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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要塞

夜幕降臨,空氣中瀰漫著徹骨的寒意和抽泣般的風聲低語。

血石雙門要塞的大廳裡卻熱氣騰騰,四溢著烤肉和剛出爐的麵包所散發出的香味。

坐在席位上的布萊恩,端起精緻的玻璃酒杯,輕抿一口杯中佳釀,金光酒中那清釀淡爽的花香味兒,牽起他嘴角的一絲微笑。

“布萊恩閣下,打算什麼時候出發?”要塞的主人好奇的詢問道。

“自然是越快越好,若是不出意外的話,明天就會走。”他放下手中的酒杯,回了一句。

跟他講話的是一位矮壯的禿頂老者,長著濃密的灰眉毛,強健的手臂,嚴陣以待的鎧甲外套了一件深藍色的舊罩袍,上面繡著宛如離弦之箭的猛禽:箭鷹。

他是駐守血石雙門要塞的總督:奧蒙德伯爵。

布萊恩在金羽城時,競技大會上與對方有過一面之緣。

還聽柯爾妮公主向他隨口提及過,這位伯爵年輕時出了名的強悍。

但是從歲月在他面部留下的痕跡就可以看出,屬於他的時代已經過去,幾乎跟老國王的年齡相仿。

據說,這位伯爵在兩年前就已退居幕後顧養天年,將自己的領土和職責全部交予他的繼承人打理。

誰曾想,阿瑪斯塔夏王國撕毀盟約,突襲血石雙門要塞,在這位伯爵繼承人戰死的同時,要塞也隨之淪陷。

兩年前的地精荒原之戰,死了很多人,也死了很多領主,同樣也有很多年輕的貴族因戰功卓越,而展露崢嶸。

對於獅鷲王國來說,可謂是一場大洗牌。

即便如此,血石雙門要塞,威斯特王國的南大門,這項艱鉅的任務,還是需要讓這位老伯爵親自駐守,整個國王才能安心。

“怎麼走的這麼急?”老伯爵皺了皺眉頭。

“沒辦法,伯爵大人。”

布萊恩笑著打趣道:“我畢竟是龍首港和風暴群島的領主,有很多事情需要我去做,總不至於等你揮軍南下時,我們一起走吧。”

