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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揀了個漏

() 洛陽是個很大的城市。

洛陽城裡有各種人,英雄豪傑,sāo人墨客,有的貧窮,有的富貴,有的好名,有的好利,甚至還有兩大幫派的幫主,三大門派的掌門住在這裡。

有光就有影,有英雄豪傑,就有販夫走卒,有sāo人墨客,就賭場青樓,有好名好利的,就有只為生活的,有兩大幫主,三大掌門,就有著無數的無名之輩![..]

離白愁飛走進洛陽已經三個多月了,他在邊城呆了三個多月,在洛陽呆了三個多月,路上花了半個多月,轉眼間,進遊戲已經一年多了!誰都想不到白愁飛現在在幹什麼,他不在殺人,不在練武,不在挖礦,而是在給人掃地!

白愁飛在當雜役!因為他想殺人,因為他要殺人!殺人總是件艱難的事情,特別是殺比自己厲害許多的人,他不是殺手,可不得不學會隱藏,他不是刺客,也不得不學會尋找機會,因為他知道,他想殺人,而不是想自殺!

當雜役,對認識白愁飛的人來說,是件很難相信的事情,可在看見白愁飛走進洛陽的人來說,這已經是對這個小子對大的機緣了!

白愁飛走進洛陽城的時候,一身破爛,連上都是漆黑一片,他能進城的唯一原因,是他朝看門的衛兵鞠躬行禮“我是一個讀書人,但行禮半路上就被偷了,我一路走來這裡,想考狀元!”

看門的衛兵互相看看,卻是大笑,他們看門許久,見過無數的理由,可從沒見過一個叫化子一樣的人物說自己是想考狀元的,新來看門的衛兵認真的問他“你就這樣去考狀元嗎?穿一身破爛!沒有路引,沒有憑證,你怎麼去考狀元?”

白愁飛沉默,他的東西的確半路上消失了,只不過是被他收進了包袱,這個理由也是他想的最簡單最真實的了,因為他真的有路引,和秀才的憑證,是神刀堂在他離開的路上送給他的。

“我能怎麼辦?人家要偷我的東西!我能怎麼辦?”白愁飛的臉上不自覺的出現尷尬,他的確不適合耍賴,只好自己接著說著“我想時間還有一段,我先邊打工邊學習著,給家裡人寄信,等他們寄來,就好了”

老軍士朝新來的示意下,走到白愁飛面前看著他“這位少爺,您是離家出走?您這皮膚,衣服料子,半路被偷可能是真的,可怎麼感覺您這話有些不對……”

白愁飛愕然,他看著自己身上的衣服,只好嘆口氣承認,江湖經驗,自己差的太遠太遠了,故事編不好!

“這位大哥,我是真的要考狀元!”白愁飛自己都覺得自己的話有些假,只好換個話題“大哥,您看我能進去嗎?”

“連馬屁都不會拍!”老軍士笑著,眼神中卻沒多少笑意,莫欺少年窮,他可是見多了默默無名從這大門走進去的人,再出來的時候,都已經成名了,所以他並沒有任何歧義,而是笑著回答“當然可以進去了,可是你知道,進去以後該幹什麼嗎?”

白愁飛點頭,接著搖頭,進去以後當然是找吃找住了,可去哪裡找吃找住他就不知道了

老軍士給白愁飛下個定義,富家孩子初出遠門,臉上笑著繼續問著“能吃苦嗎?”

“能!”白愁飛認真回答

“願意去挑糞嗎?”

“不願意!”白愁飛想也不想的回答著,看著嬉笑的眾軍士低頭補充著“掃地可以嗎?”

笑著的老軍士臉上慢慢變正,朝他點頭“當然可以!”

所以他就成了眾多雜役裡的一個,而後成了張家花園裡的一個雜役,這是句簡單的話,可白愁飛從一個雜役到張家花園裡的雜役花了兩個多月!

