下,很快就好。”

有嬌說完,將飯菜放到盤子上,端著去了廚房。

莫守拙坐在飯桌前,想到了一件事,就是他的聲音。

有嬌能聽出他的聲音,幾位庶長和太師等人也一定能。

雖然易了容,但若改變不了聲音,照樣能被人分辯得出。

“真是麻煩,看來明天還得去見個人。”莫守拙在心裡想道。

晚上的四個菜,比早晨的四個菜,聞起來更香。

土豆燒雞塊,西紅柿炒雞蛋,玉筍蕨菜,杏仁豆腐,粥是薏仁紅豆粥,主食叫肉末燒餅。

“少爺快點吃,再熱一回就不好吃了。”

見莫守拙在沉思,有嬌催促道,說完,給莫守拙倒了一杯酒。

中午沒吃飯,下午在老農那裡搶了一條魚尾巴,喝了一碗清燉魚湯,不太頂事。

一聞到飯菜的香味,莫守拙便有了飢腸轆轆之感,取過一隻碗,將壺中之酒盡數倒入,一口氣喝乾。

“少爺你慢點,這麼烈的酒,喝急了傷胃。”

“老刀子酒,若是細細的品,就不叫老刀子酒了。”

莫守拙不以為然地說道。

“那也不能這麼喝,一口氣喝一壺,太嚇人了。你以後再這麼喝,我就生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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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嬌很不滿意地說道。

雖然只是個侍女,很多時候,有嬌卻是履行了女主的責任。

莫守拙雖然是王庭侍衛長,權位很高,因為並非貴族出身,所以沒有土地。

贏開曾經有過賞賜,被莫守拙拒絕了。

如此,家庭開支來源便只有微薄的薪水,維持日常開支已是捉襟見肘。

故而,家裡養不起奴隸。一切家務事,都是有嬌在做。

莫守拙忙於王庭防衛事務根本顧不上,久而久之,在生活方面就對有嬌形成了依賴。

生活上的事,都是有嬌說了算。

“好吧!我以後注意。”

“一言為定。”有嬌依然不放心。

“一言為定,趕緊吃飯。”

有嬌吃了幾口便不吃了,放下筷子,小手託著香腮,看著莫守拙。

“你怎麼不吃了?”

“中午等你等不來,吃得晚,不餓。”

“為何如此看我?”

“我在想少爺原來的樣子。”

“這張臉好看,還是那張臉好看?”莫守拙隨口問道。

心裡卻想:這才是我原來的樣子,你先前看到的,只不過是原主莫守拙罷了。

“都好看。”

“選一個。”莫守拙是真心希望有嬌說現在這張臉好看,他對自己天生的一副尊容,還是挺有自信的。

“說不出來,就是都好看。”

得不到準確的條案,莫守拙還有那麼一丁點的失望,不過瞬即又想,還好有嬌沒說前面那張臉好看,若是這麼說了,豈不是更加失望?

反正自己喜歡就行。

吃過飯,有嬌給莫守拙端來了洗腳水,蹲到莫守拙面前,想幫他脫掉鞋襪,侍候他洗腳。

夏天衣服很單薄,有嬌又是蹲在面前,胸前一對小小的豐盈極為顯眼。

莫守拙趕緊將目光移開,“你以後只管做飯洗衣服收拾家務,不必幫我洗腳。”

“少爺,以前我可是經常給你洗腳的。”

莫守拙這突如其來的變化,著實讓有嬌感到奇怪。

“以前是以前,現在是現在,以前可以洗,現在不可以了。”莫守拙有些生硬地說道。

“你不願意讓我侍候你了?”有嬌有些難過。

“不是不願意,是不應該。”

“贏氏部落裡的女人都要侍候男人洗腳的。”

“你不是我的女人,我也不是你的男人,不必跟著她們學。”

有嬌一愣,意識到自己說錯了話,臉色緋紅,眼睛裡卻流下了淚水,不知道心裡是怎麼想的。

“你怎麼哭了?”莫守拙有些奇怪。

“我沒哭,是盆裡的水弄得眼睛上了。”有嬌趕緊擦掉淚水,換上一副笑容。

如雨打的梨花帶著一點點憂傷在陽光下綻開新顏,無限風情的美,讓人心疼,也讓人心動。

莫守拙將腳伸進水裡,水很熱,燙得他大大地吸了一口氣。

“是不是太熱了,我去給你舀些涼水兌上。”有嬌說完,急急地跑了出去。

“以後很長一段時間裡,我就用這張臉,臉換了,名字也得換,外人問起,你就說我叫飄凌,沒有外人的時候,我還叫莫守拙。”莫守拙說道。

“莫守拙,飄凌,這兩個名字都好聽。”有嬌笑著說,手裡拿著一條毛巾,站在一邊等著。

“你不泡腳嗎?”

“你先泡,等會兒我回自己房間泡。”

莫守拙伸手從有嬌手中要過毛巾,將腳擦乾淨。有嬌端起盆子,在外面把水倒了,回來給莫守拙拉開被子,放平枕頭。

這一連串的舉動,讓莫守拙有了一種小家的感覺,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自己的家人,心中生出一股莫名的感傷。

當兵兩年,剛剛回家,團圓的激動和欣喜餘熱未消,自己卻一聲不吭地穿越,悄無聲息地失蹤,現在已經過去了近十天時間,不知道他們急成了什麼樣子,會不會已經報警了?

只是,警察如何能找到他?

有誰想到,此時的他,已經身處幾千年前的大周王朝贏氏部落,變成了衛尉司王庭侍衛長,老秦人的刀?

還有,那個如有嬌一樣美侖美奐的女朋友,此時又是什麼心思?

幾千年後的那個時代的自己,究竟是活著還是死了?

如果的確是因為酒精中毒死了,女朋友豈不是要移情別戀?

若是有一天穿越回去卻看到本屬於自己的女人投入了別人的懷抱,他的心不得碎成一片一片?

這麼一想,心裡無比難受。

隔著幾千年的歷史迷霧,誰都看不見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