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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說謊

我和治平坐在池辰車裡,走在前面。

“這點還早,要不我們去白雲河邊吹吹風吧,然後再去吃石花粉,中午吃的飽,現在也不餓。”我提議道。

“行啊,帶我去見識下大隨州。”葉治平興奮的說道,對於新鮮事物,每個都充滿期待感。

“那你給望哥發消息,我們掉頭。”

“好嘞。”

大約行駛了十幾分鍾,我們就到了河邊。停好車,我們一行人下了車。

白雲河現在已經很熱鬧了,很多人在樹下乘涼,小孩子跑來跑去,嬉鬧著,河邊的樹枝,隨著風搖曳著,水波盪漾,時不時會有鳥兒飛來飛去,一片充滿著無限生機的景象。

“好幾年了,沒有在河邊走走了,現在變化真的好大。”曾一方看著景象,感慨著。

“是啊,這裡風景不錯,我們來合張照吧,來,都一起來。”葉治平提議著。

我們六人聚在一起,找了個路人幫我們拍照,換著姿勢我們一連拍了十幾張。

找了個石頭,我們坐在一起,曾一方給我們一人發了根菸,我們幾人聚在一起悠悠的抽著。

“方哥,聽說你已經買房了啊。”我問著曾一方。

“對啊,剛剛裝修好。”

“方哥,你是我們幾個中唯一一個有房的,還有車,你現在也算是小有成就了啊,有房有車,現在就差個媳婦了。”望傑說道。

“可是我也是我們這幾個中,年紀最大的,試想一下,我用房和車,換你們的青春,你們願意嗎?”

我想了一下,說道:“不換,打死都不換。”

“我換。”池辰說道

每個人的理解都不一樣,如果拿我的時間來換房子和車子,我不會換的,時間是多麼美好的東西,我是一個很缺錢的人,大家都知道,但我相信我到了曾一方那個年紀,我一定在財富上擁有的更多,我就是這麼迷之自信。

池辰的想法是一種悲觀的,因為對於未來的迷茫,不知道以後會發生什麼,才會拿時間來換物質,因為房子和車能給人一種安全感。

“望哥,唱首歌吧,音響還在我車上呢,要不我去拿過來?”池坤想一出是一出。

“可以,我也喜歡唱歌,下班了,我們來唱幾首,放鬆一下,不要一會兒被我的歌聲驚豔到了哦。”曾一方頓時來了勁頭。

“一方,這是要和我叫囂嗎?我們比比啊,看誰唱的打分高。”望傑也來了勁頭,就像兩個小孩子,一有比較,頓時就來了勁。

“行啊,我們賭點什麼吧。”曾一方毫不示弱。

“誰輸了,今天的石花粉的錢,全包了,不管我們吃幾碗。”望傑一點也不畏懼,直接說出了賭注。

“可以。”

“行,池坤把音響和話筒都拿出來,今天遇到對手了。”

不一會兒,池坤把音響,話筒都拿了出來,找了一處空地,開始唱歌決鬥。

“你一次,我一次,一共唱五首歌,看看誰的比方高,唱的屬於什麼評分,是a還是s,歌曲選自已擅長的,怎麼樣?”

“行。第一首我先來,我在廣東也上了兩年班,我先來一首《廣東愛情故事》。”

“安靜的離去,和孤單一起,使用者的回憶時間抹去,人在廣東已經漂泊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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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一方的歌聲有一種滄桑的感覺,聽起來很有韻味,明顯感覺到曾一方是用了感情的,可能他在廣東的時候,也遇到過一個相戀的姑娘吧。

隨著歌聲的想起,很快我們周圍便被人為了起來,還有人拍手叫好的。

第一首歌曾一方唱的的得分書雙s,可是望傑毫不畏懼,點了一首,《如果你愛上了別人別告訴我》,一開始望傑的調就起的很高,到了**,望傑唱的撕心裂肺,就算是我,也聽出了其中的悲傷與無奈。

