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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3章 烽火鏑音(三)

梁紅英夾雜在逃難的人群中,數日的奔波已經讓她變得疲憊不堪,山谷中時不時傳來的如驚雷般的炸響,讓她猶如一隻驚弓之鳥般在山野中東躲西藏,看著昔日縋城而出的理縣城牆近在眼前的時候,梁紅英苦澀的閉上了眼睛,一行淚水像豆點般奪眶而出。

“姑娘,你也是逃難出來的?可憐見的居然還帶著這麼一個小不點,你這日子可有得受了。”

梁紅英早已換上了一身部滿補丁的粗布劣衣,頭上用一塊破破爛爛的方巾包住了髻發雲鬢,腳上汲著一雙農戶人家再為普通不過的一雙糙布鞋,渾身上下沾染著一種血漬被曬乾之後的黑褐色,原本一張俏臉上佈滿了紅疙瘩,這是她在寶芝林待的那段時間從杜文君那裡得來的一種特別秘製的藥物,她和平兒一樣,稟賦不足,對某種東西表現特別的敏感,只要在臉上塗抹上這種膏藥,便會呈現出一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樣子,不知道的人還以為她感染上了麻風病。面對這個突然上前搭話的太婆,連著好些日子都沒說過話的梁紅英,百感交集,一時木楞著不知道如何開口,她也不知道怎麼就走到理縣這裡來了,按理說只要她偷偷返回到飛龍寨,在那些隱秘的山洞中逗留個一年半載,等風頭過了,再出來也不遲,只是可能孩子要苦一點,但怎麼也比現在帶著平兒孤身犯險、重回虎穴不知道要強上多少倍。只是那個被自己牽連的姐姐梁紅玉的生死她始終放不下,抱著這樣的信念,她決心一定要回去看看,哪怕這樣有去無回,已經把生死置之度外的她好像已經不那麼在意了。

那次意外的獲救,讓她感覺雲裡霧裡的,她其實當時想留下來等著那個救了自己母女的特別男人回來的,只是後來的那一切完全超出了她的想象,那些殺人都不帶眨眼的完全可以稱之為惡鬼的黑衣人給她留下此生可能都不會忘記的一場夢魘之後,她和大多數經歷過戰爭的倖存者一樣,落荒而逃,有多遠就走多遠,最好這輩子再也別碰上這些特別的人。

“大爺,行行好,這兵荒馬亂的,您讓我到哪裡去弄文牒和路引?而且保長這一路上早就和大夥失散了。”

(宋朝戶名甚多,主要有以下四類:一、按人戶身份區分,有官戶與民戶,形勢戶與平戶之別。官戶“謂品官,其王歿者有萌同”,就是你死了,你的後人依然是官戶。與官戶相對稱的是民戶,是指官戶以外的廣大編戶。宋初將官戶作為官府奴隸戶,並沒有‘戶貫’,即不列入州縣戶口登記。金朝入主宋朝半壁江山後,仍然將官戶作為奴隸戶,本身女真就是一個奴隸制國家。當然官戶是可以依戶例減免差役、科配之類的特權戶。

二、按人戶居住地區分,有鄉村戶和坊郭戶之別,前者居住鄉村,後者居住在城市。基本上都被限制在一定的範圍之內,是不允許隨便走動的,要遠行也必須到官府那裡去備案,無論是離開或者到新的地方。比如說北宋首都東京人就以自己擁有東京戶口而自居,他們相應也必須交更多的稅。

三、按有無田地等重要生產資料,有無房產等重要生活資料,則有主戶和客戶之別。

這裡重點說一下客戶,鄉村客戶是宋朝的法定戶名,其基本成分是佃農,北宋石介說:“鄉墅有不佔田之民,借人之牛,受人之土,傭而耕者,謂之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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佃農又有浮客--“蓬轉萍流,不常厥居”(這些是土地兼併時的悲劇產物,但農忙的時候是不能隨便到處亂跑的)、家客、分田客、牛客、小客、旁戶、僮客、傭客、佃客、佃戶、佃人、佃氓、佃丁、田丁、客丁、佃火、火佃、火客、地客、莊客(莊主在《水滸傳》中是用的最多的,一般都是一些擁有自主武裝的一些富戶)、莊戶、莊夫、莊佃、莊家、莊丁、租客、種戶、種家、田客、田夫、田僕、莊僕、莊奴、耕僕、佃僕、僕佃、隸農、種田人、佃奴、奴佃等。