事實上,他已經從奧蒙德伯爵口中瞭解到,現在的阿瑪斯塔夏王國正在發生的事情。

諸如薄暮森林和布萊克特曼精靈聯手組建的綠混沌,趁著阿瑪斯塔夏王國發生的饑荒,他們高呼著奪回‘絡拉斯卓’平原的口號,試圖推翻這個王國。

而塔夏王國為了應對森林的精靈,又從龍首港僱傭了以暴掠傭兵團為首的傭兵組織,與其對抗。

在這個節骨眼上,邪惡的類人生物開始大量滋生,惡魔君主豺狼人之王的祭司、獵殺之神馬拉的獵殺者,以及不死之主奧碦斯的不死教派等各路邪神層出不窮。

甚至還出現了一位叫做‘瘋獵人’的精靈遊俠,這位遊俠的獵殺名單中,幾乎包含了任何陣營的人。

面對這如此熱鬧的盛況,布萊恩已經有點急不可待了。

因為今天中午幹掉的一群暴掠傭兵團精銳,讓他明白一個道理,那就是相較於傳統的打怪升級,殺人升級的效率顯然更高。

當然,他並不是說要留在這裡殺人升級,只是感覺到阿瑪斯塔夏的混亂只是個開端,最終絕對會像瘟疫似的傳遍整個世界。

他必須儘早提升自己的等級,壯大領土的勢力,去應對這種混亂,直到成為真正的世界之主。

這樣的話,他就可以放心地離開這裡,前往主物質世界尋找解救的辦法。

所以,此刻他需要儘快趕往阿布雷拉城,除了蒐集提升奧術之火的材料,拉攏布洛託與葛爾寶的商會也是其目的之一。

畢竟在見識到了矮人工匠的裝備質量後,他便明白,自己想要組建勢力和軍隊,絕對需要用到這群來自瑟雷恩的矮人和侏儒。

即便是對未來的規劃,這些精通鍛造和鍊金術的矮人與侏儒種族,也是必不可少的存在。

等他將他們帶到龍首港,再將自己先進的附魔知識傳授給他們,就可以做到在武器裝備上領先所有軍隊,為他平撫世界混亂加快進度。

而且,當他具備施放三環法術之時,就意味自己能夠製作像石像鬼這種等級的構裝生物,為自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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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候,矮人和侏儒這些工匠藝人,就可以真正發揮出他們的價值。

“我倒是希望你能夠跟我一起南下。”奧蒙德伯爵扯下一整只兇暴野豬肉頑固的後腿,像箭鷹的利爪撕碎血肉般隨意。

顯然,老伯爵的年齡雖然大了,卻仍然擁有不俗的力量。

接著,他用鋒利的匕首,將這至少燉了三天的熟野豬肉,一小塊一小塊地切到小盤子裡,遞給身旁的布萊恩,笑眯眯的說道:

“畢竟您不光是一名劍術大師,還是強大的巫師,暴掠團的那十幾個死得不明不白的精銳,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如果我的軍隊擁有您的幫助,我們的效率肯定會事半功倍。”

布萊恩接過碟子裡的一盤肉,驚訝地望他一眼。

跟他一起南下,不過是他一句玩笑話,沒想到威斯特王國還真有趁此機會,入侵阿瑪斯塔夏的打算。

而且,他明顯感覺到,當老伯爵笑眯眯地說出這句話的時候,在座的一群手下目光浮過的那種按奈不住的興奮。

他若無其事地捻起盤子裡一小塊兇暴野豬肉,蘸著碟子裡的醬汁送入口中。

雖然這兇暴動物的肉至少燉了三天,但肉塊在入口之後,依然十分有嚼勁,而且香味醇郁,野性濃烈,甚至還帶著一絲淡淡的血腥味兒。

布萊恩很喜歡這種用野性十足的兇暴動物做出來的肉食,可惜的是,尋常酒館中很難搞到這種體型龐大,脾氣暴躁的動物。

即使獵到這種動物,也很難找到精通烹飪技術的廚師,這讓他幾乎沒什麼機會,去品嚐到這麼美味的兇暴野豬肉。

“伯爵大人,就算是我答應了,只怕巫師之城的那群巫師也不會同意。”他又捻起一小塊肉,蘸著醬汁說道:“我可不想整天被一群巫師追得到處跑。”

其實他一點都擔心那群巫師,畢竟他又不歸那群人管,而且這個世界的巫師陣營幾乎都偏向於邪惡和中立。

如果實力允許,他並不介意把他們的陣營好好地糾正一下。

“在我看來,諸國與‘蒼白權杖’議會的協議就像蛋殼一樣脆弱。”一位布萊恩曾在食人魔屈膝之橋的橋頭堡遇到過的胖男爵說道:

“今天,或者明天,戰火隨時會重新點燃,而戰爭中,什麼事都可能發生,誰會去注意那些細節。要我說,巫師就應該躲在高塔裡閉門不出,讀大部頭書,用鏟子攪拌大鍋裡的藥劑,而不是跑出來插手戰爭。”

布萊恩一邊吃著兇暴野豬肉,一邊小口抿著金光酒,他聽出這位胖男爵話中的暗諷之意。

這是宴會的傳統。

不過,出於禮貌和身份,他肯定不會自降身份地去跟對方爭辯。

“嘿!瞧你那唾沫橫飛的熊樣。”矮人布洛託放下啃到一半的豬蹄,擦了擦油膩的鬍鬚,望著胖男爵說道:

“你跟巫師這麼不對付,肯定是看人家賺錢眼紅了,如果不是巫師的魔法,你的褲襠裡指不定還墊著稻草,小鹿亂撞地等著你們的伯爵大人去踹你的屁股。”

