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克,這到底是為什麼?”
黑暗得讓人幾乎喘不過氣來的房間,就是夜神月平日裡睡覺的地方,這樣尋常人哪怕只是在裡面睡覺,都會有種伸手不見五指的恐懼,夜神月竟能在此呆上十幾年,或許真是本性如此了。
“什麼為什麼?”
“你知道的吧?黑書。”
“怎麼了?”
夜神月猛地坐起,一雙眼緊盯著硫克:“若是在黑書上寫上某人名字後,這個人一定會死,對吧。”
硫克那痴呆的目光之中並沒有什麼表情起伏:“是這樣的,沒錯。但是...”
“但是?”
“那個叫蔣正的男人,除外。”
夜神月眼神變得極其危險:“為何?”
“嘛,說起來太過複雜,而且凡人是無法理解的。”硫克正要伸出手去拿桌上的蘋果,卻被夜神月一下拿走了:“那就簡單說。”
“啊!”硫克手搓著頭上的...毛髮,似乎很是苦惱:“這些事情可不能隨便說...”
“那麼,黑書我可不要了。”夜神月低下身,在抽屜下搗鼓了一陣,將黑書拿了出來,遞給硫克,目光陰晴不定了好久,才閉上了眼。
“那指南針一樣的飾品裡,絕對是有追蹤器。我無法確定對方是不是l的手下,甚至就是l本人的情況下,我是不會再用這個了。”
硫克定定地看了夜神月許久,才輕嘖了一聲,道:“一般來說,只要在黑書上寫下了一個人的名字,並知道對方的面貌,就能殺死對方。”
“你的意思是,假名?”
夜神月眉頭緊蹙:“那麼這裡有個問題。”
“啊?”
“名字,到底是有什麼作用?”
夜神月走到窗前,目光深邃:“若是有個數十年如一日用某個名字,比如阿呆阿傻之類的人,但這其實並不是他們的真名,寫下阿呆阿傻,會如何?”
“也會死。”
夜神月的目光偏轉了回來:“也就是說,只要對方深信這個名字是自己的真名,那麼就會有效?”
“是這樣的沒錯。”硫克沒能吃到蘋果,體型都變得扭曲了:“而且,我那句話其實並不是這個意思。”
“嗯?”
“名字這種東西,只有在存在智慧之後,才會具體存在。”硫克似乎放下了什麼心結,語速平緩了:“而若是有傻子,沒有名字,難道死神就無法殺他了不成?”
夜神月眼中發亮:“你是說...”
“死神之主的筆記。”硫克緩緩道:“只有死神之主的筆記,才能沒有條件地殺人。”
“沒有條件!”夜神月的眼都瞪大了。
“不過,據說那死神之主的筆記,還是要一種名為死亡結晶的東西才能製作,一般人是得不到的啦。”
硫克何等精明,夜神月沒開口之前便知道他要說什麼了,語氣唏噓:“可惜了,死神之主沒有必要時絕不會出現。”
夜神月眼中的光芒暗淡下去,拍了拍自己的臉,深吸了一口氣:“既然如此...只好另謀他算了。”
“等等,還有辦法...”夜神月猛然瞪眼:“高田清美!”
......
鏡中之象造成的影響,持續了整整兩個月,其熱度才緩緩降下。
並不是因為鏡中之象死了或者是消失了,而是東瀛政府總算拿出了點骨氣,將那一座城市的人都遷到了別的地方。
所以,那座城市雖然依舊危險,但已經不是東瀛的熱門話題了。取而代之的,是各種偶像明星出軌吸毒墮胎***之類,狗屁雜碎的事情。
頗有些商女不知亡國恨,隔江猶唱後庭花的意味。
現在已經是娛樂的年代了,哪怕是戰爭,只要事不關己,人們就不會關注太多,更何況,還有比這更勁爆的事情。
l要來東瀛了,要與基拉對決!
宿命的對決,人類命運的轉折點!
千年第一的天才,到底能不能戰勝代天而罰的惡魔呢?
一條條讓人看了就反胃的新聞標題,大篇幅地出現在各類二三流的報紙上,其用詞之強烈,語調之嘆惋,讓蔣正都嘴角抽搐。
某c新聞部的編輯難道都到了東瀛來了嗎?
不過這絲毫不影響蔣正看報紙的心情,甚至還有興趣對迎面走來的夜神月道聲早安:“你好佩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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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奇?我?”
夜神月完全不懂蔣正的梗,有意要說什麼,卻又被蔣正打斷了:“是啊,豬爸爸正在看他的報紙。”
“所以說這到底是什麼?”
蔣正將報紙收起,看著落座了的夜神月,兩人相視無言。
“看啊,年級第一和年級第二坐在一起了誒!”
“真是不可思議,這兩人的關係似乎一直很好!”
“啊,腹黑學霸受和一臉正氣攻,我看溼了!”
撇去那些亂七八糟的話,蔣正頭皮發麻,鬼知道那些怪人之後還會說出什麼駭人聽聞的話來,便當先一步開口:“那麼,你找我有什麼事?”
“刨除開一些學習上的瑣碎雜事,自然就是那大阪附近的事了。”
鏡中之象確實是在那一片遊蕩...可是,那麥荊軻做的事情,和我蔣正又有什麼關係?
所謂自欺欺人者心中不慌,當下便道:“哦,原來是這件事...怎麼了呢?”
“那邊實在是太過危險了你說,會不會是基拉所做的?”
“基拉!他說到基拉了誒!”
“我的偶像呢!”
“如果能看到基拉和l的本子就好了,嘿嘿嘿。”
所以到底是誰啊!
蔣正撫額道:“啊,應該不會。”
“為什麼?”
“基拉雖然殺人無數,可到底還是一個...對世界法律有所幫助的人吧。”蔣正猶豫著,說了句違心的話。
法律本身的誕生,就是為了約束人治,讓權利儘可能地分散到全人類中去,並保護這些擁有權力的人不受傷害。所以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法律,也是促進人類發展的重要道具。
資本與法律互為陰陽,互相制約,人類才能發展。
而如果這時候出了夜神月這類,以自身能力代替法律本身的人,那麼法律本身,還有什麼作用呢?
更何況,在原著之中,夜神月是親口說過,有了黑書之後,要先殺殺人犯,再殺有重大罪過的犯人,第三步殺對社會有危害的人,第四步殺妨礙他人的人...
這樣下去,人間還有幾個能活的?
誰能保證,自己沒有妨礙過別人?
蔣正很不認同這種人治的做法,但他自從被那羅茲瓦爾背後捅刀後,便不再有殺一救萬的想法了。
我死後,哪管洪水滔天!