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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上古神蟲

白雪的家座落在半山腰,四周群山蔥綠,晨霧繚繞,山峰忽隱忽現,宛如仙境,清脆的鳥鳴從晨霧深處傳來,“蟬噪林逾靜,鳥鳴山更幽”,馬義的靈臺清明空靈。

白雪家鄉的空氣比濱海空氣清新,比自己老家的空氣多了一份靈氣。雖然這份靈氣還不足以供他煉氣,但是在這種空氣裡生活,本身就是一件很愜意的事。

馬義舒展了一會筋骨,他惦記著蜇傷白霜的玉哥兒,它是上古神蟲,藍妹兒也是上古靈草,他都想去看,看看那裡還有什麼有靈氣的東西,說不定自己修真能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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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讓白霜帶他到玉哥兒出沒的地方走走,可是他四處找遍了都沒有見到白霜,白雪從廚房裡探出頭來。

“馬義,你在找什麼?”

“我找白霜,我想讓她帶我去她被玉哥兒蜇傷的地方看看。”

“你瘋了,那地方多危險。”白雪立即反對。

“沒事,它傷不了我。還有,那裡說不定還有什麼寶貝,不去看看多可惜。”馬義堅持道。

“我帶你去吧,白霜天沒亮就和她的夥伴上山採茶葉去了。”白雪想了想說道。

說罷,白雪解下腰間的圍裙交給白媽,帶著馬義去麻草坡。

白雪雖然在城市生活了三年,但是從小翻山越嶺練就的腳下功夫一點都沒有荒廢,崎嶇的山路坎坷不平,但是對她一點影響都沒有。馬義也是山裡的孩子,眼前的山路也難不到他,兩人一路走來,輕鬆愉快,白雪邊走邊哼著苗寨山歌,音韻不錯,可惜馬義聽不懂。

大約走了一個小時,麻草坡到了。

“就是這裡。”

白雪指著一棵綠蔥蔥的山茶樹說道。馬義俯首尋找,在茶樹根附近果然發現了一株藍妹兒,因為花已經被白霜採了,藍妹兒已經開始枯萎,只留下幾片枯葉。藍妹兒生長週期很長,生長速度很慢,但是開花之後,它的生命也到了盡頭,花謝草枯。

馬義在藍妹兒周邊一陣扒拉,終於在一堆草叢中,他又找到一株藍妹兒,這株藍妹兒剛出土沒多久,只有兩片嫩綠的葉子,要等它開花,起碼要在五十年以後。

馬義將昨晚就準備好的一個香囊掛在茶樹枝上,然後示意白雪躲在樹後,白雪不知道他想幹什麼,但是看到他鄭重其事的樣子,也不多問,靜悄悄地躲在樹後。

山風徐徐,香囊的香氣四裡飄散。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馬義斂聲靜氣,耐心地等待玉哥兒出現。藍妹兒已經被白霜採走,馬義也沒有把握玉哥兒會不會再出現,只能希望自己親手製作的香囊魅力足夠。

天邊,一輪旭日冉冉升起,山間的霧氣越來越淡,金色的陽光灑在山坡上,絢麗迷人。

白雪腳蹲得有點麻了,但是她看到馬義還是一動不動的,她也不敢亂動。

“來了。”馬義輕聲說道,他聽到了玉哥兒翅膀振動的輕微的聲音。

不一會,一隻拇指大小的玉色虎頭蜂從遠處飛來,撲向馬義掛在樹枝上的香囊,馬義瞅準時機,及時撒出手中的網兜。網兜是他昨晚向白媽要來的一塊舊蚊帳布縫製而成的,經過馬義法力加持,它已經不是普通網兜,而是神奇捕器。

雖然元氣二重法力低微,但是用來對付玉哥兒綽綽有餘。

玉哥兒猝不及防,落入馬義的天羅地網,馬義加持在網兜上的法術牢牢控制住玉哥兒,讓它動彈不得,只好束手就擒。

馬義三隻手指捏住玉哥兒的勁後背,將它取出網兜。玉哥兒擺脫了網兜的束縛,立即變得暴燥生猛,發出“嘶嘶”的叫聲,伸出尖利的尾針,扭動著尾部,它的尾針頂端掛著一滴透明的毒液,它在尋找時機,時刻準備給自己的敵人至命一擊。

馬義毫不畏懼,將真元灌注左手拇指指甲尖,指甲尖頓時鋒利如刀,“刷”馬義的指甲快速劃過玉哥兒頭部,在它的後腦划起一條細細的線痕。

然後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抓過白雪的柔夷,白雪還沒有反應,馬義的指甲已經劃破她的食指,白雪只感到一陣輕微的刺痛,傷口已經滲出一滴殷紅的血滴,馬義不含糊,立即將白雪流血的食指按在玉哥兒的傷口上。

接著,他衝玉哥兒打出手印,口中唸唸有詞,過了一會兒,玉哥兒漸漸停止了反抗,安靜了下來,尾針收入腹中,尾尖的毒液也滴落草叢裡。

“好了。”馬義說著鬆開白雪的手,白雪抽回自己的手一看,剛剛還在滴血的手指已經恢復如初,竟然還沒有留下傷痕。

她驚異的望著馬義,眼神怪怪的,她看不懂馬義,不知道他到底是什麼人,是江湖術士?或者他根本不是人,而是神仙、是妖怪、是來自星星的教授?剛才他明明割破了自己的手指,血都流出來了,可是她居然找不到傷口,她是學醫的,當然知道這種現象完全不符合科學。

還有,馬義剛才一系列怪異的動作,口中的念詞都是些什麼?他是怎麼做到讓一隻兇猛的毒蟲變得乖巧聽話的?