席間傳來眾人鬨堂大笑的聲音。

連布萊恩都忍不住浮過一抹笑意。

這就是他喜歡跟布洛託做朋友的原因。

這傢伙很粗魯,但粗魯本就是矮人的通性,而在布洛託身上,他能夠發現對方用粗魯掩飾的細膩心思。

“果不其然,瑟雷恩的矮人說話都是這麼粗魯,今天總算是讓我見識到了。”胖男爵肥臉漲紅,惱羞成怒的道。

“你討價還價的時候,不是在橋頭堡已經見識過了。”布洛託說道:“況且,俺說髒話怎麼了?髒話只是為了輔助俺的情緒,跟種族一點關係都沒有。”

“真是個頭不大,說起話來倒是口無遮攔。”一名眼神銳利的騎士起身說道:“或許我們應該較量一下,如果你輸了,必須為你剛才粗俗的話語道歉。你敢接受嗎?”

話音剛落,席間的笑聲逐漸散去。

奧蒙德伯爵的老臉上帶著若有若無的笑意,不經意地瞥了一眼淡定著吃著野豬肉的布萊恩。

“嘿!這有何不敢,俺還怕你不成。想要俺道歉,現在就可以,但是你必須跪著聽……”

布洛託見布萊恩保持沉默,立即猛地拍一下桌子,跳到椅子上,彎著手肘,開始比劃著矮人種族最具侮辱性的手勢。

“不要這麼衝動。”一旁的侏儒葛爾寶制止了暴躁的矮人。

他伸出小手,指著桌子上的一整只兇暴野豬,故意將話停頓下來,待眾人全部投來好奇的目光,這才一本正經的說道:“豬不是放在這兒嗎?趕快吃吧。”

“快跟豬較量!快跟豬較量!”他的烏鴉也沒閒著,站在肩膀上,興奮地大聲怪叫。

此話一出,眾人更是捧腹大笑。

眼神銳利的騎士僵著身體,站在笑聲中凌亂了,他的臉色一陣青一陣白,就好似胸口被插了一把匕首一樣難看。

“瑟雷恩的矮人朋友。”老伯爵終於從爽朗的笑聲中恢復過來,“你看你將我可愛的侍衛隊長逗成什麼樣了,都快坐下吧。”

他伸手示意對方坐下,又望向吃的津津有味的布萊恩,“所以,你們這是打算前往阿布雷拉城,對吧。”

“沒錯,伯爵大人。”布萊恩點點頭,回了一句。

“布萊恩閣下,其實我也非常喜歡矮人朋友們豪爽的性格,所以,在我年輕的時候,也有一個矮人朋友,我甚至還討教過他如何千杯不醉的技巧。”老伯爵說著說著,又嘆了口氣:

“可惜啊,我那位朋友卻因為在酒館裡醉酒鬧事,導致失手殺了三個冒險者,最終被判了絞刑,若不是我的貴族身份,付了一大筆贖金,恐怕也會落個一樣的下場。看到這位來自瑟雷恩的矮人朋友,又讓我想起了往昔的回憶,往事不堪回首啊。”

“嘿!老伯爵大人,這有什麼惋惜的,在俺們瑟雷恩,因為醉酒誤事導致被埋死在礦井裡的矮人太多了。”布洛託不在意的道:

“雖然俺們瑟雷恩的長老議會,嚴令禁止下礦井的時候喝酒,但是那些小夥子們非但不聽,甚至還偷偷帶酒進去。這有什麼辦法,讓俺們不吃飯可以,但不讓喝酒,連俺都受不了,沒酒的日子簡直就是一種煎熬。所以,要怪就怪你的那位朋友剋制不住自己的暴脾氣,不用那麼過意不去。”

“是嗎?”

老伯爵笑呵呵地舉起自己的酒杯,“來,瑟雷恩的矮人朋友,讓我們為了天天有酒喝,乾杯!”