可在進了張家花園以後,他才發現,張月強遠比他想的jiān詐!張月強的名聲並不是洛陽最響的,他只不過跟名聲最響的人是好朋友而已,好朋友的意思就是三天有兩天在一起!意思就是張月強每三天裡有兩天會跑去金槍李的城堡,而金槍李每個月會有一天到張月強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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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總是跟想他好朋友一樣,處處學著他的好朋友,別人所他象他好朋友,他總是樂意的很。

張月強的好朋友叫金搶李!洛陽城雖然很大,可誰的名聲都不如金槍李!誰的產業都沒金槍李多,誰也無法抵擋金槍李的急風奏雨七七四十九槍!

金槍李的財富和名聲並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所以他有很多仇人,多得連他自己都記不清。

但卻從沒有一個人妄想來殺他,也沒有人敢。

金槍李手下有四大金剛,十三太保。每個人的武功都可說是江湖中第一流的,還有兩個身長八尺的力士為他扛著金槍。

這些人經常寸步不離他左右。

他自己身上穿著刀槍不入的金絲甲,別人非但無法要他的命,根本無法接近他的身。

所以張月強也學著做著,張月強的財富和名聲也不少,仇人更是不少,殺他的人也不少!

他手下沒四大金剛十三太保,卻也有兩大走狗,三條惡狼,他沒刀槍不入的金絲甲,只好用銀絲編一套,他總喜歡別人說他跟金槍李真象一對兄弟。

可讓白愁飛感覺到有趣的是,名單上,有張月強,卻沒金槍李,他絕對相信馬空群的手段資訊,他說沒自然是真的沒,顯然,這位張月強並不是真的想當金槍李的兄弟。

至於金槍李有沒有發覺,有沒有防備,白愁飛不知道,也不在意,他並不著急,還有半年的時間他才能離開副本,他相信,他等得到機會!

等待是件艱難的事情,只是白愁飛卻早已習慣這種等待,就象等待一個女人,一個處女,冷淡而貞節,聰明而狡猾,她總是不給人機會,洗澡上廁所,都有人守衛著。

可女人,總是有動心動情的時候,他總會迷戀上某個男人的某一點,被他傷害,甚至為他生孩子,哪怕為此後悔終生!

張月強就好象一個女人一樣嫉妒著金槍李,卻又盼望著能從金槍李身上分一點光芒,而金槍李卻象另一個女人一樣,享受著張月強的嫉妒,順便施捨一些容光,人就是這樣,彼此需要!

機會,總是在不經意將來到……

這一天,張月強在門口等待著金槍李的到來,象往常一樣,他看著走過路口的金槍李臉上充滿微笑迎上去。

狂風驟起,吹落了金槍李頭上的高冠,緊貼在他身旁的四個人同時搶著去追。

金槍李的目光跟隨著被風吹走的帽子。張月強的目光也隨著帽子轉動

在這一剎間,沒有人留意別的,因為這一剎那實在太短,沒有人能把握住這一剎那機會的。

所以他們疏忽了,他們認為這根本沒有什麼值得擔心的。

可一個人忽然就在這一剎那間衝了過來,斜劍一刺。

只一刺!

劍往金槍李左頸後的血管刺入,右頸前的喉管穿出!

劍立刻拔出。

鮮血激飛,霧一般的血珠四濺。

血霧迷漫了每個人的眼睛,劍光驚飛了每個人的魂魄!

血霧散的時候,那人早已到了十丈外,消失不見!

沒有人能形容他身法的速度,同時更沒有人能形容這一劍的速度。

可沒人在意的是,在所有人撲向遠處消失的身影的時候,張月強留在了原地,得意而又滿足的冷笑著走到金槍李倒地的地方……

而後忽然有一把刀,從他的右頸後刺入,左頸前穿出,他馬上就象金槍李一樣的死在地上,臉上還帶著得意而滿足的冷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