唐代的戶籍管理對封建等級秩序的體現非常明顯,人為地將戶籍分為“編戶”與“非編戶”兩個階級,這與現代的“農業”與“非農業”不是一個概念。“編戶”即為良民,“非編戶”則為賤民,如工匠、奴婢等,即賤民沒有資格單獨立戶,只得和主家合用一個戶貼,即戶口本。“奴婢賤人,類同畜產”,而且是世襲的,永不翻身。在唐代,你才知道投胎是個技術活。

宋代後期城市化與商品經濟發展迅猛,完全打破了傳統的農耕經濟藩籬,農業只佔不到成,浮客這個時候有了更多的選擇,農民外出,當地的地主不能阻攔,這是有法律保障的遷徙自由。大量的流動人口,導致戶口登記非常困難,浙江海鹽縣的地方誌中就有“主戶少而客戶多,往來不定,口尤難記”的抱怨。而翻遍宋代史籍,我們卻沒有發現“暫住證”的影子,更沒有官兵踹門檢查暫住證的例子。宋高宗則認為,農民在外經商,只要田地不拋荒,按時交農業稅即可,特殊情況下放棄田產,政府可收歸國有,這也是允許的。

宋代農民外出,不是永遠的流動人口,也不是永遠“暫住”,而是在當地居住一年即可落戶,取得當地戶籍。宋神宗時,王安石的助手曾布有言:“古者鄉田同井,人皆安土重遷,流之遠方,無所資給,徒隸困辱,以至終身。近世之民,輕去鄉土,轉徙四方,固不為患。而居作一年,即聽附籍,比於古亦輕矣。”

流動人口多了,自然有就很多混不好的底層屌絲,有遊手好閒的,也有命運不濟的。對這樣的流民,政府通常會進行勸反,規勸他們回家種田。勸反不是強制遣送,遵從自願的原則,不僅給予基本的衣食救濟,還減免稅收,傳送生產資料,如耕牛、種子、農具等。如果實在不願返鄉種地,則就地安置,而不是直接扔給救濟院棄之不理。

流動人口中還有大量求學的異地學子。首都開封作為大都市,是全國人民的嚮往之地,不僅有大批的文藝青年,還有爭取高考移民的學子。因為,首都的錄取指標遠高於外地,異地高考早在宋代就成為了一大難題。一些教育欠發達地區的學子,紛紛到外地求學,但高考只能在本地考。在只有騎驢、騎馬出行的年代,山高路遠,路途奔波有時會耽誤三年一次的大考。對此,政府放寬政策,景德二年(1005年)釋出詔令,稱“有鄉里暇遠,久住京師,許於國子監取解,仍須本鄉命官委保”,對於離家遠,長期居住在首都的,只要有本鄉的官員擔保,就可在國子監參加考試。

史料中還有不同的記載。據天聖七年(109年)的《貢舉條例》規定,外地戶口要想在開封高考,必須取得開封戶籍,並居住七年以上,或在開封有一定的田產方可“即許投狀”。但一些鑽營之人,想盡各種辦法,弄虛作假,政府稱之為“冒貫”,即冒充本地戶籍。不過,由此可以看出,為了高考移民而在黑市辦假戶口的現象至少有一千年的歷史。

宋代的戶籍沒有辜負這個時代,之所以產生相對寬鬆自由的戶籍制度,一方面得益於私營經濟的發展,另一方面也受益於皇帝與政府的開明。它是大宋帝國成為封建社會中最為開放自由國度的必要條件。北宋詩人孫升這樣描述當時的情景,他說:“城郭鄉村之民,交相生養,城郭財有餘則百貨有所售,鄉村力有餘則百貨無所乏。城郭之人,日夜經營不息,流通財貨,以售百物,以養鄉村”。這分明就是活脫脫的《清明上河圖》。

這個通關需要的證件到底叫什麼,史料中並沒有明確的記載,但絕對是有的,我這裡就用明朝的‘路引’或者‘文牒’來描述,顯得更親切點。)(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