席間的其他人紛紛舉杯致意。

布洛託連忙端起自己的特大號啤酒杯,一飲而盡。

布萊恩輕抿一口,腦海中卻在回想老伯爵剛剛的一番話語。

他總感覺老伯爵的話,更像是在暗示自己,意思就是讓他最好遠離其他種族,以免被牽連到麻煩。

這讓他開始對阿布雷拉之行提高警惕。

宴會結束,旁人陸續離去之後,老伯爵特意叫住了布萊恩,兩人一起坐在壁爐旁。

“血石雙門要塞雖然屬於大陸北方,但正好又是南北方的交界地帶。”老伯爵抿一口熱酒,神色憂慮的說道:

“我大半輩子都在要塞度過,能夠明顯感覺到今年的溫度驟減,我聽逃難的災民說,連阿瑪斯塔夏境內都飄起了雪花,這可不是什麼好兆頭啊。”

“我從小在精靈聖地長大,曾聽那裡的精靈先知講過,倘若有朝一日,世人都能和睦相處,知禮向善,那麼天上的諸神便會讓盛夏永無止境。”布萊恩晃著杯中的熱酒,臉不紅心不跳地說道。

“精靈的鬼話你也信?讓我相信諸神,我他媽寧願相信我的要塞第二天被大雪覆蓋。”老伯爵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又連忙尷尬地看他一眼,調整好語氣,說道:

“不管怎麼說,布萊恩閣下是從我的要塞走出去的,所以對於你的安全,我還是要付一點責任的。畢竟現在的阿瑪斯塔夏可是混亂得很。”

“連難民都能跋山涉水來到這裡,更何況是我,伯爵大人的好意我心領了,但我還是要說您過慮了。”布萊恩並不在意的道。

“閣下一個人的確如此,但是加上一群麻煩的矮人,那就不一樣了。”老伯爵直言道:

“在我看來,這群屁股欠踹的矮人就像自己洗好了澡,脫好了毛,再撒上香料走進狼群裡的羊。所以,為了安全期間,我這裡會給你派遣15名騎手,一直護送你們到阿布雷拉城。”

布萊恩神色一怔,有點反應不過來這位與他並不是很熟悉的老伯爵到底是什麼操作。

他一邊想,一邊端起手中的熱酒送到嘴邊,趁著抿酒的片刻時間,飛速的斟酌著對方話語中的意思。

“咳……咳……”

誰曾想,酒剛到口中,那辛辣的味道嗆得他眼淚都流了出來。

一旁的老伯爵頓時笑出了聲。

布萊恩尷尬地清了清嗓子,“伯爵大人執意如此,那我也不好意思拒絕,為了感激您的關心,有什麼能夠幫到您的,還請直言。”

辛辣的烈酒雖然很嗆,但卻讓他在瞬間恢復清明,想明白了對方的真正用意。

“那我就直說了。”老伯爵收斂笑意,深深地嘆了口氣:

“這也不是什麼難事,現在的我又老又疲,誰知道能支撐幾年就兩眼一黑,撒手人世。兩年前,我精心培養的繼承人在戰爭中犧牲,導致只能從剩下的四個孩子裡挑出一個,這幾個不聽話的孩子,全被我趕出去,跑到荊棘堡當遊俠去了。”

其中兩個已經死在了豺狼人手中,布萊恩心想,他回想起了在前往荊棘堡時,遇到的那夥兒豺狼人。

“看得出來,這幾個孩子都不怎麼頂用,其中有兩個還死在了豺狼人的手中。剩下的兩個在荊棘堡當遊俠。”老伯爵說道:

“我聽說史威特公爵的兒子阿特斯,之所以能夠找到真正的遊俠之道,完全是你教導出來的。”

“我明白您的意思,伯爵大人。”布萊恩微微點頭,笑著說道:“這的確不是什麼難事,您放心,我會將這件事放在心上的。”