望傑唱的就是自已,唱的是和歐陽夢雅的愛情,看到望傑這個樣子,我有點心疼望傑,愛情究竟是無聊時的消遣,還是一種精神毒藥。對於望傑來說,一定是中了愛情的毒。

望傑這首歌唱的得分是單s,這時候,望傑的壓力就有些大了。

接下來的幾首歌,都旗鼓相當,二比二平,接下來就看最後一首歌了。

曾一方演唱完畢,三s,最高的得分。看來最後的結局,很有可能是曾一方贏了。

“池坤,給我點一首,林宥嘉的《說謊》”

隨著伴奏響起,望傑一開口,周圍響起一片鼓掌聲。

“是有過幾個不錯物件,說起來並不寂寞孤單,可能我浪蕩,讓人家不安......”

這是我最不敢聽的歌,每當聽到這首歌,我都會想起我的大學女友,劉欣。她給了我初戀的甜蜜,也讓我傷的體無完膚,我不恨她,她只是讓我更早的認清了現實而已。人們常說,你生命中的每一個人的出現,雖然並不都能給你帶來什麼,卻總會教會你什麼,若無相欠,怎會相見。

劉欣教會了我,沒有物質基礎的愛情弱不經風,但是我們這些窮小子難道就不能追求自已的愛情嗎?可能只是我沒有遇到一個對的人。

一曲歌罷,望傑唱出了單s,望傑輸了。

“一方,行啊你,你贏了,我願賭服輸,今天吃石花粉,我請。”望傑輸的心甘情願,“今天算是遇到對手了,也算遇到知音了,以後一起多切磋下歌。”

“你唱的也不賴,我也很服你。”曾一方說道。

“帥哥,能不能再唱一遍《說謊》啊?”忽然人群中有一個女生喊了起來,我們所有人焦點都聚在她身上,不過二十出頭,微卷的頭髮自然的披在雙肩,眼睛很大,皮膚很美而光滑,一個標準的美女,我給打90分以上,想不到出來看風景,還能遇到這麼好看的女孩子。

“美女,抱歉啊,一連唱了幾首,嗓子有點受不了了,我唱不下去了。”望傑抱歉的說道。

“美女,你要是不嫌棄,我來唱吧。”不知道為什麼,我也想唱這首歌,某種情緒被撕扯著。

“可以可以,我很喜歡這首歌。”那個美女同意道。

“你也很喜歡林宥嘉嗎?”我試探性的問道。

“是的,我超級喜歡他。”

“好巧哦。好,池坤,伴奏。”

“是有過幾次不錯物件,,,,,”唱著唱著,我感覺我的眼角溼潤了,我用我最真摯的情感來唱,我的腦海中都是劉欣的影子,雖然她拋棄了我,但是在談戀愛的幾天中,我們還是很相親相愛的,她會給我帶水,一起吃飯的時候,會分工買飯和買菜。

我不敢想起這段過去,因為實在太疼,難道幾個名牌包包就買走了我的愛情了嗎?我不明白,真的不明白。

就這樣,唱完了這首歌,總人給我鼓掌。

“還行嗎?美女。”

“很好聽,你是個有故事的人吧。”

“美女,你怎麼稱呼?”

“我叫孫洛洛。”

“要不要再來一首《浪費》?”

“好啊,我需要給你們捐點錢嗎?”

“哈哈,這個不用。”

“多久了,我都沒變,愛你這會事,整整六年,你最好,做好準備,我沒有打算,停止一切,,,,,,”這首歌,我唱給我自已,無關其它。

歌罷,我們開始收音響,圍著的眾人也離開了。

孫洛洛,跑到我們這邊來,問道:“你們經常來這邊唱歌嗎?”

“不是啊,今天即興。”

“好吧。”說完,孫洛洛離開了白雲河邊。

我們上車,把車子開到吃石花粉的地方,不遠,就五分鐘的時間就到了。(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