玉哥兒伏在馬義的手掌心,沒有剛才的兇狠好鬥,就象一枚精雕細琢美侖美奐的玉雕。

太多的疑惑充斥在白雪的心中。

“送給你當寵物。”馬義對白雪說,將玉雕般的玉哥遞給白雪,白雪本能地縮回手。白霜中毒後的慘狀讓她心有餘悸,她不敢碰這只讓人聞之色變的毒蟲,除非她瘋了,才會將它當作寵物飼養。

“別怕,它已經被我馴化了,不會亂蜇人的,而且你已經與它訂了契約,你就是它的主人了,它還會聽你的使喚呢。”

“真的?”白雪將信將疑。她聽說過馴狼馴狗馴老虎馴獅子,就是沒有聽說過馴蜜蜂,當然她還知道有人養蜂,但是那僅僅是“養蜂”,是為了攫取蜂蜜,而不是當寵物。

“當然是真的,不信你試試。”馬義將玉哥兒放在白雪的手掌心,玉哥兒果然乖乖地趴在白雪的手掌心不敢亂動,圓圓的小腦袋不停拱著白雪的掌心,癢癢的好舒服。

“現在你和它還不夠熟悉,只能用聲音向它發出指令,時間長了,彼此熟悉心意相通了,你就能用自己的意念控制它。”

“馬義,你是怎麼做到的?難道你也是來自星星的人嗎?”白雪抑制不住的驚奇。

“你呀,就是韓劇看多了,小腦瓜裡滿是奇思幻想。我可是如假包換的地球人,可不是那個都教授的老鄉。其實這是我家祖傳的一門專門馴化小動物的土方法,當然,我也不是每一種動物都能馴化,玉哥兒恰巧是其中的一種。

對了,它還會變大變小呢,你試試看讓它變小。”

白雪對玉雕似的玉哥兒產生濃厚的興趣,當即對掌中的玉哥兒輕聲說道:“玉哥兒,變小……”

玉哥兒果然小了一圈。

“耶,太好玩了。”白雪高興得象個小蘿莉,手舞足蹈。

“玉哥兒,再小,再小……再小……”

白雪接連給玉哥兒發出變小的指令,玉哥兒一小再小,最後居然變得只有米粒一般大小。

馬義取下白雪的銀耳環,將玉哥兒放在耳環的圓圈內,玉哥兒緊緊依附在耳環上,就象玉器名師為耳環鑲上去的玉綴。白雪輕輕搖晃它居然紋絲不動。

“馬義,你確定它不會蜇人嗎?”白雪對玉哥兒愛不釋手,但是對它還是有些不放心,妹妹的傷在她心裡陰影未散。

“放心吧,絕對不會,除非你想讓它蜇人。這個香囊給你,你將香囊的香料摻入蜂蜜裡,每隔幾天就喂它些許,當然,你平時還可以放它出去自己覓食,玉哥兒一般人是傷不到它的,更不用說捉到它了。”

……

“老闆,馬義可能離開濱海市,躥到南雲省去了。”濱海市某商務酒店的包間裡,大苟對長孫望說。這裡是他們密秘據點,他們所有的骯髒交易都在這裡達成。

“有證據麼?”

“我手下一位兄弟就是南雲人,今天家裡來電話說他的哥哥昨天突然間患病,那症狀與濱海三刀客一模一樣,而且在患病前還在開面的拉客。”

“馬義為什麼要打傷一個搭客仔?”

“其實,他哥明裡是做拉客生意,實際是專門做搶劫乘客的生意。有可能他將馬義當作回鄉的農民工,為了搶錢想動馬義,結果反被馬義弄傻了。還有他的兩個同夥也一樣被整傻了,你想想世上哪有那麼巧的事,同時一傻就傻三個,如果不是馬義做的,我們怎麼解釋?”

“哦……”長孫望陷入沉思。

馬義離開了濱海市對於長孫望而言未償不是一件好事,從此他再也不用擔心有人出來給他搗亂了,只可惜了那一百萬。

一百萬對於長孫望來說只是毛毛雨,不過金錢事小,面子事大,馬義讓他當著家人的面出醜,如果不在他身上找回面子,長孫望總覺得如魚刺梗喉。

現在他倒希望馬義沒有離開濱海市,雖然他也害怕他的報復。

可是長孫望確實是很重面子的人,針對馬義的報復,他可以請保鏢保護他的安全,甚至他可以再請殺手滅了馬義。

面子丟了不去找回來,貌似不符合他的性格。

在濱海市,目前以他的能力雖然還不能呼風喚雨橫著走路,但是在不久的將來,他掌控了長孫家族,獨攬大權之後,這一切就不會再是問題,他可不想在自己的彪悍人生裡留下汙點。

可惜南雲省太遠了,長孫家族的手伸不了那麼長遠。長孫家族雖然在濱海市很牛B,但是出了濱海市估計沒有幾個人知道它是哪根蔥,千里之外的南雲省,長孫望更是鞭長莫及。

“你說馬義跑到南雲省幹屌去啊?”長孫望非常不解。

“跑路唄,他殺了三金幫的步仁,步高還不得要他命,不逃他就是等死。”大苟到底是道上的人,道上的事他比長孫望懂得多。

“這樣,你設法將馬義在南雲省出現的訊息透露給三金幫的人。”長孫望的三角眼閃過一道寒光。

“行,這我來辦,只是三金幫的人被寧中興拘了,不知道出來沒有。”大苟撓撓禿頭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