他說完,與老伯爵客氣地寒暄幾句,便轉身離去。

突然走出來,他能夠明顯感覺到逼人的寒氣,讓他不自覺地拉了拉斗篷。

他對著門外一個站的渾身僵硬的守衛點了點頭,直接向要塞的城牆走去。

血石雙門要塞是由兩條堅固的城牆大門保護著從阿瑪斯塔夏通往威斯爾王國的大道。

每隔一定距離,城牆上都會佈置弩炮塔樓,在城牆兩邊的盡頭各有一座堡壘,許多冒險者會在靠近山脈的堡壘裡安營紮寨,作為在這片土地獵殺怪物的基地。

他站在城牆上眺望遠方,視線內除了一片由飽受摧殘的丘陵和嶙峋危巖構成的荒蕪外,空無一物。

布萊恩瞥了一眼不停地打瞌睡的守衛,繼續向要塞北邊走去,因為阿瑪斯塔夏的難民營,就建立在要塞外最北方的山腳下。

不一會兒功夫。

他的視線內出現了星星點點的火光和喧囂的營地。

那裡人潮洶湧,但是在巡邏隊的驅趕下,這些難民並不敢隨便跑出營地。

他極目遠望,看到眼窩深陷的兒童群聚在旁,有的沉默呆望,有的放聲乞討。

這時,一個熟人的身影偷偷摸摸地出現在營地附近。

布萊恩竟然認出了這個矮人,他叫瓦爾達,布洛託的侄子,口中時常掛念著要成為聖武士。

只見他站在營地外,與這群小孩兒隔著木柵欄,他從自己鼓囊囊的錢包裡取出一大把銅幣,像散花似的,丟擲一大片銅板雨。

孩子們旋即展開爭奪,互相叫喊推擠,因為他們中的幸運兒能夠在明天早上多吃一塊發黴的硬麵包。

緊接著,吹胡子瞪眼的布洛託出現,他揪著瓦爾達的耳朵,兩人在一聲聲哀嚎和咒罵聲中,一起消失在漆黑的夜色裡。

儘管此時已經步入深夜,但這座難民營還是非常擁擠,奧蒙德伯爵已運來無數粗糧,但每天只提供一碗稀粥,保證不讓他們餓死,以至於食物的價格,在要塞外的營地裡,仍然高的離譜。

買家絡繹不絕,形容憔悴枯槁的男女圍滿每一輛馬車、每一個貨攤,而那些悽慘無助的人則站在原地,陰鬱地觀看著。

好在這種日子不會持續多久,因為這位老伯爵已經通知威斯特王國,讓那些尋找勞力的商人前來帶走這些廉價的勞力。

事實上,只要開啟要塞的大門,這些逃難至此的難民,即使不用去管,也會自發地在威斯特王國找到屬於自己的位置。

但是這麼做的風險也很大,引發的後果難以估量,只能暫時將他們安置在外面。

而造成這一切的根源,聽起來有點可笑。

僅僅只是因為阿瑪斯塔夏王國的徽記是黑玫瑰,而其他貴族的徽記,則是各種其他顏色的玫瑰。

正因為如此,致使這個國王的貴族都非常喜歡玫瑰。

兩年前,一個德魯伊培育出了新品種的玫瑰花,廣受世人歡迎。

這讓阿布雷拉城的投機商看到了其中的商機,開始囤積這個新品種的玫瑰花球莖,並推動價格上漲。

僅僅只用了半年時間,玫瑰被投機商給炒成了天價。

塔夏人看中了玫瑰來錢快,這些居住在曾經被視為精靈淨土‘絡拉斯卓’平原的平民們不再種地,開始用整個大陸最肥沃的土地種玫瑰花。

他們認為,賺了錢就可以買很多糧食。

三個月前,阿布雷拉城的投機商突然將自己的玫瑰出售一空,然後所有人開始爭先恐後的拋售自己手中的玫瑰。

僅僅幾天時間,玫瑰的價格一落千丈,塔夏人手中的玫瑰賣不出去,又沒錢買糧食吃,結果可想而知。

布萊恩甚至可以想象到,曾經青翠豐饒的‘絡拉斯卓’平原,已經變成一片片長滿野草與玫瑰荊棘的荒地。

正好印證了那句話:開成花災的玫瑰不是燦爛,而是荒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