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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缺少社會的毒打

被鎖在地上的那個男同學,拼命掙扎,臉都紅了。  見狀,方既明連忙說道:“快放開他,萬一窒息就麻煩了!”  顧弘業放開了對方,沒想到對方瘋了一樣撲上去。顧弘業冷笑一下,閃避了一下後,突然上前用手攔住對方的肩膀,腳下一勾。好吧,對方仰面而倒。“呸,給臉不要臉啊?”  “放開,放開,警察來了啊!”方既明急得大喊。  果不其然,校門外不到兩百米值班的兩位警察已經衝了過來:“你們在幹嘛,快鬆手!別打了!”  老師們也聞訊而來,勸開了兩人。  “顧弘業,你知道自己在幹嘛嗎!”班主任像一頭發瘋的母獅子,衝著顧弘業大喊。  顧弘業揉了揉好像挫傷的手,認真地說道:“是這小子發瘋了,一個勁地推搡我,我不得已才反擊的。”  方既明及時說道:“我作證,顧弘業說的是實話,同學們都看到了。”  班主任怒了:“你不去惹他,他能跟你打?”  方既明認真地說道:“老師,話不能這麼說,有些人確實是腦子有病的,見人就打。”  因為是學生打架,警察也不好太過介入,畢竟人家老師在這呢。按照國人的理念,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特別是在臨近高考的這段時期,打架的還是兩個高三學生。班主任怒吼道:“你多事幹嘛,趕緊的,給我回班裡!顧弘業,跟我來!”  顧弘業給了方既明一個“放心”的眼神,跟著班主任離開了現場。兩位警察呢,一看也不好接手,再說確實已經停止打架了,也只能回去寫報告了。方既明無奈,只能回到班級裡。其實事情的起因大家都知道了,不外乎一個“護花使者”和一個“狠心男”之間的衝突。  青春的荷爾蒙啊,總是那麼容易衝動。  回到班裡,因為這事,立馬轟動了。好事的同學,直接衝到方既明前面問怎麼回事。畢竟在樓上隔得遠了,聽不清。  “能有什麼,不就是爭風吃醋嘛!”方既明輕描淡寫地說道,“對方是個‘護花使者’,認為自己的女神受到了侮辱,想要強出頭,博得女神關注。事情就這麼簡單,大家都散了吧。”擠開人群,方既明準備回自己的座位。  “吵什麼吵,都回去自習!也不看看什麼時候了,離高考都只有一個月了,還不上心!”  門外突然傳來一聲奔雷般的喝聲,好吧,所有同學都心神一凜。來人的名頭太厲害了,所謂“年級主任”是也。一個中年男子,不怒自威那種。每次同學們看到這尊大神,說話的聲音都要低上幾分。沒辦法,威懾力太足。  方既明因為散開得早,也不怕什麼年級主任,倒也顯得泰然。  沒想到,年級主任還是走到方既明旁邊,說道:“你,跟我出來。”  方既明:“……”  這年級主任也太厲害了吧,這都能把自己揪出來?方既明一邊吐槽,一邊無奈地起身。  大家都“羨慕”地看著方既明,方既明只能說自己最近黴運纏身,一堆破事趕著上趟。沒辦法,跟著年級主任來到了辦公室。另一邊,是班主任和另一位老師在訓斥顧弘業他們。“說吧,此事因何而起?”  年級主任喝了一口茶,還吐了兩口茶葉子,然後才淡淡地問道。  要是旁人,估計就被年級主任的氣場嚇住了。然而,方既明是誰啊,當即說道:“事情是這樣的,一位少女春心萌動,然後跟顧弘業暗示,結果被顧弘業拒絕了。劇情到這裡本該結束的了,接下來你猜怎麼著?那位同學呢,號稱是這位少女的守護騎士,結果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了。我想,可能是因為夏天到了吧,這火氣大,年輕人容易被荷爾蒙左右情緒,情緒上頭了,就幹起來了。”  方既明說得抑揚頓挫的,把原本一起打架事件,說得好像是演偶像劇那樣情節起伏。  旁邊的顧弘業聽了,偷偷地向方既明豎起了大拇指。  只有那個同學,一臉憤恨地看著在場的所有人。  年級主任問道:“那你跑下去幹嘛?”  方既明驚訝地看著年級主任:“遇到有人打架,最先反應不應該是報警,然後試著分開他們,不讓事態擴大嗎!更何況,這裡面還有一個我們班的同學啊!萬一他失手把人打死了,這事情就大發了!你們是不知道啊,他學過搏擊的,對於地面技巧很嫻熟。但這位同學呢,他就只能靠蠻力,被鎖住了還掙扎。顧弘業越收越緊的話,還真的可能窒息的。我要是不出面,可能就慘了。”  年級主任被方既明忽悠住了。  事實上,距離窒息還是有那麼個兩三分鍾時間的。但萬一出事呢,萬一這位同學想不開呢?是吧。  “這麼說,你還挺好心了?”  年級主任覺得自己鎮不住場面了,不由地板起臉來。  方既明連忙說道:“哪有,我還打電話報警了,這不是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嘛。還有,我證明,顧弘業真的是被迫反擊的。這都快高考了,大家也沒必要上綱上線的。不如網開一面,老師們加強巡查,主任你覺得怎麼樣呢?”  “這就輪不到你管了,你可以回班裡了。”年級主任冷冷地說道,揮了揮手。  方既明對著顧弘業做了個攤手的動作,示意自己盡力了。  顧弘業露出了自信的微笑,他還真的不怕這種事。這位同學也是稚嫩,他不明白在這種衝突下,別說他不佔理,就算佔理,略微吃虧的還是他。“不信但看筵中酒,杯杯先勸有錢人”,不管是學校還是老師,偏袒的還是有錢的一方啊。  這麼說好了,有錢人可能給學校捐錢,普通人呢?  是吧,這樣好理解吧。  所以說,不要以為自己多厲害,能打架,專門找富二代欺負。要真的傷了人,你都超過18歲了,是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了,有錢人家不依不僥要法庭見的話,你傷人就要坐牢,前途全玩完了。拿前途打一架,贏了牢獄見,輸了醫院見,何苦來哉?胳膊怎麼拗得過大腿!  所以說,那位同學還真的是缺少社會的毒打,不知道天高地厚,只憑一腔熱血——最可悲的是,人家女生完全不知情,也不認為你是為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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